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现状及对策
2020-12-28王平娟马小云王存利
王平娟 马小云 王存利
(1.陕西省陇县东南镇畜牧兽医站,陕西陇县 721200;2.陕西省陇县城关镇畜牧兽医站,陕西陇县 721200)
1 防控工作现状
多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先后制定了《2009-2015年畜间布病防控规划》、《奶畜“两病”监测净化工作方案》、《奶山羊布病监测净化工作方案》、《肉牛、肉羊布病基线调查工作方案》,每年持续开展了以“集中监测+自主监测”相结合的监测净化工作,有效落实了宣传、培训、检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同时,多方筹资,积极争取省市试点项目,着力解决制约瓶颈,先后开展了《宝鸡市奶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场区建设试点》、《宝鸡市奶牛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试点》、《陕西省奶山羊布病监测净化试点》,为全省全市奶牛、奶山羊“两病”监测净化工作探索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多次在省市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
从近几年畜间布病集中检测情况看:随着2015年生态乳都建设实施,奶山羊阳性布病场群率增加,检测净化力度逐年加大,2018年逐渐降低,有效遏制了布病疫情上升态势。从近几年我县人间布病发病情况看:人间布病病例持续增加。综合分析,畜间布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异常艰巨,须倾人力、物力、财力,用技术、行政、法制等手段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才能有效控制,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2 防控工作存在问题
近两年来,在“两病”防控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很难达到理想的监测净化效果,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2.1 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
布病属于疫情,《动物防疫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统一领导;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管防控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协助做好防控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在近几年的防控工作中,属地行政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偏差。虽多次与养殖场户签订责任书、告知书,但是个别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非法买卖、拒绝检测;部分镇政府在阳性畜扑杀处置中,虽参与,但是行政组织管理不到位,扑杀难度很大。
2.2 检疫申报制度落实不到位
养殖场户重发展轻疫病防控思想严重,为完成项目建设,急速扩群,未经检疫监测非法采购羊只,引入布病疫情现象依然存在。
2.3 监测净化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我县实行“自主监测+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净化模式,县上每年集中开展1次,在集中监测净化中,养殖户不配合,采样做不到全群监测,留有死角;个别场户甚至拒绝采样监测。在自主监测净化工作中,相当部分养殖场户不落实,或筛查出的阳性不上报县兽医实验室复检,存在私自处置,造成了布病传播。
2.4 阳性畜扑杀难度较大
国家扑杀补偿与市场行情相差甚远,养殖户分不清补偿和赔偿,存在着全价补偿心理,甚至出现个别养殖户辱骂攻击,抗法拒绝阳性畜扑杀。
2.5 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
布病一旦感染场群后,需要持续隔离、消毒、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监测净化,但是养殖场户不重视,生物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2.6 个别场户违规实施布病免疫
因布病疫苗属于活疫苗,免疫风险很大,需逐级报批,省上备案后方可免疫。免疫后,一年半内检测为抗体阳性,无法与感染布病阳性相鉴别,且免疫畜会向非免疫畜传播,致使畜群无法开展监测净化,因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因免疫使人感染布病风险增加。
3 防控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制定并印发《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五年规划(2019-2024年)》,并将布病防控工作纳入各镇及相关部门奶山羊产业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坚持奶山羊发展与疫病防控同步抓,通过几年努力力争我县达到布病稳定控制标准。
二是建议布病防控工作经费和阳性羊扑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养殖场户个人防护措施和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阳性羊扑杀处置难度大的实情。
三是建议在奶山羊项目建设验收中,将布病监测净化作为重要内容,适当延长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时限,实行项目分年度验收,分年度拨款,确保新建奶山羊场及家庭牧场为布病监测净化场,无布病疫情。
四是强化生鲜乳检测。生鲜乳收购企业要将布病检测作为鲜奶收购的主要指标,加大监测范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促进布病监测净化工作。
五是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对照《动物防疫法》规定,依法落实好地方行政组织管理和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行政和业务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确保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服从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不听劝阻、屡教不改,非法买卖布病阳性畜、开展奶畜布病免疫、拒绝布病监测采样、拒绝布病阳性畜扑杀处置、盗掘病畜尸体等行为,建议纳入 “扫黑除恶”范畴,深挖保护伞,由公安机关予以严惩,从根本上扫除养殖环节的黑恶势力,为生态乳都建设营造一片绿色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