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管局监管体系研究
2020-12-24牛国荣
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是保障国家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管局负责对辖区内中央粮食和物资储备实施全面监管,如何落实好监管职责,实现职能平稳转变,是当前各垂管局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头等大事。2019 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对此开展了软科学课题研究。
一、垂管局的监管职责
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原国家粮食局的全部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国家战略物资和粮食、棉花、食糖储备管理职责,民政部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责,商务部的食糖储备管理职责,国家能源局的原油、天然气储备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垂管局作为国家局垂直管理机构,负责监管辖区内粮棉政策执行情况,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中央事权粮棉政策执行情况,承担有关年度考核工作;按权限查处有关案件,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和追责建议;负责辖区内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出库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存储安全;负责监管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食糖和中央救灾物资等中央储备。
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挑战
(一)物资种类数量多、监管难度大。垂管局承担着辖区内中央储备粮棉糖、战略物资、应急救灾物资、石油等储备监管职责,物资种类多,数量庞大,承储主体类型各异,管理方式多样。有的“事企不分”“管办不分”,有的身兼经营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
(二)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我国在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立法不足,尤其是在监管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联合协同监管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监管效果。
(三)监管专业化人才缺乏。机构改革后,垂管局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粮食、石油、应急救灾等物资监管的专业化人才不足,人员配备与实际承担的职能失衡。
(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在中央储备粮棉糖、战略物资、石油和应急救灾物资监管中,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参差不齐,数据共享不足。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人员对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的掌握和应用不足。
(五)监管内控体系不完善。垂管局职能从管理为主转向监管为主,从单一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管理到构建统一的国家物资储备体系,监管职责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如何整合各类物资管理,做到管理无缝衔接;如何加强监管内控体系建设,合法合规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尚未真正破题。
三、完善垂管局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垂管局监管权运行协调机制
1.与国家局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国家局和垂管局的职责任务,确保监管工作覆盖全面、协同高效。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健全监管办法、细则和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范围、人员资质等方面要求。健全监管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国家局各相关司局与垂管局的联络员机制,及时传达信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制定监管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加快垂管局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
2.与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运行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监管联席会议,通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形成监管强大合力。建立专业人才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解决专业人才缺乏困境。建立人员交流机制,广泛开展异地挂职锻炼、交流任职,不断提高监管任务业务素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相互监督、互鉴学习,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3.建立协同执法机制。垂管局可与地方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建立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事项、范围、人员比例等内容,明确移交地方有关部门的程序、资料等,确保在监管权运行过程中,垂管局与地方部门沟通时有法可依、依规办事。
4.建立各类监督监管相互协调机制。充分利用行政监管、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监管的结果,健全垂管局监管权运行外部监督机制,推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协调贯通,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协作配合机制,使各类监督监管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二)建设垂管局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原有监督检查基础上,探索建立“规定性督查+联合巡查+委托第三方检查+社会评价反馈式核查”的监管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规定性督查。联合相关业务交叉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检查。采用委托第三方检查方式,对监管对象关键性技术指标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开展社会评价反馈式核查,检验监管成效。通过以上四种方式,既保障监管职能到位,又有效解决监管客体的复杂性问题,强化监管效果。
2.推动各项法律和标准制定。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和物资储备法规的研究论证。制定战略物资储备目录,完善收储轮换计划,优化储备规模、品种和布局。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互支撑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与地方应急救灾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中央救灾物资信息库,形成覆盖合理、辐射有效、物流畅通的物资储备物联网。
3.建设监管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监管需要,定向或定专业招录人员,加强对现有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化水平。结合各垂管局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干部交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垂管局干部到国家局、地方局和其他垂管局挂职锻炼,积累经验,提升水平。
4.加强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把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纳入统一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对各类储备仓库进行智能化改造,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包括实时监管、电子监管档案及风险预警等在内的智能化监管系统。同时,充分发挥好12325监管热线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5.完善监管内控机制。制定监管权运行内部控制手册,明确监管内容、监管主体、监管程序、岗位责任人、岗位风险点,完善涉及监管的岗位作业流程,保障规范化、程序化运行。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加强对监管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监管权在合法合规区间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