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意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显著思维标识
2020-12-21黎锐楷
黎锐楷
摘 要:制度意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显著思维标识。从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历了制度自醒、制度自觉、制度自强、制度自信的历史阶段。从现实来看,制度意识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助于建成法治中国、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新时代党的建设。从实践来看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意识从理念走向实践需要做到强化制度执行、严肃制度监督、落实制度主体、掌握制度话语。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意识;思维标识
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20)05-00046-08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1]“制度”“制度意识”成为全会热词,引发普遍关注。如何看待“制度意识”?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制度意识的历史演进?如何看待制度意识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功能?如何充分发挥制度意识的物质性力量,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制度意识的历史演进
制度意识有着多元的解读,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具体话语场域下,就是指中国共产党基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敬畏、尊崇、遵循,“将制度内化为自觉遵循的约束并指导自身行为准则的思想觉悟”[2],探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断推动制度的完善和成熟,是制度自醒、制度自觉、制度自强、制度自信的有机统一。百年峥嵘历史,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制度意识形成发展的最好注脚,制度意识在历史的每一个细节中都熠熠生辉。
(一)制度自醒
制度自醒,是指对制度认识有着清醒的态度,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在各国运行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持着强烈的关注和深刻的思考,在此基础上反思已有模式,进而转化为对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路径探索,带有着清醒的自主性、目的性和创造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全新的治理课题面前,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保持着强烈的制度自醒意识。一方面,在借鉴参考苏联模式的同时提出“以苏为鉴”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3]正如革命时期不能照搬“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道路,建设时期我们亦不能天真地认为苏联社会主义都是对的,对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应保持高度的清醒意识,“苏联的经验只能择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不从之。”[4]
另一方面,则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修正不足,对自身的制度建设有着清醒认识。在入城之时,毛泽东就向全党提出了“赶考之问”。在面对建设的新环境新问题新情况时,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则是不断自省自查,切实地学习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一是初步总结实践经验。1956年,毛泽东围绕国民经济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听取汇报、总结经验,形成了《论十大关系》等重要理论成果,表现出了有意识地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基本理论。为了适应形势需要,党中央重新审定了一批干部必读书目;1959年前后,全党上下集中学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等著作,就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农业生产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发自内心地寻求对制度的新认识新体会。三是正确看待失败教训。“我们有两种经验,错误的经验和正确的经验。正确的经验鼓励了我们,错误的经验教训了我们。”[5]碰了钉子,有了困难,不能止步不前,更不能认为这碰不得,那学不来,而是应在失败中成长,在学习中成长,不断积累社会主义经验。以上这些,都集中展现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待社会主义制度的正确态度,不遮遮掩掩、不囿于一时,而是踏踏实实地去探索实践,以强烈的自醒意识去思考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二)制度自觉
制度自觉,是指对制度建设上有着自觉的行动,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制度认识上有着自我察觉、自我创新和自我解放,进而逐渐探索出崭新的制度路径,在有意识的维护和发展中彻底地摆脱对固有模式的依赖。
1978年的中国,徘徊彳亍,如何破局成了当时头等的紧迫之事。“今天,我主要讲一个问题,就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6]一位目光深邃的老人为中国重新锚定方向,拉开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序幕。在党的十二大,邓小平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构想,这一“最初设想是在坚持已有社会主义模式的前提下,结合中国实际、中国国情,走出一条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7],体现了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展现中国特色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间进行着探索与突破,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次自我创新和自我解放。进而,以此为基础,不断探索创新各领域的制度设计,从打破领导干部终身制到重构基层政权体系、从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到试行价格“双轨制”、从建立加工贸易试验区到建立经济特区、从打开国门到申请入世,等等。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正在尝试谱写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篇章,努力摆脱已有模式,走向新的发展。
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国际社会主义阵营遭遇重大挫折,社会主义制度面临严峻考验,历史终结论甚嚣尘上,“改革开放对不对?社会主义制度行不行?”成了萦绕在当时民众心中的巨大问号。以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鲜明地答道:“我们的一些基本提法,从发展战略到方针政策,包括改革开放,都是对的。要说不够,就是改革开放得还不够。”[8]“中国肯定要沿着自己选择的社会主义道路走到底。谁也压不垮我们。只要中国不垮,世界上就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在坚持社会主义。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充满信心。”[9]1992年的春天,邓小平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深刻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时代之问,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三个有利于”“市场经济”手段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崭新论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入新活力。带着这份对制度的自觉维护和自觉发展的坚定信念,中国共产党人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大地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种独立的具有中国风格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在东方喷薄而出。
(三)制度自强
制度自强,是指在制度完善上有着强烈的意志,“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成熟、完善和定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10]制度自强,代表着自身路径走向自主,并衍生出制度话语问题,迎来新的发展态势。
21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断地得到充实完善,制度自强的底色愈发鲜明。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更加自觉地用制度的力量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来保障社会主义道路方向正确,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一方面,用制度不断回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建设框架、改革理念、执政理念、基层治理、对外开放等关键认识上继承传统,不断升华细化,形成共识,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便是历次党代会报告对上述问题都有着新的论断表述、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用立法来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经过多年努力,“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11]可以这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主动肩负起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担当,在神州大地上充分践行社会主义制度,使其不断散发着独特魅力,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关于中国发展模式的讨论成了全球热点话题。2004年,美国学者雷默发表《北京共识》一文,提出中国正在形成一种有别于“华盛顿共识”的发展模式,即中国模式。自此,关于“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话语”的讨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模式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中国震撼三部曲》《当中国统治世界》《中国预言——2020 年及以后的中央王国》等作品对中国模式充满了溢美之词,都试图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去总结凝练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经验和独特特点;就连“历史终结论”的提出者弗朗西斯·福山都改口称“世界或将转向中国式制度”[12],等等。这些纷至沓来的赞誉,不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肯定,更内含着对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建设上自强不息、创造成就的肯定。这从另外一个侧面,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成功走向了制度自强之路。
(四)制度自信
制度自信,就是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高度的认可、强烈的信念和充分的自信,对其中蕴含的制度优势有着全面的认识。制度自信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路径成熟,制度建设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注重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更加注重自身制度话语的建构。
经过40年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渐趋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成就斐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和根本性变革,谱写出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两大奇迹”。试问,“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13]我们的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明显的制度优势,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14]这是我们制度自信的依据与来源。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科学地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先进性和卓越性,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自信的生动体现。再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十四个方面做了全面的改革要求和路径设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持续推进制度自我完善,不断发挥制度效能的自觉和自强。更为重要的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制度自信走向新的建构,取得了三方面的新突破,一是突破了通过对比资本主义制度来凸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二元思维,二是突破了通过对比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来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独立性的一贯思路,三是突破了通过对比前三十年来凸显后四十年的阐释习惯,以一个全景式的视野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既不割裂历史,也不以时间节点论英雄,而是站在制度建设的本身来构建制度话语,实现自身逻辑的自洽与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走向更为成熟、成为饱满、更为完备的状态。
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意识不断走向成熟并愈发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意味著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15];意味着传统西方议会政治制度模式的一元局面正在被打破,世界制度文明更添泼墨重彩的一笔;意味着各国人民完全有能力走出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创造出符合本国人民发展需求的制度体系。
二、制度意识的时代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迈向“制度治国”。弘扬制度意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新时代党的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中国共产党如何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实现既定目标,离不开制度的力量,离不开制度意识的保驾护航。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双重压力,制度性体制性政策性的问题更为凸出,弘扬制度意识可以有效地增强复工复产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精准施策,保证制度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质,为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养成制度意识,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有章有据有理地履行好服务职责,能够消除市场主体的恐慌心理,唤醒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共同携手做好复工复产这篇新文章,确保全年经济指标如期实现。
再者,新冠疫情的爆发使得今年的脱贫工作更为繁重,脱贫环境更为严峻,争取成果更为困难,弘扬制度意识可以使得各级干部克服畏难心理,更为坚决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笃定信心继续沿着脱贫蓝图力战苦战,集中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任务,以更为卓绝的努力去确保全面脱贫攻坚如期取胜。
最后,弘扬制度意识,有助于我们以制度的武器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实现重大风险防范的制度化常态化,透过制度来实现有效预警、高效应对、化危为机,始终保持制度政策的主动权,确保我国改革发展大局持续长期全面稳定。
(二)有助于建设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的工程,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还需要理念思维的支撑,制度意识在建成法治国家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制度意识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根基。弘扬制度意识,有助于各治理主体增强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和权责意识,自觉遵循制度法律的规定,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确保各项工作行进在制度的轨道上。如果缺乏制度意识,“各种钻制度空子的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导致只能用更多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和约束,最终难免落入制度陷阱”[16],再多的制度法律也会沦为摆设的花瓶。
制度意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依法行政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于用制度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使用。“权力是一把 ‘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17]各级行政主体制度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政策制定是否规范有效,权力行使是否合乎法治,是否维护人民的利益。只有以制度为量尺,规范权力界限,才能有效杜绝特权行为和特权意识,保证人民政府始终为人民。
制度意识是全民守法的重要条件。思维是行动的先导,弘扬制度意识,可以有效地提升民众对法治的认识,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从而发自内心地遵循法律规范,维护法律制度的尊严与权威,自觉地约束自身行为,真正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法。
(三)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18]弘扬制度意识,有助于应对改革的时代考验,把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正确方向。
其一,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19]的时候;对内面临着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这需要在制度上有新的作为;对外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需要制度上做出新的安排。弘扬制度意识,有着充分的信心与信念,以制度为引擎,以制度为牵索、以制度为保障,“有利于从根本上系统性地扫除改革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障碍,缩小改革成效与人民预期之间的差距”[20],从容应对时代大变局下的发展考验。
其二,弘扬制度意识,有助于党员干部在改革实践中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抓手,在改什么、怎么改、为什么改等关键问题上拎得清看得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21],对改革的核心利益、重要内容、关键环节做到心中有谱、心中有数、心中有度。
其三,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22],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23]。在深化改革的方向性问题上弘扬制度意识,有助于守住改革初心,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上锚定方向,保持战略定力,做到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稳扎稳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四)有助于新时代党的建设
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工程。弘扬制度意识对于鞏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持续推进制度治党、塑造良好政党形象有着积极作用。
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走向治本需要制度意识,“所谓治本就是通过思想文化建设,实现党员理想信念的巩固,政治立场的坚定,思想作风的清廉。只有从思想认识上形成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才会从外在的强制约束,转化成为内在的自我警醒,才能形成不想腐的精神境界。”[24]思想上的高度自觉体现为制度意识的养成,各级领导干部从他律转向自律,在制度的约束下正确行使权力,不越红线、不踩底线、不涉雷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不做违纪违法的“下一位”,为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果实做出保证。
持续推进制度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走向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的关键在于制度治党,“既要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也要让制度的力量得到充分且持久的释放,让各项制度真正有效、管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5]制度发挥效能,需要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即全党上下养成良好的制度意识,有着浓厚的政治意识、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塑造良好政党形象。“制度意识承载着党内政治文化的核心制度要素”[26],以制度法治的方式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文化环境,明确党内政治秩序,夯实党内政治共识,集中党内精神力量,可以向世界和人民展现出一个为民团结、法治有序的政党形象。
三、制度意识的实践路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让制度意识从理念不断走向实践,需要着重抓好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主体、制度话语等方面,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一)强化制度执行
弘扬制度意识,首要在于强化制度执行。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是制度意识得以形成的重要基础。
制度执行需有力。长期以来,我们党的一些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其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人阳奉阴违,搞人前人后两张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从心里深处认同制度并执行制度,更无制度意识可言。“各项制度规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27]只有把好的制度执行到位了,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才能确保制度有用管用好用,制度意识也就能凸显出其重要性。
制度执行需具体。关于制度执行的认识,不能仅仅把它当成一个口号或概念,而是应将其置于制度执行的各个具体场景中,只有这样,制度意识才不会出现空中楼阁的现象,而是一种具体真实的状态。比如,在政党治理方面,要让纪律成为没有特殊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28];如在生态治理方面,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9];如在社会治理方面,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30],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等。
制度执行需长效。过去一段时间,制度执行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面子主义的问题,一些部门机构热衷于制度的短期效益,习惯于搞一阵风、运动式执行,不顾未来、不切实际地大吹特吹“眼前风光”,制度权威荡然无存,制度意识更无从谈起。只有把制度执行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来抓紧抓实,真正维护制度的公信力和生命力,制度意识才能有着牢固的制度支撑。
(二)严肃制度监督
弘扬制度意识,在于严肃制度监督。强力健全的制度监督,能让制度“生威”“发力”,这是制度意识形成的外在保障。
制度监督应有整体性。制度意识不仅是一种工作意识,更应是一种全方位全时段全场域的行为意识。有些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会兢兢业业,遵纪守法,但在工作之外却选择放纵自己,漠视法纪,践踏制度,还美其名曰“寻找自由”,这是制度意识没有真正地得到重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表现。“要强化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意识,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合力”[31],全面促进制度意识的生成。
制度监管应有系统性。制度意识并不仅仅是个人意识,更是一种集体意识,是整体行为选择背后的思维支撑。只有当制度意识成为组织内部的共识,制度才会成为组织的“通行证”。因此,要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组织监督;要健全同级同辈的相互监督;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对接监督,促进制度意识的系统养成。
制度监管应有结果性。制度监管不能是花架子、空样式,要有真功夫、强作为,有错必纠、违法必查、执法必严,对问题线索“零放过”,对违法乱纪“零容忍”,一查到底、一追到底,让犯错者付出沉重代价,用严实的监督结果彻底打消“国外就是天堂”“退休即可安全”的侥幸心理,举起制度的武器维护制度的威严,让制度意识深入人心。
(三) 落实制度主体
弘扬制度意识,重要在于落实制度主体。清晰明确的主体划分,是制度意识可以发挥效用的重要载体。
坚持党的领导。“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32],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既是制度意识的重要内涵,也是制度意识的实践要求。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及时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调整不符合实际的政策法规,及时释放制度效能,不断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赢得人民对于制度法规的支持和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识的形成才具有良好的制度基础。
抓住“关键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制度制定、执行、监督的直接主体,其所作所为会对全社会制度意识的养成产生重要的影响。“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33],主要干部更要如此。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增强制度意识,要在遵守制度、敬畏制度、按制度办事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4]当领导干部普遍养成制度意识,依制度办事蔚然成风,将极大支撑全社会制度意识的养成。
引導“绝大多数”。社会的每一项制度都对应着具体的事项,有着具体的要求,指向具体的主体,因此,要把制度意识落实到每一个实施主体身上,落实到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普通党员和人民大众身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社会每一个体都应是制度的执行者、遵守者、捍卫者,自觉地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做到心中有矩不逾界,心中有尺不偏倚,实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制度,制度意识便可洋溢在社会每一个角落里。
(四)掌握制度话语
弘扬制度意识,紧要在于掌握制度话语。制度意识不仅是一个制度的命题或概念,更是一个话语构建的紧要问题。如果丧失制度话语权,我们的制度就会成为任人涂抹的小丑,我们的信心就会遭受打击、意志遭到摧毁、努力遭受污蔑,制度的自信自强将会化为泡影。
加强制度教育。制度意识的养成,并非是一日之功,既需要社会整体氛围的滋润,也离不开制度的宣讲教育。通过制度教育,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重要内容、基本界限和现代功能,破除人们心中长期持有的宗法观念和人治观念,提升民众的制度认知和制度认同,引导民众的制度情感、制度评价和制度执行,“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35],将制度认识化为制度信仰,从灵魂深处消灭错误想法。
讲好制度故事。用缜密的逻辑、动人的情节、细腻的语言向全国各族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昨天、今天、明天,充分挖掘制度形成的前因后果、关键事物、具体细节,充分运用各类场馆和多种技术,让广大民众在身临其境中感受到制度的正当性、可靠性和优越性,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向前发展的信心,养成尊重制度、遵循制度、维护制度、建设制度的意识自觉,实现从制度旁观者到制度建设者、从听故事者到讲故事者的角色转变。
塑造话语体系。制度话语并不是单方面的话语,更不是围绕制度讲制度,“王婆卖瓜”地自吹自擂,而是立足于制度,超越于制度,将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话语、政治话语、文化话语、生态话语、社会话语、外交话语、学术话语等诸方面融合起来,以制度为中心,实现话语体系的综合构建,多点开花,共同发力,突破西方的不实报道、恶意刁难和话语陷阱,构建起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魅力的话语体系,在此基础上引导中国各族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正确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之道。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弘扬和形成制度意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之举,在实践中融入制度意识,让意识的力量转化物质的力量,更好地助力我们的伟大事业迈向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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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龚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