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基层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查处联动工作模式
2020-12-28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100035王晨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100035)王晨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9年3月底组建以来,以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除害治乱”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工作,不断探索建立并推行“联动查处、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
1 完善违法行为联动查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的组织领导,西城区局在原有食品药品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原食药稽查大队与区公安经侦支队)的基础上,与区公安分局成立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局和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场局综合执法大队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查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衔接工作,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适时联合挂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辖区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协调案件线索移交、转递,提出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建议和措施。此外,继续加强与区检法机关的合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邀请检察院、法院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各部门通报重大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查处情况,会商大案要案的查处措施和意见,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问题,分析研判并及时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检察和审判机关的提前介入,减少信息沟通不畅和协作配合不规范等问题,涉刑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更加顺畅。2019年6月,区局执法大队受邀参加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多部门联席研讨会,并在会上就前期与区公安分局共同侦办的涉刑案件进行汇报,对案件定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夯实基层协同执法衔接机制
2018年,原区食药监局共向区公安部门移送涉刑案件9件。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公安派出所协同执法衔接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原区食药稽查大队牵头拟定了“深化两法衔接强化所所执法配合工作备忘录”。依据属地原则,由食药所、派出所所长签订工作备忘录,初步搭建起街道食药所与属地派出所间“所所衔接”的执法衔接保障机制;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刑衔接的指导意见》,确保“所所衔接”执法配合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基础之上,西城区局深化推进日常联动执法制度,建立了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应急处置、案件查处协作等机制,强化日常联合执法、联动处置。无论在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出具鉴定结论,还是现场及相关人员的控制等方面,各基层单位合作意识逐步增强。各部门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类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启用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以制度为引领,工作流程和职责变得更加顺畅和清晰。
2019年,西城区局通过主动出击排查隐患,联动处置案源线索,共向区公安部门移送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涉刑案件13件,涉嫌犯罪移送处理人员16人,违法犯罪行为涵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执法效率显著提高。
3 强化其他相关保障措施
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通过联合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现场教学、经验交流、工作研讨等形式,系统讲解办理食品药品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对双方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食品药品领域不同类型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和案件移送、办理程序,必要时还邀请检察院、法院、知名学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加大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的学习交流。2019年7月,西城区召开2019年度食药领域培训会,来自公安、食药部门近5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区局执法大队人员从药品、假劣药的定义分类、《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条款的修正,结合具体案例和药品实物,进行详细解读,并与办案民警就药品领域的行刑衔接案件进行探讨。
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加大联合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众。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发动群众、媒体监督,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2]。在奖励机制方面,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联合通报表彰,并将先进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适时在市区级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案件进行宣传,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