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2020-12-18李井水
文/ 李井水
近年来,郯城县将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以“三个聚焦”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科学谋划,精准发力,促运行、稳发展、强增收,初步实现农村党建工作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同频共振。
聚焦“三级功能” 搭建体系促运行
1.县级部门统筹。成立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14 个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第一书记、干部下基层队伍、乡镇涉农部门负责人及合作社理事长外出学习6 次,召开现场推进会4 次。
2.乡镇党委推进。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辖区村集体合作社发展,并把花园乡作为试点乡镇,以点带面,进一步向全县所有乡镇辐射发展。每个乡镇着力打造3 ~5 家运作规范、规模适度、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逐社制订扶持发展计划,确保年底前所有建合作社村集体收入达到5 万元、30%的村超过10 万元。
3.村级支部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由支部书记兼任理事长,村“两委”干部兼任理事、监事成员,党员干部带头入社,带动群众积极性。花园乡北涝沟村2015 年率先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注册“涝沟三汪”系列香米商标,通过村干部号召,合作社从5 名成员发展到如今133 名,社员以资金、土地入股,流转土地800 余亩,进一步推进糯米种植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聚焦“三重保障” 夯实根基促发展
1.强化资金保障。整合涉农资金1500 万元优先向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倾斜,每年培育10 个市级示范社、20 个县级示范社、50 个乡级示范社。总结推广建社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优先列为资金奖补对象。
2.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与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对接,探索“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广“强村贷”“惠农贷”、涉农担保、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乡镇党委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民主议事、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社务公开等制度,并对合作社签订经济合同及重大支出等严格把关,规避运营风险,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3.强化人才保障。实施“古郯桑梓兴村”计划,邀请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任职或聘任兼职合作社技术顾问,先后为21 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对接省、市农业技术人才70 余名。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市派帮包工作队等驻村干部作用,并把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列入驻村帮扶工作重要内容。
聚焦“三个重点” 高效提速促收益
1.坚持规范管理。郯城县明确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中集体占股不低于20%,村党组织成员单人占股不低于1%,单个社员出资比例不超过20%。对往年注册的38 家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划分为“示范引领型、规范提升型、改造转化型、重新组建型”四个类型,分门别类,精准施策,实现规范运行。
2.打造特色品牌。郯城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当地资源为载体,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策”要求,将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典型打造成品牌向外推广,示范带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快速发展。比如,花园乡刘湖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化运行、订单化种植、基地化培育,在黑龙江、云南等地建立培育基地,已签订300 万元预购合同。注册“大鸭湖”商标,先后推出6 个土特产品牌,为村集体增收30 余万元。
3.拓宽销售渠道。培养电商人才,打造电商网店,实现产品上行。比如,重坊镇许村党支部领办郯城县“知青缘”土特产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出“商贸+合作社+基地”模式,开设实体店铺,同时搭建网上销售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4 余万元,带动村民增收12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