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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扛稳重任当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2020-12-24

中国粮食经济 2020年6期
关键词:压舱石粮油粮食

多年来,黑龙江省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全国第一粮食大省,主动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切实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今年,黑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认真落实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要求,全面推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聚焦活流通、强产业、抓储备、保安全等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省粮食流通工作,努力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让“中国饭碗”装上更多优质龙江粮。

一、坚持“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主动识变求变应变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和健全国家储备体系、提升储备效能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深入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推动出台黑龙江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国家加强中央粮食储备和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管理。加快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储备公共产品属性,厘清承储主体职能定位,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和各方监管责任;创新和加强储备管理,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以及各级储备之间互为补充、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提升粮食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巩固扩大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按照权责清单清理结果,做好取消、下放等行政权力调整工作;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广改革经验,扩大改革覆盖面。配合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型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动态,主动适应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等新形势,推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克服多年“收政策性粮,吃补贴饭”的路径依赖,深化资源整合重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化经营能力,增强粮食安全调控服务载体功能作用。

二、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 年新出台的《黑龙江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意见》和国家11部门《关于2020 年度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一是紧紧抓住责任制考核这个“牛鼻子”。督促和指导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顺应大势、用好机遇,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切实把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日程,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政府专班”机制,为粮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发挥好粮食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各级粮食部门考核工作牵头部门职能作用,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同,承接好国家考核任务,科学设定考核任务指标,为推动粮食流通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粮食部门负责考核组日常工作的职能作用,定期掌握各项任务指标完成进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提高重视程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发挥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推动作用。

三是完善创新考核工作方式。结合疫情防控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化手段,采取“键对键、屏对屏”等方式开展省级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按时、保质完成责任制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

三、做好新形势下秋粮收购工作,确保农民顺畅售粮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部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化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和粮食市场化购销保障措施,全面搞活粮食流通,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农民“卖粮难”,促进农民顺畅售粮、稳定增收。

一是做好提早准备工作。及时沟通农业、统计、气象等部门,密切跟踪农情,认真开展质量调查,全面掌握粮食生产数量和质量情况,为有效拟定应对措施、动态制定工作预案提供依据。要周密做好库容、资金、运力等准备工作,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储粮、有车运粮。

二是继续发挥好各地政府专班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粮食安全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的要求,持续落实地方政府秋粮购销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专门推进农民余粮销售工作。全省粮食部门突出强化秋粮购销流通统计基础工作,有效掌握粮食产销余、中间环节收购和农民余粮销售去向等具体情况,为分析研判购销形势和加强指导服务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加强市场化购销。引导各类收购主体积极入市、均衡在市收购,均衡有序推进粮食市场化收购。自2020/2021 秋粮收购季起,通过大力推进网上交易,帮助农民与市场自愿接轨,推动黑龙江省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指导粮食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加工业在吸纳粮源、引领价格等带动作用,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粮食有稳定销路、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是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打白条”“压等压价”和“提等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护农增收和维护国家利益;适时开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专项检查和省级储备粮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政策性粮食出库等监督检查;做好12325转办和涉粮案件举办线索的查处等工作,强化执法效能,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

四、狠抓“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动粮食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持续推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部署,服务实施“百千万”工程,引导各地把发展粮食加工业作为打造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第一支柱产业的重要任务,把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工作重点向粮食产业聚焦,引导资金、项目和企业向核心主产区集聚,着力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带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粮食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建设粮食产业强国作出龙江贡献。

一是扎实推进涉粮大项目建设。抓好在建涉粮大项目推进工作,精准对接新一轮涉粮项目,紧盯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提高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充分利用中国粮食交易大会、金秋粮食交易会等平台,强化产业招商,主动引资引智,建立完善粮食加工项目储备库,推动项目落地达产。

二是引领粮食加工业提质升级。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水稻加工重点支持企业建立完善商业模式,树标准、提品质、创品牌,鼓励副产物综合利用;玉米加工重点支持引进产业链下游、价值链上游的项目,从追求量变转为追求质变;大豆加工坚持科技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发展大豆食品、大豆蛋白、生物医药等加工;有效利用各种政策资源,加快扶持发展主食产业化。

三是提升产业发展服务水平。指导全省各地以“百千万工程”为抓手,着力培育全产业链经营集团型企业,每个粮食主产地市至少要培育1 家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骨干企业(集团),同时支持专业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规上企业运行监测分析,不断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强化“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相关服务,帮助企业有效解决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以及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大豆加工补贴政策,做到宣传到位、实施到位、审核到位,发挥好政策支持引导作用。

五、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的部署,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推动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全面增强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能力。

一是抓好示范工程扶持政策落地实施。抓住方案报备、项目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进度较慢的县市和企业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示范建设任务。

二是抓好品牌营销工作落实。完善“黑龙江好粮油”团体标准,形成龙江好粮油标准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产品遴选,打造100 家“黑龙江好粮油”企业,评选出200 个黑龙江好粮油产品。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专项营销行动,参加福建粮洽会、全国粮交会等有影响力的全国性展会,展示产品、宣传标准、树立形象。对在重点销区自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且经营良好的“黑龙江好粮油”企业给予奖补。

三是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功能。通过整合资源,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处理需要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实现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促进粮食提质进档、推动节粮减损、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目标。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和“一卖到位”服务,特别是在拓宽服务对象和服务渠道上下功夫。在全省补助投资建设的201 个产后服务中心基础上,对其他已满足服务功能要求的企业,择优纳入产后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和成果应用。夯实现有国家挂牌站骨干力量,发挥新建机构作用,持续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专业技术能力建设。高效完成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会检和安全监测等工作,全面提升粮食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前谋划第二轮工程建设项目,扶大、扶强、扶特,促进融合发展,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

六、抓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提供风险防控应对能力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发挥粮食储备“压舱石”作用,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衔接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重点环节,确保全省粮油市场运行平稳。

一是加强粮油监测预警分析。加强对全省粮油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研判,强化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增强保供稳价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及时处理,确保全省粮油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二是稳妥有序充实粮油供应。强化储备整体效能,确保地方储备粮库存充实,提高地方粮食储备安全保障能力。聚焦保供稳价关键环节,立足摸清商品粮油库存底数,全面掌握本区域粮油库存、价格变化情况,加强调度、做好衔接,确保粮油供应不出问题,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适当增加商品成品粮库存,发挥粮食骨干企业和应急加工企业的带动作用,切实保障粮油市场供给。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市县粮食应急预案,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粮油供应应急处置措施,不断完善供应网络,切实保障粮油产品供给。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开展应急培训和模拟实战演练,坚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和极端情况的发生。

四是全力做好组织调度衔接。协调建立统筹调度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产、储运企业与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批发零售企业的对接;加大货源协调保障和调运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粮食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督促商超、集贸市场及时补足柜台货架,确保米面油等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五是有效引导社会心理预期。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变化,强化粮油供给形势解读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发布粮油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市场有序的信息,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坚决遏制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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