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克服疫情影响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12-20文_贺艳
文_贺 艳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影响,尤其是对实现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更大。如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既定目标是当前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疫情对脱贫攻坚造成的影响
2019年末,我国有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贫困发生率0.6%。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全部贫困人口要完成脱贫。但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脱贫攻坚带来较大影响。
(一)对贫困地区农民外出务工带来影响。2019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91亿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17亿人,外出农民工1.74亿人,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60%。外出务工也是贫困地区农民就业的主要渠道。据统计,贫困地区70%劳动力靠外出务工就业,外出务工农民主要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就业。由于疫情暴发,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很多企业停工歇业。其中,餐饮、酒店、旅游等消费类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大多数务工人员不能返回工作岗位。2月上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联合对995家中小微企业进行调研,16.2%的企业对如何应对疫情后的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回答是直接停产歇业,这将使得就业岗位减少,导致很多农民工无法就业。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农民不能外出打工就业,就失去了收入来源,这对本来就处于贫困状态的家庭带来较大打击。
(二)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来影响。此次疫情对贫困地区农畜产品销售、农业产业及休闲农业等产业造成比较大的冲击。一是对农畜产品销售造成较大影响。疫情暴发后,由于需求骤减,交易量大幅下降,很多当季农产品只能降价销售。再加上各地为了防疫,实施严格的交通封锁,道路阻隔,使农产品的运输也受到影响,从而造成大量农产品滞销,给种植户带来严重损失。尤其是当季果蔬鲜花等产品受疫情影响最为突出。由于暂停活禽交易、关闭屠宰场等防疫措施,禽畜的交易、屠宰等没法进行,使禽畜产品无法出售。另外,原来养殖野生动物的养殖户也面临产业转型的困难。二是对农畜产业的后续生产带来影响。各地迎来春耕时节,由于物流不畅,春耕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不足,同时疫情引发生产成本上升,农业生产进一步受到影响。养殖产业饲料供应紧张、种苗缺乏,养殖生产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三是对休闲农业影响较大。休闲农业是近年来不少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产业。据统计,2019年春节假期国内共接待游客4.15亿人次,实现全国旅游收入5139亿元。同程旅游发布的《2020春节黄金周居民旅游消费趋势报告》预测出游人次将达4.5亿人次。去年临近春节假期,一些地区为了抓住春节消费黄金周,对基础设施,游乐设施、餐饮住宿进行了大量前期投入。随着疫情的爆发,休闲农业园区、景区、民宿都基本停止营业,这对贫困地区来说影响更大。
(三)对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带来影响。疫情引发的产业波动传导到就业波动,最终转化为收入问题。2019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4082元,经营净收入4163元,财产净收入159元,转移净收入3163元。可见,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次疫情的发生,对这三项收入的影响都比较大。首先,受疫情影响,不少行业停工停产或降低薪酬,导致贫困农民工资性收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据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联合调研组对疫情后企业如何应对现金流短缺问题的调研,有22.43%的企业表示会采用减员降薪的办法,这将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其次,疫情导致农产品消费需求变化而影响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疫情对畜禽养殖户、果树种植户、休闲农业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困难,农民经营性收入受到影响。最后,疫情导致财政收入放缓而影响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由此可见,推动农民增收的传统动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新的农民增收动能还没有形成,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目前还没有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再加上部分群体和地区“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脆弱化,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形势较为严峻。
(四)对贫困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带来影响。目前,贫困地区有不少在建工程、项目,如易地搬迁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电网建设项目等。此次疫情发生,对这些材料和劳动力密集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疫情发生以后,有的在建项目不能进行生产,直接停产停工。有的项目建设周期短、工期紧,虽然还在进行,但受疫情影响,劳务人员、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装备等短缺,导致这些项目无法正常完工。这些因素都使工程建设项目不可避免会出现成本费用显著增加、工期延误等问题,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困难。
二、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的对策建议
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对脱贫攻坚带来不小的影响,但疫情带来的冲击是短期的、阶段性的,针对疫情的冲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探索贫困地区农民稳岗就业新模式。稳定就业是保证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解决就业困难。一是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进行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地区劳动力有序返岗。落实中央区分等级复工复产的要求,各地劳动就业主管部门要搭建“互联网+”农民务工供需信息对接平台,对辖区村级劳务、企业用工情况和贫困人口就业意向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劳动力基本情况、就业意愿、技能水平、岗位需求,建立就业需求数据库。点对点与用工企业对接,精准匹配求职意愿与企业岗位供给,解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为了确保安全,可以开设农民工专列、包车输送劳动力。如云南昭通市与多省联动,主动对接东莞、中山、长沙、杭州等地复工企业62694家,提供岗位74万个,成功匹配岗位2.03万人。通过网络发布岗位信息16.96万个,达成就业意向5007人。二是支持扶贫龙头企业、龙头车间尽快复工吸纳当地就业。扶贫龙头企业、车间是解决贫困农民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这些企业开工复产,吸纳贫困地区农民就业。如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扶贫车间给予奖励;对带贫效果好的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贷款贴息补助;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返乡创业基地、初创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同时对带贫企业、合作社在缴交社保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及金融支持方面予以倾斜。通过这些措施,更好地激发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贫困人口尽快就业。三是针对贫困地区农民开发“扶贫特岗”。受疫情影响,很多农民工无法外出就业。针对这种情况,村镇集体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给予临时性兜底安置,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都有一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如海南开发镇村设立防疫消毒、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疫情防控扶贫公益岗位,优先选聘受疫情影响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贫困农民就业问题。
(二)有序推动贫困地区农村产业恢复发展。产业发展是确保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根本。为了降低疫情影响,应积极有序推动贫困地区恢复生产。一是组织产销对接,帮助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卖难问题。相关单位应该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产销对接,利用“互联网+”,对接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社区等订购扶贫基地的农副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从而化解农产品销售难题。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也要与贫困地区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合作,优先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如中石化在全国126个地市的6000座加油站里的易捷便利店临时增加了蔬菜销售业务,解决了部分没有销路的企业和农户的燃眉之急。二是组织贫困地区农民进行春耕生产,确保不误农时。在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组织、督促贫困地区农民抓住季节,适时进行春耕春播春种,恢复农业生产,保证今夏粮稳产丰产。同时,保证春耕所需粮食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运输和供应。三是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生产的支持。为了保证贫困地区企业能够顺利恢复生产,可以简化对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实施网上办理各项开工手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项目生产、销售等环节加大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对一些贫困经营户可以给予直接补贴,或提供小额贷款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企业渡过危机。
(三)用好公共政策解决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问题。除了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提高贫困地区农民增收以外,政府转移支付和扶贫专项资金支持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目前,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可视疫情影响程度给予资金扶持,缓解贫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此外,政府要针对这次疫情影响,出台相应的惠农政策,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支持大农业、家庭农场、休闲农业旅游等各种类型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总结一些地方发展农村电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贫困地区进行推广,并出台激励政策,扩大农民就业门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防止返贫是提高脱贫质量的关键,也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根本。受此次疫情影响,不仅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加大,而且刚刚脱贫户也存在返贫风险。为此,一是建立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等进行摸底,对这些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及时提供针对性帮扶。二是形成扶贫长效机制。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扶贫任务是长期的。要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扶志扶智的力度,增强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长效扶贫产业,建立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减贫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消灭造成返贫和新发生贫困的土壤。三是保持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扶贫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做到脱贫不脱政策,尤其是对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