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做法与建议
2020-12-20
林州市2019 年被国家六部委确立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州市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然而,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林州市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主要做法
(一)改变观念,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1.加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及安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林州市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查清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状况,登记确认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基础,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创造条件。
2.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林州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把家底搞清楚,在此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全市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管理平台,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小官巨贪”和“微腐败”,有利于让农村的集体资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有利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目前,林州市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04 家,认缴出资总额达8.9 亿元,合作社成员1 万多人,带动农户10 万多户。
(二)发展多种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1.引进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业科技龙头企业项目的引进,进一步推动了林州市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发展。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办幼儿园专题培训。林州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教体局在市第二实验幼儿园举办林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办幼儿园专题培训班,12 个乡镇的17 家村办幼儿园共120 多名教师及相关乡镇村干部参加了培训。
3.探索出光伏发电、村集体合作社、“三资”清查、补充耕地项目、村办幼儿园、乡村旅游、联建经济、乡脉经济、边角经济等增收模式。尤其是文旅经济和乡脉经济抓得好。全市依托太行山大峡谷、红旗渠精神,大力发展文旅经济;依托建筑公司数量众多的优势,大力发展乡脉经济,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4.提倡农村土地流转,实行产业结构调整。林州市政府因地制宜,大力宣传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市农业调整后的五大基地有姚村蔬菜基地、桂林镇辣椒基地、东姚镇小米基地、茶店镇菊花基地、横水镇红薯基地。
二、发展建议
(一)进一步清理“三资”
建议林州市盘活有限存量资产,进一步摸清村级集体资产状况,对村集体土地、校舍、房产等经营性实物资产进行排查,坚持集体所有权和转让使用权,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
(二)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机制
建议林州市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离任审计、建立村财务监督小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在确保集体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上建立了一套成熟的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
建议林州市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实行土地集中经营新方式;积极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副产品购销合作组织,通过引导,服务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设施栽培、温室大棚等现代农业,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服务中获得经济收益。
(四)产业多元化发展,以绿色产业发展为主
林州市地处太行山麓,之前由于工业产业发展迅速,中小型农村集体工业企业多,环保不达标,致使林州市空气环境质量差。建议林州市委、市政府为打造青山绿水关闭一些村集体工业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应以发展绿色产业、生态产业为主。
(五)加强政策引导,杜绝空壳集体经济组织
部分村为得到财政支持,成立了一些空壳的集体经济组织,如合作社等,没有生产或经营项目,只是为了得到补贴资金。建议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拆除空壳集体经济组织,把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扶的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