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问答
2020-12-23
白建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恒诺集宁分段):对于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对于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的要求,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达到五分之四)。选举的主要程序是:(1)说明到会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5)投票;(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8)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选举后,选出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刘钰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机务段):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区别是什么?
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都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且二者都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但是,我们不可将两种生活会混为一谈,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基本内涵: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2.召开时间: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两种会议一般均安排在第四季度,后者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参加人员: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
4.发挥作用:民主生活会以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定位,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思想作风建设。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作用是统一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问题、共同进步。
需要注意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