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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自信的非遗与文创研究综述

2020-12-22

工业工程设计 2020年6期
关键词:遗传文化遗产物质

中南大学,长沙 410000

中国饶沃的非遗项目赓续了丰富的中华民族精神基因,是推动我国文化软实力进步发展的内驱动力引擎,随着我国非遗传承创新的不断推进,对于非遗传承思路与模式的科学系统化构建提出了创新性的条件要求,如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工作逐步与文化创意产业、精准扶贫事业、乡村振兴战略走向了有机结合,不仅为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了精神力量,而且起到了助推打好脱贫攻坚战、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作用。

2018年4月《人民日报》刊登的《非遗扶贫,鼓起群众信心》一文提到:“我国许多老少边穷地区都拥有特色突出、数量众多的非遗资源,却长期‘养在深闺人未识’,甚至‘任凭雨打风吹去’[1]。”近年来,我国各地涌现了利用非遗文化创意衍生进行的产品开发,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这一创新性的非遗传承对策。如2017年贵州通过赤水竹编非遗项目成果转化,让九千余群众获得了上岗就业机会,其中包含五千五百余名贫困人员,约占总数的58%,顺利达成了非遗拉动脱贫摘帽的目标;同年,土族盘绣合作社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挂牌成立,合作社对土族盘绣手工艺人进行了技能培训,使传统土族盘绣更符合现代的市场及审美取向,为土绣非遗打开了市场销路,成功帮扶土族贫困女性三百余名。扶贫振兴这一非遗传承开发创新思路,不仅使得“老少边穷”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实现固本性的传承与创新性的转化,而且在非遗保护开发中开拓了我国精准扶贫事业和乡村振兴的新路径,通过非遗创新开发产业拉动非遗所在贫困地区经济实力,进而凝聚民族文化自信力。基于此,本文梳理了我国非遗传承和创新开发相关文献的研究现状以及进展,并归纳了当前影响非遗传承及其文创设计并且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力图呈现出国内对非遗及非遗文创研究现状的整体认知,为进一步探析非遗传承创新提供便利。

一、以科学态度深化:文化自信与非遗传承创新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深入推进,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于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民族文化自信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由万千中国劳动人民智慧凝结出的灿烂深厚的非遗文化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各界探讨钻研的热门话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及其研究工作,与各界人士携手努力,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当下,在文化自信的推动下,探索如何以更加全面科学的态度考量非遗传承与创新的发展模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永恒的历史意义。

图1 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

(一)文化自信——顶层国家政策指导

十九大报告中曾深刻阐明:“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习近平2019年6月在《奋斗》杂志发表了《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一文并明确指出:“创作出具有鲜明民族特点和个性的优秀作品,要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有深刻的理解,更要有高度的文化自信[3]。”我国璀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涵纳经史子集等文化形态,亦涵盖口头传统等民俗文化,以艺术性的表达汇聚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时代树立了新的起点,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文化使命,如何使非遗传承创新发展、赓续文化传统、引领文化思潮、增强文化自信,还需进一步探讨。

(二)非遗内涵——相关法律法规构建

非遗即非物质文化遗产(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最早于1997 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正式定义;我国于2004年正式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条约》公约,开启了本民族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7年后,非遗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修订[4],见图1。

2011 年6 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该法规的颁布标志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步入依法保护阶段,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的奠基石,具体范畴见图2。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的非遗范畴

随着相关法案的逐步完善,我国已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普查认定与建档收录工作,各界学者对于非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也实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2011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编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一书中对于非遗保护及其商业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究,对于非遗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有一定程度的涉及,此书的汇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实践工作者、相关政府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提供了有效参考,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及其民事权利保护等方面起到了积极影响[5]。

(三)文化创意——非遗传承创新需要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新兴概念随着非遗保护开发的热潮开始进入普罗大众的认知范畴。其中,文化创意产业与非遗传承创新工作结合紧密,习总书记就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的创新转化作过多次重要论述——早在2003年,习近平在考察杭州西湖综合保护工程时就曾表示“我们有必要且有责任保护好、继承好和发展好西湖周围的文化遗存”[6]。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2]。”随着文化自信理念的深入实施,以非遗文创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开发工作正在如火如茶地进行,延续非遗生命力、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政府、社会、媒体等关注的焦点,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文化强国战略》的作者周和平在此书中就阐发了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路径之一就在于对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发展[7]。王智慧的《文脉赓续与民族复兴:传统体育文化的基因传递与文化自觉——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文化自信论的分析》一文则是从习近平十九大报告文化自信论角度上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基因、表达与生存焦虑进行了研究,提出如何重拾历史文化记忆、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性与生长性将是文化传承和实现文化自信的关键问题[8]。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虽然国内已有大量学者从各个专业领域投入了非遗传承与开发的研究工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商业开发仍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复杂情况和矛盾问题亟待探析,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不仅要重视考察、刻录等原生态形式的保存,更要注重对于如何在新时代以更加科学的态度深化对非遗传承创新的思考。由于我国相关研究、设计与开发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所以在新时期下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传承与创新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原与活两态并行:非遗与非遗文创研究现状

2017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杨慧子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正式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品”的概念,强调了“特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资源进行设计的文化创意产品[9]”。由目前研究可知,我国对于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分别已有一定的成果,尤其是我国台湾地区已拥有一些将非遗与文化创意相联系的成熟设计案例。但就总体研究情况而言,少有深入触及非遗转化促生文化创意设计的讨论,也较为缺乏对于非遗保护创新科学态度的思辨。当前,我国非遗传承与创新开发可分为“原生态”和“活态”两个主要思路,下文将分别对其主要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一)原本纪实:以原生态保护开发为路径

黄永林提出:“‘原生态’就是自然状态下的、未受人为影响和干扰的生态原状,是事物与环境合二为一的状态,即事物与其生存环境共存共生的现象,其显著特征是天然美、自然美、原始美[10]。”所谓“原生态文化”是自然状况下生存的本真文化,“本真”是原生态文化的显著特征、是民众生活中的文化、是植根于某个地域的独特文化。基于此,非遗的原生态保护即是对非遗项目原汁原味的刻录保存,以便传之后世。

一方面,基于“原生态”保护开发思路,学术界各个领域从不同视角出发,对非遗传承保护与开发进行了研究。如2013 年,黄永林基于生态学视角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下形成的‘原生态文化’[10]。”而黄永林也因就非遗“原生态”保护研究做出的三大贡献而深受赞誉:一是提出源头性、原生性、整体性的非遗“原生态”保护三原则;二是梳理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从抢救性到整体性再到区块性这一进程中各个阶段的研究侧重点;三是引申了即使是在非遗跟进时代创新的进程里,也应当始终把民族原生态的文化遗传基因作为一种独特的民族身份基本识别标识,并将其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另外,黄永林虽然也提出了完善非遗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发展布局提供了相关策略,但其建议内容仅站在宏观立场上进行了面面俱到的表述,缺乏针对性的落地可实施操作。2018 年,荣树云将“人”作为非遗保护的研究主体,提出了在“非遗”语境中重视非遗民间传承艺人社会身份的构建与认同,通过重新塑造其“社会关系、价值观、行为模式、文化规则[11]”,促使从事传统手工的老非遗民间传承艺人走出故步自封的模式规则,最终创造出更加多元的非遗工艺品生产机制。2019年,赵旭东虽然同样从人类学角度出发,但却对传统非遗项目的前期设定到后期保护开发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所谓“非遗”及其传承工作在本质上只是西方“拿来主义”影响在本国文化中不自觉的体现,并且呼吁应当“回到一种既存秩序的彼此互动且又富含文化自主性的文化遗产观[12]”。2020 年,毛巧晖从民俗艺术范畴出发,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中,民俗艺术研究在沿承之前学术脉络的基础上,应由对‘原始艺术’、‘地方性知识’的关注转向‘地方感’、‘公共文化’及‘传播样态’[13]。”其重大贡献首先在于梳理了自19 世纪末到21 世纪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中的民俗艺术学理论研究;其次是从民俗艺术传播样态的视角为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开拓了新路径;最后还从情境、实证研究与艺术整体观交融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范式转换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讨和展望,系统地构建了非遗艺术性研究的知识范式和思想体系。以上各个针对非遗传承保护的研究虽然是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出发,但都体现出了对于“原汁原味”非遗的坚守。

另一方面,部分学者针对当前各景区、博物馆等地的原生态非遗传承项目乱象展开了反思,认为我国当前众多的非遗传承保护的发展航道因受到资本市场因素影响而发生了偏离,极力倡导非遗保护开发回归非遗文化本真的保护与传承。如2014年,刘爱华基于工具理性的视角提出“消费主义盛行使人们在非遗保护运动中不自觉地以功利的眼光来审视非遗的价值,因此必须追本溯源,回归价值理性主义,充分注重非遗的精神文化价值,重视非遗对国民性的熏陶和塑造,珍视非遗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基因[14]”。但其关于非遗保护开发应当尽可能避免商业化、产业化运作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2015 年,耿波从地方性角度出发,对精英群体夙愿虚幻、民众文化自觉匮乏、物质欲望蓬勃的现状进行了批判,但是并未提出合理有效的在实现非遗保护地方性过程中所遇到的,当代问题的解决途径,且过分强调了非遗保护文化定位应回溯古典传统,在当前国内倡导传统文化振兴反哺经济的大环境下不免显得保守[15]。2017年,杨慧子也指出:“非遗之为非遗,便是因得本真;非遗保护,须得遵守本真性原则;以非遗为源进行文创产品设计,也必须凭借一脉相连的本真;非遗文创安身立命的根本,便是保住本真[9]。”另外,康保成在《中日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比较与研究》一书中对于假借“原生态”噱头进行旅游经济发展而人为制造“伪非遗”的现象进行了批判[16]。以上学者皆由于非遗项目的设置标准判定等记录保护工作,常与政府及市场主导的文化行政、市场消费结合密切,从而对非遗的学理性抱有一定质疑态度。虽然持有上述思想的学者尚为少数,但其观点揭示了当前国内非遗传承开发工作中不容忽视的窘境——非遗的“原生态”传承开发活动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氛围影响之下,正在逐渐沦为满足大众娱乐消费需求、增加旅游经济收益的纯粹商业展演,将非遗旅游景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吸引游客的商业噱头已屡见不鲜,粗制滥造且千人一面的非遗民族节庆仪式、非遗民俗歌舞活动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其中充斥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滥用、误解甚至歪曲,既不能使非遗文化得到妥善尊重和有效弘扬,也不能引发游客在情感上对非遗文化的共鸣与认可,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非遗原生态的文化内核。

(二)活态传承:以融汇创新开发为路径

早在2008年,刘晓春就对于原生态和活态的非遗传承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口传心授的活态文化”[17]。2017年,苑利和顾军提出并强调了“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18]。与追求将非遗原汁原味保存刻录的原生态传承思路不同,活态传承注重的是融汇与创新,强调增加非遗文化的生活普适性。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其中后半段所强调的利用发展可以理解为以活态传承的方式将非遗进一步融入现代生活——其一方面,应当将非遗项目内容自身以活态的形式进行传承延续;其另一方面,应当将非遗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源头活水,使两者进行有机的交汇结合。

第一,国内早期对非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产性保护上。此概念最早提出于2006年左右,而后于2015年,《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特别强调了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即通过生产过程使非遗得到活态保护和发展。此后,围绕生产性保护这一模式展开的学理辩驳便层见迭出,如2009 年,吕品田否定了将传统手工技艺从民俗生活环境中剥离出来使之完全商业化的观点,提出要将“生产性方式”进一步转化为“习俗化方式”,并强调了“活态流变性”[19]造就非遗差异性。同年7 月,邱春林则是以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大理白族扎染”为个案实例,提出了生产性方式保护需要守住技艺核心,并且注重创造非遗品牌、升级打造非遗创意附加值[20]。在此期间,各界不乏对于非遗生产保护的探讨,其中最权威的说法当属2012年2 月由文化部正式制定印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定义: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21]。当月,马盛德对“十一五”期间我国非遗保护现状和发现成就进行了详细梳理,认为坚守手工制作特色是“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底线,他提出的非遗生产性项目发展需要引入现代设计理念的观点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时代前瞻性[22]。同年6月,潘鲁生进一步拓展,触及到了非遗知识产权问题,他提出:手工艺区别于其他民间文艺样式的一个根本点,在于其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23]。另外,潘鲁生还梳理了民间手工艺的文化特点,指出了在民间手工艺的保护与传承生存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民间手工艺的知识产权提出了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建议,对后来学者研究探索非遗活态传承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效参考。2015年,朱以青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进行了颇具深度的研究探析,他提出:非遗生产性保护即是立足于非遗的“活态流变性”,为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而开展的一种有益探索[24]。他强调在生产中保持非遗核心技艺与价值,并使之可以长期存在于人民群众的生活中,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这一观点受到了学术各界的普遍认可。2018年,鲁雯和刘璐认为本真性与生产性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属于矛盾与统一的辩证关系,然而其强调了非遗生产性保护开发产品应当将较高社会阶层视为消费目标群体,此观点缺乏一定客观性[25]。

第二,有大量研究基于国内各个地域的不同非遗项目。如2011 年季诚迁以文化生态学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提供了新的视角[26]。2014年莫力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基于现代性视角对云南耿马县芒团傣族手工造纸技艺项目进行了研究,着重探讨了非遗传承创新工作在顺应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以及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过程中如何保持文化自觉意识的问题[27]。同年,孙克以淄博鱼盘为例,从人类学角度重新审视了新形势下民间陶瓷类非遗活态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问题[28]。2015年方李莉梳理了景德镇传统手工传承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构成的侧重点,强调了活态传承的重要性[29]。2016年张朵朵和季铁以“花瑶花”非遗项目的协同创新设计实践为例,在“生产性保护”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非遗项目创新开发与协同设计、社区复兴理念的关系上[30]。同年,吴昉整合梳理了上海“海派剪纸艺术”传承创新工作的起源与发展流变,将其划分为四个时间阶段并总结归纳了各个时期研究的一般性特点,还从都市发展模式的视角出发论述了其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对于上海地区剪纸艺术的传承与发扬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31]。虽然有众多学者从各个不同项目和地域对非遗保护与创新进行了合力探索与互相辩驳,但他们皆肯定了尽管非遗文化技艺自身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然而相较于物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而言,“非遗”这一新兴既定概念沉淀还尚少,在我国从被修订到被大众熟知,仅仅经历了十年左右的时间。基于此,非遗的传承及创新工作还需各个学科间通力协作、共同参与,从各领域的理论视角和实践方法出发,进一步延展非遗传承与创新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第三,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汇成为愈发热门的研究方向。如2015年田阡认为非遗与文创产业相结合在实践层面上缺乏学术基础,提出“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互动的话题并未得以深入研究而达成深度共识”[32]的质疑。次年,金江波提出了“以活态的传承方式研究非遗课题,以活性的思维模式发展非遗队伍,以活力的运作机制来建设非遗社区”[33]的非遗传承创新思路,应该以“活态、活性、活力”理念建设非遗社区这一思路的提出拓展了学科建设与研培计划融合的边界,也为高校知识系统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如何帮助地方政府转型升级,如何提升社区住民的生活品质,如何增强公众的文化自信与归属感,提供了可持续探索与发展的路径。2019年,王家飞认为行业间的跨界融合是当前产业发展的新趋势,“融媒体可以激活非遗的影响力,体验可以促进非遗的聚集效应”[34],因此他呼吁着力打造非遗跨界IP,其观点对于进行非遗活态化传承和创造性发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2020年,叶茜和李树朋则是以皮具创意研发为研究点,提出塑造符合年轻消费市场需求的情感化、科技化非遗文创[35]。另外,与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相比,物质性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创意设计灵感来源的比例更大,其中以文博机构文创最为典型。如2020年,汤金羽和朱学芳在《数字非遗传承中严肃游戏项目开发与应用探讨》一文中探讨了我国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中的非遗文化教育和传播相关的严肃游戏开发应用模式,该文不仅对我国文博机构非遗传承创新进行了研究,而且还进一步深入涉及了非遗文创与现代数字科技的融会贯通,为我国非遗创新性传承开发工作提供了新思路[36]。正如汤金羽和朱学芳所研究探讨的,当下虚拟现实等新媒体图形图像处理技术的高速发展,使非遗文化的传承创新事业从关注“有形之物”步入了打造“无形之物”的全新领域。如2014年陈少峰认为:“我们应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视角,将动漫视作能够促进非遗传承与传播的途径之一[37]。”该文章针对非遗保护视野下的非遗动漫化这一薄弱问题,以动漫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作为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次年,黄永林提出:“‘数字化文化遗产’的发展程度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标志之一[38]。”黄永林基于数字化时代下虚拟现实、新媒体传播等现代数字科学技术影响的背景,梳理整合了非遗的无实物化创新型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研究现状与突出成果,为新时代下非遗的可持续活化发展研究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当前文献研究成果表明,随着非遗传承创新事业逐步科学深化,其工作重心已由主要重视非遗技艺原汁原味的收录保存,转变为了对其创新性传承开发模式的细化探索。其中一些学者针对部分具有生产开发价值与优势的非遗项目,提出了以非遗文创设计销售为代表的生产性创新传承保护方式,即:“在遵循这类非遗项目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使非遗在创造社会财富的生产活动中得到积极保护[39]。”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开发模式,不仅对优秀传统非遗文化传承保护事业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当地的文化消费,增加了非遗项目所在地区居民的可持续经济收益。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国内的非遗创新开发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尚为年轻,非遗与文创有机融汇更是尚且处于起步之中。近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助推扶持之下出现了一批以故宫和国家博物馆为代表的官方非遗文创大IP,但现阶段非遗文创的设计开发工作仍主要由各中小型民营类企业和设计工作室承担,此类团队由于体量和资金限制,其设计的物质载体形式还是以提取非遗外在表层视觉元素后进行简单重构设计的文旅快销品为主,没有深挖非遗文化的精神内核。另外,文化创意产业与非遗融合的过程中还引发了一些其他问题,如老非遗传承人作品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障、机械化大批量生产技术的普及使非遗手工传承备受冲击等。

三、守真创新强自信:讨论与展望

尽管有诸多学者开展了上述前沿性研究,并且取得了一定丰硕成果,但要更科学地深化非遗传承创新事业,仍有一些重点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根据前文的研究成果梳理可知,由于对非遗评定及其传承创新工作内涵理解上的偏差,学术界众多专家、学者就该问题存在着一定争论。一方面,部分学者偏向于保守,期望非遗保持高度的纯粹性,强调非遗的“原生态”传承,他们认为非遗文化应当是原汁原味且一成不变的,提出完完整整地保存刻录传统文化技艺应当高于发展创新,对任何带有商业性质的非遗保护开发行为皆持有强烈的否定态度。与之相对的,部分学者态度同样激进,他们坚决强调非遗的“活态”传承,主张通过非遗与其他行业领域创新成果的交叉融合,充分挖掘并发挥非遗的潜在经济价值,部分学者还切身参与某非遗的项目产业化研究,积极助推非遗活态创新发展事业。事实上,保存刻录与融合创新这两种非遗传承思路不应该针锋相对——恪守非遗精神本真,方可传承非遗的内在本原;营创非遗融会纳新,方可触动非遗文化持续蓬勃发展。因此,在新的时代要求下以更科学的态度看待非遗的保存传承与开发创新,就要避免片面性认知,即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保护传统与革新开发。综上所述,“传承”不等于“凝滞”,“创新”的内核应该是“守真”,坚持走“守真+创新”的非遗保护开发模式才能实现增强文化自信力的目的。

(一)非遗传承开发离不开“守真”

我国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创产业提供了广阔的灵感源泉,两者共同构成了增强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有效实践路径,但这种跨行业领域间的创新引申并不能是简单的叠加,而是需要准确把握住非遗的“本真”。非遗所蕴涵的独特地方本土精神文化“本真”即是“识别性”,这是贯穿非遗与文创的灵魂,更是从根源上解决国内非遗文创同质化乱象的有效利器。第一,对于非遗文化传承人而言,自应当担起弘扬传统的责任与使命,促使各类优秀非遗文化及其精神代代相传;第二,对于本土文化创意设计工作者而言,除了熟练掌握并运用文创设计法则之外,更应主动学习钻研非遗文化背后所蕴含的独特历史渊源及其核心精神价值,将一切文化元素再设计建立在对非遗本体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致力于以蕴含非遗“本真”的创意设计打响中国特色非遗文化招牌。

(二)非遗传承开发必须要“创新”

近年来世界各地兴起一股美学经济的风潮,文创产品必须拥有魅力、美感及令人愉悦的感性元素,才能在市场上与竞争者有所区别,消费者也不再满足于单一产品或品质需求,而是渴望独有的美学体验,进而触动心灵。而非遗文化创意创新正是利用了美学经济和体验经济创造消费者渴望的核心价值,这是因为文化创意整合了美学(Aesthetics)、产业(Business)、创意(Creativity)和设计(Design),简称ABCD 四个文创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美学经济快速兴起,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创新设计观念逐渐扮演起关键性的角色,非遗文化创意设计理念也从生产导向形态转变成为以现代消费者审美需求为中心的导向形态。非遗传承在全球市场的推动之下,更需要以在地设计的创意与特色来满足以使用者为中心的全新消费形态,且活化非遗传承创新的重点,即如何为非遗文化赋予设计创意,增加文化生意的经济价值,形成美学经济。

非遗保护开发的创新步入美学经济需要做到“三融合”,即与现代观念融合、与现代科技融合、与现代生活融合。第一,非遗传承创新开发工作要与现代观念融合。无论是对于非遗项目传承人、参与非遗研究的学者、还是从事保护与开发的其他各行业工作者而言,都应当在思想层面上具备现代观念。一方面,勇于迈开创新步伐,拒绝一味抵触创新变通而导致非遗文化与社会发展、民众生活脱节渐远,应积极主动地探求非遗创新发展模式,承担起传承优秀非遗文化精神的责任。另一方面,需要关注当代人的审美心理和审美观念,在传统的非遗生产性项目的合理利用方面融入或引进现代的设计理念。第二,非遗传承创新开发工作要与现代科技融合。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非遗文化创意设计产品,不再是以大量生产的实体快销品为主,而是改以能呈现传统情感记忆内容和怀旧生活体验的产品,以达到美学经济的目标,置身于体验经济时代浪潮之下,非遗创新保护开发需要在保留传统非遗产品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将非遗文化创意元素与其他的商业业态跨界混搭,从有形的实物发展为APP 应用、纪录片、综艺节目等无形之物,为消费者提供更深层的审美消费体验。当下新一线城市年轻化趋势明显,90后成为消费主力军,而年轻人又是移动设备的主要使用者,这一背景使“数字文创”概念的出现显得恰如其分。基于此,文创产业更应通过数字化的文化创意将文化“活化”,使之成为具有创新特色的符号化的文化IP。如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综艺《上新了·故宫》等现代数字科技文化IP在近年脱颖而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它在内部因素中融入了现代科技创意,从而赢得年轻一代文创消费者的喜爱,在现代文化消费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第三,非遗传承创新开发工作要与现代生活融合。文化与生活的联结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处在当下的消费者,可以透过现代科技,享受过去文化所带来的丰富人文积累,而其生活形态,同时也塑造了文化的开端,形成“文化生活化,生活文化化”。因此,非遗创新开发性项目最终追求的应当是与当下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群众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非遗的保护工作才能具有广泛的基础,才能顺应时代发展前进的步伐。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非遗的创新融合都应建立在坚守非遗精神文化内核本真的基础之上。所谓非遗文化创意产品,仅针对非遗文化所蕴含的意涵,重新审视与省思后,萃取其文化元素,用设计创意,以现代科技,将非遗文化元素转换成一个符合现代情境的新形势,适合于现代的生活形态中,体现出“思古幽情,现代风华”之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开发保护性项目的发展势必要立足于对非遗精神内核的尊重,这是这些项目能够成为民族遗产并在国家层面被加以保护的根本和基础。另外,当前国内各地非遗文创地域识别性低、形制同质泛化严重,其一大原因正是在于我国各地方非遗创新开发忽视了对非遗项目精神文化基因本真的沉淀式挖掘以及再次进行提取转化。因此,尤其应当强调非遗文创与当地区域限定性,充分解构在地非遗形态背后的含义并进行具体展现,使非遗文化蕴含之“真”成为能够区别各个地域间非遗文创设计的识别性标志。另外,“文化创意,非技乃道”,设计创意可以理解为一种技巧或工具,然而工具与技巧会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落伍,因此应当把设计当作一个方法,每个人都能巧妙运用且各不相同,非遗创新思路自然源源不断。

(三)非遗传承开发要达到“强自信”

文化创意产业是设计透过文化创意,经由产业实现一种品位,形成一种生活形态。因此,非遗文化是一种生活形态,创新设计是一种生活品位,文化创意是经由感动的一种认同,非遗文创产业则是实现非遗文化创意的媒介、手段或方法。现代非遗文创应朝着从对思古幽情的探索及理解中建构再现风华的创意新方向,透过非遗文创的语意再现传统文化情怀,以丰富现代文化消费生活形态。对于非遗文创设计者而言,其工作就是从文化生活与历史的共同记忆中寻找其联结的关系,使创意建立在思古幽情上,利用文化美学,凸显设计创意,透过现代风华的设计品味,再创生活风格,让文化消费者将对传统非遗文化价值的认同反映在现实生活中。

非遗和文创产业融合的需求是新时代的机遇,打造非遗文创项目产业,能够在发掘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为非遗所在贫困地区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即工作技能,使非遗所在地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经济收益、非遗所在地走向乡村振兴,从而实现完善文化产业链条,推动“非遗+文创”新业态的融合发展,为加速文化消费经济发展态势提供新动力,由此实现以本地经济自信拉动本民族文化自信。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文创是外在物质载体,非遗文化精神是其内含的活的灵魂,非遗传承和文化创意存在休戚相关的内外联系。“非遗+文创”离不开“守真+创新”的传承开发模式,应基于非遗项目自身资源、所在地域文脉塑生进行开发,并且体现出不能轻易克隆的地域根植性和区域限定特性,共同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一方面,维护中华民族独具魅力的特色本土文化,宣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在阐扬非遗文化价值的同时创造出巨大的商业经济价值。民族文化自信根植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土壤,汲取文化创意产业养分,产出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劳动就业细化转型、文化生活创新完善的硕果,从而拉动经济发展、延续历史文脉、适应时代需求,以此塑造独特的地域限定性民族文化精神,打响非遗文化创意招牌,增强中国文化核心竞争力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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