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外交思想中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知行体系
2020-12-21翟崑
7月20日,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成立仪式上发表讲话指出,习近平外交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外交领域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是对新中国外交理论的继承发展,是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扬弃超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更广阔的视野上对海洋建设、海洋合作谋篇布局。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理念与实践的统一,即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知行合一的重要性,身体力行,由己及人。“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作為君子道德修养的核心目标之一,强调认知与实践相互助益。主要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知与行在本质上的一体性,相辅相成。“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强调知与行的一体两面,不可割裂偏废。第二层意思是“知行合一并进”,双向互动。从知到行与从行到知不能单向发展,而应双向并举,彼此助益。第三层意思是知行目标的高标准,堪当典范。“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君子的思想理论和行动方法成为天下的真理、典范和准则。
海洋命运共同体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知行合一体系也应符合以上知行合一的三个内涵:一是知行一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政策概念与战略实践在本质上具有一体性,一体两面,相辅相成。二是知行互促,海洋命运共同体政策概念与战略实践需要知行合一、知行并举,既不能脱离海洋建设的实际情况而空谈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政策概念,也不能只谈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政策概念而没有实际的海洋建设行为支撑。三是高标准,海洋命运共同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球海洋治理的中国方案,在政策理念设计和战略实践上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在构建过程中提高自己,助益世界,争取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具有典范意义的样本。
完善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知行并举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知行体系包含两大内容,一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政策概念体系,二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战略实践体系。
从时代意义上看,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后的新理念。海洋命运共同体既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和发展,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从空间连结性上看,在全球互联互通的时代,全球海洋一体、陆海统筹发展、万物互联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从人海关系上看,海洋命运共同体既要处理好人与海的关系,也要处理好涉海多利益相关方的关系。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海洋对人类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
根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海洋命运共同体至少包含了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海洋新安全观;维护海洋和平安宁与良好秩序的责任观;推动蓝色经济发展,共同增进海洋福祉的利益观;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海洋生态文明观等。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基本原则与中国推进全球治理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相同,即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海洋命运共同体战略实践体系的推进更需要顶层设计的规划和多利益相关方协调的与时并进。第一,行之有范。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放在国家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体系框架之内。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时强调,当前,以海洋为载体和纽带的市场、技术、信息、文化等合作日益紧密,中同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就是希望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第二,行之有矩。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建设需要统筹管理,综合施策,并加强法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全面参与联合国框架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落实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三,行之有效。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国家间海洋发展战略的对接。二是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评估体系。三是加强学术界和舆论界的交流。第四,行稳致远。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践行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全球治理和全球海洋治理供求失衡的条件下,中国提出的全球海洋治理知行并举的方案,其行稳致远需要变通发展、兼顾矛盾、创新突破。
优化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知行体系
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知行合一体系应致力于一体化、知行并举和高标准三个目标,但知与行都不易,需要攻坚克难,在长期实践中动态优化。
其一,海洋命运共同体政策概念与战略实践的知行合一。中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知行体系已有深厚的基础,但海洋命运共同体知行体系的建设才刚刚起步,政策概念体系和战略实践体系很不完备。比如,海洋命运共同体目前主要停留在政策概念的完善和建构上,相关实践也比较散乱。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海洋领域的跨学科交流、跨部门协调、跨界别合作。进一步而言,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知行合一的体系,需要学术界和实践方共同制定相关政策概念体系和战略规划。
其二,海洋命运共同体政策概念与战略实践的知行互促。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知行互促是个动态过程,可分成五个由低到高的方面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公共产品,即从“中国倡议转为“国际共识”,从“中国担当”到“国际责任”,从“中国推动”到“国际共建”,从“中国标准”到“国际规则”,从“中国道路”到“国际秩序”。
其三,海洋命运共同体政策理念与战略实践的高标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高道德标准要求,可遵循目前已经建立的体系: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确的“义利观”“亲诚惠容”等带有明显中国特色的理念。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的“高质量、可持续、惠民生”这三个更具世界普遍意义的目标。三是参照“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为海洋命运共同体提出新的建设要求,如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绿色、廉洁等。
总之,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上合于道,下合于身”,“知天、知人、成己、成物”,才能知行合一、知行并举,具有高道德标准。
(翟崑: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全球互联互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