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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建设的逻辑与路径

2020-12-12陈佩云

关键词:双高计划双高计划

陈佩云

(湖北大学 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双高计划”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和重大决策。“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高职院校既应明晰“双高计划”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也应厘清并遵循“双高计划”在政策层面与历史层面的逻辑路径,打破固有行为范式,全面推进“双高计划”进程。

一、“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

(一)高职院校需要与时俱进,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发展都具有明显的政府导向与行政行为逻辑。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对高职院校发展的作用逐渐由过去的“计划发展”开始转变为“规划发展”,高职院校的建设也呈现出了更强的自主性,由过去的政府选择向竞争性发展转变。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进入“深水区”后,“双高计划”应运而生。“双高计划”秉持扶优扶强理念,是政府为了促进高职院校以及高职院校专业群发展,实现“百舸争流”的新行动。因此,“双高计划”能够推动高职院校的竞争性发展,也能够使我国高职院校的纵向分层和水平分层更加科学化,改善某些薄弱学校难以得到实质性扶持的局面。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自身把握发展机遇以及运用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决定了高职院校品质。

教育部、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公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在“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名单中,一些未被列入“示范校”“骨干校”和“优质校”建设名单的高职院校也逐渐崭露头角。例如,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被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被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被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等。由此可见,不论高职院校是否具有“示范校”“骨干校”或“优质校”的身份名片,只要能够通过学校申报、省级推荐、遴选确定三个环节,就能够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或者是经费投入只是实现“双高计划”的必要条件,其充分条件是创建高职院校有序竞争的生态系统。“双高计划”正在引导、激发高职院校不断与时俱进,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高职院校需要坚持中国特色,不断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主要是通过借鉴或引进如德国双元制、英国学徒制、澳大利亚TAFE学院等国外的先进经验来推动发展的。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国际地位的提升以及开放程度的扩大,简单的借鉴效仿早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中国特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双高计划”中明确提出,要以坚持中国特色为基本原则。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中国特色”是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直接联系在一起的。[1]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要不断提升适需性、科学性和自主性,要切实提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服务精准扶贫、“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扎根中国,放眼世界,面向未来。除了围绕“双高计划”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还需在办学理念、专业设置、校园文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工夫,形成体现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独特内涵和特色的环境和氛围。

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也是高职院校发扬中国特色的重要内容。2006年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启动以前,高职院校在自我认知上是有困惑的,在办学中存在向“中专加强版”或“本科压缩版”两种方向发展的现象。[2]《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开宗明义地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同时还提出要经过5~10年的时间,使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从根本上理顺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高职院校的高等性与职业性并存,在类型教育的视角下,要准确把握自身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教育体系以及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办学定位,形成职业性与高等性并存的理念体系、话语体系与行动体系。要明确自身的服务域与基本职能,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可替代性。

(三)高职院校需要以育人为本,坚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立德”与“树人”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人才培养的核心理念,贯穿于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之中,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3]梅贻琦先生曾提出,今日之大学教育,骤视之,若与明明德、新民之义不甚相干,然若加深察,则可知今日大学教育之种种措施,始终未能超越此二义之范围,所患者,在体认尚有未尽而实践尚有不力耳。[4]“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须充分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并为此建立科学的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

“双高计划”提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高职院校侧重于对学生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但高职院校所培养的不应只是满足岗位技能需要的“工具”或者“产品”,而是将立德树人贯穿于自身建设全过程,成为培养适应于社会发展的德才兼备、技术过硬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阵地,形成支撑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固后方和磅礴力量。高职院校要构建系统人才培养方案,细化服务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与资源体系,并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包括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品质、职业精神等在内的多维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管理服务保障体系,承担起培育大国工匠的时代重任。

二、“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建设的逻辑基点

(一)政策逻辑: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演进提出的内生需求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制定者、研究者、实践者而言,要科学把握教育政策及其演进,就必须理解这些教育政策所嵌入的社会背景及其背后蕴含的制度逻辑。[5]历史制度主义提出了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制度变迁模式。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一个涵括多元主体的生态系统,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演进受到集权模式建立、经济体制调整、传统文化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内外因结合催发下的产物,呈现出明显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出台,能够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时代特征与嬗变趋势,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在政策话语体系中,政策文本中所出现的高频关注点也恰是实践领域践行的不足之处。自198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后,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在规模上的不断扩张。这种发展,得益于20世纪90年代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等一系列教育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的引导支持与保障。这些政策较为注重高等职业教育的结构优化与法制化建设。进入21世纪,《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中频繁出现了“改革”“质量”等关键词,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已注意到尽管我国高职院校在量上呈增长趋势,但是从质的层面来说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推进改革,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2010年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将教育质量的提升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此后,《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依然在持续提出改革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元素,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进入了内涵提升阶段。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将职业教育改革放在了更为突出的全新高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精细化发展的诉求呼之欲出。“双高计划”响应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是政策演进至今对高等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提出的内生需求。

(二)历史逻辑: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是高等职业教育长期发展酝酿的状态呈现

历史制度主义提出了制度存续的“正常时期”(Normal Period)和制度断裂的“关键性枝节点时期”(Critical Junctures)。正常时期的制度变迁遵循路径依赖规律,制度与环境及其制度内部都保持着某种平衡;但是在制度断裂时期,主要制度的变迁将会成为可能。[6]我国高职院校的建设可以根据“关键性枝节点”划分出“示范校”建设阶段、“优质校”建设阶段与“双高计划”建设阶段三个历史时期。从“示范校”“优质校”到“双高计划”,在制度存续的正常时期,高职院校的建设则可以用路径依赖来解释。2006年,我国启动了“示范校”建设项目,遴选了100所高职院校,将其分为三批进行重点建设,并于2010年提出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2015年,“优质校”建设正式拉开序幕,但“优质校”建设只是《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诸多建设项目之一,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完全意义上专项投入的重点发展战略。因此,在高职示范(骨干)校项目结束后,国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新的专项投入,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引导激励的力度在减弱。[7]就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而言,无论是前期的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还是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均是遵循着以内涵为核心,以质量为根本的学科建设逻辑而存在并持续发展的,其在一定历史阶段与社会背景下毫无疑问具有针对性与准确性。[8]面对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采用专项投入的重点建设计划引导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高职院校建设是市场配置资源过程中政府引导作用的重要体现。“双高计划”作为落实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既是对“示范校”“优质校”项目的传承与延续,也是对高等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发展成果的尊重与延续。

三、“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建设的路径

(一)健全体制机制,激发多元主体办学活力

高等职业教育拥有多元需求主体,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不仅能够满足学生的个体需求,其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还能够满足经济社会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基本确立,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高等职业教育的多元需求主体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但由于多元主体的异质性,主体在维护各自利益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推动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市场化”改革、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办学成为了一种必然选择,国家及地方各项相关政策的出台也为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多元主体办学提供了优越的制度环境以及实践层面指导。例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职业教育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依然存在着办学主体职责不明、运行机制不健全、合作不够深入等一系列问题。正如中央在部署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要“增加微观主体活力”,在“双高计划”背景下,如果只追求形式上的改革,而不解决影响多元主体办学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消除影响多元主体办学活力释放的桎梏,建设工作就难以发挥预期成效。“双高计划”提出,要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创新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双高计划”学校大胆试、大胆闯。政府要彻底改变“统办统包”的局面,选择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的战略产业领域作为办学重点。[9]办学主体可以从共同治理的角度对办学重点进行管理体制的探索,以增强主体的紧密度。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约束机制与利益奖励机制,搭建对话平台,使主体对涉及利益关系的事物的价值意义达成共识,在实现主体认同的基础上相互接纳、相互融合和相互借鉴,确立相同的理念,达到目标的趋同,行动的协同与责任的共同。要完善法律保障,弥补法律的缺失和化解法律冲突,使办学主体的产权保护和产权收益在法律层面得到认可。

(二)完善政策制度,融合全纳理念保障就业

1994年6月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提出了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理念,旨在为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发布的《全纳教育指南:确保全民教育的通路》对全纳教育的定义是:“全纳教育是通过增加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减少教育系统内外的排斥,应对所有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并对其作出反应的过程。[10]2015年,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与韩国政府共同主办的“世界教育论坛”通过了为今后教育确立目标的《仁川宣言》,其中提出了具有变革性与普适性的目标,即“确保全纳、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增进全民终身学习机会”。随着各项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与融合,全纳教育已不再是单针对弱势群体的特殊教育措施,而是逐渐成为了世界各国实现高质量全民教育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当前形势也要求各国从自身国情出发探索如何在各种教育层次中提供全纳教育模式。我国著名教育家黄炎培先生曾提出,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平等化和亲民性的价值。职业教育在本质上理应是一种平民化教育,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权利,每个人也应享有就业或从事某种职业的权利。虽然高等职业教育常常会被贴上“次等教育”或是调节生源余缺的“缓冲带”的标签,但这无疑是有悖于职业教育的初衷及目的。全纳教育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塑与持续发展提供了帮助,高等职业教育因其自身特征,更应承担起全纳教育理念的使命,帮助更多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高职扩招作为继“双高计划”后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又一重要决策,其重要目标之一即旨在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非传统生源解决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这是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越来越具有全纳特征的体现。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要将全纳教育理念贯穿于建设始终,以更加包容的姿态积极配合百万扩招计划。要完善政策制度,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承载力强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以及社会民生紧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率高的专业。要为不同类型生源提供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致力于创造成人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并且要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按照不同职业特点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

(三)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技术人才培养质量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提出,“有一种危险,把职业教育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解释为工艺教育,作为获得将来专门职业的技术效率的手段。这样,教育将变成原封不动地永远延续社会现有工业秩序的工具,而不是改革这种工业秩序的手段。”[11]“双高计划”指出,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由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实践,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现代产业基础不断增强,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高职院校也面临着过去基于传统产业和岗位而构建的人才培养模式、方案和体系不适应当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挑战。在我国制造业走向世界的今天,培养适应时代发展和技术变革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为最紧迫的时代要求。产教融合是基于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而决定的,产教融合的不断深化是一个伴随着产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创新驱动发展提速的过程,应该贯穿于高职院校建设的始终。双高计划”将坚持产教融合作为其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基于个别企业岗位的浅层次、低水平校企合作,“双高计划”中的“产教融合”,与教育对接的不是某个企业的标准,而是强调技术的社会性,即采用基于行业主导的社会(产业、行业、团体)标准。[12]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要构建高水平的产教融合平台,既能够满足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需求,也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促进校企合作。要加强专业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学习如德国的“双元制”模式、美国的“协作式”模式、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模式等成功经验,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型导向,探索建立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学习之间良性对接的方法途径,建立以工学结合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制度。高职院校与其所在区域之间具有共生关系,要充分了解各区域经济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识别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质量监控与产业链所需能力的匹配性,构建基于现实人才需求的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融合的动态监测机制。要形成高效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优化课程开发模式,学习以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和加拿大CBE体系中的DACUM课程开发模式为代表的课程开发策略,以学生的能力为核心、以产学研的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课程开发,注重课程开发与企业实践之间的合作模式多样化,与企业联合设置课程、联合开发专业,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四)丰富内涵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019年10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经过5~10年时间,基本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扩张的同时也意味着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要求的提升。在“双高计划”背景下,能否建成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衡量高职院校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依然缺乏国家层面对“双师型”教师的统一内涵界定与资格认证标准。要建设能真正支撑“双高计划”建设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应将被视为常识概念的“双师型”教师上升为政策概念,进行内涵界定,明确其对象的具体范围。在此基础上,要科学的设计“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证标准,实现认证标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动态化。要建立“双高计划”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统一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提升二者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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