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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新疆伊犁基层治理研究综述

2020-12-15丁天

西部论丛 2020年14期
关键词:伊犁清代社会治理

摘 要: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基层治理是否合理正确的上传下达,有效与否,直接决定了社会经济能否发展繁荣。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而伊犁地区为清代屯垦开发的主要地区之一,研究清代伊犁基层治理有利于我们了解新疆的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情况,从而探索发展更适合新疆特色的基层治理方式

关键词:清代 伊犁 社会治理

一、制度研究

吴轶群的《清代新疆边境地区城市对比研究——以伊犁、喀什噶尔为中心》中对伊犁地区做了全面的论述。伊犁的城市地理的区域界定、城市政治军事职能、商业屯垦等经济职能、人口变迁、城镇划分都做出了翔实的分析研究。是少数对清代伊犁城市做出全面系统分析的研究。

杨军的《清朝对新疆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总结概括了清代新疆的几种基层社会组织,梳理了清政府在不同时期、新疆不同地区,先后采取了里甲制、乡约制、保甲制和伯克制的社会基层统治管理方式。在具体实施中,清政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引进并灵活运用。既使得新疆的基层治理方式“内地化”,又照顾到了边疆民族地区的适应性,有效维护了地区稳定和国家统一。

李崇林的《清代对新疆社会控制的法制经验总结》从清代新疆的法制治理研究中取得了“法制统一、从俗从宜”两点总结认识。清政府统一新疆以后在其习惯法的基础上逐渐用大清律法取代原有的伊斯兰宗教法。清朝在新疆法律制度完善的过程也就是它社会控制建立和加深的过程。文章还梳理了清代对新疆社会控制在法制体现,在可以看出,新疆地区法律和社会治理体系还是大致上与内地地区相统一了。

李德政《略论中国传统法制与清朝的新疆治理》中分析了“官民二元化”社会结构与新疆的具体制度以及“从俗从宜”的政策,还分析了“保民”的土地制度和赋税结构与新疆的屯垦问题。得出结论:清朝管理新疆的措施政策,基本都受到中国传统的法理念和法制结构的影响。

白京兰的《一体与多元:清代新疆法律研究》中也论述了新疆军府制时期的司法机构及其职能,对于伊犁地区同知衙门、八旗衙門、总旗制下的“总管档房”与“旗下档房”、土尔扈特等王公的司法职能做了阐述分析。在此基础上又分析了清代新疆的基层社会控制,对新疆的乡约及其司法活动、清代回疆基层社会的阿匍与宗教法庭、清代哈萨克的习惯法与司法审判做了详细研究。

王浩《清朝治理新疆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对清代治理新疆的民族经济政策进行了综合研究。全面的分析研究了新疆的屯垦、移民、土地、赋税、农田水利、手工贸易等问题,对清朝的社会治理政策做了全方位解读。

二、人口研究

新疆在清以前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地区,清统一新疆以后实行了很多的移民政策,这对于伊犁的地方基层管理、农业开发、商业贸易、民事纠纷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清代伊犁地区的人口研究较为详实明确的主要有吴轶群的《清代伊犁人口变迁与人口结构特征微探》,对清代新疆伊犁地区的人口演变和影响因素做了分析研究,探讨了清代伊犁移民的经济结构和民族结构的特征,得出结论清代伊犁的人口结构主要是农业人口,游牧人口属于一个不断攀升的过程,主导的因素为清政府的人口布局思想,其次为战乱和自然环境影响。

阙耀平的《清代伊犁地区人口迁移研究》对清伊犁的移民类型和移民过程、移民数量等做了详细的分析研究,清代新疆移民主要分为南疆维吾尔的屯垦式移民和东北盛京地区的锡伯族驻边式移民。总结出了清代伊犁地区人口迁移被动迁移、方向明显、时间长、目的性强以及形成新的人文景观的几个特点。

唐智佳和吴元丰、赵志强对其清代伊犁锡伯营做了详细论述。唐智佳的《清代伊犁锡伯营城堡研究》论述了清代移民伊犁的锡伯兵筑建城堡的过程、选址以及它的功能和影响。锡伯军民以城堡为中心生产生活,开垦荒地,守卫边防,也是清代伊犁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吴元丰、赵志强的《清代伊犁锡伯营综述》研究分析了锡伯营设置的背景原因与背景,锡伯营的设置和沿革.对于锡伯营治理的定制做了研究,有锡伯营官员的补放、考核、引见制度和锡伯营兵的挑补和操演以及锡伯营兵的俸禄钱粮、随缺地亩与公仓等问题。锡伯族负担着驻守、换防、巡查以及放牧开垦、兴修水利等一系列任务。对其拨丁补充索伦营兵缺与编设惠远城新满营的设置也做了综述.

三、屯田研究

由于清对于伊犁大量的移民开垦,移民研究较为全面.综合性的屯垦研究有鲁靖康的《清代伊犁屯垦研究》对于伊犁地区的农业开发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基础做了分析,将清代伊犁的屯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清代平定伊犁屯垦政策的确立、1760-1864年间伊犁的多种屯垦形成和发展活动以及1864年到1911年清末期屯垦的破化和恢复。对清代伊犁屯垦的农业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作物蔬菜、亩产水平以及屯垦对于伊犁地区的影响和历史作用,以及经验教训都做了很详细的叙述。

鲁靖康的《清代伊犁户屯的几个问题分析了清代伊犁主要以“户”为单位承垦的商民、户民、绿营眷兵分户子弟和为民遣犯等四类户屯的开办时间、管理措施和水利规模等问题。王希隆的《清代伊犁回屯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对伊犁回屯兴办顺利原因、性质、制度形成三个问题做出探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李德政的《清代伊犁回屯的户籍租税制度与基层组织》从户籍租税制度和基层组织关系等方面来观察回屯, 认为三者集于一体,是一种复杂的互动关系。回屯基层组织重塑了伊犁维吾尔族的社会结构,并且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元化格局。王希隆《清代新疆的驻防八旗与 “旗屯”》对于八旗移驻新疆后的军事任务与旗屯,以及驻防八旗清末的衰落做了论述,论证了旗屯是与清朝在新疆额统治相始终的。陈剑平《清代伊犁锡伯营的屯垦模式及其示范效应》总结出了清代伊犁锡伯营专意务农的生产方式、“自耕自食”的经营方式、“永为世产”的土地分配方式、“合作耕种”的劳动形式、“耕九余三”的土地轮耕制度、“分驻屯耘”的空间布局、重视水利带动屯垦的各方面屯垦模式,并阐释它对于满营和整个新疆的示范效应。张燕、王友文《清代伊犁将军屯垦戍边方略———兼及对当代新疆生态民生建设的借鉴》一文中对于清代伊犁将军在屯垦戍边中解决新疆民生、生态问题的方法成效做了论述,并提出了对于当代新疆建设的意见。

四、结语:以往研究特点与展望

(一)研究特点。清代伊犁的基础治理研究中,全方位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只是粗略的研究了基层地区的里甲制、乡约制、保甲制、伯克制等治理方式,在基层细致的社会史方面的研究薄弱。制度方面的研究也不全面,都是在各自领域内探讨了部分的法制建设。在人口和屯田方面的研究较多,角度视野多维,相对比较全面,但在这些移民人口的运作交流和犯屯的研究方面有所欠缺。其他一些社会经济,人民社会生产生活文化的方面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展望。新疆的基层治理措施会因为地域环境的不同产生很多与内地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需要我们把握好治理的力度。伊犁地区在清朝刚开始统治时期还是一个相对比较贫困落后的地区,并且清朝实行移民驻边的活动政策之后,伊犁的各种问题矛盾复杂,但是到清新疆建省可以直观的看到伊犁的发展和富饶。由此可见清代在伊犁地区社会治理的成效显著,有大量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资鉴。而且由于清代伊犁问题的复杂性,伊犁治理成功的经验可以适用于全疆地区,因此研究清代伊犁的社会治理是及其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吴轶群:《清代新疆边境地区城市对比研究——以伊犁、喀什噶尔为中心》,复旦大学2007年

[2] 杨军:《清朝对新疆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思想战线》,2012年第4期

作者简介:丁天(1996年6月),女,陕西商州市,硕士,无,中国近现代史。新疆大学历史学专业3年纪在读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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