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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道者”约翰:言说主体还是沉默他者?
——赫斯顿《约拿的葫芦蔓》身体现象学解读

2020-12-13

关键词:露西言说白人

李 蕊

(1.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2.山东大学(威海)翻译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兴起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The Harlem Renaissance)是一场美国非裔学者回望自己的文化与文学传统,并力图通过这一传统塑造新黑人主体形象的运动。哈莱姆文艺复兴强调与突出美国黑人的口语文化,它“从根本上重新定位了民间艺术,重新以民间文化、俗语和话语方式为基础创造了美国非裔文学词汇”[1]。作为这次文化运动的中坚力量,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1891—1960)始终致力于对非裔口述文化的倡导与宣扬,并将这种口语文化全面地呈现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之中。

发表于1934年的小说《约拿的葫芦蔓》(Jonah’s Gourd Vine)是赫斯顿的第一部长篇文学作品。小说描述了主人公约翰·巴迪·珀森(John Buddy Pearson)凭借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从无知的黑人少年成长为受人敬仰的教堂牧师,与此同时,又因无法抗拒肉欲的诱惑而导致自身毁灭的故事。赫斯顿以黑人方言、民间文化、宗教仪式和布道词等多样的民俗素材构建了这部小说,其中尤以黑人口语最为引人瞩目。玛格丽特·华莱士(Margaret Wallace)指出:“这本书最吸引人之处就在于它的语言—— 丰富、有表现力、没有刻意的设计。”[2]罗伯特·海门威(Robert Hemenway)认为:“它的美源自传统的、诗性的语言时刻。”[3]苏珊·迈森赫尔德(Susan E.Meisenhelder)也指出:“聚焦于黑人民俗生活,沉浸于丰富的方言和诗性的黑人布道,它突显了哈莱姆文艺复兴阶段黑人作家所喜爱的黑人经历的各个方面。”[4]36然而,这些对语言的关注与研究往往侧重于赫斯顿文学话语的形而上功能,却忽视了黑人口语得以存在的最基本的物质载体——身体。

赫斯顿在小说中呈现出的是即时的、动态的口语表达与交流,身体的在场性是话语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现象学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在《知觉现象学》中提出:“身体把某种运动本质转变为声音,把一个词语的发音方式展开在有声现象中,把身体重新摆出的以前姿态展开在整个过去中,把一种运动的意象投射在实际的动作中,因为身体是一种自然表达的能力。”[5]237梅洛-庞蒂相信,“是身体在表现,是身体在说话”[5]256。赫斯顿也敏锐地注意到了黑人英语与黑人身体特征之间的密切关联,她在文章《黑人表达的特征》中写到:“没有几个黑人,无论受过教育与否,能够发出清晰的‘I’。他们发的音更像是‘Ah’。我认为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嘴唇的形状决定的”[6]。由此可见,身体作为话语生产的物质媒介,直接决定着黑人口语表达的独特性。

一、约翰与露西:黑人男性与黑人女性的话语关系

小说主人公约翰是一位具有出色口头表达能力的黑人男性。他“有一副适合讲话的好嗓子”[7]32,他的言说能力为他赢得了黑人女孩露西的好感。露西伶牙俐齿、思维敏捷,在与约翰的初次见面中,她咄咄逼人的言谈给约翰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约翰意识到了自己语言的不合时宜。在奴隶制已经结束的时代,约翰依然将白人种植园主称为“主人”(Marse①黑人英语中对“Master”一词存在多种发音。通过拼写,赫斯顿真实还原了这些黑人土语词汇。在赫斯顿的作品中,“Marse”“Massa”和“Marster”等词都是英文单词“Master”的变形衍生词,代表黑人奴隶对奴隶主的称呼——“主人”。),露西对此毫不留情地教训了约翰:“生在奴隶制时候的人们把这些白人叫‘主人’,但我们现在是自由的。我们称他们为‘先生’(Mister)。他们不再拥有任何人了”[7]14。“在具体的言语活动发生前,我与他人就被植入身体与语言的关系之中,推而广之,早已被植入语言、习俗、制度这些结构化的网络中。”[8]187身为有色人种的约翰与露西有着共同的文化体验与历史记忆,这构成了他们思想交流的前提条件,而通过言语的交谈,他们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约翰在露西的话语引导下,对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知。这正如梅洛-庞蒂所言:“言语和理解不是仅以思想为条件,而更重要的是,它们是思想的基础。”[9]29言语通过自我与他人的交互,使自我的思想被拆解、被重构、被升华。

在两人关系发展的过程中,约翰的言说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他们初次见面时,约翰以淳朴而略显粗鄙的话语方式吸引了露西的注意。伴随着两人情感的逐步升温,约翰的甜言蜜语更是坚定了露西不顾母亲反对而执意下嫁的决心。在两人的交往过程中,赫斯顿使黑人传统民间文化通过约翰之口得以展现。在约翰向露西求婚的时刻,他巧妙地运用黑人的民俗文化引导露西的回应,两人间的言谈充满了智慧与博弈:

“露西,你注意过鸟儿吗?”

“嗯。松鸦说:‘懒惰会杀了你’,然后它便每个礼拜五去地狱,嘴里含着沙粒去灭火,鸽子会问它:‘这么久你去哪儿了?’”

约翰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是这个意思,露西。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你有的选,你愿意成为哪种鸟儿,飞翔的云雀还是驻足的鸽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约翰。这肯定是个新谜语。”

“这不是,露西。可怜可怜我吧,露西。我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鸟,不要离开我,露西。”[7]75

据海门威考证,“你是飞翔的云雀还是驻足的鸽子?”是黑人中众所周知的求爱仪式[10]。黑人男性通过提出这个问题而了解女性对他的情感。在这场对话中,露西敏锐地察觉到了约翰的意图,并机智地转移了话题。露西所提到的松鸦的故事,是非裔民间故事中的另一则传说:松鸦每个周五都口衔沙粒去熄灭地狱之火,目的是要救出一位生前爱护鸟儿的朋友。“露西对这个故事的引用具有深刻意义,因为她要寻求一种忠诚和相互支持的关系。”[4]54聪慧的露西借松鸦的故事既避开了直接回应约翰的尴尬,又委婉地提出了自己对理想婚姻的期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约翰并没有理解露西的良苦用心,他直接否定了露西的回答,而继续执着地追问自己的问题。“作为在世界中的存在,身体主体并不如同纯粹意识那样囿于自身,只需要内心沉默的独白,而是处于与事物、与他人、与世界本身的联系和交流之中。”[11]97约翰与露西通过言说的身体而表达出各自对婚姻的诉求,但他们之间的话语交流并没有实现意义的对接。在谈话结束时,露西放弃了自己的主体性言说意愿,接受了约翰的求婚,而约翰始终也未能理解露西话语背后的真实意图。列维纳斯认为:“他人并非首先是理解的对象,然后才是对话者。这两种关系混杂在一起。换言之,对他人的理解与他人的祈求不可分割。”[12]两人间的对话清晰表明,约翰对露西只有祈求,而缺乏理解,这暗示了两人未来生活的悲剧性走向。约翰与露西同在一个对话之中,对话敞开了他们同时存在的场域。约翰通过交谈而验证了自身的存在,并通过语词的力量将露西拖拽向他所设想的意义的一方,努力确立他所追求的男性主体身份,而露西的主体性却在这样的话语交互中被约翰的男性地位所遮蔽。

如果说在约翰与露西组建家庭的初期,约翰言说的身体便已在无形中修正、篡夺了露西的话语权,那么在后来的生活中,约翰对露西的话语策略更是逐渐彰显出黑人男性对女性的欺骗与摧残。约翰一直无法摆脱与其他女人的纠缠,在一次次对露西的情感伤害后,约翰总是能够以语词形式的忏悔与承诺换取露西的谅解。即使有身体的在场,言说依然可以是心口不一(duplicity)、残缺不全的。而露西反复被语言表象所欺骗,盲目地相信约翰的忏悔,其根本原因在于她无法了解言语表达的不完整性。“被知觉的事物对于我们来说不会是毫无疑问的,不会是以本来面目呈现的;而如果说它们是不可穷尽的,则它们也永远不可能完全被给出。”[9]37黑色非洲的原始基因与白色西方的基督教文明所构成的文化张力形成了约翰的困境,他无法清醒地认知自己内心的欲望,因而无法确认承诺与忏悔的意义,这导致他的语言表达是不完整的、模棱两可的。但是,身体在言说过程中的参与却提升了约翰话语的信服力。“尽管我并不把我所有的意向都放入词语中,尽管我的表达中存在着暗示和空白,但是,我的身势、表情与语调却填补了言语本身的空白。”[11]103梅洛-庞蒂也指出,“姿势、面容所给出的,尤其是有关突发事件、连续的想象和即兴发言的证据”[9]65是言说的、在场的身体所特有的。约翰此时的身体与他的谎言之间所形成的共谋将露西引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在露西临终前的病榻上,约翰再次对露西发起了语言攻击。当露西指责约翰的冷漠无情时,约翰的话语反击如火山爆发般湮没了奄奄一息的露西。这些言辞剥下了两人之间最后一点温情的面纱,也夺走了露西对生命的最后留恋。言语行为是生存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语言记录的不是‘我思’,而是‘我能’。语言并不是观念的表象,不是实在的反映,相反,它与人的生存可能性联系在一起,它就是人的某种生存方式。”[13]61通过言说的身体,约翰可以建构自己的生存方式,并进而确立与他人之间的在世交往。但是,在这种关系的发展过程中,言说的身体所发挥的并不仅仅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它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

通过对约翰与露西之间关系的描述,赫斯顿深刻阐释了黑人男性的言说能力对女性的复杂影响。凭借言说的身体,约翰与露西之间形成了亲密的联系。然而,另一方面,约翰经由语言而对露西进行的欺骗与戕害也给他的身体形象蒙上了阴影。

二、“布道者”约翰:黑人男性与黑人社群的话语关系

在约翰以出色的口头表达能力建构自我身份的过程中,他与黑人社群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多向的。黑人社群不仅积极回应了约翰言说的身体活力,将他引领至受人敬仰的牧师之位,它还在约翰的不当行为伤及他人时,对他进行了罢黜与惩罚。

小说的名字“约拿的葫芦蔓”源自圣经典故①“约拿的葫芦蔓”源自《圣经·旧约》中的故事。上帝使约拿的住所一夜之间长出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为约拿遮挡炙热的阳光,约拿非常高兴,他很爱护这棵大树。然而,又是一夜之间,上帝又让一条虫子啃咬这棵树,使大树枯萎死亡,约拿对此非常生气。,这表明了小说与宗教之间的密切关联。赫斯顿对好友卡尔·范·维克腾(Carl van Vechten)这样解释书名的含义:“你看到上帝的先知坐在一夜之间长成的葫芦蔓下。但一条啃噬的虫子来把它啃倒了。伟大而迅速的成长。一个恶行便让它枯萎死去了。”[14]291约翰从一个懵懂的黑人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位才华出众的牧师,同时又因放纵的欲望而最终毁灭。这样的人生经历与葫芦蔓的变化遥相呼应。

约翰的布道充满诗性的语言与火热的激情,在社区教众中拥有极高的声望。约翰运用自己的如簧巧舌将基督教教义融汇在黑人传统语汇之中,凸显了美国非裔民众对基督教的独特理解、接受与阐释,也展示了美国黑人所特有的语言文化与出色的言说能力。赫斯顿在写给詹姆逊·威尔登·约翰逊(James Weldon Johnson)的信中这样评价自己的小说:“我努力呈现一位黑人,一位牧师,他既不滑稽,也不对清教生硬地模仿。他就是人,诗人,他必然会在黑人的教坛上成功。”[14]298约翰言说的身体在教堂中发出了最为耀眼的光辉。在教众的鼎力支持下,言说的身体使他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约翰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声音的美妙,是他独自一人在教堂中忏悔出轨之时,如此的情节安排充满了反讽与预言式的伏笔,突显了这一人物形象所象征的灵与肉的冲突。然而,约翰并未意识到肉体的放纵带给教堂的亵渎。相反地,他对自己“如吉他般的回声”狂喜不已,在美妙声音带给自己的兴奋中,约翰“忘掉了所有的罪恶与恐惧”[7]52。言说的身体为约翰提供了庇护与慰藉。从此以后,约翰学会了通过言语的忏悔与祷告为自己寻求救赎。正如赫斯顿所言,作为牧师的约翰从不模仿白人的套路。“他把非洲鼓搬上了教坛,他以基督的名字呼唤刚果的众神。在一天晚上的布道中,他对‘创造奇迹的’上帝喊出了他那充满野性的赞美诗篇,在他嗓音的卓有成效的影响下,三人当场完成了宗教的皈依。”[7]89在言语的表达过程中,生存的意义得以揭示。“意义占有词语并通过词语进入实存。”[11]100美国非裔传统文化中的口述文化凭借言说的方式将意义带入世界。在这一过程中,黑人的身体是意义进入实存的通道。约翰以言说的身体赋予了抽象的语词以真实的情感与具象的意义:他的大脑可以想出生动的意象;他的喉咙可以发出动人的声音;他的身躯可以做出轩昂的姿态。黑人教众在他的话语引导下进入意义的世界。“在会说话的主体和听会说话的主体的主体看来,语音动作实现了某种体验的结构,某种生存的变化,正如我的身体行为为我和为他人把某种意义赋予在我周围的物体。”[5]251凭借言说的身体,约翰向社区教众传达了基督的精神,由此与他人建立了和谐的关系,进而实现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此时,约翰与黑人社群之间发展着一种互相促进、共同生长的良性关系。

然而,由于约翰无法控制自己的纵欲行为,教众对他的不满渐渐浮出水面,对他进行了罢黜。在最后的布道中,约翰以“耶稣的伤口”(the wounds of Jesus)为题,为自己发起了最后一辩。在面临人生的最大危机之时,约翰的言说能力却达到了最高峰值,灰暗惨淡的事业前景与洋洋千言的布道之间形成了强烈反差,约翰人性中的矛盾也达到了最大的张力。身体与精神是不可分割的共存,只有在二者达到和谐统一时,人的存在才是完整的,他的话语表达才具有真实的意义,而约翰缺少的正是这种身心合一的状态。“在约翰的整个布道生涯中,是声音,而不是情感,是语词而不是实质在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证据表明他相信自己说的话。”[4]207-208约翰每一次口若悬河的布道只有肉身的参与,却缺少了心灵的支撑,这样的言说身体没有精神的内核,必然无法为约翰带来真正的救赎,正如露西在临终前对约翰的忠告一样:“咋咋呼呼(big talk①赫斯顿在小说的黑人方言附表中将big/loud talk解释为“making your side appear right by making more noise than the others”。)不会改变你的所作所为。你不能像猫一样用舌头把自己舔干净”[7]127-128。约翰可以凭借言说的身体哄骗露西与教众,但没有精神实质的躯体就如同没有根基的大厦,随时可以倾覆,即使是最华丽的话语也无法拯救这灾难性的后果。

约翰的言说不仅虚伪空洞,还对他人具有强大的统摄与控制能力,压制了他人的话语表达。露西的言说能力在约翰的摧残下日渐凋零,黑人教众们的话语也完全被约翰所遮蔽。在小说中,赫斯顿多次描绘了约翰在广大教众面前布道的场面。然而,无一例外地,约翰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布道者,而教众们在约翰言说行为的蛊惑下,只有被动与盲从。他们很少发出自己的声音,即使有,也只是对约翰的崇拜与赞美,却没有任何代表自己信仰的思想表达。“约翰·珀森讲出的祈祷,按理说应该是他人的祈祷—— 他的词语所服务的对象是他的教众。他的角色,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应是通过激活社群的精神而赋予他们生命。但约翰却是个反例。”[15]在约翰与教众之间貌似和谐的关系下,实则涌动着约翰对权力与操控的欲望。“对于约翰来说,词语意味着权力和身份,而不是情感的表达。”[16]约翰置他人的话语权利于不顾,而只顾享受自己在教坛上的风光与虚荣。事实上,“言语主体的言语意向本身除了指向意义、观念,同时也指向了另外的同时作为言语主体的一个听者,言语意向将他们结合在一起”[8]169。说者与听者只有在平等的话语交互中,才能确立各自的主体身份,进而实现主体间性,而约翰在这种失衡的说与听的关系之中,无法实现真正主体的确立。

在约翰最后的离场中,赫斯顿通过对黑人男性言说身体的放逐而批判了这种身体的虚伪与造作。“语言既是生存沟通的具体形式,也是其升华:它中断了身体的直接表达,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提升到了文化共同体的层次。”[13]63在黑人这个独特的文化共同体中,黑人男性的言说身体具有复杂的功能与意义。一方面,它赋予黑人男性传承族裔文化的能力,展示了黑人男性的活力与智慧;与此同时,赫斯顿也看到,如果没有对他人的尊重,没有对内心的认知,那么这样的言说身体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无力实现对主体的建构。

三、种植园与法庭中的约翰:黑人男性与白人的话语关系

作为一位黑人作家,赫斯顿与生俱来的种族意识是不可否认的。虽然赫斯顿本人曾多次强调自己的超种族思想,如在《作为有色人种的我有何感觉》中写到:“在某些时候,我没有种族,我就是我”[17]。抑或在自传中回忆创作《约拿的葫芦蔓》的初衷时说:“我的兴趣在于是什么造就了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之所是,而不考虑肤色问题。”[18]但她实际的文学创作却表明,她对族裔问题的思考并未局限于黑人共同体的真空之内。虽然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关系没有构成赫斯顿小说的主要情节,但这些常被忽视的细节却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出赫斯顿对种族问题的复杂忖量。

在《约拿的葫芦蔓》中,白人形象始终处于故事发展的边缘位置,但他们依然对约翰的人生轨迹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白人种植园主埃尔夫第一次见到约翰时,他的评价是:“你真是一匹上好的种马啊!小子,在奴隶时代你能值五千块”[7]17。当约翰再次返回种植园时,埃尔夫对约翰说:“臭小子长大了!你就是行走的荷尔蒙。一个活色生香的极乐体验”[7]50。当其他黑人都惊叹于约翰的身体所具有的言说能力时,埃尔夫却只看到了约翰身体的生产性与欲望性,他眼中只有被固化了的黑人刻板形象—— 强壮、野蛮、充满性欲。正是在这样的白人目光注视下,约翰失去了言说的能力。每一次与埃尔夫交谈,约翰都一反常态的笨拙,只能反复以“是的”(Yassuh)被动地回应主人的各种要求和问询。“语言正是一种最深刻的社会现实”,它“既不是一种超越的实在,也不再是由个人造就的幻像,而是人性交互主体性的彰显”[19]。在约翰与埃尔夫的言语交互过程中,黑人男性的言说能力被阉割。处于失语状态的约翰无法与白人实现话语对接,这是黑人与白人之间不平等关系的语言再现。在白人的话语场中,黑人约翰没有言说的能力与权利,自然也就无法凭借话语而建构出主体身份。在埃尔夫面前,约翰永远都是一副唯唯诺诺、噤若寒蝉的样子,与他在黑人面前的夸夸其谈形象判若两人,这种鲜明的对比深刻揭示了黑人男性言说身体的两面性。在种族意识弥漫的美国南方,黑人男性无法获得绝对的言说自由。他们身体所具有的言说能力在黑人共同体内部可以得到认可与接受,却无法打破种族的壁垒,进入白人的话语场域。

约翰与白人之间的言说关系在法庭上再一次得到了展示。在小说中,黑人没有法律权利处理自己的问题,他们只是被白人的法律所规训和审判的对象。因此,当约翰的第二任妻子海蒂向他提起离婚诉讼时,便是将黑人的生活交付到了白人手上。在法庭上,一向滔滔不绝的约翰竟然主动放弃了言说的权利,承认了所有指控。事后,约翰却又在黑人朋友面前对此作出了一番长篇大论的解释:

“我不想让白人听到那些东西(伏都巫术)。他们知道太多关于我们的事情了,但是还有他们不知道的。我们的竖琴上有一些琴弦是留给我们自己弹奏、歌唱的。他们以为我们都是无知的,我们都是一样的,他们以为从里到外地了解我们,但是你明白。如果你告诉他们海蒂收买了所有人,他们也不会惊讶。他们看不出像海蒂一样的女人和像露西一样的女人有什么区别。他们觉得所有的黑人都一样。他们区别黑鬼的唯一标准就是努力干活和不努力干活。努力干活的就是好老黑。游手好闲的就是坏的。否则我们都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站起来说:‘是的,是我干的’,因为他们相信了,但是他们也相信关于其他人的同样的事情。”[7]169

不同于对约翰与埃尔夫之间话语关系的明确界定,作者在法庭情节的处理上具有典型的“赫斯顿式矛盾”的特征—— 一种似是而非的模糊性(ambiguity)为阐释提供了多种可能。在白人的法庭上,约翰既是沉默的,又是反抗的,如此的矛盾表现充分代表了赫斯顿对黑人男性言说能力的复杂理解。约翰沉默的反抗与赫斯顿提出的“羽绒被抵抗”(feather-bed resistance)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在《骡子与人》(Mules and Men)的序言部分,赫斯顿描述了黑人在对待白人文化窥视时的反应:

“黑人尽管有着率真的笑容,表面上的许可,但其实他特别会闪烁其词。你会看到,我们是一群彬彬有礼的人,我们不会对问询者说:‘滚出去!’我们面带微笑,并且会告诉白人一些让他满意的东西,因为对我们知之甚少,他根本不知道他遗漏了什么。印第安人以石头般的沉默抵制好奇。黑人做的是羽绒被抵抗。也就是说,我们让探头进来,但它永远也出不去了。它被遮蔽在大量的欢声笑语中。”[20]

有学者将赫斯顿的“羽绒被抵抗”总结为以下语言策略:话里有话(double speak)、含糊其词(evasion)、掩饰(dissembling)、伪装(masking)、逃避(avoidance)和沉默(silence)[21]。约翰的沉默正是这种抵抗策略。他宁愿输掉官司也不愿让白人看到黑人的内部斗争,他以紧闭的双唇护得黑人真实生活的周全,此时的约翰俨然一位高尚的殉道者。然而,约翰放弃黑人言说权利的同时,也强化了白人眼中黑人作为沉默他者的形象。现象学哲学认为,沉默是语言的前期状态,“沉默世界的结构中已蕴涵着语言的一切可能性”[22]203。虽然表达主体需要文化的沉淀—— 一个沉默的背景为支撑,但随着语言的发展,话语的表达需要撕开沉默的遮蔽而进入与他人交流的世界。海德格尔在思考语言的起源和发展时说:“语言之本质即寂静之音需要人之说话,才得以作为寂静之音为人的倾听而发声。”[23]24在海德格尔看来,人的语言不仅是人的声音,还是世界的声音,物的声音,语言本身的声音。梅洛-庞蒂也指出:“通过打破沉默,语言实现了沉默希望但不能获得的东西。”[23]230沉默是语言的必经阶段,但不是语言的绝对状态。言说主体必须以身体为媒介发出话语的声音,其主体性才可以确立。在约翰的沉默中,虽然意义一直存在,但却没有实现从观念世界到知觉世界的超越。约翰自知其沉默的意义,但他人却对此一无所知,如此沉默式的抵抗最终只能是约翰一人的独角戏。“羽绒被抵抗”中的语言策略并非只有沉默,而从某种意义上讲,沉默是所有抵抗策略中最简单、最被动、最消极的一种。然而赫斯顿却将这一策略赋予约翰与白人对抗的关键节点,这表明她对黑人男性的言说能力持有怀疑与困惑。通过约翰事后对自己的辩解,赫斯顿确认了黑人男性对白人的抵抗情绪,但她将这种对抗置于无声之境,也同时严重削减了抵抗的力量。在赫斯顿看来,以约翰为代表的黑人男性个体因其自身所无法克服的言说缺陷而无力实现与白人的有效对话,亦没有能力成为种族斗争中的代言人。

无论是约翰与埃尔夫的言语交互,还是他在白人法庭上的沉默无声,都是黑人男性在白人文化中的失语现象。“表达活动促成了经验、存在和世界的维度和深度的产生。”[8]238在约翰与白人的话语关系中,黑人男性表达能力的缺失使两者间的关系毫无维度与深度可言:白人主体与黑人他者,话语主体与沉默他者,平面化的二元对立在黑人男性的无效表达中再次被确认。

四、结 语

黑人男性的言说身体在《约拿的葫芦蔓》中得到了多角度审视。在以口语表达为主要文化传承方式的黑人社群内部,约翰的身体特质赋予了他建构主体身份的优势。约翰言说的身体弥合了言者与听者、内在与外在之间的距离,使他能够投身并融入于世界,逐步建构自身的主体性。然而,约翰在经由言说这一身体动作自我赋权的过程中,也对黑人女性进行了贬抑与规训,并参与了黑人话语共同体内部复杂的话语协商。与此同时,他在面对白人时的沉默又使他的身体丧失了言说的权利与力量。

赫斯顿在对黑人男性言说身体的描写中,表达了她作为非裔女性作家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她赞许黑人男性杰出的口语表达能力,认为他们凭借言说既争取了个人的主体性建构,又传承了非裔文化的精神内核;另一方面,她也清楚地看到黑人男性与女性、与社群、与白人之间无法避免的性别、权力与种族之争。言说的身体,对于黑人男性而言,是一把双刃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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