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对策
2020-12-23欧阳丽娜
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首先是利益共同体的建立,其次是共识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建立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基础上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内蒙古在市域社会治理中以党建引领、利益共建、多种互动、智能支撑等方面为抓手创新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举措。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问题的提出
2019年12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指出,要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要发挥群众自治基础作用;市域层面面对的问题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特点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群众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可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首先认清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以市域为治理范围的社会治理更加需要突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体性定位。
202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带动,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汇聚起多方有序参与的共治合力。其中八个盟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结合各盟市自身实际,有阶段性有重点地制定中长期规划。本文就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中,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问题进行分析。
市域社会治理视角下构建社会
治理共同体的逻辑构架
共同体是指具有相同目标要求、价值认同的多个个体和组织,在共同的条件背景下结成的集体。共同体有着相同的背景、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动力。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逻辑
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认为心理生成过程中每一环节的伦理意涵就是所谓的“本质意志”,是构建人们在群体中实在生活的关系。“共同体”的本质就是基于意志共识的形成,而共识的达成关键是利益共同体建立,利益范围往往不会局限在经济和政治领域,还会涉及社会利益、文化利益及心理利益,而这些非盈利性利益正是各类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建立的逻辑原点。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指与社会治理有关的主体在达成一致目标的同时,构建相对稳定关系的群体。由党委政府、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等构成的共同体,这些主体首先因共同的利益而构建起利益共同体,有一致的目标共识和价值追求,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及社会治理现代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共同努力。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本质逻辑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重要思想的实践探索。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就是要充分调动起社会组织、社工团体、人民群众的力量,这些群体与党和政府共同是社会治理的责任主体,共同担责共同尽责,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稳定的社会局面、和谐的社会环境、安全的社会治安、及时高效快速地解决矛盾纠纷等社会治理成果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隐性的共享、显性的幸福,彰显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的理念。
社会治理离不开人民生活点滴,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出现“最急、最忧、最难”的问题都是社会治理中急需重点解决的问题,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立可以充分察觉问题、聚焦矛盾、解决难题;社会治理缺不了人民群众参与,在广泛调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发挥着人民群众群策群力的坚强伟力。努力构建社会治理共同體,就是要体现社会治理工作始终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
(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场域逻辑
市域范围内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要符合市域特色,突出市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引领作用,把握全盘整体规划,强调市级以下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贯彻,听从指挥严格落实。在市域范围内,由于空间范围相较于省域范围小的特色,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将共同体的利益融合在一起,社会治理共同体才会更加牢固。可以发挥市域社会治理中部署有力协同通畅的优势,有效链接共同体的每一主体做到协同发力;可以发挥市域社会治理中有效调动更多资源下沉基层的优势,真正给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更多的保障护航,推动市域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落点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内蒙古自治区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中,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民族地区特色,形成独特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模式。
(一)突出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扮演好社会治理的引导者与支持者角色,加强对共同体参与治理的引导,维护社会治理的良好秩序,坚持社会问题社会治、群众事情群众办,统筹好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关系,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道党工委,与区司法、劳动、计生、民政、文化等15家单位党组织联建共建,下设街道驻站、社区、税务监管、市场监督、文化活动中心等7个党小组,建立服务覆盖周边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的“红纽带”党群服务驿站,实现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服务功能同步延伸。通过抓党建工作,链接共同体运行,通过以联合党建工作为抓手,规范共同体的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赤峰市创新开展全领域基层党建融合发展,通过大范围、深层次地优化配置、整合力量,有效打破困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认识制约、制度制约、条件制约,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共建共融,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引领力的整体提升。
(二)建立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激发主体意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以共同的利益目标链接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各主体,在目标驱动前提下,凝聚力更强、行动力更盛。赤峰市红山区红山郡社区,社区居民以参与换积分,以积分换辖区内联合企业的优惠;辖区企业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服务,得居民认可后获得更多效益;社会组织以志愿服务换居民和企业的赞誉,以赞誉换得组织壮大。让居民、企业、组织在一个大的系统中都以付出换取利益为前提,最终形成了利益共赢的闭环,家园意识在无形中建立起来,形成了以小带大、以点带面的效果。
让“参与”激发社会治理共同体树立强大的主体意识。明确共同体的主体定位,完成客体向主体角色的转化,强调主体的社会治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不仅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中,更要参与到社会治理制度制定、流程细化、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展现每一个人都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体,都应具有强烈自主意识和主体能力。乌海市积极推进建设具有牵引带动作用的工作机制,如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意识,把社区、小区里的退休老党员、能人、爱心人士都纳入网格员、社工队伍中,注重调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推进市域基层治理的精细化。
(三)坚持主体间“二类”互动模式,協调有序有力,增强共同体的合力最大化
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实践中需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形成联动和同频共振的“二类”动态模式。“联动”顾名思义是一个主体运动变化时,会带动其他主体随之呼应,而同频共振应是常态,各个主体之间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加强行动的统一性。在动态联合过程中,为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应加强共同体之间的一致性,实现同频共振的动态方式始终贯穿在联动之中,真正发挥共同体的合力。
一要加大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加强工作联动机制、在界定主体间边界的同时要强化互动意识,真正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乌海市构建市综治中心与市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两中心合一”模式,直接指挥市、区两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统一对全市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市民服务等进行“一口径采集、分流转办、一级监督、一级指挥”。二要积极探索扁平化治理模式,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尤其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更需要创新扁平化治理。例如兴安盟为完善突发案(事)建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盟、旗、乡三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构建扁平化、实战化应急处置模式。这需要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权责,还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完善互动协同机制,推动各主体力量协调有序有力的运行,形成最大合力。
(四)利用新技术创建智能平台,缩小治理空间,牢牢根植人民群众的沃土
从治理层次看,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基层是生产、生活、交往的主要场所,是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多发地,也是各方面治理力量的所在地。面对基层治理范围较广、空间较大、领域较多的难题,充分利用新兴技术和手段,缩小治理空间、缩短治理时间。建设智能化治理平台,让“智治”成为重要的治理方式。内蒙古第一批八个试点盟市,都将建立市级综治中心放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中,并整合市县两级中心资源,形成一个整体的网络治理系统,充分推进“智防风险”、“智辅决策”、“智助司法”、“智利服务”的目标要求。利用网络问政平台、政务服务数字平台,拓宽共同体参与治理的渠道,建立线上线下方式更加便利化。乌海全市划分为1274个电子工作网格,建成了五级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运用GIS系统、数字网格等信息手段将“人、地、事、物、情、组织”等信息关联整合,初步实现“以房找人、以图定位、以格管事”。网格员通过手持终端,与智慧乌海民生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对人员信息、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动态信息实行“一口径采集、多部门共享”。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平台,更能有效提升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治理能力,也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参考资料
[1]肖刚.以大数据赋能市域社会治理“智治”[N].南昌日报,2020.7.5第4版.
[2]张成甦,包雅钧.社会科学报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以实现社会有序[J].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2020.7.2.
[3]姜晓萍,董家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认知与实现途径[J].社会政策研究,2019.4.
作者简介
欧阳丽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社会管理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