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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2020-12-1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0年11期
关键词:老旧小区天津市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面貌提升和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天津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城市更新理念,通过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使老旧小区焕发了新活力,城市面貌增添了新魅力,人居环境得到了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高。

关键词: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天津市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 2020) 11-0024-27

收稿日期:2020 -10-20

1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全覆盖,让老百姓住上安全房、舒心房

2017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进行改造(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来,全市上下坚定信心,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的使命意识、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周密组织、统筹协调、强力推动、高效实施、攻坚克难,打赢了这一民心工程攻坚战。截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了老旧小区三年改造任务,成为天津市继棚改工作之后又一个实现圆满收官的重大民心工程。

三年来,天津市累计改造3185个片区、8367.65万平方米,实现了市区老旧小区全覆盖,使127.79万户居民直接受益,占到2019底全市总户籍数的31.46%。改造重点解决了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项安全问题,同时,兼顾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视频监控系统、更新补建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功能提升,共涉及159个子项。通过改造,天津市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性能不断增强,让居民直接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高,广大市民对市委、市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交口称赞。

1.1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让民心工程”暖民心

三年来,天津市以改善人居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从解决上下水不畅、燃气管道失修、楼内电线老化、小区路灯不亮、电梯故障频发、甬路坑洼不平问题等百姓生活的身边儿事人手,逐项抓落实,解决了许多困扰群众多年的烦心事、揪心事。据统计,劝业场地区这一位于天津市中心地段、老旧住房集中区域,雨季漏房报修数由改造前的每年3000多件减少到去年的100多件,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1.2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各区、各部门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落实好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市累计聘请2468名社区监督员全程参与改造监督,并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方式宣传改造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8819人次,解答群众问题14238人次。区领导定期参加居民见面会、对接会,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问题。通过反复耐心细致工作,特别是把群众意见建议吸纳到改造方案中,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1.3完善工作机制,“拧成一股劲”带来大效能

天津市建立了由市领导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6个相关部门在内的市区两级工作体系,构建起市级指挥系统抓顶层设计、各职能部门抓专项改造实施、各区街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区建立了“六位一体”工作机制,街道、区住建委、属地房管站、社区、监理公司负责人和社区群众监督员定期开会研究,保障了改造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建立责任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倒排工期计划,实施科学的项目管理和严格的监督监理。

1.4完善工作系统,创新“互联网+”工作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压实部门责任,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创新研发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系统,通过电脑软件与手机app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工程管理、网上办公、督查督办功能。以全面摸底调查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了问题、任务、资金、责任、验收和督导等六大清单,实现了改造工程从核定工程量、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工程监理、问题反馈、问题整改、工程验收、移交接管等全过程管理,为市级指挥系统全面调度、协调、督办各项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1.5强化资金筹措管控,把“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为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年来,国家、市、区三级财政及水电气专业部门累计投入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63.59亿元。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及水电气专业部门按照改造方案多方筹措资金。2019年住建部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市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区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二是实施源头控制。以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专业造价审核机构,严格落实现场工程量审核工作,有效把控改造成本。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市級财政部门严格市级奖补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区级财政部门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1.6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党建引领成为“最强引擎”

天津市着力推动“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河北区联谊里小区7-16门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后,河北区政府决定以拆除重建的方式予以改造。区委、区政府抽调60余名党员、分10个工作小组集中入户做工作;社区党员带头腾迁,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措施,代表群众表达合理诉求。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仅用28天时间,180户居民全部完成腾迁,做到了零上访、零强制搬迁。

1.7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保持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天津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以解决旧楼区管理问题为工作方向,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明确对提升改造并验收合格的老旧小区,各区负责组织实施长效管理。市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各区做好接管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推动各区落实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属地管理职责,巩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成果,持续营造和谐宜居美好的老旧小区生活环境。

2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在城市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停车场建设,托幼、养老、家政、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都有巨大需求和发展空间”。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为天津市进一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指明了新方向。与这些新指示、新部署和新要求相比,天津市的老旧小区改造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改造范围尚未实现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全覆盖。天津市已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范围上,重点针对中心城区1999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全市城镇范围内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的目标尚存差距。二是在改造内容上已实施改造绝大部分为基础类,提升类和完善类改造不足。天津市已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基础类改造,国务院《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充电桩、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站等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项目统筹开展不足。三是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程度不高。天津市已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模式,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国家、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程度不高,还没有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四是非成套老旧房屋问题有待解决。天津市中心城区仍然存在一些既不属于棚改、又未纳入前三年老旧小区改造的、没有独立厨房或卫生间的非成套老旧住房,这些住房配套功能不全,居住条件较差,群众期盼改善的愿望十分强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天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房屋更新工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天津市将进一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房屋更新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聚焦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

守住城市安全底线,更加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有序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巩固、提升、完善,推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助推天津城市建设实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2.1对标对表国家要求,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在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全覆盖实施涉及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类改造的同时,结合群众意愿、小区条件和各区实际,积极开展包括加装电梯、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在内的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

2.2运用市场思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改造

天津市下一步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将改变政府财政大包大揽的模式,坚决走市场化的路子,探索建立社会力量与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资金由各区政府采取“一片一策”“一楼一案”,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资金筹集和平衡。通过放宽准入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开拓企业与政府合作新模式、创新服务业态、给予规划、土地、金融等多方面支持,让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更具可行性和持续性。鼓励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各区政府可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鼓励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

2.3运用城市更新理念,实施老旧房屋成套化更新改造

针对天津市存在的不同类型非成套老旧住房,分别采取保护、提升、重建3种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彻底完善提升此类住房的使用功能。一是保护。从保护城市空间肌理、历史文脉、文化传承角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开展保护性建筑整修,恢复原来的使用功能或达到成套独用或每户单独使用厨卫设施,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扩大公共空间,改善居住条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留住城市历史记忆。二是提升。提升类项目要保护城市肌理,开展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工作,指导和推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检测和安全性评估,及时加固修缮,消除安全隐患,延长建筑使用寿命。支持通过加装电梯、优化建筑结构等方式,提高建筑的适用、实用和舒适性。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创新丰富提升内容,实施居民群众生活需要的管线人地、上下水管网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绿化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及增加公共设施和配套改造等功能项目。三是重建。对不需保护、保留,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本设施缺失的非成套老旧住房和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可进行拆除重建改造。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完善公共设施和市政配套等方式,实现居住功能完善、建筑结构安全、配套设施齐全、小区环境改善、居住品质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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