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信息通报常见问题解答
2020-12-20张路杨
条码与信息系统 2020年2期
商品编码信息通报官方网络平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1
Q:企业已经在产品列表把条码设置成“保密”状态,是否还会同步到微信?
A:不会。处于“保密”状态的数据不向同步列表同步;如果用户需要将数据同步到“微信共享”,则需要在产品列表中取消“保密”状态。
2
Q:企业开通微信共享后,如不想微信展示其特定产品信息,如何操作?
A:在“微信共享”中的“同步列表”删除该条数据即可。此删除操作不会影响数据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产品管理中的存储和官方渠道的展示。
3
Q:如何去掉微信扫描条码后页面下方显示的其他渠道的商品信息和相关新闻?
A:微信扫描条码后,显示页面中厂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品牌、价格内容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供的,下方内容是微信从其他渠道获取并自主显示的。企业可以在扫描结果页面下方的“反馈问题”中提交删除申请。
4
Q:新版产品添加中的“产品图片”是否必须添加?
A:为满足企业在微信“扫一扫”及其他相关扫码软件中更好地展示产品的详细信息,服务平台将“产品图片”设置为必填。但如果产品确实无图,可以手动标记“暂无图片”后提交,不会影响产品信息在微信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