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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社会、自然三位一体: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内在意蕴

2020-12-12杨金华高佳丽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精神生活发展

杨金华,高佳丽

(华中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首次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等等。“美好生活”成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什么是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具有哪些科学内涵及如何创造美好生活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美好生活因全面而丰富,因向上而美好,背后涉及种种关系性规定,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三方面的关系体现了美好生活的多种关系性规定,也成为美好生活构建的现实方略。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三对关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人与人关系的和睦有序、人与自身关系的丰富充盈。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美好生活的自然意蕴

人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并通过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注的现实问题。马克思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1]恩格斯针对古代小亚细亚等地区人们破坏生态的做法感叹道:“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而且能够为人类提供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美好生活实现的根本前提是每个人具有健康的身体,健康身体获得的基础是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如果不能正确对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环境将会受到破坏,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如果自然生态遭到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就会遭遇灭顶之灾,人们期待的美好生活愿望也只能成为海市蜃楼。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保障,人类就不能实现长远的发展,美好生活终究逃不过昙花一现的命运。美好生活的实现,既需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需要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人与自然能否和谐相处成为衡量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因素。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人们美好生活的构建紧密联系在一起,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我国社会发展中比较重要的地位,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

随着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日渐增强,在物质生活日渐丰富的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也不断升级。然而,物质极大丰富的背后隐藏着生态日益失衡的巨大危险,人与自然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然遭受严重破坏,环境污染、资源不足、生态恶化等现象日趋严峻,既威胁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又影响到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一方面,人们大肆掠夺自然资源,造成自然环境恶化、资源短缺和生态危机;另一方面,不断加深的生态危机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体状况,进而引发人口危机、社会危机等现代性困境。由于受水污染、土地污染和空气污染的影响,各种疾病发生率屡屡攀升,接二连三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污染事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存环境。如同恩格斯的谆谆告诫:“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一样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的。”[2]可以看出,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面前,人类应该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统一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问题,人们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将难以实现,必然会影响美好生活的建设进程。如果不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资源一味地攫取,对环境一味地破坏,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进一步恶化,那么实现美好生活将成为一种奢望与空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望将变成空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在社会发展中,金山银山是人类生存的物质保障,而绿水青山是人类生存的环境保障,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性要素。环境破坏现象的加剧不仅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让人们生存的自然环境无从谈起。建设美好生活需要处理好发展与生态之间的关系,用生态环境营造发展优势,让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其实,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不仅仅涉及环境保护问题,而且和社会消费理念紧密相连。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席卷全球的消费主义影响之下,过度消费、奢侈消费、炫耀消费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人们购买商品不再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其不断增加的欲望。为了享乐,人们不考虑生态的承载能力,过度使用生态自然资源,导致资源被肆意破坏、能源被加倍消耗,从而不断加剧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程度,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果,引发愈来愈严重的环境危机。当前经济发展中,社会资源分配的差异性越来越大,贫富差距日趋明显,这也使得个别群体在自然资源利用、环境权利分配等方面更具优势,损害了另外一些群体的利益,尤其对处在社会底层群体的心理造成巨大伤害。在更为直接的意义上,人们消费行为的异化和以欲望为主的生活方式的滥觞造成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现代性的生活困境。因此,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正确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缓解生态危机和提升美好生活的品质都具有深远影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在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能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更能满足构建美好生活的需求。生态兴则百姓福,良好的生存环境是提高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基石,是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先决条件,优美的生态环境是生活质量得以提升的基础保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中,我们已经完全解决了温饱问题,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实现从“求生存”到“求生态”的转变,必须认识到自然生态是人民美好生活的目的,而非手段,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是国家所提出来的战略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目标的核心所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是建构美好生活的基础,这种基础性作用不仅体现在思维价值层面上,更应该体现在行动层面。对此,必须尊重生态发展规律,保障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人们的生活消费观念,推动生活方式的绿色革命,用绿色理念引导人们的消费活动。必须加强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回归发展的本质,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构建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路,让人们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享受美好生活。

二、人与人关系的和睦有序:美好生活的社会意蕴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人向上向善的生活。人是社会中的个体,正如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社会”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只有每天与人们朝夕共处的他人是具体存在的,个体构成人们的基本交往对象,人与人的普遍交往又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基础底色,良好和睦的人际关系有利于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构建美好生活的最具体而微的基础和前提。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使人们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保持愉悦的心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而推动社会各方面的进步与发展,个人一切理性的意义都需要在社会这个空间中书写。如果人与人之间相处不和谐,人们之间的信任就会降低,道德滑坡、犯罪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将会出现,久而久之,社会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美好生活的实现。融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有助于引领社会新风尚,因此,如何通过“最大公约数”提高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共通感”成为建设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当前社会,有部分人群追名逐利、以邻为壑,将利益最大化作为社会活动的行动指南,将金钱作为衡量社会价值的基本标准,为了自身利益以迎合的姿态讨好他人,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味日益变淡,久而久之,人与人之间就会产生信任危机和交往危机,人们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忘记初心、失去自我、价值崩溃。这些行为本身离美好生活的本质也越来越远。美好生活是温暖的、幸福的,并非独立、冷漠的。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冷漠化日益严重,不少人对于不影响个人利益的事情,大多是不予关注,这种冷漠态度虽然不会破坏人们的物质利益,但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虚幻,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失去其应有的温度,进而影响个体对美好生活的体验和构建。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社会秩序和谐、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建设美好生活首先需要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有了文明友善、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才有信心去建设美好生活。相反,如果人们处在动荡不安的社会状态之下,各种不稳定因素频发,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不断显现,想要实现美好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政通人和、社会和谐是人们一直所向往的理想社会,在新时代条件下,我们所要追求的美好生活,其社会秩序也应该稳定有序。只有构建完善的社会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让社会稳定和谐,这样的生活才能称之为美好的生活。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充满公平正义的生活。孔子曾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4]社会无法满足人们的一切需求,但可以为人们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环境。想要实现美好生活,就必须要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在公平正义中实现美好发展。随着我国社会制度的日趋完善,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逐渐从理想向现实转化,当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区域差异、贫富差异、城乡差异、分配不均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正义的供给,影响到美好生活的实现。特别是在我国长期二元经济结构模式的影响下,城乡差异相对较大,引发了人们对社会公平性的质疑,而且不断加剧的社会矛盾,也使得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腐败现象在官员干部中不断蔓延,社会不同阶层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也有增无减,这些都明显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加重了人们心理的被剥夺感,挫伤了人们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性。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政治生活不能缺席。只有公平得到实现,正义得到伸张,政治保障充分落实,生活才有美好可言,才能真正充分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整个社会才会有活力,人民群众所向往的美好生活才能更好地实现。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充满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生活。在社会多元化的进程中,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认识是不同的,这就说明美好生活没有统一的标准,具有个性化的特点。但是,从整体来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单单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与价值体现,更是社会成员的普遍价值追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法治观念逐步深入,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向纵深发展,人们对权利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是与此同时,阻碍生活更加美好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底层群众的权利常不被重视,上访事件仍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食品安全等问题频发,人们可能会觉得生活在虚假的美好之中。新时代建设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权益,营造一个社会秩序和谐、政治清明公正、分配格局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能够体味幸福、感受幸福。进入新时代,美好生活表现为全体人民的美好生活状态,人民既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美好生活的获得者和共享者。精准脱贫要求“致富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充分展现了我国所要实现的美好生活是全面共享、全民共享的生活,如果不能实现全领域、多层次的覆盖,不能实现全面共享,那么,我们所构建的美好生活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美好生活。

在美好生活的构建中,人与人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两重关系,美好生活一定是追求二者和谐发展的生活,具体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社会秩序和谐、政治清明公正。当前社会分配不均、发展失衡、弱势群体边缘化等现象不断影响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感受。同时,安全感在美好生活实现中的意义重大,安全是人们生产发展中最为基本的保障,也是美好生活的检验标准。美好的生活意味着个人、社会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安全的保障,安全是实现美好生活以及对“美生活”“好生活”价值理性预设的基本要求。若无安全,人们就没有安全感,美好生活就不复存在。如果社会动荡不安,个个心存担忧,没有安全保障,想要实现美好生活显然是不现实的,缺乏安全感的美好生活是不真实的,也是不稳固的。安全感随着时代的变化被赋予更多的内容,新时代广大人民在住房、就业、收入等方面的压力是否减轻、在利益格局调整中能否获利等都是新时代安全感内容的体现,这些因素均会对人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也会制约美好生活的有效实现。只有增强人们的安全感,才能够坚定地面对建构美好生活中难以预料的困境和风险,找到建设美好生活的着力点。

三、人与自身关系的丰富充盈:美好生活的个体意蕴

美好生活不仅体现在社会的外在表征上,更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们内心的体验感受,真正的美好生活应当是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实现身心和谐的一种生活。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只是构成了美好生活实现的外部条件,如果人自身身心不和谐,精神空虚焦虑,那么,人们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也只会是空中楼阁。生活的真正意义体现在“身体”与“灵魂”的相互融合,只有处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本身都是和谐的,建构美好生活才有希望。人与自身的和谐关系就是人的精神与身体之间丰富充盈的状态。身心和谐是建构美好生活的人格化保证,也是美好生活最为基础的保障。一般来说,在身心关系中,身是指人的形体,心指人的思想、灵魂、精神、意识等等,只有身与心都良好的人,才能实现身心和谐。身心和谐意味着人体、精神和行为三个方面处于平衡状态。身心关系是每一个社会主体都必须思考的人生哲学问题,只有实现身心和谐,人们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才会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当人身心健康时,就能够以更为理想的方式看待生活,积极地热爱生活,用十足的热情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做到知足常乐,才能唤醒人性中的真善美,唤起人们内心愉悦的感受,从而实现人的自身认知、情感和内心精神的升华,才能不断实现人们的精神需要,推动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构建更为美好的生活。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解放了长期压抑的身体,生命的“身体”之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恢复了其在人们生活中的合法地位。市场以利益为驱动力,在利益导向下得以稳定运行,但也正是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下,社会价值观发生重大变化,利益成为多数人追求的目标,所有价值都归结为物的价值。如果“心为物役”,肆意消耗和占有物质,以疯狂消费的方式不断满足人自身的欲望,在价值追逐的过程中逐渐迷失自我,必然引发享乐主义和拜物教观念,陷入精神贫困的泥沼中,导致一些人走上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可笑且丑陋的“人生戏剧”。生命的意义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肆意膨胀的“物欲”只会造成精神上的贫瘠与空虚,难以体会生活的美好。在商品世界和物欲洪流中渐渐迷失自我,这样的身心关系必然是病态的,不仅会破坏社会自然生态的平衡,而且对社会价值信仰构成影响。如果每个人都只追求物质富足方面的享受,不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即使达到了自己的要求,当下所获得的“美好”也是苍白的,不能达到内心的宁静和精神的富足,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美好生活。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把追求物欲当作最终目标,忽视精神空间的营造,那么长期如此,整个社会就会变得躁动和不安,建设美好生活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因此,在物欲主义盛行的现代社会中,怎样保持一个全面的人本身应该持有的精神理念和面貌,是建设美好生活过程中必须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美好生活的实现,不仅需要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应该表现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富足。物质生活富足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但是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并不必然带来美好生活。当前社会,很大一部分群体认为拥有财富的多少决定人们的生活美好的程度,导致不少人在建构物质家园的同时,忽视了精神家园。精神的问题并没有因为物质水平的提高而得到解决,反而使人们在高度物化的生活状态中更加困顿,心灵的空虚与物质的富裕成正比,人们的生存焦虑日益突出,处在这种状况下的社会主体渐渐减弱了对美好生活的体验,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误解了身体和心灵之间的关系。部分人群过于关注身体的物质享受,把生活当作纯粹的“追名逐利”来看待,崇尚物质主义。然而,物质需要只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手段,而不应该是追求的最终目标,当人们把人生意义都用来追求物质价值时,就会引发人与自然以及社会中各种现象的尖锐对立,导致人性的物化和道德的消亡,使人们陷入精神萎靡和意义危机中。处在现代性转型中的人们对人生充满了困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后现代主义思潮泛滥,很多人觉得生活缺乏意义,“人生的路怎么越走越没劲”成为新生代思想的主要特征之一,这更是“现代症状”的一种体现。英国著名思想家吉登斯曾感叹:“在晚期现代性的背景下,个人之无意义感——那种认为生活未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感受——正逐渐成为根本性的心理问题。”[5]正如一些现代思想家所忧虑的,无论工业化道路给人们带来了多大的物质成果,人们并没有因此而体会到生活的美好。美好生活的内涵不仅仅指物质维度,物质美好只是低层次的美好,精神的富足才是更高状态下的美好。因此,必须把美好生活看成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使人们过上物质丰裕且精神丰富的美好生活。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各种社会思想交织在一起,原有的价值体系被打破,新的价值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世俗”和“高贵”之间的界限被打破,人们以往信仰的价值体系被瓦解,人们处在价值相对主义的氛围之中,导致价值、理想、思维模式的终结。先前所具有的社会信仰体系渐渐坍塌,人们处在价值真空之中,不少社会成员沉迷于物质财富的追逐而难以自拔,困囿于感官的快乐难以挣脱,人们心灵无所着落,内心世界空虚寂寞。面对这种氛围,面对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由于一时间难以找寻生存的意义而变得无所适从,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的出现造成身心的不和谐,人们渐渐变得感情冷漠、焦虑不安、见利忘义,丧失了社会责任感,感觉失去了生活的意义,这些最终将影响美好生活的品质。意义感的缺失导致精神生活的世俗化,原有价值体系被打破以后,精神生活就走向了世俗的狂欢,多元化生活方式的出现使得人们精神生活方式出现了断裂和分层,从而在精神生活中产生了难以跨越的鸿沟。互联网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精神生活方式,节奏越来越快的精神生活使得本该精美的精神食粮快餐化、功利化,转瞬即逝的幸福与美好成为世俗下精神生活的基本表征。现代社会网络虚拟世界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网络世界没有主体、没有中心、没有权威,处于虚拟世界中的人们缺乏自己的经典,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去。这种数字化的生存方式,消解了个人存在的真实意义和创造性本质,人们在漫天飞舞的信息中,个性日益泯灭,逐渐变成一个随波逐流的人。人们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下是体会不到美好生活的真正意义的,也是建设美好生活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美好生活的建构是一个内外相互作用的过程,即通过改善外部环境,最终实现人们精神的愉悦、身心的和谐,要让人们的心灵得到安顿,精神拥有家园,让价值理想重新确立在自身的生活之中,从而创造一个生机勃勃、和谐美好的社会。

四、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建设美好生活

在建设美好生活的进程中,必须要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关联性进行深入剖析,才能正确认知和把握美好生活的科学内涵,树立科学的“美好生活观”,享受生活之美。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所呈现出的良好的生活条件、优美的生活环境,同时,美好生活还包括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交往的有序、社会归属感的增强等等。美好生活还需要处于社会中的个体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物质财富的富足不是美好生活的全部,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还需要确保人们的权利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内涵有更高的期许和向往,物质生活富足、生活环境优美、社会秩序和谐、政治清明公正、分配格局正义、人人向上向善、精神文化丰富都是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基本特征,展现了美好生活的新世界图景。美好生活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树立崇高的理想,保持健康、向上、积极的精神状态,沿着正确的方向去追求有意义、有品质的生活,追求物质水平和精神世界的富足,为美好生活助力。同时,要在这种状态下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不断推动美好生活向纵深发展,以确保美好生活的真正实现,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精神支撑,不断进步,不断奋斗,最终使每一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美好生活。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增长,经济实力上升,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物质层面看,美好生活已经具备基本的“硬核”要求;同时美好生活更是一种心理感受,“软核”表征为人们幸福感的提升、获得感的增强和安全感的充实。如果说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是美好生活外露的气质,那么民众幸福指数的提升则可以说是其内敛的品格。为此,我们应该注重美好生活应然状态条件的实现,直面新时代的主要矛盾,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在实践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构美好生活提供坚实基础,进而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状态的价值期许。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使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了很多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力,十九大更是勾勒了新时代人民生活的美好蓝图,描绘了人们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图景。只有正确处理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三方面关系,以更加自信、更加豪迈的姿态迈向新时代,才能最终超越现代生活困境,创造人们的幸福未来,构建全新的美好生活样态。

实现美好生活涉及“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美好生活属于人民,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人民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美好生活的享有者。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建设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都必须通过创造性劳动才能实现,世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美好生活也不会从天而降,只有个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才能获得真正的美好生活。生活的辩证法告诉我们,要想实现美好生活,需要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奋斗体现了美好生活的强大力量,要求我们潜心静气练就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硬本领。“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我们都是追梦人”这些家喻户晓的金句,无不说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撸起袖子加油干”,要让每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实现美好生活,离开人们的创造性劳动,发展可以说是空谈。在美好生活构建中,我们要处理好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培育理性的认知观,锤炼过硬的本领,反思和超越自足的生活样态,提升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在创造性意义上提升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起来,担当时代赋予的责任,体验人之为人的价值,同时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是一个空前艰巨且漫长复杂的过程。想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单纯靠少数人的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全体人民的不懈奋斗和共同努力,一步一步将美好理想变成现实。因此,需要激发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的劳动创造力,树立坚定信心,要有水滴石穿的意念、锲而不舍的精神、乘风破浪的勇气、从容不迫的姿态,为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有序、精神状态饱满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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