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怿传》及其文史意义探析
2020-12-13郑丽霞
郑丽霞
(闽南师范大学,福建 漳州 363000)
章学诚云:“史学衰而文集入传记,若唐宋以还,韩柳志铭、欧曾序述,皆是也。”[1]史书的“传记”,如何演变为集部相关的各种文类,对于研究唐宋散文发展乃至古代文史叙事传统均至关重要。顾炎武《古人不为人立传》曰:“列传之名,始于太史公,盖史体也。不当作史之职,无为人立传者。故有碑、有志、有状,而无传……自宋以后,乃有为人立传者,侵史官之职矣。”[2]《桑怿传》乃欧阳修为友人所作,因其兼具文学家与史家的双重身份,文集中拥有大量碑铭,或具有“传记”性质的序、记等并不足为奇,但为何在文学家多不作“传”的时代,选择以这种形式来撰写朋友生平?此外,欧阳修的史传碑志文,多是有意“‘根据史家褒贬之法,以为文人镕裁之准’的作品,对后世的‘义法’之说,启发甚大”[3]。那么,这些为同时代人物所作的“传”或“准传记”,除个体情感外,似乎也不能排除或有着眼于时代政治的价值判断及历史意识的考虑,不仅对宋代古文产生影响,置于古代散文发展史,亦是探讨文史概念及叙事方法承衍通变的关键环节。因此,《桑怿传》虽多视为一篇承袭《史记》笔法的人物传,但基于上述考量,笔者以为此传记仍有颇多值得挖掘之处。
1 叙事主轴
《桑怿传》若从文章主人公多为地方基层武官的身份来看,是一篇颇具中晚唐以来“小人物”色彩的传记[4]。此类传记可溯源至《史记》对奇人异士的表彰,主要有两种:一是写难以具体征考身份,甚至虚实之人,写作重点恰如《文史通义·传记》所云“立言有寄托者”“借名存讽刺者”,而不在人物生平、性格。韩柳集中的“传”,即是其例;二是在衰世史学堕废的情况下,作者以亲身见闻为本,用私家著述方式,为历史纠谬补缺,留下可能与官方记录不同或不传的“真相”,以待他日史官发掘采择[4],沈亚《李绅传》、司空图《窦烈妇传》及李翱《杨烈妇传》等均属此类。《桑怿传》乃真人实录,侧重选择最能突出人物性格和才能的奇特情节,呈现主人公生平某一主要特质,其写法与《史记》以奇人异事为主的传记,颇有相通之处。这类传记,主人公通常无与于经国大业,中晚唐以来,多以“短传”为之,“撰写短传不是以详尽为原则,而贵识其大者,择其要者”[5],“事既单纯不复杂,篇幅自然不长”[4]。《桑怿传》以“捕盗”为叙事主轴,次写桑怿生平,就“事”而言,符合上述标准,但欧阳修以其“纡余委备,往复百折”[6]的叙事手法,将单纯事迹铺展为长篇,篇幅甚至不下于欧集中诸多名公大臣的碑志序状。这类作品都符合欧阳修《与杜欣论祁公墓志》强调“须纪大而略小”的理念,但《桑怿传》的作法,却与此颇有出入[4],实有进一步推究的必要。
桑怿的“捕盗”事迹,以时间为轴,始于举进士不中,退耕汝颍间,大致分出仕前、天圣、明道景祐之交等几个时期。出仕前主要写三次捕盗经历,一是独力缚里中少年;二是郏城捕盗,“下马独格杀数人”,并尽缚其余;三是“独提一剑以往,杀数人”,定襄城盗十许人[7]。既勇且智,与胆小怯懦的郏城县尉形成鲜明对比。其中“授郏城尉”一职,开启了桑怿“举进士”外,另一条以武职为主的仕途,在“重文轻武”的宋代,桑怿的出仕过程,可以说是相当特殊的。天圣至景祐年间,桑怿“捕盗”范围逐步扩大,先于渑池尉任内,单身入贼,招降盘聚“尤阻险”之青灰山恶盗王伯;其次“改授右班殿直、永安县巡检”,以九品位阶[8],亲受宋代最高军事机构枢密院之令,用暗访方式,捕获“恶贼”二十三人。“遂与贼遇,手杀三人,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获”一段[7],其智勇,相较于历史上冲锋陷阵的大将,毫不逊色。最后一次“捕盗”,是平交趾之乱。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景祐二年(1035)五月,“广南东、西路并言妖獠寇边,高、窦、雷、化等州巡检许政死之,遣左侍禁桑怿会广桂二州都监讨捕”[9]。此次战事虽是桑怿“会广桂二州都监讨捕”,但他仍保持一直以来独自平盗的风格,“昭化诸州皆警,往者数辈不能定,因命怿往,尽手杀之”[7],但就战事规模与意义而言,其实已远超之前的地方捕盗经历。平乱后,授桑怿“阁门祇候”[9],阁门祇候从三班使臣左、右侍禁以上挑选担任,为从七品,位阶不高,但其实已是武臣之清选。司马光《郭昭选札子》云:
且合门祇候,祖宗所以蓄养贤才以待任使之地也,其班序差遣,事事不同,譬诸文臣,则馆阁之流也,岂可使厮役之人为之哉[10]?
该职位的重要性,可窥一斑。换言之,此时的桑怿,已是朝廷极可能重用的武臣之一,其地位及名望,与前期的地方县尉、巡检等,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紧接着,欧阳修改变写法,通过与桑怿对话,让自身进入文本。一方面,文章视角发生变化,原本看似第三人称客观叙事的“传”,因此成为作者亲身见闻之记录,不仅增加可信度,也是唐宋文人私家作“传”,以与官方史传区别常见的形式;另一方面,作者的介入,也使此文的性质,与传统历史书写中,私家撰述而具有史学功能之“传记”更为相近,而为亲故记载生平大节的写作立场,甚至与行状、碑志等文类,也颇有相通之处;再者,采用叙述者与传主对话的形式,使文章不再流于一贯捕盗、述功的叙事,也是一项巧妙的安排[11]。而桑怿的“话语”,又使其形象于武事之外得以进一步生色。如首段戒斥里中少年,以及之后与民家老妪的对话,分别表现出桑怿勇、智的一面。后在屡次建功的捕盗行动中,又穿插了几次针对官吏的发问,“贼在此,何之乎”,以及严拒枢密吏之“用赂得官,非我欲,况贫无银;有,固不可也”[7],也塑造了桑怿正直、立功不愿受赏的谦逊胸怀。尤其桑怿以“士”自居的自白:“士顾其心何如尔,当自信其心以行,讥何累也!若欲避名,则善皆不可为也已”[7],亦颇有儒家“自反而缩”,不计利害得失之胸怀。“虽举进士而不甚知书”“其学问不深而能者,盖天性也”[7],如桑怿这般不甚知书,无法借科考跻身主流士人阶层的武人身上,却能有如此胸襟,这与太史公笔下的“侠”,于独特的、与主流体制扞格的激进精神之外,又往往“有合于士君子之行也”的特殊形象似有异曲同工之妙[12]。与欧阳修《新五代史》中,如王彦章般“不知书”“盖其义勇忠信,出于天性而然”[7]的武人,亦极为相似。据此而言,那么此传记或许又不无针对当代士人的微讽之意了。
“捕盗”外,文中补叙了桑怿于水患中弃粟及赈荒等事迹。这些“倒叙”,可以说是对“虽举进士而不甚知书,然其所为皆合道理”[7]的力证,借此事迹,进一步强化桑怿“捕盗”之外“伟烈奇节”的品行及行事风格,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丰满。“善剑及铁简,力过数人,而有谋略”[7],虽只言片语,而桑怿之勇、之智跃然纸上,不仅与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游侠几近相同,与《死节传》中“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13]的王彦章亦何其肖似,且可见原欲“举进士”的桑怿,得以频频捕盗、攻无不克之其来有自。然而,这样一个深通谋略、行事勇健的伟丈夫,却是个不善言辞、遇人羞涩,且身材不甚高大之人,其言语外貌与行事风格的落差,则又与《史记》中“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14]的游侠郭解,甚至早年兼具刺客与任侠身份,而“状貌如妇人好女”[14]的留侯张良有异曲同工之妙。
综上,就刻画人物而言,《桑怿传》应是一篇承袭传统,糅合了正史人物传记与传奇小说笔法的人物传,成功塑造了一个奇男子、伟丈夫的高大形象。不同在于,作者借助言行举止与音容笑貌的层层铺叙,将本属短篇的题材铺排成长篇,委曲详尽,具有极力塑造桑怿英雄形象的“传奇”效果[4]。 但同时,作者又采取与桑怿对话的方式,进入文本之中,通过转换叙述者视角的手法,加深了作为“实录”的信度,则又具有自证自明,变传奇为耳闻目睹之真实的作用,这种写法对明清两代描写奇特人物的传记文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2 不完整性
《桑怿传》承袭史传写法,以评议作结,区别之处,本传发论时采用私人口吻,而非史官身份:
庐陵欧阳修曰:勇力人所有,而能知用其勇者少矣。若怿可谓义勇之士,其学问不深而能者,盖天性也。余固喜传人事,尤爱司马迁善传,而其所书皆伟烈奇节,士喜读之。欲学其作,而怪今人如迁所书何少也,乃疑迁特雄文,善壮其说,而古人未必然也。及得桑怿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迁书不诬也,知今人固有而但不尽知也。怿所为壮矣,而不知予文能如迁书使人读而喜否[7]?
作者以桑怿传力证太史公笔下“伟烈奇节”者之实有,既是对桑怿的称颂,也颇有太史公《游侠列传》“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余甚恨之”[14],继而记录所闻诸侠之意。结合前文,不难看出,这是一篇摹拟《史记》,使桑怿“不尽知”的事迹传之久远的传记。对此,茅坤似乎颇有微词:
此本摹拟史迁,惜也。怿之行事,仅捕盗耳,假令传《史记》所载名贤,岂止此耶[15]?
据《宋史》,桑怿后曾任广西驻泊都监、鄜延路兵马都监等职,最后战死于庆历元年(1041)好水川之役。欧阳修《桑怿传》写于仁宗皇祐二年(1050),时隔桑怿卒殁近十年,但所记却仅止于明道(1032—1033)、景祐(1034—1038)间,对其生平并未完整呈现,由此看来,《桑怿传》确实有违“记一人之始终”的作传原则,茅坤的批评,似乎不无道理。欧阳修既然意在使桑怿其人其事得以流传,为何不尽书其生平?“书”与“不书”之间,有何特殊考虑?
北宋中期因应政治军事之困局,以儒学复兴为核心的文化重整运动,经学之变古、史学之勃兴、理学之“学统四起”,乃至文学之改流易辙,莫不与之相关,根砥儒学,关注现实,遂成为这一时期知识分子最清楚之标识[16]。与创作相关的“辞达”“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等观念,北宋中期之后,逐步成为文、道思考的重要命题之一。受时代学术思潮影响,欧阳修的创作观、文道观逐步趋于追求“立言”“传远”,这与欧阳修特殊的史学见解及敏感度也有很大关系,早在《代人上王枢密求先集序书》中,欧阳修即已指出:
某闻《传》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君子之所学也,言以载事,而文以饰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7]。
可见,“传之久远”应是欧阳修作此传最重要的目的,也是决定其行文策略的关键因素。又《宦者传》云:
五代文章陋矣,而史官之职废于丧乱,传记小说多失其传,故其事迹,终始不完,而杂以讹缪。至于英豪奋起,战争胜败,国家兴废之际,岂无谋臣之略、辩士之谈?而文字不足以发之,遂使泯然无传于后世[13]。
“不没其实”[7],乃欧阳修重要的史学思想。这一思想,尤见于《魏梁解》一文。“实”,见诸文字,即“事信”,关乎史料来源,然官方记录,或有废失,承平时期亦自难免,遑论丧乱,是故“传记”“小说”,不无可采,私家记录,甚至可补史之阙、正史之失[13]。值得一提的是,欧阳修所言“传记”,指的是私家所作之历史文字,“‘风俗之旧,耆老所传,遗言逸行,史不及书,则传记之说,或有取焉’,甚至‘幽人处士,闻见各异。或详一时之所得,发史官之所讳,参考求质,可以备多闻焉’”[7]者,采摭著录相当芜杂,其性质,实与六朝以来的“杂传”“别传”相近。至于小说,则是“‘询于刍荛’,而具‘俚言巷语’”[7]特质的“杂记”。欧阳修《新五代史》采摭极博,且颇引杂史小说以资参校,往往有超出五代《实录》之处,是历来公认其与薛史最大的区别之一[17];即使“非干大体”,亦主张可存之小说。景祐年间,欧阳修曾与尹洙书,论修《五代史》事:
前岁所作《十国志》,盖是进本,务要卷多。今若便为正史,尽宜删削,存其大要,至如细小之事,虽有可纪,非干大体,自可存之小说,不足以累正史[7]。
对私家著作存史功能的重视,可窥一斑。桑怿一介武夫,有德有功,却可能无法以“文”自传,欧阳修为其作传,主要目的大抵在此。欧阳修着意凸显桑怿的一个特质,进而转换叙事视角及人称,并模仿太史公“伟烈奇节之士”的写法等,其实是一种界于正史与欧阳修所言的“传记”“小说”之间的作法,《桑怿传》所载,或许“非干大体”,即使“不足以累正史”,作者亦希冀可以借由“如迁书使人读而喜”,进而“传之久远”。
然而,对照《宋史》及宋人相关记载,却不难发现桑怿生平中,其实另有“干大体”之事。现存北宋人著作如《儒林公议》《涑水记闻》等,亦只记桑怿作为韩琦麾下,与任福等战死好水川之事,而这恰恰是欧阳修《桑怿传》所未及者。南宋时,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始对桑怿生平作较详细的叙述,但除却好水川战役,亦多与欧传重复:
《国史》《桑怿传》并用欧阳修所为文。据《实录》,天圣五年十月怿初得卫南尉,非郏城也。今但从《实录》《附传》亦误以卫南为郏城,盖因欧阳文耳[8]。
王德毅《北宋九朝实录修纂考》指出,依据宋代修史制度,《仁宗实录》乃由嗣君为先朝所修,内容皆需经史官搜求考订,以备修国史之用。所据材料主要有官私两方面的记载,官修者为日历,日历所依据的是时政记及起居注,私家则为臣僚家乘,如家传、行状、神道碑、墓志铭等[18]。从上引可知,在英宗朝,《桑怿传》就已是修《实录》《国史》所采用的资料。而《宋史·桑怿传》,同样只是稍微变更叙事顺序,同时将欧阳修与桑怿的互动对话改为史官口吻,并去除“庐陵欧阳修曰”的评议之语,以符合正史写作体例。仅在最后,补上欧传所省略的若干事迹,包括身后赠衔,均与好水川之役相关。清赵翼认为“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时,大概祇就宋旧本,稍为排次”[17],换言之,《宋史》所载,大抵与宋代《国史》相同。
庆历元年(1041)二月,好水川战役爆发,这是仁宗时对西夏战事最大的挫败之一。就战争规模及影响而言,将战事及任福等一干主要军官写入史册,应是理所当然、毋庸置疑的,但可能被写入的内容,却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宋人修《实录》《国史》的主要依据是日历,修日历的体式,现存唯一完整可考的惟有陈骙《南宋馆阁录》,除卷四“修日历式”外,亦载有文武官员入史的标准:
文武官有功赏及特改官,官虽卑,因事赏罚者书。转官文臣宣义郎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差遣文官在京职事官,在外监司、参谋参议官、知通以上;武臣总管、路分、州钤辖,一路都、监、将、副。诸军升改,虽官小,任京局并带阁职亦书……臣僚薨卒行状事迹文臣卿、监,武臣刺史以上。没王事者不以官品高下悉书[19]。
修武郎为政和新定官名,即前期之内殿崇班,正八品位阶,桑怿受阁门祇候(阁职)之前最高官阶为“右班殿直”,只是正九品[8]。换言之,桑怿早年的进用或转官经历,可能官方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而桑怿战死好水川一役,应符合“没王事者不以官品高下皆书”的入史条件,但私家史料不全,却成为《实录》召修过程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对照现存史籍,欧传并非宋代《国史》桑怿传记唯一的史料来源,但一般臣僚卒后汇送史局的并不包括这种私“传”。那么,欧阳修为桑怿所作私传入于《实录》《国史》,最可能的解释是《实录》《国史》编修时,宋人关于桑怿的记录并不全,而欧阳修的《桑怿传》正是当时可以得到的有关桑怿生平最为完整、可信度最高的材料可补官、私史料之阙佚。如此,则不难想象,若非欧阳修为桑怿作传,则桑怿留存于世的,是否主要剩下战死好水川的记载?
3 文史互见
欧阳修为桑怿作传,希冀桑怿其人其事得以流传,应是毋庸置疑的。但对一名武将而言,在去世近十年后所作之“传”,只详述其早年“捕盗”经历,对生平最重大的战事及战殁之事,却只字不提,即使以私家所作杂史传记的眼光来看,亦有违常理。如前所述,《桑怿传》是集部文,非严格意义下的史传,它融合了正史人物传记与传奇小说笔法,一般的文学研究,多从“传奇”角度,以凸显人物才情品性的文学与美学意图,来解释这种“片断叙写”的表现方式。然而,欧阳修既可于墓表、史传外,刻意用唐宋文人文集中较少见的“传”体,为桑怿记录生平,似乎还应有其它方面的考量。
欧阳修在宋代史学上的贡献,除编修《新五代史》《新唐书》外,还包括留意史料之保存。前代金石、目录、传记小说的搜罗纂辑之外,当代史料,也是他关注的重点。具体作法,一是促使官方重视、并力求制度之完备;二是以私人之力,补官方可能之不足[20]。有学者以为,欧阳修集中的《奏事录》,其实即是宋人时见称引的《欧阳修私记》或《欧公日记》,其性质殆与王安石《日录》或司马光《日记》相同,是着意记录保存,以备进上的政治日记[21]。此外,重视调查研究,可以说是欧阳修的一贯作风[22],欧集中大量以史笔写作的墓志碑铭,往往“谨考国史、实录,至于搢绅、故老之传”[7],如修史般严谨,且每借叙事、评议,或用晦、或直书,寓褒贬于其中。由此,不难看出,“存史”意识广泛存在于欧阳修各种干涉时政,且有意传世的作品之中。
另有学者指出,欧阳修的史学著作,撰写过程皆历时甚久,因此既不是失意之作,也不是得意之作,而是他政治观点的另一种反映的作品,《新五代史》中所发的议论,实际是对庆历新政的主张作了历史的说明[23]。的确,欧阳修笔下的桑怿,以及文中可能隐含对当代士人的讽谕,其实与《新五代史·死节传》中的王彦章异曲同工,同传者还有刘仁瞻、裴约。另有《死事传》与《死节传》同为欧阳修之创例,并为后代史书所宗法,二传共同特点,一是提倡气节,二是皆为武人传[20]。《杂传》云:
予于五代得全节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而怪士之被服儒者以学古自名,而享人之禄、任人之国者多矣,然使忠义之节,独出武夫战卒,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13]?
“全节之士”三人,即王彦章、刘仁瞻、裴约。《死事传》十五人,据徐无党注,“不能立传者五人:马彦超、宋令询、李遐、张彦卿、郑昭业”[13]。至于王清、史彦超,相较其他武臣,特殊在于二者乃战死沙场,与见杀、就刑,或自尽者不同。结合《新五代史》,可以发现桑怿的英勇气节以及好水川战役中的遭遇,其实兼具欧阳修《死节传》《死事传》中若干传主之特质。遗憾的是,除却将相名臣,历史上惨烈战事中的牺牲者,多数名姓俱无。稽考之难,使得王清、史彦超等“力战而死”,而犹可略考其名姓事迹的武臣“传”,其实已超越了个人层面,成为乱世中无数在史家笔下缺席的“战没者”的代名词。
章学诚《校雠通义》云:“班、马列传家法,人事有两关者,则详略互载之。如子贡在《仲尼弟子》为正传,其入《货殖》,则互见也。”[1]“传”的写法,自史迁以下,便有史家采用“互着”或“互见”之法,据之调整各篇笔墨,以期达到“善善欲长”[17]。就全体而观,数传互见,因此不致埋没历史真实;但就个别而言,则又得以在“专传”或某些篇章片断中,比较突出描摹人物性格及行事特征,塑造历史人物之形象[24]。《桑怿传》虽是集部私家撰写的单篇传记,但考虑宋代《国史》可能的记载,则欧阳修在定位为私“传”时,删去与桑怿生前“捕盗”事迹,以及“战无不胜”的英雄形象颇有冲突的好水川一役,便不难理解了,《桑怿传》若能被史官采录,便可补桑怿生平记录之不足,即便不入正史,亦“可存之小说”,使其人其事不致淹没,留给后世一个除却好水川之役外,风骨凛然、神采飞扬的桑怿形象,这恐怕也是撰写《死节传》《死事传》的目的所在。由此视之,欧阳修《桑怿传》所采用的写作策略,或许也可视为传统史书“互见”之法的巧妙应用。
这种“互见”之法,多见于欧阳修与当代重要历史事件相关的人物撰写之中,碑志墓铭尤为大宗。北宋中期以后,这类作法渐趋盛行,影响广泛。赵翼《廿二史札记》曾言,宋代《国史》之编纂,私家著述中,除重要史学专著“皆收入史馆以资纂订”外:
其他名臣传、言行录、家传、遗事之类,未上史馆者,汗牛充栋,更无论矣。故宋一代史事,本极详备,而是非善恶,回护讳饰处亦坐此[17]。
“史馆”收录与否,显然都促进了宋人写作、编纂私家传记的风气,成为时代共同的史学意识。而“回护讳饰”,除亲友故旧之扬善抑恶外,又与宋代复杂的党争相关。因此,在“入史”与“不入史”的考量之下,自然不免以特定的政治意识或立场写作。欧阳修作为一代文宗、史学家,且拥有政治核心名臣等重要身份,在北宋中期史学勃兴之时,他或许不是当时唯一注意官方修史制度,并进而调整私家传状或相关记录写作策略之人,但因其文坛政坛的显赫地位,得以为当时许多在政治学术上举足轻重之大臣故旧撰写碑铭序记,曾巩亦曾请托欧公为其先父撰写墓碑铭[25],而由“史书”入“文集”的“互见”之法,也经欧阳修的创作实践,成为后人效仿乃至阅读此类文章的一个重点。范《碑》尹《志》的争议[26],乃至“欧曾序述”可成为“文集入传记”[1],均是这一思想下的产物。因所写人物身份多样,部分又牵涉党争等政治争议,其写作之考虑,亦自然较《桑怿传》复杂的多。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要之,《桑怿传》是一篇融精湛文史创作经验与卓越史学眼光于一炉的人物传记。看似以客观叙事为主,与《新五代史》之酣畅淋漓大相径庭,然将其置之时代思潮中,并与欧阳修的史学意识相结合,则曾经的历史风云、英雄豪杰便油然浮现,如在目前,欧阳修个人修史经验,于中亦清晰可辨。其着意呈现某一特质,不完整记录人物生平,糅合人物传奇笔法,以与正史可能之记载“互见”的做法,不仅超越传统的传记、小说,开创史笔入文集之新例,也体现了欧阳修跨越文史,以及“事信言文”[7]“纪次而传”[7]的文道观,甚至与时代政治相结合,成为宋代人物传记及相关历史写作“回护讳饰”[7]的重要特征之一,对宋代文学、史学,对宋代古文发展,均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