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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创作中的比较法

2020-12-24郑祥琥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金圣叹白话金瓶梅

郑祥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文学院,南昌 330000)

从起源与文化背景上,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形成与西方长篇小说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中国白话小说在素材上依赖于文言小说,在文化功能上继承了史传传统,尤其是野史传统,同时又与说书、俗讲等民间文艺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因素就促成了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在人物塑造与情节设置上与西方小说的极大不同。这其中比较法的大量运用,便是中国古代小说创作上的一个突出特点,且是全局性特点,在几乎每一部白话小说中都可以看到。

所谓“比较法”,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概念,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小说创作中,作者在情节设定、人物形象设定时运用比较的方法,具体说,就是依靠情节比较、人物比较的方式来进行创作。在古代白话小说创作实践中,比较法有着大量的使用案例,承担着非常独特的功能。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的探究。

一、古人对比较法的理论表述

对于小说创作中的“比较法”,古人已有明确的表述。明末清初,金圣叹删改袁无涯刊百二十回本《忠义水浒传》而成《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金圣叹总结了《水浒传》创作中的比较法:

有正犯法。如武松打虎后,又写李逵杀虎,又写二解争虎;潘金莲偷汉后,又写潘巧云偷汉;江州城劫法场后,又写大名府劫法场;何涛捕盗后,又写黄安捕盗;林冲起解后,又写卢俊义起解;朱仝、雷横放晁盖后,又写朱仝、雷横放宋江等。正是要故意把题目犯了,却有本事出落得无一点一画相借,……有略犯法。如林冲买刀与杨志卖刀,唐牛儿与郓哥,郑屠肉铺与蒋门神快活林,瓦官寺试禅杖与蜈蚣岭试戒刀等是也[1]。

金圣叹提出的“正犯法”“略犯法”,就是比较法。“犯”即是重复之意。必须指出的是,金圣叹所说的“犯”并非他独创的一个概念,而是从古代诗文批评理论中继承而来的一个概念,见于司马光《温公续诗话》:

惠崇诗有“剑静龙归匣,旗闲虎绕竿”。其尤自负者,有“河分冈势断,春入烧痕青”。时人或有讥其犯古者,嘲之:“河分冈势司空曙,春入烧痕刘长卿。不是师兄多犯古,古人诗句犯师兄。”[2]

这里所谓的“犯”,是重复、剽窃之意,乃是时人讥讽惠崇的诗句因袭剽窃古人的诗句,即“不是师兄多犯古,古人诗句犯师兄。”金圣叹继承了前人关于“犯”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正犯法”“略犯法”,将“犯”这个概念中包含的重复、剽窃之意,引向了比较之意。在金圣叹看来,《水浒传》创作中有着大量的比较法运用。武松打虎与李逵杀虎就运用了比较法,二者的基本要素“打虎”相同,而其他部分则完全不同,武松与李逵的不同性格与特点,通过相似的“打虎”事件,得以全面的展现,给读者以完全不同的阅读体验。

如果我们抛开金圣叹的一些有限定性的理论表述,从更高的理论高度探讨比较法,那么必须注意到比较法的内部区分。笔者认为,如果细分开来,作为小说创作手法的比较法,应包括两种,即对比与顺比。对比法指的是在小说创作中作家刻意创造具有相反相成的对比意义的情节与人物,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与薛宝钗,两个人的性格形成了很明显的对比。又如,《水浒传》以第71回为界,前后两部分所形成的鲜明盛衰对比。顺比法指的是在小说创作中作家设置具有一定相似性,而程度又不一样的人物性格、情节内容,从而表现出二者程度的差别。如前述《水浒传》中武松打虎与李逵杀虎的同与不同。又如,《儒林外史》中写了周进的艰难科举历程又写范进的艰难科举历程,二者有相似性,但又不同。

二、比较法在古代白话小说创作中的运用实例

中国古代白话小说中比较法的使用非常多,几乎在每一部重要的小说中都有明显体现。以四大奇书中最早的《三国演义》而论,该书非常擅长使用比较法。如从第87至90回,用四回篇幅写“七擒孟获”,每一次的擒获过程,战斗过程都不一样,这就是比较法的运用。通过这种反复的比较,把诸葛亮与孟获两个人物刻画得非常鲜活。

《水浒传》中比较法的运用比《三国演义》又有了更大进步,已成为这部小说最基本的艺术特点。首先,在整体结构上,《水浒传》运用了对比法。整部小说以第71回排定英雄座次为标志分为对比鲜明的前后两部分。71回之前写水浒英雄怎样聚集到水泊梁山,71回后则写一个一个英雄怎样死去,这就形成了鲜明的盛衰对比。其次,从局部细节来说,也大量运用了比较法,对此金圣叹已有精彩总结。除金圣叹所总结的正犯、略犯中的例子外,再如,在逼上梁山的原因上,林冲、宋江、武松、杨雄等都是因为女人,但又各有各的曲折过程。林冲是因为妻子被高衙内调戏,被高赇陷害;宋江则是阎婆惜偷情,酿成宋江怒杀阎婆惜;武松则是因为大嫂潘金莲勾搭西门庆,毒杀武大郎;杨雄是因妻子潘巧云与人通奸,最后怒而杀妻。还比如,从人物对比的角度,武松与武大郎的对比,同是一母所生,武松高大威猛,力能搏虎,而武大郎矮小猥琐,人称“三寸丁谷树皮”。这一强一弱的对比,再加上潘金莲的情感诉求,组合成的情节具有非常大的张力。又比如,王英与扈三娘这对夫妻,王英矮小,而扈三娘高大,二人却结合为夫妻,这也是一种鲜明对比。

随着《水浒传》在明中叶后的流行,比较法开始在中国各类长篇白话小说中广泛使用。如《封神演义》一书,以对比法而论,《封神演义》仿照《水浒传》的王矮虎与扈三娘由敌手而成为夫妻,设置了土行孙与邓婵玉由敌手而成为夫妻。再如,顺比法,同是纣王之子,殷洪与殷交的命运就有所不同。《封神演义》的早期文本《武王伐纣平话》中只有殷交,到《封神演义》才加了一个殷洪,凭空多出了三回故事。《封神演义》增加殷洪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凑篇幅,而是为了让小说中纣王的两个儿子形成比较。

比《封神演义》略早的《西游记》中也大量运用了比较法,书中的很多情节都带有比较的特性。比如,孙悟空经常靠进入妖怪肚子的方法来制服妖怪,这一方法在书中使用了不下六次。每一次之间,都形成了比较。第一次使用是在第17回中,孙悟空对观音菩萨提议自己变成一颗金丹,观音菩萨变成道人,骗黑熊精吃。第59回中孙悟空变成一个蟭蟟虫儿,混在铁扇公主喝的茶里。铁扇公主喝了之后,孙悟空在她肚子里乱打。从这些反复比较中,“孙悟空钻入妖精肚子”这一情节模式得到了大量运用,但每一次又有着巨大不同。这些情境设定的不同,既不让读者觉得重复,又能表现出作者的写作才能,使用得相当成功。

在晚明小说《金瓶梅》中,比较法的使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在创作方法上,《金瓶梅》大量借鉴了《水浒传》,其中对比较法的借鉴,就非常成功。比较法的运用成了《金瓶梅》一个最基本的艺术特点。在整体结构上《金瓶梅》近似《水浒传》的一前一后盛衰对比。《金瓶梅》以第80回西门庆丧命为分野,前八十回,写了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宋惠莲等女性怎样一个一个来到西门庆身边,写尽了繁华与人生得意。后二十回,写孟玉楼、潘金莲、庞春梅、孙雪娥等女性怎样一个个离开西门庆。西门庆家仿佛成了会聚众好汉的八百里水泊梁山,而这些女性仿佛成了一个一个水浒英雄。《金瓶梅》这一盛一衰的前后对比正是全书的命意所在,只有通过这种强烈的前后对比,《金瓶梅》才能达到止淫、戒淫之目的。

在局部细节上《金瓶梅》成功运用了比较法,既有顺比又有对比,有时顺比与对比交叉在一起。从单纯顺比的角度来看,第20回写西门庆毁花院,第50回又写玳安砸蝴蝶巷;第48回写官哥儿上坟受冷,第90回又写孝哥儿上坟受冷;又如,书中的算命,第29回写吴神仙给众人算命,第46回又写老婆子给众人算命,这两回的算命也形成一种对比。从单纯对比的角度来看,宋惠莲夫妇与王六儿夫妇形成鲜明对比,同是被西门庆霸占,他们的表现完全相反。这种种对比,让《金瓶梅》的情节与人物塑造显得非常有张力,启人思索。

有了明代小说中比较法的大量使用,到清代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时,比较法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一种极为重要的创作方法,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写作实践上都已相当成熟了。曹雪芹对比较法的使用更加得心应手。《红楼梦》对比较法的应用,最鲜明体现在人物形象塑造上。林黛玉与薛宝钗,一个反抗封建正统思想,一个顺从封建正统思想,她们在为人处世的方方面面都形成鲜明对比。而晴雯在长相、性格以及最后的命运等多方面像黛玉,她们形成一种顺比。袭人在诸多方面像宝钗,她们也形成一种顺比。反过来晴雯和袭人之间又形成对比,她们同为贾母的丫鬟,被分配服侍宝玉。最终,在林、薛、袭、晴之间形成了一种复杂的交叉比较关系。

《红楼梦》中处处都有比较,在情节发展、故事推进上尤善使用比较法。《红楼梦》也同《金瓶梅》,安排贾府前后盛衰形成强烈对比,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到“树倒猢狲散”。这是在总体架构上的对比。又如,刘姥姥三入大观园,第一次入大观园使得故事得以展开,第二次入大观园时贾府达到极盛,最后一次入大观园贾府已衰败,凤姐病危。作者通过这样一种比较,使得整体情节的展开非常有序,且又不显得呆板。通过比较揭示出了很多问题,自然而然引发读者的思考。

清代另一部小说《儒林外史》,也有着比较法的成功运用。书中塑造了大量的人物,通过他们之间的顺比与对比,作者全面描绘出了他所处时代的儒林全景,形成了“史”的意蕴。书中的人物,常常成对出现,如范进与周进,严贡生与严监生,娄三公子与娄四公子,杜少卿与杜慎卿,他们之间往往有着强烈的比较。通过情节与人物性格的比较,非常细腻地展示出人物性格的同异,人物命运的同异,最终展示出时代的悲剧,这正是作者的命意所在。

通过以上对《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小说中比较法的使用列举,可以看出比较法确实是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一种使用极为广泛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大量使用,显然已经具有了普遍的方法论意义,其作用值得深入探究。

三、比较法在白话小说创作中的作用

对于白话小说中比较法的作用,金圣叹已经有很好的分析。金圣叹认为,《水浒传》经常使用的这种比较法,实际上是在犯重,但作者又是才子,故而又不显重复,作者达到了“以犯求避”目的。金圣叹指出:

夫才子之文,则岂惟不避而已,又必于本不相犯之处,特特故自犯之,而后从而避之。此无他,亦以文章家之有避之一诀,非以教人避也,正以教人犯也。犯之而后避之,故避有所避也。若不能犯之而但欲避之,然则避何所避乎哉?是故行文非能避之难,实能犯之难也。譬诸弈棋者,非救劫之难,实留劫之难也。将欲避之,必先犯之。夫犯之而至于必不可避,而后天下之读吾文者,于是乎而观吾之才、之笔矣。犯之而至于必不可避,而吾之才、之笔,为之踌躇,为之四顾,……故此书于林冲买刀后,紧接杨志卖刀,是正所谓才子之文必先犯之者,而吾于是始乐得而徐观其避也[1]201。

金圣叹的分析非常到位。这种“犯之而后避之”“将欲避之,必先犯之”的“以犯求避”的比较法,可以上升为小说创作的一种方法论。因为一部小说要处理大量的人物、情节,这些人物情节本身,很容易重复。一旦重复,则会让读者生厌。那么如何来处理这些重复,如何让情节显得不重复。古代的小说家们有大量的实践探索,这是比较法形成的现实基础。

在金圣叹之后的小说评点家张竹坡,也对比较法的功能作用有着深入的分析与总结。张竹坡借鉴了金圣叹的从前人继承而来的术语“犯”,对《金瓶梅》中的比较法总结道:

《金瓶梅》妙在善于用犯笔而不犯也。如写一伯爵,更写一希大,然毕竟伯爵是伯爵,希大是希大,各人的身分,各人的谈吐,一丝不紊。写一金莲,更写一瓶儿,可谓犯矣,然又始终聚散,其言语举动,又各各不乱一丝。写一王六儿,偏又写一贲四嫂。写一李桂姐,偏又写一吴银姐、郑月儿。写一王婆,偏又写一薛媒婆、一冯妈妈、一文嫂儿、一陶媒婆。写一薛姑子,偏又写一王姑子、刘姑子。诸如此类,皆妙在、特特犯手,却又各各一款,绝不相同也[3]。

张竹坡认为:“《金瓶梅》妙在善于用犯笔而不犯也。”这正是对比较法在小说中作用的高度概括。“用犯笔而不犯”,即是使用比较的方法,让本来可能会显得重复的内容,显示出巨大的不同。本来会让读者觉得重复生厌的地方,经过比较法的运用,反而显示出巨大的情节张力。读者不但感觉不到重复,反而会因为这种重复,启发思索。

四、比较法在古代小说创作中大量使用的原因

比较法在中国古代白话小说中大量使用,已超出了单纯方法的层面,可以上升到文学现象的高度。可以说,比较法的大量使用是一种文学现象,这种文学现象,显然又跟古代说书艺人、小说作家的文化心理、认知结构、思维习惯有关,甚至也跟小说读者的文化心理、接受心理有关。探究比较法在古代小说创作中大量使用的原因,必须要注意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影响。

中国古代哲学有着非常显著的二元对立倾向。而小说创作中的比较法,本质上是属于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也就是在给事物分类时倾向于使用二分法,如阴阳、男女、君子小人、善恶,等等。在老子《道德经》中就有“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说法,这都是明显的二元对立。正是这种哲学上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再加上汉语一个字代表一个音节的文字特点,运用到文学上就必然产生对偶的句法,文句用词必须两两相对,缺一不可,互为对称。六朝的骈文、唐朝的格律诗、明清的八股文都是以这种对称为基础的。

这种对称的方法,很容易启发文人们在小说创作时引入比较法。古代的小说家们受二元对立思维的引导在小说创作时难以接受情节的单一性,需要找到可以对称的地方。他们设置出完全相反、对比鲜明或具有一定相似性而程度又不一样的人物性格、情节内容,从而形成结构上的对称。这是古人一种最基本的思维结构。最典型的就是《封神演义》在殷交之外,凭空增加一个殷洪,多出了三回故事,这就是作者为了对称而进行的设定。

第二,史传、类书的影响。

古代的小说家受到史传、类书的巨大影响。宋末罗烨《醉翁谈录》卷一《舌耕叙引·小说开辟》谈到古代说书艺人的学养时说:

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烟粉奇传,素蕴胸次之间;风月须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坚志》无有不览,《绣莹集》所载皆通。动哨中哨,莫非《东山笑林》;引倬底倬,须还《绿窗新话》[4]。

这里就提到说书艺人、白话小说作者,要“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这些都是古代小说作者在小说创作前普遍要深入学习的读物。这些史传、类书在编撰时,多以“以类相从”为原则,就是把相似的一类人物、相似的一类事情放在一起。比如,《汉书·儒林传》《汉书·循吏传》就是把一些有影响的儒士,品行优良的官员的传记辑在一起,他们之间会有共通之处,但每个人的人生又有很大不同。这就形成了一种比较。

又如,宋初修大型类书《太平广记》,收录了大量文言小说材料,其编撰方法即是“以类相从”,将题材、主题相同的故事放在一起,按主题分九十二大类,下面又分一百五十多小类,如神仙类、报应类、豪侠类、鬼怪类、狐类、虎类,等等。比如,在豪侠类,就收录了大量关于豪侠的文言小说,这些豪侠故事各不相同,但也会有一定相似之处,客观上也就有一种比较的形式。当白话小说作家深入阅读《太平广记》,吸收了这种“以类相从”的编撰方法,就很容易在自己的创作中,也用比较来设定人物情节。再如,关于虎的故事,在《太平广记》中就从第426卷到第431卷,有六卷之多,包含各式各样虎的故事。这也会启发小说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去写出虎故事的不同形态,以此形成比较。《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故事中的官府悬赏,“李逵杀虎”故事中进虎穴见虎子等情节,跟《太平广记》虎类故事中“白虎”篇、“李琢”篇、“王太”篇在一些细节上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能受其影响。

总之,作为古代小说创作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法,比较法有着鲜明的特色。对此古人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而今天的文艺理论界显然必须对这种有中国特性的文艺创作方法,加以总结提炼,以形成对古代文艺作品的更准确认识,同时也可以古为今用,更好地指导今天的小说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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