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在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换届大会上的讲话
2020-12-23◇汪伦
◇汪 伦
◇辽宁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长 高 巍
2020 年1 月12 日,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发展,在辽宁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导下,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沈阳市省民主党派大楼隆重召开换届大会,120 余名会员出席大会,辽宁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高巍处长到会致辞。
会上,侯成良同志向全体会员作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张惠平同志作了财务工作报告。王铁山同志作了章程修改说明、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报告。并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和监事、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
会后,常务副会长、北京市求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会欣,为参会会员讲授《从诉讼视角谈合同的可操作性》,陈会长先后从合同定义、本质、目的、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律师费转付制度,合同当事人住所地确认、财产保全等角度讲授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具体情况,陈会长授课内容实用接地气,受到新老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各位领导、会员、来宾们:大家好!
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换届大会今天隆重召开了,我谨代表省国资委向大会的顺利换届,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今天的大会上,侯成良同志向全体会员作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张惠平同志作了财务工作报告。王铁山同志作了章程修改说明、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报告。并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和监事、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领导班子。在此,我代表省国资委向当选的各位领导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在会长佟大光、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侯成良及各位副会长、监事、理事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帮助全省企业会员及个人会员,建立起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的机制,为其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搭建学习、交流和提高的平台,使协会成为会员、非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与政府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全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我认为,今天成功选举产生的新的领导班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年轻化。新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1 岁,充分体现出朝气蓬勃的特色,给协会带来了新生力量。
二是高层次。本届领导班子成员,从大型央企、国企董事长、总经理、民企董事长、总经理,到总法律顾问,较上届班子专业层次高,为本届协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专业强。新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专业法律工作者,均具有高超的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为协会工作把关定向、减少风险带来可靠的保障。
四是班子精。本届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一共17 名,较上届减少26 名,减少60%。充分体现了少而精的特色。每名领导身兼多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能力和优势。
五是多元化。以往领导班子成员,多注重在大型国有企业中邀请。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涵盖了央企、省属国企、民营企业,体现出多元化、范围广特色,更利于开展工作,更利于宣传、服务各阶层领域。也更利于将省委省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各领域。
我相信:辽宁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在会长张想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侯成良的带领下,协会工作一定会开创一个新局面,再上一个新台阶。
我国传统的节日春节就要到了,在这里我代表省国资委和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祝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及其你们的家人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