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时期的蚕业(上)
2020-12-16蒋猷龙
蒋猷龙
元宋农民大起义。推翻了蒙古贵族在中国的统治,使全国各族人民沉沦于百年间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得以解放,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明帝国,是为洪武元年。
第一节 蚕业概况
在元统治期间,蚕桑生产受到严重摧残,当元末农民起义各地割据的十年之间,“耕桑变为草莽”,因此至明初,蚕业生产水平已降低到极低的水平。
朱元璋登基后蓄意发展蚕业,即下令“天下凡民有田五亩到十亩者,须栽桑半亩,十亩以上倍之,田多者按此比例增加”①《明史》“食货志”。。当洪武二十五年(1392),“令天下卫所屯田军士人树桑百根”,“今凤阳、滁州、庐州、和州每户种桑二百株”②《明会典》,洪武二十七年(1394)“又令天下百姓务要多栽桑树,每一里种二亩秧,每百户内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烧地耕过,再烧再耕,三遍下种,待秧高三尺,然后分栽,每五尺阔一垄,每一户初年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数目,造册回奏,违者发云南、金凿充军”③《明会典》卷17“农桑”。在政府的号召下,这一年仅浙江临安县新栽不起科的桑树就达2143960株④《成化、杭州府志》卷2l“临安县”。
浙江自南朝、唐、宋以来,蚕业已有相当基础,元朝虽遭破坏,但远较北方为轻,至明代,在政府提倡发展蚕业的各项措施推动下,农村生活安定,不多时生产面貌不断改观,生产力逐渐增长,蚕业收入成为农村的主要经济来源。故有记载说“东南唯嘉湖数郡,地利树桑,人多习蚕务者,故较农为差重”,“以蚕代耕者什之七”⑤《桐乡县志》,“湖民以蚕为田,故谓胜意则增饶,失利则坐困”⑥《西吴枝乘》,“蚕桑之利,莫甚于湖,田中所入,与蚕桑各具半年之资”⑦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13“物产类”,“(乌程)桑叶宜蚕,县民以此为祖产,傍水之地,无一旷土,一望郁然”⑧乾隆《湖州府志》卷4引王道隆《菰城文献》,“浙江……杭州其都会也,桑麻遍野,茧丝绵芋之所出,四方咸取给焉”⑨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记”,同属杭州地区的严州和于潜,也多桑树的栽种⑩陆容《菽园杂记》。
浙江,尤其是湖州地区蚕业发达,蚕丝产量急增,一时成了全国丝织原料的供应地,使有丝织基础的地区,恢复和发展了传统的丝织名产。向浙江买丝较多的地区有:
福建:“凡福之丝绸,漳之纱绢,……皆衣被天下,所仰给他省独湖丝耳,……闽人货湖丝者,往往染翠红而织之”⑪王此懋《闽部疏》,“此地蚕桑差薄,产多颣,民间所需织纱帛皆资于吴、杭所至”⑫弘佑《入闽通志》卷25“食货”土产福州府,“福州之丝织原料,皆购自湖州”⑬周之琪《致富奇书》。
广东:明初,蚕丝开始在广东市场上买卖,数量达4100多斤,标志广东的蚕丝生产已经正式成为商品性生产。嘉靖至万历年间(1522~1620),顺德、南海、番禺等县的基塘养鱼和栽桑养蚕相结合的”桑基鱼塘”的专业化蚕业生产已经跃居当地农业的首位或第二位。万历九年(1581)珠江三角洲各县课税的鱼塘已达159828亩,按“三基七塘”(三分桑基七分鱼塘)的习俗计算,则桑园面积约为68497亩。明代末年,曾出现“弃田筑坝,废稻种桑”的热潮。当时有人讲,在南海县周围百多里的地方,有居民数十万人,田地一千数百余顷,都栽桑养蚕。特别是九江乡,已出现门前屋后,院墙内外到处种桑养蚕的生活景象⑭黄启臣、庞新平著:《明清广东商人》,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1年,第8页。促使明代广东的丝织业有进一步的发展。广东丝织业所用蚕丝除本地所产外,还用浙江的湖丝⑮《岭南丛述》引《广州府志》致富厅书。
江西:“葛布唯会昌佳,会昌、安远有以湖丝配入者,谓之葛丝”⑯乾隆《赣州府志》卷3“物产”,“第非本省(江西)所产,必于浙、杭等处收买”⑰《两台奏议》卷5,“复议丝织折半疏”载:“万历间江西铅山的市场上,亦有浙江的湖丝。”⑱许大岭:“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初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萌芽”,《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56年第3期,转引《铅山》卷一“食货”
山西:“西南潞安名产潞绸的原料,除购自四川的阆中外,也取给予湖丝,潞绸所资,来自他方,远及川、湖之地”⑲顺治《潞安府志》卷l“气候物产”,“每岁织造之令一至,比户惊慌,本地无丝可买,远走江、浙买办湖丝”⑳乾隆《潞安府志》卷34于公元“条议潞绸详”。
江苏:“松江织造上贡吴绫等之原料,浙产为多”㉑崇祯《松江府志》卷6“物产”,“苏州之丝织原料,皆购自湖州”㉒周之琪《致富奇书》,“江宁本不出丝,皆买丝于吴越”,“湖丝唯七里尤佳,较常价每两必多一分,苏人入手即识,用织帽缎,紫光可乐不思蜀鑑”㉓朱国祯《涌幢小品》卷2,“每当新丝告成,商贾辐辏,而苏、杭两织造,皆至此焉”㉔汪曰祯《南浔镇志》卷24“物产”。
当时杭嘉湖地区的石门和塘栖是两大蚕丝贸易的中心。石门(今在桐乡县)在嘉靖时,“地饶桑田,蚕丝成市,四方大贾,岁以五月来贸丝,积金如丘山”㉕王登《客越志》,而塘栖(在今余杭县),在成化时(1465~1487)已有仁和和德清两县的“蚕丝于此贩鬻”的记载,后来发展成为本地商人与徽州贾客囤丝上栈的热闹市镇,与此相邻的临平镇,蚕丝贸易也很旺盛,海宁和仁和县上塘所产的蚕丝多来这里贸易㉖成化《杭州府志》及光绪《塘栖镇志》卷18引“栖溪风土记”。
唐宋以来,蚕丝业向称发达的浙东,至明代则处于停滞倒退的状态,重点蚕区,已向浙西转移。
浙江的嘉兴地区,一般的桑园“地得叶,甚者可养蚕十数筐,……米贱丝贵时,则蚕一筐即可当一亩(粮食)之息矣。米甚贵,丝甚贱,尚足与田相准”,“最下者二、三筐,若二、三筐者有豆二熟”㉗张履祥《补农书》。即使高产的亩桑得十多斤(每筐蚕收丝一斤),等于稻田十多亩的收入,即使花白桑地,种桑兼种豆,收益也大,兼以秋冬落叶饲养湖羊,桑柴作燃料,绵、丝可以自由换取粮食或日用品,蚕业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农村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了。
江苏的苏松常地区也是全国的重点蚕丝产区。吴江县震泽镇在明代中叶也已成蚕丝集散地和丝织的重镇,“镇上居民稠广,……俱以蚕丝为业”,约有千百余家。
“王江泾北通苏、松、常、镇;南通杭、绍、金、衢、宁、台、温、处,西南即:福建、两广,南北往来,无不从此经过。近镇、村、坊,都种桑、养蚕、织绸为业,四方商贾,俱至此收货”㉘天然痴叟《石点头》卷4“瞿风奴情愆死盖”,这是因为“王江泾千家巨市,地产吴绫”㉙王登《客越志》。
当时在黄河流域,所产蚕茧已不很多,无由外运以供从事丝织者的需要。如涿州(今河北琢县)在弘治时桑枣曾经成林,它南边的顺德,也有人劝种桑树。大名虽也曾种桑,已不及旧日的十分之一,所产的丝只供附近和垣县织造绫缣之用,而长垣的绫缣也不如南州的精美,毗邻大名府的彰德府,它的属县中也有种植桑树的,大致与其他树木相似,只作材用而已㉚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而山东蚕业还算是发达的地区,在隆万之间(1567~1620)“襟山带海,膏壤千里、宜禾黍桑麻,产多绵布帛”㉛张瀚《松窗梦语》卷4,其中济南、东昌二府产丝绵,章丘县清平乡“多植桑、善饲蚕,能织纱绢”,长山县也以绩茧著名一方,为山东他处所不及,此外,沂水能织作绸缎,青州一带织作罗纱,益州且为附近各处丝绸的集散地。
我国柞蚕业在元朝以前都是收集山野的柞蚕茧加以利用的,明初更注意利用柞蚕茧,在明中叶,开始柞蚕的人工放养,至明末,山东人民已摸索出一套放养和缫丝的经验,明末清初,山东益都孙廷铨著的《山蚕说》,这是关于放养柞蚕的最早记载。柞蚕丝所织的茧触,在明末已成为盛行的服装原料(《寄园寄所寄》)。
第二节 蚕桑技术
1 栽桑技术
明代植物学家李时珍(1518~1593),在其所著《本草纲目》中,对桑树作了分类和描述,“桑有数种:有白桑,叶大如掌而厚;鸡桑叶花而薄,子桑先椹而后叶;山桑叶尖而长”,这对前代仅把桑种分为荆桑和鲁桑来说,是一大进步,且为近代桑种的分类所沿用。其所属桑品种,在浙江的,从黄省曾《蚕经》可见有以下几种:“地桑,出于南浔;条桑,出于杭之临平。”对桑品种性状的辨认,”皱皮者,其叶必少而薄,白皮而节疏,芽大者,为柿叶之桑,其叶必大而坚,是坚茧而多丝。高而白者,宜山风之地或墙阳而篱畔、……短而青者宜水乡之地。……青桑无子,而叶不甚厚者,是宜初蚕;望海之桑,种之术与白桑同。……紫藤之桑,其种高大,是不用剪,其叶厚大,尤早种之地,宜迩于灶屋,不必开塘而粪壅”。浙江“桐乡县在当时的地方品种已有青桑、白皮桑、荷叶桑、鸡脚桑、扯皮桑、尖头桑、大桑、红头桑、槐头桑、鸡窝桑、木竹青和乌青等十二种”㉜万历《崇德县志》,其中仅青桑、白皮桑和鸡脚桑见于宋、元的记载。
总的来说,嘉湖一类的桑品种已极繁多,这些是由农民在生产实践中精心选择出来的,不少品种,至今仍不失其为高产品种在江浙推广。徐光启在其所著《农政全书》中,按桑叶的成熟时期分为早生和迟生两类,并以为应把早生桑作地桑。由于注意到桑品种对产质量的影响,桑树嫁接普遍推广,嫁接技术进一步发展提高。嫁接非但用来改造大树,且用作培育良种苗,如目前浙江培苗上应用的袋接法,在此时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认为关键在于接穗的粗细要与砧木相似,嫁接后要用桑皮结缚,牛粪泥封,湿土壅培。此外,对劈接法(平头接)的经验是“皮对皮,骨对骨”,更紧要处在“缝对缝”㉝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2“蚕桑”。
在浙江湖州地区种桑注意深耕施肥和排水,新种桑三年后方始采叶,求得树势繁茂,肥源有蚕沙、人畜粪、草灰、沟泥、水草和棉子等。㉞黄省曾《蚕经》桑园在精心培育的情况下,产量达到较高的水平,“大约良田一亩可得叶八十个,每二十斤为一个”㉟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13“物产”,即亩产叶1600斤。当时1亩等于今亩0.9亩,桑叶1斤等于今秤1.1953斤,可见已达到现今亩产春叶2100多斤的水平。而《乌青文献》载桑园亩产“上田三千斤,次者千斤”,则高的相当于现今亩产春叶2500多斤,养蚕的收入极高,农民对蚕业的兴趣倍增,“湖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地必树之桑,……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㊱《西吴枝乘》,“治生业喜种桑,则种桑万余唐家村上”㊲唐顺之《荆川集》,“已而种桑,桑且数十万株”㊳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23。随着种桑的需要,商品桑苗也出现了㊴黄省曾《蚕经》。
对桑虫害有简单的生活史描述,对病史害亦有一些防治的方法,如对桑天牛的为害,已知是“食桑皮而子化其中”,防治方法要求在桑园内不种易被天牛为害的杨树,并对天牛幼虫蛀孔用桐油抹杀或灌注蒲母草(即百部)汁,对叶癞病,认为亦可以蒲母草汁喷洒防治㊵黄省曾《蚕经》。
2 养蚕技术
2.1 浴种
蚕种洗浴,是自周代以来就施行的一种技术,对蚕起到汰弱留强、防止卵面病原感染的作用。至明代,蚕种因不同的地区而传统地分别用不同的方法,“湖(州)多用天露、石灰,嘉(兴)多用盐卤水”,石灰浴和卤水浴是要逢腊月十二日,即浸浴至二十四日,计十二日,周即漉起,用微火烘干,从此珍重箱匣中,半点风湿不受,直待清明抱养。天露浴则是把蚕种放在蔑篷内,摊开屋上,自腊月十二日至二十四日,任从霜雪风雨雷电的考验,劣种经浴则自死不出㊶宋应星《天工开物》。也有在十二月八日用草木灰淋汁浸蚕种一日,再浸在雪水中,凉干后又冒雨雪二夜,然后收藏。
2.2 饲养
饲蚁蚕用叶切成细条,与前代切成小块叶不同,二眠前除沙用蚕筷,二眠后除沙直接用手,湖州地区在除沙时都用焦糠或用网替。1~3龄都用切叶,四龄后用片叶,大眠前用叶力求干燥,但在大眠以后“径食湿叶,雨天摘来者,任从铺地加餐;晴日摘来者,以水洒湿而饲之,则丝有光泽”㊷宋应星《天工开物》,但忌摘雾露叶。
对各龄给桑量的控制经验,“眠前必令饱食而眠,眠起,即迟半日上叶无妨”,防止初起蚕吃残叶,认为“即食一口,则其病为胀死”,小蚕高温饲养时,给桑须勤,“叶尽即饲,毋使饥吞火气而病”㊸黄省增《蚕经》,要求饱食上蔟,认识到熟蚕“捉时嫩一分,则丝少”。
对蚕病防治,已认识到病蚕间相互感染的严重性,从而采用隔离淘汰和改进蚕座环境的办法。“凡蚕将病,则脑上(胸部)放光,通身黄色,头渐大而尾小,并及眠之时,游走不眠,食叶又不多者,皆病作也,急择而去之,勿使败群”㊹宋应星《天工开物》“乃眠”。但对发病的原因,还未深刻了解,只观察到一些现象,如认为“若炽焉,或饥焉,则伤于火,其长也焦黄,不长而死;勿食水叶,食则放白水而死”㊺黄省曾《蚕经》。从改进蚕的小环境来预防蚕病,也是有一定效果的。
2.3 上蔟
拣熟蚕的标准,从大批来说,“凡蚕矢之青也为考之候”,对一头蚕来说,要求“喉下两日夹通明”,随熟随上。山蔟多以麦杆为材料,湖州地区做成把式,即今的湖州把,在地上撤草壳,就地上山,其他地区做成伞式,即今之伞形蔟,做成高架上山,架下加炭火,促使营茧和排湿,使蚕“吐出丝来,随即干燥”即所谓“出口干”。经验认为,蔟中加温是提高茧丝牢固性的重要的关键,常温上蔟,茧丝织成的紬绢,“皆易朽;而加温上蔟的,产丝做成的衣服,即入水浣涤百余度,其质尚存”㊻宋应星《天工开物》。在上蔟后3~7日采茧。茧与纤度的关系,认为“长而玉白者,细丝之茧,大而晦色青葱者,粗丝之茧”。对内印茧、绵茧和薄皮茧,要求采茧当日就抽缫粗丝,如一时间不能缫完的大量鲜茧,采用盐渍缸贮法,注意到盐浥对茧质的影响,此时改进“每大缸用盐四两,荷叶包之于缸瓮之口,又塞实荷叶”㊼黄省曾《蚕经》,缸口用泥密封。主要作用是使蛹窒息而死。
2.4 制种
制种从选茧开始,从蔟的中部选出良茧,以为茧形尖细、坚小、腰小的为雄茧;圆慢而厚、腰大的为雌茧,各半收集,剥去茧衣,等待出蛾。留茧10斤。可留得重40斤的三眠眠蚕。出蛾后,雌雄自然支配一日或半日,任其在纸上或布上产,一蛾产卵仅百余粒,除去眼状的卵圈或叠卵,用缫丝汤浇卵面上防止落卵,一化性就等待冬天浴种后明年使用,二化性或多化性就任其孵化。
二(多)化性种叫晚种,其蚕叫晚蚕;一化性种叫早种,其蚕叫早蚕,晚种先早种5~6日孵化,蚕期短,茧重也较轻,但在饲养环境良好时也能得到良茧。
到此时,蚕的种类除有化性的不同外,蚕体斑纹也有纯白、虎斑、纯黑和花纹等的记载,又有一种能吃泥叶的贱蚕,茧形有束腰葫芦形、尖长榧子形,圆扁核桃形等种,并且茧色因地区不同而有显著分化,“川陕晋豫有黄无白,嘉湖有白无黄”。
明代在品种间杂交和对杂种优势方面,为世界蚕业史上最早的记载,“若将白雄配黄雌,则其嗣变成褐茧”,“有将早雄配晚雌者,幻出嘉种”,可惜这些原理并没有在以后的生产上应用,因此一直被湮没着,这较欧洲认识到杂交优势早出150年以上。
3 缫丝技术
明代的缫丝工具,仍沿袭元代,有足踏南缫车和北缫车之别,缫丝汤温不同,有冷盆和热釜数种,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进,但终明之世并无很大进步。
缫丝技术从一人缫一丝缕,在江浙、普遍发展到一人缫二丝缕,叫双缴丝,迅速提高了生产力,但其品质(主要是疙瘩,即今之类节),毕竟不及单缴丝,要缫好丝,认识到必须“眼专顾,手频拔频添,添不过三、四丝”,并以为砂锅或铜锅缫丝比铁锅丝尤光亮。缫丝采用流水作业,节约人力,“以一锅专煮汤,供丝头,釜二具,串盆二具,缫车二乘,五人共作一锅二釜,……二人值釜、专打丝头,二人值盆主缫,即五人一灶可缫茧三十斤,胜于二人一车一灶缫丝十斤也,是五人当六人之功;一灶当三缫之薪”㊽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1“蚕桑”。值得称颂的是,科学地总结了“丝美之法有六字:一日出口干,即结茧时用炭火烘;一日出水干,则治丝登车时,用炭火四、五两盆盛,去车关五寸许,运转如风时,转转火意照干,是曰出水干也(若晴光又风色,则不用火)”㊾宋应星《天工开物》,这种提高出丝率和改进丝质的原理,一直指导着迄今为止的蚕业和缫丝技术。
对于缫丝能力,徐光启《农政全书》载“二人一车一灶缫丝十斤”,宋应星《天工开物》载“穷日之力,一人可取三十两,若包头丝,则只取二十两,以其苗长也。凡绫罗丝一起投茧二十枚,包头丝只投十余枚”,说明由于生丝粗细要求的不同,日产量的差别很大。从而推测每日缫丝十斤的,可能是4-5颗定粒的缫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