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率调整下建筑企业税负困局及筹划
2020-12-23李小刚
李小刚
摘 要:随着增值税深化改革,全行业实现减税降费,但此政策并非均衡降低税率,如建筑企业下降1%,而成本结构中高税率成本进项税抵扣税率下降3%。分析了新旧政策下成本结构与税负变化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新税率政策下建筑企业的税负困局,提出了完善税务筹划的思路,促进建筑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税率调整;建筑企业;税负困局;筹划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6-014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12.42;F426.92;F406.7 文献标志码:A
1 新税率政策给建筑企业带来的税负管理困局
1.1 进项成本结构改变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全行业税制统一,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增值税链条被打通,购买服务与不动产均可以抵扣进项税,且营改增制度激发了市场的经营活力,保证了资源合理配置。抵扣链最复杂的是营改增纳税人。受以往税制的影响,建筑企业除了钢材与水泥成本,其他进项成本的增值税税率大多为3%,一般采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方式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在改革后,建筑企业的进项抵扣税额较低,税负不断增加。
为了解决税负问题,企业应调整进项成本结构。例如建筑企业应合理控制运营成本,积极调整进项成本结构,改变以往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购货商的经营理念,将一般纳税人作为购货商,提高进项抵扣率。同时,还应做好成本发票的控制工作,改为使用专用发票,适当提升进项成本结构的占比,将以往的25%提升至50%左右,减少税金支出。还应整合建筑材料市场,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进项抵扣成本,保证减税降负政策可以惠及整个建筑行业[1-2]。
1.2 建筑企业税负上升
我国进行了3次税率调整。第1次简并税率未对建筑企业的成本结构产生较大影响,税负并未产生较大变化。第2次实现了结构性降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同比降低。第3次并非同比例降低税率,销项税率下降1%,进项税率下降3%,成本结构并未发生改变,进销降幅并不匹配,无法降低税负。
1.3 企业内部关联交易进销不平衡
目前,经营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关联交易数量较多,类型复杂,包括建筑工程总包、分包、采购、租赁以及劳务服务等方面。设备租赁公司、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均属于交易主体,各个交易主体的收入与成本存在较大差异,无法保证增值税税款的统一性。
同时,各个建筑企业内部子公司的进销税额并不相同。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缴纳增值税会形成进项税留抵额;当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时,需要较大的增值税额度,导致进销不平衡,进一步增大了建筑企业整体税负。
2 新税率下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
2.1 改变以往的筹划思维
面对结构性税负问题,建筑企业税负上涨,陷入了决策困境。此时企业在税务筹划期间应以经营现金流量为主要目标,关注企业经济利益,改变以往仅看重税金的筹划思维,保证决策经营的科学性。新税率政策下,若建筑企业仅局限于税负量化标准,会出现决策误区。
在税务筹划期间结合现金流量,可以打破以往的税务筹划思想,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同时,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人员也应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的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尝试。除此之外,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坚持合理避税原则,保证税收筹划方案的灵活性与科学性。
2.2 优化建筑企业进项成本结构
建筑企业进行效益筹划时,应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降低税负,优化进项成本结构。可以从低进项抵扣税率的分包工程中拆解高进项抵扣税率的材料,提高进项抵扣额。例如建筑企业采用劳务分包方式和简易计税方法将经进项抵扣税额设定为3%。可以将安全材料、辅料以及工具材料等成本从劳务分包中剥离出来,以高进项抵扣税率代替低进项抵扣税率,提升抵扣税率所占的比例,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2.3 创新升级建筑产业结构
税负增加除了有政策方面的原因外,还受建筑企业生产成本结构的影响。若建筑企业仅优化进项成本结构,则无法获得预期效果。建筑企业应引入新技术,创新改革方式,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从而走出税负困局。例如可以在建筑工程中应用铝膜板、全封闭爬架以及装配式建筑等,改变建筑企业的成本结构,提高施工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为建筑业带来更高的进项抵扣额,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2.4 利用关联交易降低税负
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应更关注降低税收筹划压力,灵活应用关联交易策略,以降低税负。建筑企业应加强与财务物资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的往来,合理调整关联交易价格。当建筑内部材料供应商与设备供应商存在较大的进项税额时,会出现进项留抵额,此时应适当增加下游单位的进项税额,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程度,降低税负。为了降低关联交易价格,当上游单位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下游单位的销项税额应小于进项税额,将上游单位的税负转移至下游单位。通过调整关联价格,转移增值税税负。
2.5 選择多元化的纳税筹划方式
为了更好地进行税收筹划,建筑企业还应选择多元化的税收筹划方式,建立更有效的筹划方案。建筑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保证税收筹划方案更接近建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税收筹划方案后,还应保证其指导性与规范性,创新税收缴纳方法,提高税收筹划的工作效率。当前,各建筑企业均已实现会计信息化,可以在工作中引用信息软件,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由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区分和比价,对比材料成本,从而选择最佳的供应商与材料选购方式,为企业节约建筑成本,更好地应对税负问题。
2.6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当前建筑企业税负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税率降幅不均衡,即便税负管理较好的企业,经过调整后,税务管理带来的税收红利明显降低,税负增加。对于管理效果较差的建筑项目,税率调整之后,税负反而下降,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甚至在经营期间出现决策失误。传统建筑行业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产生了大量就业岗位。为了促进建筑行业良性运转,相关部门应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更多政策优惠,降低企业税率与社保费用。出台政策,要求建筑企业结合自身规模与业务类型确定纳税身份,合理选择纳税时间。
3 结束语
在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进程中,税率调整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振兴实体经济方面也可以采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方法。建筑企业在调整增值税税率过程中,既存在改革创新的机遇,也会陷入结构性税负增长带来的困局。从长远来看,实行技术改革创新的建筑企业会享受更多的税收红利,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欣旗.企业税负问题调查分析——以H公司为例[J].科技经济市场,2019(1):30-32.
[2]楼华丰.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全新思路解析[J].财会学习,2017(7):14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