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应收账款管理的优化升级
2020-12-26杨琳
杨 琳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0102)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准通过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2015年10月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6-2017年相继出台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等6项具体准则,2017年发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018年财政部发布了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成为高校进行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依据及指南。为规范高校会计核算并提升高校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要求高校自2019年起执行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高校的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并在高校相关衔接规定中指出,对于高校收回后无需向财政上缴的应收账款(含其他应收款)应进行坏账准备计提。此外新会计制度规范了高校事业收入的会计核算,并要求高校按照合同的完成进度进行事业收入的确认,为高校应收账款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一、高校应收账款的组成及特点
高校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和升级补助收入外,其他来源收入都可能产生应收账款,其中事业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本文研究的重点。大多数高校的业务活动可以划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其他业务,上述三类业务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可划分为教学类应收账款、科研类应收账款和其他类应收账款。
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高校在保证完成非营利学历教育活动的同时开展了市场性的培训教学活动。教学类应收账款可进一步划分为学历教育类应收账款和培训类应收账款。学历教育类应收账款主要由学历教育学费形成,构成较为单一,回收难度较小。培训类应收账款由于资金来源复杂,回收难度较大。
二、高校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对应收账款重视程度不足
除民办高校外,大多数高校可以依靠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开展大量非营利性的教学科研活动。随着高校市场化业务的发展壮大,成人培训、市场性科研等带有营利色彩的教学科研活动占比逐步提高。高校业务逐渐由过去以非营利性的教学科研业务为主转变为现阶段营利性业务和非营利性业务共同发展。
以科研项目收入为例说明。过去,高校科研项目经费收入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各类科研基金收入、系统内相关单位支持和高校自筹。近几年,伴随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校企合作等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逐渐打通,市场化的科研活动在高校整体业务中占比快速提高。市场化科研业务高速发展,应收账款也紧跟而来。高校业务已然进行转型,然而针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并未及时跟进,且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高校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信用风险,但是高校对该部分信用风险的防范意识严重不足。该问题的形成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过去,高校的资金往来单位除政府部门外,主要为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及校办企业。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及校办企业与高校在业务和管理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在一定范围内人员交流频繁,但是总体环境较为封闭,因此信用风险较小,导致高校在信用风险的防范意识方面较为欠缺。现阶段,越来越多系统外的社会企业开始与高校进行教学科研及其他业务合作。随着合作单位的多样化复杂化,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问题逐步凸显,高校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亟待加强。
(三)内部控制不完善
高校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首先,在新会计制度出台前,高校在财务制度方面对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没有制定细则。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梳理已有应收账款并结合自身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高校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完善并细化财务制度中关于应收账款部分。其次,在业务管理方面,对教学科研等业务的合同管理力度有限。部分高校的合同管理只停留在合法合规性审核及档案保管层面,未与财务管理部门结合,财务人员较难及时掌握合同执行进度等信息,不利于收入的确认和应收账款的回收。再次,高校的考核评价指标未将应收账款等收入质量指标纳入其中。高校针对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指标一般量化为教学课时、科研成果数量等,未从财务收入质量角度进行考核,这导致教学科研人员对应收账款不重视。
(四)缺乏明确会计指标和专人管理
应收账款周转率过低会占用大量货币资金,巨大的货币资金时间价值可能会导致运行、发展受阻,因此应收账款的周转水平一直备受重视。一般企业设置专人专岗管理应收账款,然而高校由于重视程度不足、相关制度短缺和人员短缺等原因未针对应收账款设置明确的会计指标和专人专岗,导致应收账款长期管理杂乱,造成高校资金的浪费。
(五)财务信息不透明
相比上市公司,高校没有明确规范的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因此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较少,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严重不足。高校的教学科研人员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并借助高校各项实验设备或其他资源按照合同要求开展了大量工作,部分资金并未按照合同时间或进度到账,财务信息不透明导致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无法及时沟通,加大了应收账款的管理难度。
三、高校应收账款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上述梳理的诸多问题,本文根据现阶段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高校应收账款管理提出了以下优化升级建议。
(一)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面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账款,高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且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高校应当以此次新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在领导层面上加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其次,高校应优化升级应收账款等相关管理模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将应收账款的追索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人员。再次,可以通过发布公告、进行宣讲等方式,在全员范围内以信用风险危害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信用风险防范意识。
(二)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坏账准备计提制度
建议规范财务管理中收入确认流程,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确认,认真梳理并分析现存的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坏账准备计提制度,确定适当的坏账计提比例。通过全面梳理应收账款,将全部应收账款落实到相关项目组和责任人。此外,将应收账款周转水平的相关指标纳入财务指标体系中,在注重收入数量的同时关注收入质量,从而提升高校资金使用效率。
(三)借助新技术,实现信息共享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升级财务信息化系统,将财务管理系统与合同管理等业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实现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信息实时共享。通过财务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使高校全员参与到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中,为应收账款相关责任人实时掌握财务信息创造便捷途径,实现高校各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并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和基础。
(四)加强合同管理,调整考核指标
新会计制度中关于高校的补充规定明确指出高校事业收入的确认应按照合同完成进度执行,这就要求高校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不仅对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还要对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全流程监控。高校应尽快完善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业务的实质对合同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在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监控中选择恰当的合同完成进度协同财务部门确认收入。在提高合同管理能力的同时,针对应收账款引入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使应收账款挂钩高校业务人员考核的相关指标或依据,调动业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协助回收应收账款的积极性。
(五)借鉴企业经验,引入信用评级机制
由于高校等事业单位在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上开始较晚,可以借鉴企业的相关经验,结合高校自身业务特点,将行业外优秀的管理方式运用到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例如信用评级机制,高校通过梳理合作对象,将资金往来单位进行信用评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合作方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合作方重点关注,甚至禁止合作,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合作方给予一定的优惠补偿措施等。
四、以新会计制度推动高校财务管理优化转型
(一)从“收入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转型
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转型为“权责发生制”。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高校业务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对推动高校教育科研业务良好发展有深远意义。应收账款管理只是财务管理优化转型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收入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转型不仅仅包括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转型,还包括收入和费用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等等。为实现从“收入实现制”到“权责发生制”的顺利过渡,不仅要从具体会计业务层面进行转型,更要从财务管理思想上进行转变,并且将这种转变进入到各项教学科研活动中去。以科研业务管理为例,一个项目从签订合同开始,就应当按照合同进度确认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成本,而不是项目经费到账一次性确认收入以及项目组成员报销时或项目结题时才确认费用。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清晰、全面、及时反映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财务信息。
(二)从“管理财务”到“服务业务”转变
新会计制度明确要求高校的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一新要求迫使财务管理必须向业财融合进行转型[1],实现从“管理财务”到“服务业务”的转变。目前,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与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相对独立且沟通较少,尤其基层会计人员与教学科研等业务人员的交流仍停留在报销、开票层面,这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融入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中。高校可以新会计制度转型为契机,鼓励财务人员转变思想,到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进行轮岗或调研,在深入了解各项业务的基础上,调整相关财务业务流程,使财务管理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教学科研活动,实现从“管理财务”到“服务业务”转变。
(三)以财务管理优化转型推动内部控制重塑
由于财务管理在高校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财务管理的优化转型势必促使其他管理工作优化升级。高校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2],都是为了保障教学科研等业务健康有序、合法合规地开展。财务管理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和手段,内部控制引导制约财务工作,两者相辅相成。一方面,新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优化转型需要重新梳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相关内部控制管理的构成或流程必然重塑,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优化升级也为内部控制管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新的数据支撑和控制节点,重塑后的内部控制管理也将更加及时有效。
(四)财务人员观念转变及能力提高
由于过去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包含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基层财务人员习惯以现金或银行收支作为财务记账的依据,长期以来普遍形成了收入看银行到账,报销一次性进费用,年终结转看结余的观念。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高校财务人员转变过去的观念,根据新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新会计制度在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基层财务工作者现有知识的挑战。为遵照新会计制度的各项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尽快拓宽知识面,提高相应的业务能力,补齐业务短板,为新制度下高校财务工作的优化转型提供力量。
(五)加快校园信息化建设,助力财务管理转型升级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已经建立并使用财务信息化系统,现阶段为满足新会计制度要求,除升级现有的财务信息化系统外,还需要加快校园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等管理部门与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合理统一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有利于避免各部门重复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浪费[3],还有助于高校各项业务的整合梳理,避免在业务层面上出现重复审批及信息不对称现象,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并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