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的特点与价值
2020-12-14孙鹏
孙鹏
摘 要:本文主要论述了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的特点与价值,通过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清晰、明确的落实了专业部门与纪检部门的各自监督职责,协调、全面、持续地发挥专业部门的业务监督与纪检部门的再监督作用,做到监督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互相督促、有效融合。
关键词:专业监督;再监督;工作机制;特点;价值
一、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内涵
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是根据“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在党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纪检部门“监督的监督”的职责定位,通过把监督工作重心转到对专业部门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检查监督上来,监督推动专业部门落实好对本专业、本领域的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纪检部门监督的推动者、监督的检查者、监督的监督者的职责作用,从而实现了监督工作有人督促、有人检查、有人评价的闭环管理。
二、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特点
(一)建立了基于“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
“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专业监督的内容、关注重点与周期,明确了纪委再监督的检查范围与处置方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督促专业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承担监管职能,也督促纪委监督专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发挥再监督作用,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站位与层次,形成了一整套协同而严密的工作体系,发挥了纪委统一协调,各专业部门积极协同的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
(二)建立了一套适用、实用、可量化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
从部门业务制度(流程)规范性、部门承办重要业务事项过程、部门归口管理重点业务情况三个维度,确定不同监督检查内容与方法,制定了一系列量化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使部门转监督与纪委再监督落到了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实地,调高了监督检查体系的有效性,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与考核,使各部门、各专业的监督与风险防控工作变得可量化、可考核、可掌握、可控制。
(三)实现了监督与再监督管理的工作闭环
通过“部门专业监督纪委再监督”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形成了“部门专业监督、纪委再次监督、监督情况反馈、效果持续提升”的监督与再监督工作闭环,不断提升企业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系统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做到持续发现缺陷,持续进行改进,从而全面提升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过程与管控,使风险防控的各个环节统一协调的关联起来,形成了统一的管理链条并相互制约,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在检查部门专业监督情况后,纪委要对各部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各部门情况向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报告,并提出相关部门的专业检查及防控工作建议。专业监督情况及处理建议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对防控良好的,继续保持经常性关注,通过协同监督、专项检查等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对需要提醒的,要立即进行提醒、提示;
对需要约谈的,要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下达约谈督办单,进行整改跟踪;
对需要亮牌的,要向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亮出红牌警示;
对需要问责的,由相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做出处理决定。
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分别向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检查及对其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评估情况,提出制定防控措施、确定防控责任人及整改措施落实时限要求。
通过对监督检查情况的再监督及情况反馈,形成了“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管理闭环。纪委通过对专业监督情况及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关注,把工作重心转到对专业部门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检查监督上来,监督主责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履行了再监督职能。同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灵活运用约谈、提醒等警示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委对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常态化。及時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的价值
(一)实现了低成本的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后,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基本不需要另外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也无须另外耗用专门时间和专门经费,所以成本比较低廉。
(二)实现了高效率的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后,廉政风险防控在时间上做到了及时、同步,随着业务工作的启动而启动,伴着业务工作的进展而进展;在空间上做到了全覆盖,只要业务工作按流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就不会遗漏缺失,该设防处有人防,该把关处有关卡,因而效率较高。
(三)实现了开放式的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后,廉政风险防控对内是开放式的,不仅领导干部在管、纪检监察部门在管,而且全体员工也在管;对外也是开放式的,对外服务时,不仅企业内部的干部员工在管,而且社会上服务的对象也在监督。这种开放式的廉政风险管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暗箱操作,推进阳光操作。
(四)实现了可持续的风险防控
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专业监督和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后,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模式、管理时机、管理内容、管理责任、管理方法都是确定的、动态的和闭环的,具有高度的可重复、可操作性和严密性;防控工作又是与信息化业务系统紧密结合,具备高度的可用性和充分的提升空间,所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完全可持续的。
本文系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国家监察视角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研究”(项目编号GJXHZ2019-26)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