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12-18孟金红
孟金红
(甘肃省民勤县水务局,甘肃民勤733399)
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但决定了工程的使用寿命,而且关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合同质量目标,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项目管理中不得不深研探讨的课题。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人的因素、物的状态、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管控好全体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才可能保证工程实体质量。
1 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参建各方监管不足;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个别建设单位依然存在工程建设不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现象。
1.2 设计单位
设计代表常驻工地指导现场施工不能贯彻始终;工程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提供不及时等现象依然存在。
1.3 监理单位
投入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人员资质和素质与投标文件的要求不符,有时还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监理规划编制不规范,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质量控制措施不具体,监管不到位;旁站监理不能善终;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平行检测,甚至存在漏项和频次不够等现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还存在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的情况。
1.4 施工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施工技术措施不细、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新技术、新工艺未进行工艺性生产试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现场管理人员不足,存在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现象,甚至存在无证上岗现象;“三检制”落实不能善始善终,过程控制不严格,施工过程和施工纪录无可追溯性;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与工程施工不同步、质检表格填写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
1.5 “隐形转包”现象依然存在
个别施工单位由于利益驱动,依然我行我素,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将主体工程“隐形转包”于没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所建工程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
1.6 未能正确处理好工期与质量的关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为了抢工期,无形中降低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导致施工程序混乱,对施工的具体工艺要求不彻底、不善终,从而引发质量问题。
2 对策
2.1 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
2.1.1 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质量负总责 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必须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按工程建设需要配备足额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和质量奖惩措施,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认真组织技术交底,对项目参建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和实效质量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确保项目法人各项质量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制度上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进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保期内工程质量的跟踪回访和维修维护工作。
2.1.2 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必须做到精心设计,认真做好设计交底,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设计代表常驻工地,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按规定参加相关项目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2.1.3 强化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责任施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报批相关合同工程开工资料,对项目实施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做现场工艺实验,只有在得到业主和监理单位的认可后方可使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的质量管理人员,严格按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材料准入清出制度,对进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等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工序质量管理,认真落实“三检制”,上道工序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严格履行质检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制度,做到质检资料现场检测、现场填写、现场签证,从源头上杜绝质检资料弄虚作假,与工程实体质量不相符的现象发生。
2.1.4 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控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配备足额的与合同要求一致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备,编制切实可行且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按照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等方法实行全程监控。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流程进行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全程得到监控。
2.2 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
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针对不同工序(工种)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在过程质量控制中,加大质量检查力度和检测频率,并将其作为重点检控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2.3 以狠抓工序质量为突破口,强化对施工质量的过程管理
强化工序质量管理,严把工序质量关。工程质量的评定是由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逐级评定的,其中工序是工程质量评定中最基础、最小的单元,同时也是质量管理的源头和关键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参建单位必须从工序质量抓起,严格“三检制”和工序签证制,严把工序质量关,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以工序的高质量确保工程的高质量。
2.4 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的震慑力
2.4.1 加强政府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督的责任,依法对项目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保证项目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和落实各自的质量管理责任。
2.4.2 加强质量风险管理 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制定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工程质量隐患整治力度,对质量风险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质量事故的危害,将工程质量风险降到最低。
2.4.3 严肃查处质量违规违法行为 质量监督机构要严厉打击危害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违法行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人员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隐瞒,不袒护。
2.4.4 加大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的震慑力充分利用现代舆论工具,对项目概况和项目参建各方信息在全社会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一种社会、政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齐抓共管的质量管理格局。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以舆论监督的震慑力来约束全体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行为,增强其质量意识,提升其自觉抓好工程质量的能力。
2.5 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2.5.1 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加快建设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2.5.2 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引入招投标活动之中。对失信市场主体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
2.5.3 全面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一票否决制 凡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发生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围标、串标的;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时期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
2.6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审计、监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加大对重点水利项目和重点民生水利工程的稽察、审计、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工程领域里的违规、违纪等腐败行为。通过拓宽案源渠道,向全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电话和网站,发动群众参与等方式,认真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里的违规、违纪等腐败案件,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工程建设环境。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要各参建单位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全体参建人员的质量行为,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检测手段和方法,积极引进工程质量管理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各项质量监管措施落实力度,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就一定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