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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集注类版本新证

2020-12-17李改萍

北方文学 2020年23期
关键词:礼记

李改萍

摘 要: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藏李上林《礼记摘注》作为《礼记》在明代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集注本在国内未见其刻本,为人所忽视,然其版本的存在对于研究《礼记》有参考意义,且李氏摘注主要参考陈澔的《礼记集说》,对于研究《礼记集说》也具有参考价值,《礼记摘注》对其摘录正是对其在明代普及的印证,是该刻本具有一定的版本价值以文献学价值。当中摘选的注文较之陈氏之本更为简洁易读,便于理解,作为礼经的摘注本,其现实的价值依然脱离不了科举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李氏对当时学风的把握以及延惠后学或为身后立言的意旨。

关键词:礼记摘注;版本价值;文献学意义

一、《礼记摘注》的版本特征

本文参考的底本是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藏《礼记摘注》[1]五卷。李上林编撰,两函十册,包括《曲礼》上至《聘义》,《丧服四制》缺。其中《中庸》《大学》两篇未录入经文及注,仅标明“朱子章句”四字。共四十六篇文。此本为明万历二十五年龚大器刊本。屈万里先生编著的《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中文善本书志》中著录“新刻重正礼记摘注五卷”[2]。该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未著录。《中国古籍总目》经部著录有“礼记摘注五卷 明李上林撰 明万历二十五年刻本 日本蓬左”,如此海外流传中此书在日本的蓬左文库中有藏本。该刻本卷首即是王弘诲撰写的序文,题刻为“重正礼记摘注便览序”,序文后钤“王弘诲印”。“序毕”后为“新刻重正礼记摘注篇目”目次,后有《新刻重正礼记摘注姓氏》,后为主体经注。

该版本为框高十八点九厘米,宽十二点三厘米。半叶九行,行十九字,注双行,一行十九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黑鱼尾,版心上镌禮記摘注及卷次,中镌篇名下鱼尾下记叶数,每篇开始重新编叶,卷首顶格书名连篇名,次行若为经文顶格,注文缩进两个字符起刻。经文中一小句之间用小圆圈о在下方隔开,一句结束用小圆圈在右下方标记。注中音注声训后用圆圈隔开,下起注文,节与节之间用大圆圈○进行句读。卷末刻某某篇卷终字样,如“禮记摘注曲礼上第一”“曲礼上卷终”。书体为楷体,刊刻清晰,有前人点读墨迹。书中刻有普林斯顿大学圆形藏书章印“property of gest oruental library”。

《千顷堂书目·卷二》著录“上林礼记摘训便览二十五卷,新泰,如皋两县志述李氏著,著作除本书外,又有礼记摘讲三十卷,所谓摘讲怀疑是本书与摘训便览合称也”[3],留待考证。

二、《礼记摘注》序文及相关

该本《礼记摘注》序文是王弘诲于万历乙酉仲夏(1585)撰写的。王弘诲(1541—1617),字邵傳,号忠铭,广东琼州府(现海南省)安定县人,明代名臣,教育家,历任庶吉士、翰林院检讨、编修、南京礼部尚书等官职。李上林(1573—1620),字元芳,江南如皋人,今江苏南通市人。监生,明万历年间以德州同知到任新泰,掌管县内事务。李上林为官清廉,爱民如子,当时正值岁欠,李上林上书请求赈灾救济。他自己也身先士卒到处奔走向邻县求借粟米,使得新泰县百姓得以保全性命。不久对本县进行改革:“除无名之费,定征输之条,严治左右,宽恤里甲,修筑石城,杜绝开采。又置公学田地三顷八十二亩。在任五年间,桑麻遍野,邑无逃亡。”本县士民为之立生祠祀之。

王氏序文中说他为此本作序,“余一日从宗伯得是书,则私心慨异君之为人非区区狥成说以取世资者,此既识君于沈宗伯、赵太史所,而后知是书所以成也”。李上林认为是书编序世以荣华而得当世而辉映,因此请王氏为之作序。由此而成。从其序文中揭示的信息是:《礼记摘注》的编刻肇因于《五经大全》的颁行,作为当时科举取士的官方书籍被士子学习。其摘注以当时通行的陈澔《礼记集说》为参考,名为摘注即是“君之所为摘者,摘说也,非摘注也,摘之以注称者”。是编是李上林归于南雍后,在治学礼经时编修的供士子学习的教材,序文中对于李氏此举尤为赞赏:“是书出便则易习瞭则易晓,余会见海内人士,蒸蒸服膺。”序文中还对李氏的编修过程进行了交代,“光禄李君之摘之矣,离寒历燠,滴露研硃,覃思十年,成书一旦,芜者芟之,紊者次之,甲足而所非者,参雠而统一之,俾祛繁就简,鳞鳞秩秩,不苦于家宫墙而人锥鑿,一启编而便若指掌,瞭若发蒙,斯不亦用力勤而嘉惠远哉,披英华于荟蔚,探河源于星宿,聚族而谋嗣,续必且得人,君之功礼经者大矣”。因此在是书编成时,时方伯序而传之,宗伯存之请入成均。而其书编成得到时人响应的原因不难得知是由于陈氏集说在当时的影响,李氏借陈氏之书宣讲礼经以到达自己惠学后人的目的,且其摘注是在陈氏的基础上删繁就简,更利于学习理解。至此可知李氏编书之动机及目的。

加上《礼记摘注》较之一般刻本而言,该刻本在序文后刻有《新刻重正礼记摘注姓氏》,当中罗列了参与该本编刻的一众人,该本的编著者,选校者,刊行者,编辑者,其身份各有不同。如皋县后学李上林编著;伯子国学生李伯龙校;河南布政司右布政荊州春所龚大器行刊,南京户部主事曲沃肖山李承志,直隶扬州府知府绍东虞德烨订刊;江都县知县高安儆亭陈邦科;泰兴县知县北海;如皋县知县……儒学教谕,儒学训导以及当时进士诸人及门人庠生。不难得知该礼记摘本是合众人之力编刻而成,而这些人或与李上林交好或为其门人弟子,也印证了该本的编刻是作为县学教材供士子学子之用,在编校的过程中还吸纳了具体的科考情况,比如在编选中特意选取当时及第的进士,贡元,会魁等这些有过实践的人,以求该本的实用价值。作为选本,李上林摘录这一选摘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批评实践,通过选这一具体行为达到阐明、张扬某种文学观念的目的[4],这就是其摘注的目的所在。

《礼记摘注》,所谓摘注,摘选的是陈澔《礼记集说》之注。从其选择摘录的对象的选择上来说就代表了编者的选择。这个选择是基于明代经学发展及理学思想下《礼记集说》的独特性而定的。思想的发展为《礼记》诠释展示一条迥异于汉唐经学的内在学术路径,科举考试相关制度的变化则为人们研习《礼记》提供一种新的价值取向。在程朱理学的背景下,陈澔运用理学思想来诠释《礼记》,《礼记集说》应运而生,该书援引他说以解经,所称引的人数除郑注孔疏外有30人,称引者除周敦颐、张载、朱熹称子外,其余皆只称姓氏。而这些人几乎都是程朱学派的师友门人,言礼也多从“存敬修身”出发,正是一部运用理学思想来诠释《礼记》的著述。是书在《礼记》诠释史和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次就集说本身而言,陈澔《礼记集说》以简浅著称,作者于自序中也说道:

“不肖孤,僭不自量,会萃衍绎而附以臆见之言,名曰《礼记集说》。盖欲以坦明之说,使初学读之即了其义,庶几章句通,则蕴奥自见,正不必高为议论而卑视训诂之辞也。”[5]

曾军先生在他的《从民间著述到官方教材》一文中说到,“陈澔立足于教学,不以经学家而以教育家的身份詮释《礼记》,目标定位于初学者,将解读经文义旨作为诠释的重点”[6]。曾军所言“不以经学家而以教育家的身份诠释《礼记》”,尽管现在我们认为其实经学家与教育家的身份往往是合一的,如郑玄、朱熹乃至孔子都是集教育家、经学家乃至思想家的身份于一身,但《礼记集说》呈现出的以坦明之学以便初学的明显的教育学特色是不能否认的。李上林编著摘注既是作为庠序之用,陈氏的本子就是最好的选择。

三、《礼记摘注》摘录的实践情况

陈氏的《礼记集说》流传有十六卷本、三十卷本和十卷本,共三个系统。据目前所存之版本,十六卷本最早刻之为元天历元年(1328)建安郑明德宅刻本;三十卷本为明成化年间(1465—1487)刊本;十卷本为明弘治十七年(1504)刻本。据王锷师的《陈澔〈礼记集说〉版本考》考证说:“是书之版本,最早为卷本,明弘治间,书坊射利,合并为10卷刊行,错误甚多,福建地方政府发布公告,令各地依照官版刊行,不得另行改刊,否则,将治重罪,此即分为30卷。所以,《礼记集说》分卷有10卷、16卷、30卷之别,俱内容实相同。有清以来,十卷本最为流行。”[7]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本文以1987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整理出版陈澔注《礼记》为参照本进行分析论述。

首先,从版本的篇目卷数之分合上来比对,既为便览,在删减编著的同时内容的变化以及编者个人意志影响等因素,无法得出定论。

其次,从音注以及标示粗略比对,如在《月令》“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焉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一节,十卷本其下正文有“致,读为緻,谓功力密緻也”。十六卷本的注文与十卷本同。音注的部分则不同,十六卷本直接将音注标注在经文之下,与三十卷本的音注皆标注在经文之末,注文之前,或与十卷本音注全部提于注文末不同。具体到某一字的音注也不同。《摘注》中注文在经文之下标注,音注直接标于经文之下。这一节《摘注》中直接在经文“致”下标注“緻”,与十六卷本同。又如《曲礼上》“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赠而知其善”一节,十六卷本“恶”字下无音注。而三十卷本则有“恶,如字,下同”[8]。其后“若夫,坐如尸,立如斋”一节,十六卷本只有“齊”字下有音注“齋”,但三十卷本则为“夫,音扶,齊,音齋,下同”,十卷本该字的注为“音齋,疏去声,后亦放此,齊色之整齊,如字”。《摘注》中恶字下无音注,与十六卷本同。《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下之注文“如今人于尊者,不敢字之”,十六卷本作“今人”,十卷本作“本人”,《摘注》中此处为“今人”与十六卷本同。根据上下文意应当以“今人”为佳。在经文上《月令》篇中“是月也,令奄尹申令,审门问,谨房宝,必重闭……”这一条经文,十卷本中作“令”,十六卷本“令”作“命”,摘注中为令作命,与十六卷本同。经过粗略比对,《摘注》中对应的音注与十六卷本之所标示大同,经文注文与十卷本亦无大的差异。很大程度上《礼记摘注》是以十六卷本为参考本来摘注的。

再就摘录注文方面,《摘注》中注文的部分不称其姓氏,与《集说》相比不会说明是引哪一家。摘取的注文的部分对陈氏的解经部分基本上都有保留,而对于陈氏援引别家的说法皆有所删减。在这一部分的删减里对于《注》《疏》的保留又相对较多。以《曲礼》上篇为所例,《摘注》在摘录过程中对于原本注文多有删减。从征引各家注文的条数变化上来说,摘注更为简洁,删减了对于繁复的论证过程,在众多注文中取一二说以解经,对于《疏》的征引最多,与原本相比,很少有删减。引用礼记经文延伸解经亦不摘录,对于所征引的各家注文也并未全部摘录,而是选取了具有总价概括性的文注,对于繁杂的注文也会加入自己的简短见解,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但亦可见编者力求详而不繁、易读易懂的倾向。

如《曲礼上》:

(1)经文: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摘注》:此言礼之用也亲疏以情言嫌疑以事言同异以人眼是非以理言,《集说》中该条经文下无该段文字。

(2)经文:席面向北、向西方为上,东向、西向以南方为上。

《摘注》中除了摘录了原注中朱子语外,另有“此布平常之席”语。《集说》中未见

(3)经文:向长者纳履,跪而迁履,俯而纳履。

《摘注》引用《疏》部分之外,另有“此终退纳履之法”语。

“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倾听”一节,《摘注》中对《集说》中援引的“士相见礼云凡燕见於君必辨君之南面不得则正方不疑君”之语未予以摘录。类似这种注文中引用礼记经文解经的部分摘注中未摘录。类似《曲礼》中讲到进食之礼的部分,大幅删减了集说中关于礼制名物的注文,对于烦琐理解的解释不与摘录,留下的部分或是对于经文的概括性解释,或是能够实际操作的部分。《摘注》之于底本最大的不同在于原本中注文会标注该条注文是出自朱子语还是应氏抑或郑氏、吕氏等,而在摘注中一律省略,编者这样不局限于一家之言,将陈氏注解于前人集解的观点合在一处,毋论高下,同时作为教材而言更考虑到了其兼容性以及学子的自我观点的阐发与主观理解。这种观念与明中后期思想的活跃,解经不拘一格的致知经学观相契合。

四、结语

无论是思想学术发展的趋势,还是科举制度所带来的社会政治文化的需求,都需要一部合适的《礼记》注疏。李上林《礼记摘注》是书在版本以及文献学上的价值不可忽视。其借陈氏《集说》顺应了当时趋势,在实际操作中形成实践,是对陈氏注经的接受,对《集说》在当时的普及流传有所助益,对于研究《礼记》也是可以参考的版本。无论是想要从事科举考试,或者是欲专门治经,关于《礼记集说》都是时人不可不读之书。李氏编著《礼记摘注》之编刻顺应时代思潮,助力陈氏得到了时人的支持和肯定,也可见李氏的独到眼光,也为该刻本在当时的刊行和阅读流传留下了余地。

参考文献

[1]李上林.礼记摘注[M].明万历二十五年龚大器刊本.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藏本.

[2]屈万里.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中文善本书志[M].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

[3]黄虞稷.千顷堂书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44.

[4]邹云湖.中国选本批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5](元)陈澔.礼记集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

[6]曾军.从民间著述到官方教材——从元陈澔《礼记集说》看经典诠释的独特现象及其思想史意义[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4):96–100.

[7]戴雅萍.陈澔《礼记集说》平议[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2.

[8]劉千惠.陈澔《礼记集说》之版本析论[J].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2010:12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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