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精准扶贫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忻州市神池县为例
2020-12-16王宇
王宇
(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晋中 030600)
神池县位于晋西北地区,隶属忻州市,是典型的农业县,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和养殖业,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是山西省3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
1 神池县精准扶贫工作的现状分析
精准扶贫治贫方式提出以来,神池县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1.1 建设大数据平台,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首先就要确定扶贫对象,只有真正弄清楚“谁是贫困者”才能确保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扶贫实效。为此,神池县按照“乡(镇)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精准考核、动态管理、群众满意、管用能用”的原则,派遣专门的工作队深入群众家中,识别贫困信息,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与此同时,建立大数据平台,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做到线上与线下相互配合,确保贫困识别工作的完整性、精确性,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神池县是典型的山区,一些农村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低,难以维持农民生计。为此,神池县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推进实施易地搬迁。易地搬迁不是为了搬迁而搬迁,而是为了从根本上带领百姓脱贫致富,搬迁后百姓的就业问题才是关键之所在。为此县委县政府做了一系列工作来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再就业,如设立公益性岗位,为搬迁户劳动力提供工作岗位;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搬迁户劳动力的工作能力,并加强思想教育,鼓励其自主创业,主动融入新的生活环境之中等等。
1.3 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从根本上推动致富
神池县工业基础薄弱,全县的发展靠的就是传统的农业、养殖业。但大多也仅局限于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且主要依靠人力、畜力,生产规模小,严重制约百姓收入水平。为此,县委县政府结合不同区域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不同的扶贫方式。首先,打造特色农业。将全县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按照当地的区域特色扶持相应产业,比如鼓励八角镇川口村村民种植谷子,东湖乡达木河村发展养殖等。其次,通过资金、技术等方式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并致力于打造龙头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再次,政府还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扶贫方式,力图从根源上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 神池县精准扶贫工作面临的困境
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努力下,神池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这并不意味着扶贫过程一丝不苟十分完美,相反,却依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2.1 精准识别机制不健全,贫困识别存在偏差
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识别贫困,而贫困识别工作必然离不开健全的识别机制。神池县精准扶贫对象原则上是要在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贫困标准的基础之上通过严格履行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农户自愿申请、摸底调查、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村乡两级公示、县级单位比对核实、县级公告等程序确定的,但由于具体的细则并不完善,加之还存在农民思想落后、一些干部工作不到位、甚至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存在,这就使得贫困识别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比如宣传不到位,一些真正贫困的村民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因程序繁琐不愿自主申报;还比如摸底调查工作量大,调查数据缺乏真实性;再如一些干部利用自身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等。
2.2 群众思想观念较落后,扶贫过程存在阻碍
扶贫过程是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整个县城脱贫攻坚的实效,但受神池县经济水平低、教育投入不足等因素影响,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的思想观念较为落后,使得扶贫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阻碍,不利于扶贫工作的高效推进。比如在易地搬迁中,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村民不愿意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地方,阻碍移民进程;再比如政府推进电商扶贫,但百姓受自身观念局限,并不相信电商这种途径,且怕遭受经济损失而不愿意参与其中;还如一些贫困户在享受到政策优惠后因私心而谎报收入,企图继续享受福利,加重了扶贫干部的工作难度等等。
2.3 各方面监督考核不力,脱贫结果缺乏持续性
精准扶贫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各方协调配合。但就目前神池县而言,扶贫过程中的监督考核机制虽然建立了起来,但并不完善,还缺乏具体的细则要求,造成干部积极性不高、所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形式主义严重等问题,甚至还出现一些以权谋私的行为。同时,许多政府工作人员、扶贫干部等并不具备长远的目光,加之长期内的监督、反馈机制并不完善,这就造成扶贫成效低,且仅限于贫困户当时经济水平的提升,不具备持续性。
3 完善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对策
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将其放在突出位置。神池县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必须紧跟国家的步伐,积极解决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扶贫工作。
3.1 不断健全精准识贫相关机制
精准识贫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走好扶贫第一步的关键。首先,要建立健全以相关数据库为支撑的支撑机制。当今社会是智能社会,互联网和大数据使得信息互联互通。相关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久性,并且能实现数据的串联和动态分析。县里可以聘请专门的技术人才建设管理维护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精准识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要不断完善以民主评议为核心的评议机制。贫困户筛选过程中一大关键环节便是民主评议,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却严重阻碍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性。这就要求要注重村干部的选拔,不断激发村民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民主评议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再次,要建立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脱贫工作并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贫困户脱贫后仍然面临因病、因灾返贫的可能性,这就需要不断完善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专门的工作队伍,加强长期、灵活监控,有效识别返贫人员并进行帮扶。
3.2 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精准扶贫工作强调的是长期内实现真正脱贫,所以扶贫工作要注重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群体的培训。扶贫干部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干部的思想、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群众,尤其是被帮扶者。所以要通过定期学习、定期开会、定期考核等方式,促进干部群体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提高贫困群体的思想水平。县里的贫困户大多都居住在农村,且中老年人居多,其文化水平不高,信息获取途径也相对闭塞,这就使得其思想观念落后,没有主动脱贫的意识。因此,要加强思想宣传工作,比如可以多召开一些宣讲会、利用现代媒介多做一些推广、带领贫困户多参观一些脱贫典型家庭等等,让贫困户转变原有“等靠要”的观念,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摆脱贫困中来。
3.3 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考核机制
不管是什么工作,都离不开公开透明的监督考核机制。正是因为监督考核力度不强,才导致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懒散怠慢、违法违纪问题,因此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考核机制以保障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社会监督协同配合的监督体系,尤其是要利用好现代互联网和多媒体的技术优势,保障扶贫工作的公开、透明,防止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严格按照细则执行考核,定期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态度积极、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与物质、精神方面的奖励,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态度消极、懒散怠慢、应付了事的干部要给予严厉的批判和惩罚,以保障扶贫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