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联与对策建议
2020-12-21陈冬雪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促進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新时代,必须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载体,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本文分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的背景、现状,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式与动力机制以及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结构关系,针对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存在问题提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经营组织;农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754/j.nyyjs.20201130050
引言
目前,我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是民生之本,必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回报率低,利润率低,国际竞争力弱,农业高质量发展是解决我国农业发展问题的战略决策,有利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对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发展依赖农业经营组织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组织模式的重要创新,是实现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和平台[1]。因此,必须明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联,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的背景与现状
1.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生的背景
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带动农民进入市场,解决三农问题,20世纪90年代农业产业化开始在全国各地兴起。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发展过程[2],使农业经营组织形成了“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中介组织)+农户”等传统农业产业组织模式。
为发展农业,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出现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市场不断扩大,传统农业产业组织模式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农业经营组织分散,合作关系脆弱,加上农村劳动力不足,金融供需不匹配,市场信息不畅通,导致经营组织间存在很高的交易费用,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农业发展困难。为了解决发展困境,提高经营组织的收益,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契约的形式在要素、生产和利益上相互联结,逐渐走向联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此产生。为与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3]。因此,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目标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1.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生力量。
根据农业部调查,到2018年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00万家,全国家庭农场将近6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217.3万家,联合社达到1万多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近1000个,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7万家。
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分别超过了100万家和220万家,全国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约9万家。另外,全国已有6000多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包括农业企业8000多家,带动合作社2万多家、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21.5万个,辐射带动农户1500万户,年营业收入约9000亿元。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在各类新型经营组织规模不断扩大演进的基础上,为解决经营组织内生产要素,产业发展和利益联结问题,降低组织交易费用,增加组织收益而产生的。由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规模可知,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具有巨大发展潜力。
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方式与动力机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首先在安徽发展,随后河北,河南,内蒙古,重庆,四川等省区也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在国内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式。“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经营实践通过组织内部规制强化,成员分工细化,市场地位提升,显著降低了经营成本并提升了产品竞争力[4]。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纵向一体化方式形成集产工贸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的产业联合体[5],联合体通过契约、合同建立了联合体制度,实现了要素、产业和利益的紧密联结。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拥有充足资金、专业人才、准确信息和科技优势,主要职能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市场推广,实现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正常流通和经营模式的有效运转;合作社作为纽带,动员农户能力较强,提供社会一体化服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进行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各经营主体相互联结,专业分工,显著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营收益。
2.1 交易费用节约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产生的原因,是企业组织劳动分工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组织劳动分工的费用[6]。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各个经营主体的有效联合,把各个经营组织的生产要素相结合,进行专业化生产、加工、管理、销售,从而避免了交易的繁杂过程,减少了交易数量,削减中间环节和成本。原来大量市场交易转移到了联合体内部进行,不仅进行了资源的整合,保证农资供给,而且稳定了联合体组织关系,减少了交易摩擦,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交易费用,从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2.2 专业化分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专业化分工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需求,提高国民财富[7]。当前市场竞争由单个主体竞争转向农业产业链的竞争,市场经济使农业产业化组织内按产业链环节进行分工协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龙头企业专心做市场,合作社专心做服务,家庭农场专心做生产,各经营主体各司其职,农业分工不断深化,农业专业化程度加深,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社会的总需求不断提升,国民财富増长,从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2.3 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基于生产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与组织效率提升,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提高利润水平[8]。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经营组织间的联合,这种联合具有适度规模经营的特征,带来了规模经济效应,由农户组织起来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一定规模,进行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实现了规模经济。当企业转向多种产品生产,生产经营范围扩大,平均成本就会下降[9]。随着联合体经营范围扩大,对于同一产品来说,用于生产和管理的单位成本得以节省,使得生产费用降低,经济效益得到提高。联合体通过扩大经营范围,农产品单位成本降低,利润水平提高,实现了农业产业的范围经济。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主体专业分工,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减少了生产成本,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有效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3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结构关系
3.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结构——制度变迁助力农业高質量发展
一种制度安排下无法实现潜在收益会产生新的组织形式[10]。传统的农业产业组织比较分散,利益联结不紧密,交易费用高,收益小,这就使各个组织开始相互联合,产生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制度的选择与创新取决于技术变革、社会分工细化、市场变化[11],并且市场资源配置条件下生产组织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主体间交易费用的影响[6]。社会经济发展使农业技术进步,农业分工细化,市场经济发展使交易费用不断上升,农业经营主体为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始走向联合。因此,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促进农业发展的制度变迁。
3.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结构——纵横联合的组织结构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传统的农业纵向产业组织的横向拓展,并实现产业链条的多元交叉融合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12]。联合体纵向一体化经营,稳定了组织关系和利益关系,通过不断优化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横向上,企业集团、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服务团体,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和社会服务组织的横向联合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规糢优势,从而提高规模收益。联合体通过经营主体的纵横联合经营,不仅延长了产业链,提高了专业化程度和农业生产效率,而且扩大了生产规模,进一步创造了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增加了农业收益,实现了农业产业发展。
3.3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结构——以品牌建设为市场导向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品牌建设为市场导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一品一牌”战略,为了打造农产品品牌,形成品牌效应,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收集市场信息,迎合市场需求,拓展市场潜力,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方案,按照方案制定生产过程和生产标准,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供优良品种、生产方案、生产资金和专业技术,保证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合作社专业化服务,保证农产品质量,并且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活动,强化员工品牌意识,促进品牌创新,塑造品牌优势,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品牌效益,推动“品牌强农”。
3.4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创新结构——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联合体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能通过科技研发培育新型农产品,扩大企业经营范围,通过和科研机构合作创新农业科技。龙头企业通过引进高端科技设备推动农业机械化生产,并发展环保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龙头企业积极进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农业信息管理,发展数字农业,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龙头企业开展联合体科技宣讲、培训活动,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职工进行定期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量。
3.5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结构——供应链金融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形成了供应链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包括外部供应链金融和内部供应链金融。外部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将资金提供给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政府对金融机构发放联合体贷款,降低贷款抵押门槛,银行贷款和金融机构贷款为联合体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内部供应链金融是指产业链、供应链各经营组织内部的资金融通,如龙头企业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技术支持,提供购销服务等,龙头企业为农户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或向农户预付资金增加农户的资本。农业供应链金融既借助银行信贷,又充分发动联合体内部资金力量,解决联合体资金不足问题,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3.6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府治理结构——政府职能弥补市场失灵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以政府职能弥补市场失灵保证联合体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规划,建立产权、股权制度,对联合体内主体进行引导。通过财政贴息、奖励分红、融资担保、减少企业和农民税收保证联合体的资金供应。政府以立法的形式规定联合体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政府不断完善土地政策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完善联合体发展政策保证联合体发展。政府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政府治理使农业市场有序进行。政府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联合体的支撑服务体系,可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4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受到农业特有的自然属性、农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联合体主体发展能力不足,内部运行机制、利益机制不健全,以及农业土地、人才、资金和技术要素链接不紧密,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成为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根据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存在问题提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各地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带头领导联合体发展,统筹协调联合体内的各项工作,促进联合体内物资、技术的有效对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增强联合体的凝聚力、竞争力和活力。重点发展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创新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企业结构,并发挥产业组织优势,提高管理水平,更新生产方式,完善产业体系。提高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同时提高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建设经营主体“强强联合”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4.2 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提高农业回报率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要素联结,重点是把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与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与共享,因此,联合体要按市场规律配置资源,合理推动各地土地流转,创新金融產品、信贷产品,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加强信息融通与技术合作,实现品牌共建共享,从而推动经营主体资源要素在联合体内互联互通,使农业资源要素组合最优,物尽其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农业的回报率。
4.3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完善联合体内部组织制度,各主体协商制定共同章程,明确分工,制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各经营主体建立契约合同,合股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企业要确保合同的履约率,鼓励农民、合作社等入股企业,各组织依法有序合作。增强防范风险能力,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向联合体提供信贷产品和保险产品,联合体还可以引进社会资本建立专项基金,各主体通过集体的力量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发展保障基金,在每年的收益分配中,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纳入其中,解决联合体发展的融资需求,增强联合体防范风险的能力。
4.4 促进产业集群,推动区域协同经营
积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实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进行产业链重构与功能升级,以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产业为主导,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形成本地特色的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展览、联合体表彰活动,激励相关产业组织联合经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此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去,借鉴国外农业产业组织模式,进行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开展跨区域的联合与合作,促进跨区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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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康)
收稿日期:2020-11-05
基金项目: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京津冀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业产业化与农地产权制度”(项目编号:2018JWZD19)
作者简介:陈冬雪(1993-),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