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信息通报常见问题解答
2020-12-20张路杨
条码与信息系统 2020年4期
商品编码信息通报官方网络平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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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微信是否可以扫出UPC与ITF-14的条码?
A:不可以。目前微信扫码只支持EAN-13位的码制,不支持UPC码与ITF-14的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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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进口商品数据备案后是否可以使用微信扫出?
A:可以。但是进口数据备案支持同一条码、不同进口商的多条录入,此类数据按照“先发布主体、后时间顺序”进行展示。其中发布主体中进口商优于代理商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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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进口商品数据备案共享后为什么微信仍无法扫出?
A:首先需查看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通报后的进口商品“产品列表”中产品状态是否正常。对于“产品数据不完整、审核失败、待复审”状态的数据,均无法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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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将商品的“建议零售价”同步到微信扫一扫?
A:用户可在服务平台中的“产品管理→产品添加”中维护产品的“建议零售价”,或者在“微信共享→同步列表”中选择需要维护的商品信息,点击“发布”维护“建议零售价”内容,然后点击“确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