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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选择

2020-12-15安锋

农村实用技术 2020年6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户贫困户

安锋

(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党校,甘肃 庆阳 7452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提出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第五方面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历史性地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优先位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提振了信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国民的主体,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是发展农业生产,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桥梁,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纽带,是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作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产业兴旺被摆在第一位。产业兴旺必须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因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特点,有着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保障农产品供给、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功能,作为乡村产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织,将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将协调各有关要素产业的均衡发展,达到乡村产业兴旺的目标。

1 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地位及作用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部署,农村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的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农民群众的组织者、乡村资源要素的激活者、乡村产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农民权益的维护者,在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1 农民合作社成为引领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的主要方式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方式、经营理念、经营手段,才能更好的助推农业生产、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3.8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比例达48.5%,成为服务农民、引领小农户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是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农业生产走向市场经济的重要桥梁,是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的重要纽带,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组织服务小农户。2、激活农村资源要素。3、维护农民权益。

1.2 合作社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顺应消费升级的要求,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对接和适应问题。解决了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了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农户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成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1.3 农民合作社成为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

目前,众多农民合作社有的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有的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有的还发展健康养生产业,拓展农业多功能价值,不但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收入,还带动了乡村产业发展。

互联网直销配送、会员制消费、微信营销等新兴销售模式激活了线上线下融合,大幅度拓展产品销售范围,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构成了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驱动器

农民专业合作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这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要求相适应,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2 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合作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实际上意味着农民合作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合作社。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知法律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生产水平、生产技能、科学技术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前提,对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起着主导及决定性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加强了合作社成员之间的相互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合作精神、合作意识,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降低了单户单干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确保增收增效的愿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充分发挥了社员的聪明才智和集体智慧,及时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技术,不断提升成员的素质及能力,提高了产品质量,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实现了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一条龙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在农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方面尽显优势,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使社员真正认识到单户单干无论是在生产规模、农作物质量、生产效益、经营效果、抵御风险等方面与合作社团队力量的本质区别。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按市场行情科学合理的安排社员进行农业生产,避免了传统的盲目性、跟风性的生产,规避了市场风险,使农民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地位得到提升的同时,经济效益也得到有效保证。

3 以农民合作社发展助推进乡村振兴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契合点,是发展方向,有助于乡村振兴的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

3.1 是以产业发展为引领,促进贫困户对接大市场

按照“组建一个合作社、兴起一项大产业、致富一方老百姓”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带领贫困户发展脐橙、蔬菜、油茶、茶叶等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帮助广大农户实现生产和种植的规模化,有效解决贫困户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3.2 是以土地托管为依托,帮助贫困户共享全产业链服务

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贫困户发展生产中普遍存在的劳动力缺失、技术水平较差的特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托管式、订单式、合作式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的“耕、种、管、收、加、储、销”,为贫困户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收储加工、产品销售等规模化系列化服务。

3.3 是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推动贫困户实现共同致富

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通过贫困户“捆绑式”参与,涉农资源“整合式”投入,将村“两委”、企业、社会能人等与贫困户整合为一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逐步探索出“村两委+合作社+贫困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社会能人+合作社+贫困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将贫困户吸纳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推进产业扶贫项目,采用保底分红的方式,实现与村两委、农户、贫困户等各方面利益联结。

乡村振兴的突出特征是乡村的全面振兴,也就是乡村的经济、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都得到充分发展。五个方面的总要求以全面振兴为指向,各有侧重但相互作用,完整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各个方面的要求。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撑,而乡村实体经济的核心是产业。产业兴旺就是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前提下,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现代农业为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农村实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经济动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适应这一发展需要的农村经济组织,乡村振兴要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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