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工作
2020-12-25郝洋董欣
文郝洋 图董欣
初冬时节,位于盘锦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清天蓝,苇塘泛金,海岸滩涂绵延铺展伸向远方,今年的候鸟迁徙刚刚结束,这里又恢复了冬日的宁静。11月27日,记者跟随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外业调查工作人员来到被誉为候鸟天堂的这块湿地。
“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独具辽宁特色的湿地生态系统类型,生物资源丰富,其中的丹顶鹤、黑嘴鸥等多种珍稀水禽和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中的各类野生动物,极具生态保护价值,因此,我们将其列入首批确权登记名单,以加强保护”,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我们共设置登记单元界址点421个,重要界址处设置界桩21个,目前已完成了权属状况、界址、自然状况、公共管制等调查,建立了登记数据库和登记簿。到年底,项目调查成果将汇入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负责辽河口保护区外业调查工作的辽宁经纬测绘公司总工刘春英告诉记者。
今年,是辽宁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正式实施第一年,根据年初出台的工作方案,全省选取了盘锦市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朝阳市鸟化石和中华鳖自然保护区等7处省级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区,率先开展省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首批确权登记的这7个项目涵盖了重点自然资源的各种类型,具备经济、社会和生态多种属性,具有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价值。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自然资源保护区普遍存在着边界不清、责任不明、混合使用、交叉管理,谁都管谁也不管,从而造成生态保护责任不能落到实处,乱占、乱开发现象屡禁不止,破坏了自然资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全部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登记,以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四个边界”,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从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和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合理地开发利用。
“到今年底,这7处省级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区将完成确权登记,明确了权属后,有人使用、无人管理的局面将得到改变,还可以更高效、更全面保护和利用好自然资源。”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说。
未来3年,辽宁省将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重点对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大江大河大湖、重要湿地、国有重点林区、重要草原草甸、海域及已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重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