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科的教育思想
2020-12-14肖雪
外语学科中的方法,首先是一个哲学问题,然后才是外语学科问题。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外语学科中的课程发展的方法、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都是属于哲学中的方法论范畴。方法论的灵魂是辩证法。本文将运用辩证法的观点,分析外语学科中的若干焦点问题。
1.素质教育与外语掌握的辨证统一:外语学科目标的原则
过去,学校在提到英语课程的目的时,主要就是学习语言知识,掌握语言技能,忽略了外语课程对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所应起到的作用。
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学校中的各种学科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均应贯彻素质教育。根据这一精神,国家《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明确规定:“英语课程的学习,既是学生通过英语学习和实践活动,逐步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提高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过程,又是他们磨砺意志、陶冶情操、拓展视野、丰富生活经历、开发思维能力、发展个性和提高人文素质的过程。”
2.输入与输出的辨证统一:外语教学过程的原则
在外语学习中,所谓输入,就是指读和听;所谓输出,就是指写和说。当我们希望学生能说或写英语,也就是要他们能“输出”时,我们首先要给他们以足够的机会,让他们听和读,也就是“输入”语言材料。我们自己没有给学生以足够的“输入”,就要求他们“输出”,要求他们会说、会写,这是不可能的,对学生也是不公正的。另一方面,根据语言获得的规律,在会听和会说、会读和会写之间,有一个语言机制转变的过程,必须在听到或读到相当量的语言符号之后,才能逐步转化为说或写的能力。
3.听说与读写的辨证统一:外语学科技能要求的原则
听说和读写的关系,也就是口头的语言实践与书面的语言实践之间的关系。 按照婴幼儿母语获得的过程、二语习得的规律,以及考虑到英语作为分析性语言和汉语的基本词序相近(基本句子结构都是主语-谓语-宾语)这一特点,对初学英语者来说,一般采用“听说领先、读写跟上”的做法。当然,我们不排除从阅读入手也可以把外语掌握得很好的可能。但是,单纯从阅读入手而没有足够的口头实践的情况下,学生往往在听、说的能力方面比较欠缺,甚至可能基本上不能进行口头交流。而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应该在口头和书面两个方面都具备一定的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
因此,处理好听说和读写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必须用辨证的方法处理的问题,必须摆好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只要在教学安排上处理恰当,听说能力的提高会直接有助于理解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反过来,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的提高,也必然会促进听说能力的提高。这是听说和读写二者之间关系的一个方面。
4.學得与习得的辨证统一:外语学科教学环境的原则
语言习得的理论,是在二语习得的问题上提出来的。但在这一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它也逐渐进入外语学习的领域。
一般来说,在外语学习中,由于没有或缺少外语习得所必需的语言环境,因而必须通过系统的学习逐步掌握一门外语。不过,由于交通工具的发达、各国和各民族之间交往的扩大、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各地方,尤其是发达城市,外语环境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同时,在外语教学的实施中,教师们都在注意尽量创造外语环境。因此,利用一定的外语环境,使学生有一定的习得机会,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学得与习得的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在尽量充足的习得环境中学得外语。
因此,要给我们的学生较好的外语习得环境,首先就是我们要多和学生讲外语;不仅用外语上课,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在校园里、在宿舍或饭厅里,都和学生讲英语。应当看到,在教室上课,无论老师如何使自己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多么贴近真实生活,仍然是人为的、虚构的环境。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真实的交流,才是真正地运用语言。
5.语言与文化的辨证统一:外语学科性质的原则
语言既是交际的工具,又是文化的载体。那么,学习一种语言就不可能与了解这个语言所承载的文化相脱离。进一步说,语言越学得深透,就越能更深入地了解它所承载的文化,并对这一文化有更深刻的了解,反过来又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这个文化的载体——这门外语。常常有人说,“我已经学会了四五千个单词,语法也基本掌握,但总觉得自己的外语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不能再提高一步。”的确,这种情况已经并且还正发生在不少人身上。究其原因,就是平时看原文书报太少,文化信息缺乏,不仅影响了理解力,更妨碍了自己口、笔头表达能力的提高。
还要说明的是:了解所学语言所承载的文化,绝不是只有把外语学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做到的。就学生来说,认为要学到高中或者至少初中高年级,才谈得上了解外国文化的观点,是不对的。事实上,我们从初学开始,就存在了文化差异的问题。小学生学了Thank you、Please这两个用语。就应当知道,在英语国家,一家人一起吃饭,父母亲要三四岁的孩子递过来盐瓶子,还得加个“请”字,说“Pass the salt down,please”等孩子递过来了,父母还要说一声“Thank you”,这就是英语国家日常生活的文化。
6.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测试的辨证统一:外语学科评价的原则
新的课程标准鲜明地提出,不赞成“一考定终身”的终结性考试为惟一学习成绩评价标准的做法,而要以学生学习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能力和学习策略,以及在学习过程中的发展状态和发展潜能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就形式而言,形成性评价应包括学生的日常课堂活动表现、作业的质量、当堂学习效果检测、任务的完成情况、阶段测验、终结(期末和年末)考试等。可以看出,形成性评价并不排斥终结检测(包括毕业考试),只是强调要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中对其表现进行评价,即从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而发展的观点,正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精髓所在。
再有,真正的语言能力的掌握和考试要求的关系。有些家长说,“你们什么素质教育、语言技能搞得挺热闹,可是我们孩子中考及格不了(高考考不好),怎么办?”这的确是一个现实问题。目前在中考、高考中还未能体现以真实语言能力为主,而在很大程度上仍以语言形式为主的情况下,一定的以应试为目的的“补课”看来还是要不得已而为之的。
以上这6个问题,概括了我的外语学科的教育思想。当然,这只是一些宏观的原则,而且是比较概括性的,主要从辨证的观点来看待外语学科中若干貌似对立的因素的统一,涉及到的都是一些具体问题。这里,我没有试图从一种系统的教学法体系的层面来探讨它们,只希望这些观点有助于教师们在外语教学实践中能从辨证统一的观点来处理外语学科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作者简介:肖雪,(1986.6)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女 ,汉 , 研究方向 :外语 , 学历 :本科,职称:中学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