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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处理好五对辩证关系

2020-12-23苏有李言实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领导核心

苏有 李言实

摘   要: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包含“四个坚持”“四个不”的总要求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提出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根本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需要处理好“经济”与“政治”、“领导”与“服务”、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发展政治方向与企业改革发展具体方向、两个层次的全局与局部、企业内部的“分力”与“合力”这五对辩证关系。这是新时代给国有企业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要求。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0.06.006

文章编号:1009-6922(2020)06-24-06

2016年,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包含“四个坚持”“四个不”的总要求: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二是“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三是“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四是“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1]。同时,习近平同志还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1]这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提出的“根本要求”。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实现这些重要的要求,需要处理好五对辩证关系。

一、看待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要处理好“经济”与“政治”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2]这一特征如月映万川,也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最本质的特征,并形成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就国家整体而言,坚持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性质、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要求共同决定的,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常识,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尤其强调这一点。然而,“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如何落实和体现在国有企业中?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经历了一波三折的探索。

在探索过程中,改变企业党组织对企业“一元化”领导方式的“政治”改革,与改变国有企业单纯计划经济运行方式的经济改革具有一致性,都应该肯定;提出企业党组织要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的改革要求,与提出国有企业要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的改革要求,也具有一致性,也都不能否定。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一度(这“一度”的时间还比较长)从“经济”方面看待国有企业性质和作用的多,而从“政治”方面看待的少,有时甚至将国有企业完全当成“纯粹”的“市场主体”来看待。这样在认识上就出现了较严重的片面性,在实践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种偏差集中到一点,就是曾一度弱化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尤其是企业党委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的主体远远地“推”到了党中央身上,使党的领导力量在国有企业中出现了“断层”,导致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中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与此相联系,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对国有企业的性质与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都有了更新的、更深刻的认识,对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也有了更新的、更深刻的认识。这些更新的、更深刻的认识主要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同志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论述之中。就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而言,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3]把国有企业“关系国家安全”的地位和作用放在第一位,这显示了高远的战略眼光,是既从经济方面又从政治方面看待国有企业性质、地位與作用的典范。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1]以与“物质基础”并列的“政治基础”的全新观点来概括国有企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更是理论上的一大提升,这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正当性讲得更清楚、更透彻了。

正是因为实现了“经济”与“政治”两个方面的辩证统一,所以习近平同志就能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新的定位。他明确指出,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1]。他同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1]这些更新的、更深刻的认识表明,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和地位、由企业党组织的性质和作用、由国有企业性质和地位共同决定的。党的领导包括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不仅体现了历史必然性和实践必要性,而且体现了时代进步性和制度优越性。

强调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调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这是在对改革开放40余年党的执政经验、党的建设经验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原则和方针,是在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国有企业发展规律深刻揭示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原则和方针。这弥足珍贵,反映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的自觉认识和清醒把握。只有坚持这个原则和方针,才能保证国有企业坚持正确的改革与发展方向,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好地发挥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力军”的历史作用。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要处理好“领导”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深刻学习和理解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中“四个坚持”“四个不”的相互关系,我们看到,第一个“坚持”和“不”,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的核心关键词是“领导”,而“领导”的核心要义就是毛泽东同志“归结起来”的“主要的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4];而第三个“坚持”和“不”,即“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的关键词正是“选人用人”,属于“领导”范畴。因此,第一个“坚持”和“不”的内容是涵盖了第三个“坚持”和“不”的内容。抓好自己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各级地方党组织和各个单位党组织责无旁贷的领导责任,而第四个“坚持”和“不”的核心关键词正是“建强基层党组织”。因此,第一个“坚持”和“不”的内容也是涵盖了第四个“坚持”和“不”,即“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的内容。然而,第一个“坚持”和“不”的内容却不能直接涵盖第二个“坚持”和“不”,即“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的内容。因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不起领导核心作用只起政治中心作用的企业党组织也是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的。这样,“四个坚持”“四个不”的总的要求存在着一对重要的辩证关系,即“领导”与“服务”的辩证统一关系。

自觉地处理好“领导”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关键。

首先,不能忽视、更不能抹煞“领导”与“服务”的差异性,既不能用“领导”来取代“服务”,也不能用“服务”来取代“领导”。如果用“领导”取代“服务”,这就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党委行政管理模式,完全脱离了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就会使已经焕发生机活力的国有企业重新变得僵化。这条“老路”不能走。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支持企业董事会全面行使其法定的重大决策权、干部任命权、薪酬分配权等基本权利,积极支持企业经理层行使依据授权管理制度而拥有的企业经营自主权。相反,如果用“服务”来取代“领导”,这就走回了国有企业改革一度走过的“弯路”,又会出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中不同程度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偏离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再现“占山为王”、与民争利乃至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这条“弯路”不能走。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1]:在企业决策环节发挥好“保证”和“监督”的作用;在干部任命环节发挥好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把严用人关的作用;在分配环节发挥好“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导向作用。

其次,要实现“领导”与“服务”的统一性,既要通过“领导”来引领“服务”,又要通过“服务”来更好地“领导”。习近平同志已经为我们揭示了“领导”与“服务”的统一性。他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1];国有企业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是“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好了,则国有企业的效益、竞争实力一定能够增强,国有资产一定能够保值增值。这就从“领导”到“服务”的逻辑方向上揭示了二者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有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自己的工作路径,才能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这就从“服务”到“领导”的逻辑方向上揭示了二者的统一性。习近平同志还指出,要“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1]。这个标准也是每一个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实现了“领导”与“服务”统一性的检验标准。国有企业党组织应该牢牢把握习近平同志所揭示的这种统一性,以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服务好企业的生产经营,以服务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来实现自己的坚强领导。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要处理好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发展政治方向与企业改革发展具体方向的辩证关系

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首先是要牢牢把握好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发展政治方向,并体现在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上。因此,必须处理好政治方向与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辩证关系。

政治方向,就是政治理论尤其是其中的核心政治观点所指引的发展方向。毛泽东同志讲:“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5]226没有了灵魂,肯定辨不清方向,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险境。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6]同样,政治方向也是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我们的党、我们的国有企业要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呢?习近平同志讲得非常清楚:“我们所要坚守的政治方向,就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6]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首先就是要把牢习近平同志所强调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全党信任的、引领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旗手”,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遵循了符合正确政治方向的“行车线”,就能够顺利地带领国有企业到達预定的目的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既是明确的,又是具体的。这体现在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上就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方向。国有企业党组织对此也要牢牢把握住。为此,应该自觉地、明确地抵制、反对形形色色的照搬照抄西方企业治理模式和企图“去国有化”“去主导化”“去企业党组织”等错误观点、错误主张和错误行为;应该自觉地、明确地抵制、反对各种各样的把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对立起来,甚至借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排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乃至企图再用计划经济的老办法来发展国有企业的错误观点、错误主张和错误行为。应该坚持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坚持用改革开放的方式来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竞争力和控制力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解决个别国有企业管理不善甚至混乱、监督弱化甚至被“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甚至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能脱离经济这个基础。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也必须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际、与全球化的世界经济和科技革命及其产业化的具体实际、尤其是与本企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明确本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技术发展方向、营销发展方向,并形成相应的发展战略,引导和推动本企业的竞争力不断增强、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国有资本的功能不断放大,使之成为当之无愧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四、国有企业党组织管大局,要处理好两个层次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

国有企业党组织管大局,要使“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要总揽本企业全局,协调本企业各方,维护好本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

古人讲:“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毛泽东同志解释说:“懂得了全局性的东西,就更会使用局部性的东西,因为局部性的东西是隶属于全局性的东西的。”[7]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大局意识”,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8]。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管”的大局,首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处理好党和国家这个大局与企业这个局部的关系,这是第一个层次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在这里,管大局的“管”字的含义和要求是“谋全局”的“谋”。

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谋划本企业的发展?是坐井观天、画地为牢甚至以邻为壑,仅仅盘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是立足企业、心怀祖国、放眼世界,从全局与自己局部的辩证关系中来谋划?这既是一个眼界问题、方法问题,更是一个立场问题、党性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习近平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9]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时刻警醒自己的“第一身份”和“第一职责”,时刻警醒自己作为党的一个组织、一个成员所应有的责任意识。具体而言,这种责任意识就是作为党的一个组织、一个成员的“我”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最高层次的大局、对“五位一体”中的每一“位”(例如经济建设)和“四个全面”中的每一个“全面”(例如全面深化改革)这高层次的大局、对例如经济建设中优化经济结构或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依然具有全局意义的较高层次的大局等,承担应尽责任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明确了,才不会对党和国家斤斤计较,甚至“闹独立性”,用“小道理”去对抗“大道理”、损害“大道理”;才会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自觉地用“小道理”去服从“大道理”、维护“大道理”。总之,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成员要负起政治责任,引领、带动企业自觉地、全面履行其应尽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对党和国家的大局做出尽可能大的贡献。

企业党组织要“管”的大局,也包括本企业的全局。在这里,“管大局”就是要处理好本企业全局与企业各方的关系,这是第二个层次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在这里,“管”字的含义和要求是“总揽全局”的“揽”。

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总揽本企业的全局?是迷惑于新自由主义散布的“国有企业也只是一个市场主体,只能由‘新三会(国企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经济组织来治理”等观点,从而收起领导作用不揽全局,还是沉溺于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党组织进行“一元化”领导历史遗迹,“硬揽”全局?这也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方法问题,更是一个立场问题、党性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一定也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解决的关键是要时刻警醒自己的治理地位和治理作用,时刻警醒自己作为国有企业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领导意识和政治意识。具体而言,这种领导意识和政治意识就是在包括有“新三会”+经理层和“老三会”(国企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治理主体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的党委会,要有总揽本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协调其他治理主体、共同维护好本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局面的自觉意识。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成员有明确而坚定的领导意识和政治意识,就会在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职能、监事会监督职能、经理层经营职能、职代会民主管理职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职能等的基础上,引导和整合这些职能发挥所产生的“能量”,消除其可能产生的张力或冲突,从而使国有企业的治理更加有效。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党组织就会更加自觉地、制度化地、机制性地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全程参与、全程把关,就会更加自觉地、制度化地、机制性地做好党建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到实处。

五、国有企业党组织保落实,要处理好企业内部“分力”与“合力”的辩证关系

国有企业党组织“保落实”,主要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在本企业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要保证本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决定得到全面落实。为此,需要处理好企业内部“分力”与“合力”的辩证关系。

恩格斯曾指出,在历史的创造过程中,“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10]。恩格斯在這里所讲的,虽然是人们在无组织的自发状态下参与历史创造的情况,但其中所揭示的“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的规律,与人们在有组织的自觉状态下参与历史创造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区别只在于自发状态下形成合力的各个分力之间的“角度”更大(这表明各个主体之间的矛盾越大、对抗性越强),因此合力更小;而自觉状态下形成合力的各个分力之间的“角度”更小(这表明各个主体之间的矛盾越小、协调性越强),因此合力更大。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仍然存在着由于各个主体因具体目标和努力方向不同而产生的无数个分力,存在着“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需要由企业治理主体、首先是党组织对这些“分力”加以整合,形成企业的合力来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在本企业得到全面落实,保证本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决定得到全面落实,从而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处理好企业内部“分力”与“合力”的辩证关系,需要从两个方面发力。一是要加强国有企业的五大建设,即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群众组织建设,进而将企业领导班子、科技与经营管理骨干、全体党员、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都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上来,统一到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决定上来,做到思想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二是要努力实现按劳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的结合,理顺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都焕发出来。同时,要关心群众生活,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些工作都做好了,就能消除分歧、消解内耗、化解矛盾,把“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5]44,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5]24,以“钉钉子”的合力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以及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决定都能够像一根根“钉子”一样,被牢牢实实地“钉”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党组织处理好了“经济”与“政治”、“领导”与“服务”、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发展政治方向与企业改革发展具体方向、两个层次的全局与局部、企业内部“分力”与“合力”这五对辩证关系,会有助于国有企业党组织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实现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提出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0-12(01).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N].人民日报,2017-10-28(01).

[3]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强调  共同为改革想招  一起为改革发力  群策群力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到位[N].人民日报,2014-08-19(01).

[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7.

[5]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  为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N].人民日报,2018-07-01(01).

[7]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75.

[8]习近平.办公厅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J].秘书工作,2014(6):4-8.

[9]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N].人民日报,2014-01-15(01).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8—479.

责任编辑:康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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