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共同体视域下的动物伦理
2020-12-14曹梦桐
许 婕,曹梦桐,赵 亮
(1.东北林业大学;2.浙江大学)
动物伦理在西方出现较晚,17世纪前人类中心主义仍然是社会的主流思想,直至20世纪动物伦理才基本成型,但其实践应用较之中国更早、更系统、更完备。中国古代的动物伦理从早期远古先民“与狼共舞”的生存法则,到“奉兽为神”的精神寄托,再到形诸儒道释等哲学和宗教思想体系中的自然观、动物观,可谓源远流长、一脉相承。[1]但其基本处于文人士大夫阶层的道德义务,对普通人的行为没有起到有效的法律约束,相关的法律化、组织化和制度化十分落后。
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理论创新。生命共同体思想有两个表述: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形成始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二是“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提出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2]这两个表述内涵丰富,主要可以归纳为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和科学的生态发展观[3],既继承了中国积厚流光的动物伦理传统,又与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存在诸多共识,可以说生命共同体思想已成为新时代指导我国动物伦理实践的科学指南。
2020年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再一次将我国长期存在的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滥食的问题推上了舆论的中心,社会各界掀起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高潮,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就是动物伦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将首次探析生命共同体思想与中国古代动物伦理和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思想的渊源和共识,并就生命共同体思想如何引导新时代我国动物伦理实践应用,特别是就野生动物的保护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一、生命共同体思想与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的共识
需说明的是本文仅研究生命共同体思想与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的共识的原因在于,西方动物伦理的主要流派都是在近现代涌现的。在雅斯贝尔斯提出的人类普遍觉醒的“轴心时代”,代表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依然秉承人类对动物有绝对权力的错误认知。直至启蒙运动,以自然和人类为中心的思维仍是主流。甚至许多歌唱大自然的文学家,如梭罗,也曾说过“正是为了人,四季和它的果实也得以存在”这样荒谬的言论。[4]科学界也有类似的代表人物,如居维叶、赖尔等。如果以一句话作为总结西方近现代之前的自然观和动物观,那就是“人类为宇宙主宰的思想始终贯穿于西方文明的主要文化——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之中”。可以说,大多数时期里西方的动物观和自然观与生命共同体思想都是背道而驰的。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与西方动物解放论和强势动物权利论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的旨归,在动物伦理方面则是强调要尊重生命、物我等同。人类与野生动物同在一片蓝天下,不同地域的环境条件孕育了形象、生性迥异的各种生灵,野生动物和其他自然环境一道勾勒出人类眼前丰富多彩的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曾讲道:“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5]诚然,野生动物的存在不一定会直接影响民生,但是没有野生动物的生活一定称不上是美好生活。因而,人类应当竭力善待野生动物,尊重它们的生存、繁衍甚至喜怒哀乐的权利。
西方动物福利论是动物解放论的基础,两个理论的伦理依据都是动物同人类一样有感知苦乐酸甜的能力。前者的理论内涵是人类要对动物施以人道主义关怀,使其免受饥饿、伤害和享受表达天性的自由;后者继承了这一论点,并进而强调要把动物放在与人类平等的地位上加以对待,打破物种歧视。此外,还有强势动物权利论,该理论指出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生命体”,身上固有“天赋价值”,应当同人类一样被赋予道德权利,并且要被视作道义上的“社会成员”以及法理上的“人”。
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的部分思想与西方动物解放论和强势动物权利论的伦理依据和理论内涵有着相近之处。
(二)科学的生态发展观与西方动物伦理审慎理论
西方动物伦理审慎理论认为,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既是自然界的重要资源,其种群数量又会影响生物链甚至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一旦这种平衡与稳定被打破,其结果不仅会导致工农业发展难以为继,还会带来更严重的自然灾害。[6]因此,出于人类经济自利和身体健康的角度要积极地保障野生动物的生存。
科学的生态发展观强调,要引导生态经济发展,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科学的生态发展观的代表性理论,其含义就是要释放长期以来“绿水青山”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实际上,“绿水青山”和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要依赖于自然资本的增值,可以说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广义的“绿水青山”其实是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前面讲到的自然资本的增值也包括野生动物的合理繁衍,或者说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产力的充分条件。
可以看出,生命共同体思想中的科学的生态发展观同西方动物伦理审慎理论不谋而合。
(三)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与西方动物伦理和环境伦理
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思想作为立论依据的,认为自然界是由多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完整的有机系统,每一种要素的兴衰都影响着其他要素的未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草。”[7]因此,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在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应用时,同样要有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实践的视角不应全部停留在动物身上,还要多多关注它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西方动物伦理的所有流派都存在片面性和逻辑上的缺陷,以及缺乏整体主义的价值思考和道德关怀。动物伦理审慎理论只关乎人类自身的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自然做不到;动物福利论一定程度上依旧秉持人类中心主义,其实践多是基于人类需利用动物资源而要兼顾动物的感受而已;动物解放论和动物权利论,虽然已经站在非人类中心主义或自然中心主义的立场上,但其仍然局限在个体动物的角度,没有将道德关怀扩展到植物、自然环境,没有达到整体性和系统性的需求。如此看来,西方动物伦理似乎与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没有相近的共识,但如果把西方动物伦理这一环境伦理学的重要分支加以探究的话,就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环境伦理学主张生态系统整体稳定和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因此,实现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处与放弃对自然界的破坏和掠夺就是其理论内涵的应有之义。
综上所述,生命共同体思想中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虽然超前于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的主流思想,但与更高层级的西方环境伦理学有着相当的共识。
二、生命共同体思想与中国古代动物伦理的渊源
相较西方起步甚晚的动物伦理思想,中国古代则有着悠久的动物伦理文化传统,这些哲学和宗教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智慧中最迷人和深邃的部分,比起当代西方的动物伦理学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自然观和动物观中,儒、释、道三家可谓最为典型的代表,它们虽不能穷尽中国先进而又丰富的动物伦理思想,却是生命共同体思想的主要渊源。道家主张好生恶杀、慈心于物、顺遂自然,超越物我而与宇宙合一,表明了要将生命意义推向万物和人与万物本质为一的信念。佛教的传入弥补了哲学对于普通人影响有限的不足,塑造了普通人“戒杀”的信条。除此以外,许多少数民族也有着积极的动物伦理思想,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8]本文将会聚焦于生命共同体思想与儒家经典的动物伦理之间的渊源。以儒家来代表中国古代动物伦理思想的原因有二:一是儒家不仅是从秦汉以来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体制有最深远影响的学派,也是可以将动物伦理诉诸国家制度的学派,更是当代中国人记忆最为深刻的学派;二是儒家的传承性明显优于其他学派,对人与自然和动物的思考更具传承性,也更为系统。
(一)科学的生态发展观与儒家动物伦理
儒家至圣孔子,其论述多是谈人事,但宗归其推己及人的理念,故而也就并不限于人事。孔子有云:“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9]意思是吃鱼只能通过垂钓的方式取得,避免使用渔网过度捕捞;张弓捕猎不能射击夜半归巢的鸟,因为它们有雏鸟要哺育。这表明了孔子的自然观和动物观中饱含了对野生动物的同情和限制对自然资源的透支。亚圣孟子对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要取之以时、用之以节的思想更为清晰。其在与梁惠王论政时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木材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10]孟子所言的大致意思是要求国民顺天应时开展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只有这样才是“王道之始”。这也充分显示出孟子追求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实现良性循环的夙愿。此外,荀子也曾言:“杀太蚤,非礼也。”(《荀子·大略》)[11]这里的“蚤”通“早”,意思是动物如果在其年幼的时候就将其捕杀是不符合礼法的。
孔子、孟子、荀子的自然观和动物观与倡导绿色可持续经济发展方式的科学的生态发展观高度统一。可以说,儒家早期的动物伦理是生命共同体思想的重要思想渊源。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与儒家动物伦理
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的渊源可追溯到早期儒家思想,如孔子的“仁厚及于鸟兽昆虫”(《孔子家语·武帝德第二十三》)[12],孟子的“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13]。此外,儒家经典《中庸》也谈到了万物之间要共同生存而不要相杀相害。以上这些都表达了要将人类最高标准的道德“仁”推向“鸟兽”,直至将世间万物囊括于其中的由近及远的和谐共荣的自然观和动物观。
宋代新儒家学派的出现将儒家动物伦理与生命共同体思想之间的渊源再次拉近。宋代大儒朱熹进一步将孟子的恻隐之心阐述为“生生之心”,首次界定了儒家的动物伦理。他对此有着精妙的回答:“天地以生物之心……亘古至今,生生不息,人物则得此生物之心以为心。”(《朱子语类》卷28)[14]他明确指出孔孟所强调的“天道”其实就是人与动物之间都有繁育需要的“生生”,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要以“生生之心”作为最高道德标准。
比起西方在解释动物伦理时所依据的“天赋权力”和“感知能力”,中国古代儒家动物伦理的“生生之心”可谓层次高了许多。正因为如此,生命共同体思想中有关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与儒家动物伦理之间才有着更近的源流关系。
(三)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与儒家动物伦理
儒家动物伦理自始至终都倡导人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是一个整体。宋代张载说过:“乾称父,坤称母。”(《张子正蒙·西铭》)[15]明代王阳明也有过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论述。明代王守仁也曾有内涵一致的言论,即能够弘扬善性的人,都是将自己与天地万物看作一个整体的人。但是,前面我们讲到的儒家要求限制对资源的透支、对野生动物抱有仁爱和“生生”之心以及将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的思想,都还只停留在道德义务的层面,作为中国古代对国家制度有着无可撼动的影响地位的儒学,也没能真正实现有法律、有制度、有组织地针对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因此,生命共同体思想中所蕴含的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是对儒家动物伦理中推崇人与万物同源一体的继承和发展;其发展性主要体现在不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为整体的系统化生态治理,并有法律约束和制度要求。
三、生命共同体思想对新时代中国动物伦理实践应用的启示
生命共同体思想中蕴含的动物伦理观的伦理依据是人与动物和谐共荣,而科学地利用动物资源和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是其方法论。其伦理依据对比西方“天赋权力”和“感知能力”要进步许多,其强调整体性、系统性的治理方法又超前于西方。中国古代儒家动物伦理的核心观点与其有着重要的渊源,而在实践应用方面的思考又在传统儒家的理论之上。可以说,生命共同体思想糅合了中国古代动物伦理和近现代西方动物伦理的先进之处,并进一步弥补了两者的不足,最终成为逻辑严密、科学有效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指南。因此,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于新时代中国动物伦理的实践应用有着极其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一)以生命共同体思想指引人们变革动物观念和修正动物行为
这里的动物观念是指人们如何看待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动物行为指的是人们对待动物的具体行动。实现包含野生动物保护在内的新时代中国动物伦理实践关键在于人,人的主体性是其动物观念和动物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在社会中人的层面,生命共同体思想将内化为先进的动物观念,并外化为具体的动物行为实践。
生命共同体思想是破解我国当前面临一系列野生动物问题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无节制地追求品尝“野味”,果子狸、穿山甲、獾、猴类等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由此不只带来了野生动物本身数量的减少,更为揪心的是许多封存在其体内的致病性病毒被释放出来,甚至在人群间广为传播,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甚至严重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从SARS、埃博拉、MARS到此次新冠肺炎皆是如此。食用“野味”的方式用生吞活剥来形容毫不为过。为何会这样?究其原因,无疑是人们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作祟,一切野生动植物都是可以随意用度的错误动物观念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动物行为。生命共同体思想明确了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我们应该用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态自然观来指引人们变革动物观念以及纠正错误的动物行为。
具体做法:一是要重视教育对塑造正确动物观念的重要作用。加大学校、社区和家庭的立体式教育,帮助人们重视野生动物独特的生命价值,尊重野生动物快乐生活的权利,重塑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新观念。二是要以参与式实践和利益性关联的措施修正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滥食行为。设立志愿者组织,提供公益性岗位,对其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培养,使其能够对所在区域的不合理动物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教育。而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或群体要给予一定经济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鼓励。
(二)以生命共同体思想引导社会重塑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的关系
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之间的矛盾关系是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科学的生态发展观强调包含人与野生动物在内的所有组成要素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全社会集体的层面上来看,生命共同体思想将成为重塑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之间关系的行动准则。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动物资源尤其是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在当前社会中,人们普遍存在将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片面对立的错误思维方式,导致许多令人惋惜的生态事件。2019 年素有“中国淡水鱼之王”美誉的白鲟宣告灭绝,而这正是因为人类为谋求经济快速发展而不惜无休止地捕捞、航船不断地惊扰江面、养殖肆意地侵占水域、任意倾倒工农业废水废物等行为严重破坏了长江的动物生态链,致使包括白鲟在内的多种中国特有的野生动物品种灭绝或处于灭绝的边缘。以此为例,可以作证社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片面性思考,忽视了野生动物资源的生产力属性,且不说野生动物的繁荣有助于生态链或环境的美观,单单就其体内丰富的基因组就足够推动我国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种以舍弃“绿水青山”来换取“金山银山”的方式已是无源之水、无土之木。要克服这样发展的局限性,重塑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之间协调发展的新关系,就必然要以蕴含科学的生态发展观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引领绿色经济发展。
具体做法:一是要依托生态科技进步,实现绿色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由传统粗犷型转为绿色生态型的第一动力。要加强科研资金的投入力度,将原本要从野生动物或其赖以生存环境上获取的资源改良成通过人工合成等技术实现,解决过度透支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的问题。二是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减少工农业生产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占和破坏。保护野生动物也要保护其生存的生态空间。在工农业规划布局上要尽量避免涉及开垦新的土地和水域,让出使得其生态空间条块分割的区域,即要实现现有空间逐步扩大、人为隔离空间逐步合并。
(三)以生命共同体思想指导政府生态整体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新时代中国动物伦理的实践应用,除了变革动物观念和修正动物行为、重塑经济社会发展与动物资源的关系外,还需要以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指导推进政府生态整体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全面有效的生态治理是实现新时代动物伦理实践向纵深发展的前提保障。
所有野生动物,甚至包括人类,之所以能生生不息,就是仰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馈赠,如何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是新时代中国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人类的频繁活动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不仅威胁野生动物的生存,也影响着人类自己的生存。前面讲到自然界,包括动物、植物以及一切要素是一个整体,而这种整体性正决定了其要想实现有效治理就必须在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完成。以往,我们对生态的保护大多是碎片化的,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遇到破坏环境的问题经常是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许多后来严重恶化的人与野生动物或人与自然的矛盾都是一些小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导致的。造成生态治理低效、生态问题反复出现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系统的生态治理观是生命共同体思想为政府推进生态整体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剂良方。
具体做法:一是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制定统一的生态治理规划。规划的制定坚持“三全原则”,即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打破行政区划和技术流程上的藩篱,将所有自然资源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规划的执行要实现区域间的联防联控,社会各界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共同做到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和统一治理。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关立法工作,确保法律之间无死角。再好的理论也需要实践来落实,对于动物伦理,法制化无疑是最好的实践。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提请建议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立法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现行许多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是由外力推动的立法,未来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应该发挥主动性,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三是要全力实现生态整体性、系统性治理的制度化和组织化。法制化是保障,要想使法律发挥实效,还应该有职能明确的执行者,“河长制”“湖长制”是这方面的伟大实践和典型代表。在生命共同体思想下,山、水、林、田、湖、草、野生动物的治理体系应该整合,在整体性治理规划完成后能够不折不扣地通过系统化治理体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