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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生镇的闯入者:以《八月之光》为例反思种族和移民

2020-12-11

关键词:福克纳种族白人

(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北京 100089)

一、引言

美国学者理查德·亚当斯(Richard Adams)曾经撰文指出:“福克纳的作品聚焦生活中的运动。”[1]关于福克纳的传记也涉及他个人从南方的奥克斯福、新奥尔良到北方的好莱坞、纽约,以及远至法国、日本和巴西等国的短期游历。事实上,福克纳对移民现象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到1925年发表在《时代琐闻》上的短篇故事《落日》(Sunset),小说控诉了南方白人对城市新兴工人阶级的剥削和视其为替罪羊的行为。从《喧哗与骚动》到《押沙龙,押沙龙!》,从《去吧,摩西》到《大宅》,迁移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和文本内涵,映现于福克纳的作品中。

自1932年出版以来,《八月之光》就受到了评论界的关注。评论家聚焦于小说中所反映的种族问题,尤其是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不确定的种族身份和南方的群众暴动(mob violence)与私刑(lynching)传统。不少研究者注意到了人口迁移对南方社会造成的影响,芭芭拉·拉德(Barbara Ladd)探讨了小说中的空间流动性,注意到该时期由于非裔美国人向北方迁移而导致“经济隔离的崩溃”,她指出南方劳动力的短缺挑战了有关“黑人”和“白人”职业的假设[2]。尼尔森与迈耶森(Neilson and Meyerson)重点关注大迁移和大萧条带来的自然环境的破坏、伐木业的衰落和南方人贫穷落后的生存条件等问题,并记录了个体对社会变化的焦虑[3]。阿特金森(Ted Atkinson)认为杰弗生镇的“暴民心理”反映了人们对法西斯主义的关注,进一步暗示福克纳运用私刑展现和协调动荡的社会政治[4]。不难看出,以往的研究注意到了《八月之光》中的人口迁移问题,但多数研究者将重点放在三位“黑白”主线人物上,相对地忽略了处于种族谱系“中间”位置的其他外来移民。此外,研究者更多地关注非裔美国人的大迁移给南方社会带来的危机,如劳动力缺失、社会经济的衰落等问题,而未将人物置于美国和跨国语境中,而后者是理解移民问题的重要视角。《八月之光》通过小镇居民对外来移民的排斥,折射了南方甚至整个美国对种族通婚和移民的焦虑,是福克纳对现代化导致的南方身份的分裂和地方空间的破坏而作出的回应。基于此,本文从移民史的角度出发,考察了边缘人物跨越地区和国家边界的迁移活动。

二、移民与种族的不确定性:乔·克里斯默斯的异化

在《威廉·福克纳:透视南方》(WilliamFaulkner:SeeingThroughtheSouth)一书中,福学专家马修斯(John T.Matthews)指出《八月之光》呈现了一个“在永恒的运动中旋转”的世界[5]。马修斯并未就此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但小说围绕人物的地理和社会迁移路线,重新绘制了南方的种族、阶级和社会文化地图。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从南方腹地一路南行至墨西哥,转道北上芝加哥和底特律,最后返回南方小镇,发现自己“仍在圆圈之内”[6]。虽然乔试图寻找一个能摆脱偏见和重新协商种族身份的归属地的目标并未实现,但他跨越地区、国家和种族界限的迁移,挑战了南方严格的种族定义,同时限制了他在美国的生活。

乔自小被视为黑人,然而纵观整部小说,并未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乔有黑人血统。米莉告诉海因斯乔的生父是个墨西哥人,海因斯却坚持辩称米莉的情人是个黑人,因为自己在他脸上看到了“万能的上帝对黑人的诅咒”[7]。二者的言辞加剧了所谓的“证词”的不确定性,对话暗示米莉将墨西哥人看作是超越了黑白二元结构的额外范畴,因此将自己与乔父的结合描绘成跨国婚姻而非南方所定义的种族通婚。与米莉相反,海因斯疯狂地认为“这家伙有黑鬼血统”[8],其言辞符合“普莱西案”(Plessy v.Ferguson)后,地方习俗被纳入国家法律的历史语境①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简称“普莱西案”,是指混血儿普莱西由于挑战1890年路易斯安那州在电车上实行的种族隔离制度而遭到逮捕。最高法院判决普莱西败诉,坚持认为种族差异存在于法律之外,是人性本身的问题。该裁决标志着“隔离但平等原则”的正式确立。See Charles Reagan Wilson.The New Encyclopedia of Southern Culture[M].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6:330-331.。根据乔的外祖母的回忆,海因斯逃过了一场谋杀指控,原因在于“马戏班老板又说那人不是墨西哥人,真是个混血的黑鬼”,不过她认为马戏班老板的证词并没有说服力,“也许他本人都没弄清楚”[9]。由此可见,海因斯的真实目的或许在于抹杀乔父的民族身份和属于其他种族的可能性,进一步为谋杀案提供看似“合理”的借口。小说通过米莉对墨西哥人和黑人差异性的暗示和老海因斯公开的种族言辞和暴力行为,拒绝承认乔的不确定的种族身份,而留给他唯一的选项——“白面黑鬼”[10]。至此,乔的家族史证明种族通婚的话语是如何将种族混合视为非正常的类别,通过给其他非白人种族贴上黑人的标签来保护白人在二元对立的种族等级制度中的特殊利益,最终强化了南方根深蒂固的“一滴血原则”(one-drop rule)②“一滴血原则”是美国社会和法律习俗,起源于美国南方。认为黑人的定义是基于“一滴血原则”,即一滴“黑血”使一个人成为黑人,这一原则在奴隶制和种族隔离时期的南方得到了发展,并向整个美国扩展。See F.James Davis.Who Is Black?One Nation’s Definition[M].Pennsylvania:Pennsylvania University Press,1991:7.。

如上所述,乔及其父亲种族身份的不确定性不仅反映了南方人对种族通婚的恐惧,更重要的是折射了他们对日益增长的移民的焦虑。在乔生活的20世纪初,由于一战和大迁移(The Great Migration)而面临劳动力严重枯竭的南方,迫不得已招募移民以替代日益萎缩的黑人劳动力,其中最重要的移民群体来自于意大利、墨西哥以及中国。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海因斯对米莉的情人并非是墨西哥人的判断,直接否定了一个困扰其他南方种族隔离者的问题,因为后者试图将日益多样化的人口融入南方二元对立的种族结构中。早在19世纪晚期,墨西哥裔移民已经在德克萨斯州东部的棉花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到小说出版时,他们作为季节性劳动力在密西西比三角洲的地位也愈发凸显[11]。历史学家尼尔·弗利(Neil Foley)认为,在美墨战争和南北战争的这段时期内,人们对墨西哥身份的理解因地区和个人的政治倾向而有所不同,一部分人试图将墨西哥人归类为“白人”或“有色人种”,但多数人将墨西哥人视为具有潜在颠覆力量的第三群体,可能会支持黑人反对奴隶主[12]。这种论调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数以万计的墨西哥移民涌入美国而愈演愈烈。反对移民的本土主义者将墨西哥人描述成外国人和“杂种”,认为他们作为劣等基因的载体,对南方和美国白人的身份构成了威胁。在此状况下,移民和黑人就成为美国人对种族通婚或杂交深恶痛绝的根源。福克纳本人对该时期墨西哥的劳动力流动有所了解,他的姻亲曾从德克萨斯的农场迁移到密西西比州。此外,福克纳的密友斯伯莱特宁于20世纪20年代访问并定居墨西哥,此后在30年代时常登门拜访福克纳,在何塞·利蒙(Jose E.Limon)看来,“墨西哥很有可能成为这两个朋友谈论的话题”[13]。

与身处巡回马戏团的父亲如出一辙,乔一生都在迁移,希望找到一个可以摆脱偏见、重新协商种族身份的归属地。然而,跨越地区和国家边界的旅行都未能实现他的愿望,部分原因在于南方和北方存在同样的种族划分,更重要的是他内化了定义种族身份的“一滴血原则”。福克纳在小说中并未揭露乔前往墨西哥的动机,而且墨西哥的经历似乎并没有改变他对种族的理解。在乔看来,墨西哥与他经历过的俄克拉何马州、密苏里州、芝加哥和底特律并无区别,他只是在可互换地点的同一条“街道”上旅行了十五年,因此“仍然在圆圈之内”[14]。在《谁是黑人?》(WhoisBlack?)一书中,戴维斯(F.James Davis)指出,在西班牙殖民墨西哥期间,“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存在着屡见不鲜的种族通婚现象,其中一些涉及非裔”[15]。虽然西班牙的殖民政策将墨西哥人划分在种族框架内,但它并未将祖先或父母具有非洲血统的个体定义为“黑人”[16],这一点与美国的种族制度大相径庭。因此,根据墨西哥的法律,乔不属于黑人。然而在墨西哥之旅中,乔似乎并未意识到或者说拒绝接受这一事实。鉴于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美国的种族划分,他将墨西哥与美国南方的社会、种族结构一概而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被构建成“黑人”,基于其外貌和言行举止,乔也被周围的人视为对南方同质性社会构成最直接挑战的“外来移民”。当乔出现在杰弗生镇的刨木厂时,他拥有一种旁观者无法理解的不确定性,“无根无基,行踪靡定,任何城镇都不是他的家园”[17],而这种由不确定性带来的无家可归的感觉贯穿小说的始终。造成乔的无家可归的原因除了不确定的种族身份之外,还包括小镇居民的拒绝接纳。正如旁观者所怀疑的,“他是个外国人”[18],一个与白人男性形成鲜明对比的种族类别。外来者身份并非仅仅为乔在小说的高潮场景中成为“黑鬼杀人犯”(nigger murderer)作铺垫,它同样促使福克纳想象地探索和建构南方的外来移民。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反移民情绪发生在乔和布朗之间,后者运用种族化的术语揭示了他对乔身份的假设。由于嘲笑乔夜间与情人私会,布朗遭受了暴力袭击,他愤愤不平地咒骂:“你这该死的可耻的意大利佬!我要叫你明白你是在戏弄谁。”[19]根据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观点,像“意大利佬”(wop)这类对移民的贬损术语象征了一种拒绝接受其国家身份的策略[20]。布朗对乔的侮辱性攻击,不仅间接地反映了他对新南方移民劳动力同穷白人阶层竞争同等工作的不满情绪,同时证实了乔的移民身份。谋杀案发生后,乔的复杂身份瓦解成一种刻板印象,即应该被处以私刑的“黑鬼杀人犯”。在当地人看来,“他的举动既不像个黑鬼,也不像个白人……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21]。乔拒绝表现出“得体的”种族行为,这使得他无法继续存在。尽管如此,他仍然被南方人视为移民,正如逃亡途中偶遇的司机和他谈话时,“似乎在精心挑选每个字,为了适应一个外地人的耳朵,讲得又慢又清晰”[22]。年轻司机的讲话方式,似乎暗示着乔与当地人的不同,这种外部差异最终导致他可悲的结局。

作为乔“罪行”的最后仲裁者,珀西·格雷姆是位毫不掩饰的白人至上主义者,他坚信“白种人优于其他任何种族,以及美国人优于其他任何白种人”[23]。由此看来,格雷姆承认等级制度,而非简单的二元对立种族框架。毫无疑问,格雷姆的论调与斯托达德(Lothrop Stoddard)、格兰特(Madison Grant)等20世纪初著名的本土主义者的想法颇为一致,后者试图将美国的民族主义与盎格鲁-萨克逊裔白人的种族身份混为一谈。换句话说,格雷姆将美国作为一个种族本身来重新构建,在他看来,美国人的身份是一种民族和种族身份,那么他可能面临种族通婚的威胁。因此,从本质上来讲,他的行动不仅是为了维护南方的法律以及因移民的涌入而陷入混乱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他超越了南方的范畴,进一步维护和捍卫了美国民族国家的信条。虽然格雷姆声称自己代表联邦政府行事,但他依照地方法律之外的传统惯例对乔执行阉割的行为,涉及到南方长期存在的私刑传统。他在杀死乔之前的最后声明揭示了反移民的动机:“难道杰弗生镇的每个牧师和老处女都跟这个黄肚皮的兔崽子有不清不白的关系?”[24]福克纳在此关键时刻重复地运用“黄腹的”(yellowbellied)这一形容词,暗示了南方人在潜意识中企图根除的并非仅仅是“黑鬼杀人犯”。通过将移民当作黑人杀害,当地南方社区不仅避免了移民带来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将他们从南方人的集体意识中彻底根除,最终稳定了南方的黑白二元结构。

三、移民与持续变化的种族定义:伯顿家族的复杂身份

海蒂·金(Heidi Kathleen Kim)指出:“《八月之光》中的世界可能主要是通过种族二元对立的结构来运作,但是对乔的‘墨西哥’或‘意大利’血统的怀疑和含糊的种族描述暗示了新的可能性。”[25]乔将墨西哥作为一个预先设定的、监狱般的循环融入到他的种族地图中,这与另一段由加尔文父子完成的旅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小说中,福克纳以伯顿家族为例,探讨了人们对种族的理解是如何在一段持续的、异质性的移民史中发生转变的。

与海因斯相同,加尔文·伯顿几乎将所有的社会和文化群体划分为黑人和白人,但他所处的环境与解释种族时所涉及的思想范畴则更为宽泛。少年时期的加尔文从新罕布什尔“绕合恩角航海一圈抵达加利福尼亚州”,定居十年后搬到密苏里州并娶了一个“胡格诺教派”出身的女人,其家族是从“卡罗来纳州取道肯塔基州移居而来”[26]。事实上,来自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是第一批被称为难民的美国移民。在“同别人争辩蓄奴问题,将对方谋杀”之后,加尔文被迫从圣路易斯迁移到西部的堪萨斯州,开始酗酒和谈论政治,“以刺耳的声音咒骂奴隶制和奴隶主”,同时“用一种他们都听不懂”的西班牙语大声喊叫[27]。在迁移的过程中,加尔文不断积累和压缩了对种族的不同理解,并将这些杂糅了各种宗教理念的种族宣言传递给家庭成员,促使其纳入自己的话语实践,这一事实恰好证明种族宣言并非是稳定和连贯的。

在伯顿家族史上,福克纳通过对伯顿父子“像属于迥然不同的种族”的外貌描述而首次提及种族差异:作为新英格兰清教徒后裔的加尔文“瘦削高大,是北欧人的后代”,而独子纳撒尼尔据说是“矮小黝黑”,继承了“母亲的体格和肤色”[28]。从叙述者的角度来看,种族基于祖先明显的族群外貌差异,然而在纳撒尼尔离家出走后,一位信使捎信时运用类似的标签描述通过冲突定义的集体身份。他向加尔文解释纳撒尼尔的困境:“他杀死了一个指控他偷马的墨西哥人,你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对白人的态度,即使他们不杀墨西哥人。”[29]信使无法从外貌上区分“西班牙人”和“白人”,在他看来白人只与美国相关,而西班牙人与白人和墨西哥人都有所不同。基于墨西哥人低下的社会地位,他认为杀死一个墨西哥人似乎是种可以忽略不计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可能将墨西哥国家身份与指涉种族类别的“梅斯蒂索混血儿”(mestizo)混为一谈,这一名词在19世纪时的美国西部被广泛使用。然而,正如埃斯普林(Emron Esplin)指出的,这些联想也是前后矛盾的,因为纳撒尼尔的妻子选择和一个外国佬共同离开墨西哥的行为并未表明她对昔日殖民者的忠诚,但她仍被描述为“西班牙人”[30]。这一事实与信使的故事共同揭示:对于美国白人来说,拒绝将外国人纳入白人的范畴的原因在于他们是从国外迁移到美国的白人;而某些外来血统如加尔文的胡格诺妻子,尽管拥有深色皮肤,但鉴于他们是本国人,也可能被定义为白人。换句话说,对于伯顿家族来说,国籍似乎比肤色更重要。

与其他家庭成员相比,加尔文对国别差异似乎并无兴趣。他以种族来指代外貌特征和宗教地位,并深感不安地注意到这二者之间的不一致性。在他看来,法国人、西班牙人、墨西哥人和黑人之间并无区别,因此以同样的贬义词“黑人”指代拥有深色肤色的妻儿,并称西班牙或墨西哥裔的混血儿孙子小加尔文是“伯顿家又出的黑杂种”,认为他们是“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黝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31]。这与老海因斯对外孙乔是黑人的论断如出一辙。然而,小加尔文与乔相同,在墨西哥都不会被定义为黑人。至此,加尔文试图从宗教教义出发阐释种族起源,对于他来说,黑人的肤色是白人的奴隶制罪行所引发的后果,因此黑色与身体甚至肤色也并无关系。此外,他坚信如果赋予黑人自由,他们将在“一百年之后又会成为白人”,并能“重新进入美国”[32]。值得注意的是,加尔文对黑人肤色和种族起源的阐释,归根结底是一种种族策略,通过将法国、西班牙和墨西哥身份瓦解为黑人,又因为黑人身份而否定前者的身份认同,加尔文试图将所有的种族他者或所谓的混血儿后裔都纳入美国严格的黑白二元种族分类框架之中。他的种族策略揭示:墨西哥黑白混血儿或墨西哥黑人等种族身份在小说中缺乏存在的可能性。

对于乔安娜来说,她在接受伯顿家族带有种族主义倾向的叙事和不露锋芒的处事方式的同时,概括了定义种族冲突的方法。在向乔讲述家族史后,她进一步解释说,虽然自己“一直同黑人打交道,也了解他们”,但父亲纳撒尼尔对黑人“注定要永远成为白种人因其罪恶而招致的诅咒和厄运的一部分”的描述,使她得出了以下结论:“所有投身世上的白人孩子,他们开始呼吸之前,就已经罩上了这个黑影。”[33]显而易见,乔安娜的阐释保留了卡尔文的教条和不一致性,因为在她看来,世界上“所有其他人”,无论有多少种色调,最终也会被喻指黑人的阴影所覆盖。伯顿家族对种族等级制度和家族使命的强烈支持,也在二者后来的对话中得到了呼应。乔安娜的祖父和兄长由于争取黑人选举权而被当地的望族沙多里斯上校杀害,乔安娜解释父亲未采取复仇行动的理由时,考虑到了家族迁移导致的后果:“我们是外地人和陌生人,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闯进了他们的领地却抱着不同的想法。”[34]在乔安娜看来,他们不仅是与小镇居民“想法不同”的“外地人和陌生人”,更“是他们的仇敌,内战后到南方投机牟利的北方佬”[35]。事实上,对于当地社区来说,伯顿家族不仅给南方经济和种族秩序带来威胁,同时对南方的历史和记忆、对白人至上的秩序构成威胁。作为身负解放黑人和提升黑人地位的使命的家族,他们并未融入到南方的社会和文化中。与此同时,伯顿家族与内战时期北方入侵和南方失败的惨痛记忆密切相关,因此在本质上与当地南方人格格不入。至此,乔安娜考虑到了历史、文化、心理和伦理等因素,似乎认为纳撒尼尔由于曾经经历战争和暴力恐吓而感到沮丧,决定放弃循环的复仇,接受因历史和文化仇恨造成的家庭命运。然而在对话的结尾,她通过明显的种族化的理解方式解构了以上认知:“我父亲是半个法国人,许多法国人都尊重别人对自己所出生的国土和人民的热爱。”[36]伯顿家族的移民经历表明,尽管对种族的定义基于不同的立场和理解方式而有所不同,但都为社会差异和社会压迫提供了强有力的理由。

四、福克纳的移民想象

在《八月之光》发表之后,福克纳为《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撰写了一篇序言,公开将南方“新”出现的“可怕”变化和新移民联系,指出新移民的存在是对南方同质性的威胁[37]。福克纳创作的高峰期,正值南方努力应对乡村人口锐减、农业机械化、黑人大迁移和外国移民的涌入导致的社会混乱的时期。作为回应,他在20年代末至30年代的作品中想象地构建了外来移民给南方小镇带来的不稳定影响,引发了人们对地方、国家身份以及美国作为一个国家概念的重新审视。事实上,福克纳对移民的担忧与他们在种族、经济和文化层面占据黑人和白人的中间位置,使地区种族关系复杂化密切相关。移民打破了种族和民族身份之间岌岌可危的平衡,而福克纳恰恰依赖这些身份控诉南方和美国的陈腐、丑陋。

福克纳对移民现象的关注,与其早年的经历有关。尽管大部分的写作生涯都在家乡密西西比州度过,但作为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他享有广泛的空间和社会流动机遇。早在1918年4月,福克纳为了避开旧爱埃斯特尔的婚礼和缓解未能顺利参军的失意,乘火车北上康涅狄格州拜访朋友菲尔·斯通,之后于当年7月再次离开密西西比州前往多伦多皇家空军基地受训[38]。这两次适逢大迁移和移民高潮期的旅行,为福克纳接触和体验移民的生活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使他发现了南方种族主义的地域局限性和文化特殊性。此外,福克纳曾在纽黑文、纽约、新奥尔良和欧洲做过各类杂活,甚至为宣传叔父的政治理念而自驾环游整个密西西比北部。在早期迁移或游历的过程中,福克纳偶遇了各种移民群体,并以这些人物为原型塑造了不少令人印象深刻的移民形象,如《鞋匠》(TheCobbler)中的意大利鞋匠、《富有的犹太人》(WealthyJew)中的犹太艺术家、《哟!还有两瓶朗姆酒》(YoHoandTwoBottlesof Rum)里的中国船员等,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蚊群》(Mosquitoes)中的吉诺家族,一个身份低微却幸福的意大利移民家庭,在追求金钱的“美国化”的过程中,最终经历家族的毁灭和成员的异化。福克纳对吉诺家族的同情是建立在严格区分过去幸福美满和现在富裕而空虚的生活基础之上的,这种区别也是福克纳早期的尝试之作《新奥尔良札记》(New OrleansSketches)的一个重要主题。从《喧哗与骚动》开始,福克纳由关注移民因迁移和异化而支离破碎的生活转而探索移民的出现如何破坏了南方人对美国的归属感。

创作主题的转变,反映了福克纳历经嬗变的移民态度。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福克纳在捍卫基于南方黑白二元结构的美国身份的愿望和承认日益全球化的现实之间进退两难。尽管对外来移民的异己性持普遍的抵触态度,他也注意到移民在南方和美国已经根深蒂固。海蒂·金认为,在福克纳的小说中,“只有艾克而非昆丁这样关注留给将来的遗产,而非过去沉重负担的人物,才能看到黑白二元对立以外的其他外国人”[39]。在1942年的小说《去吧,摩西》(GoDown,Moses)中,福克纳借艾克之口展示了因移民的出现而导致的种族界限崩塌的前景:

这片土地,在两代人的时间里,人们把沼泽排干,使土地裸露出来,使河流减少,这样,白人就能拥有种植园,每天晚上去孟菲斯,黑人也能拥有种植园,坐种族隔离的火车去芝加哥,住在湖滨大道百万富翁的公馆里……,中国人、非洲人、雅利安人和犹太人,这一切都在一起生长、繁衍,直到后来,都没有人有时间去说哪一个是谁的,也不在乎……[40]

尽管艾克的真实目的在于强调家族的种族通婚史将延续到下一代,但他偏执的目光超越了家族史,承认了南方其他少数族裔的存在。黑奴的解放和重建政策带来的经济动荡摧毁了旧南方古老的种植园神话,艾克试图通过不断地重述家族史,维系岌岌可危的白人男子汉气概。在一个残酷的传统二元世界里,他未能利用其他族群的存在来重新考虑种族关系,然而第三方局外人的出现,逐渐瓦解了南方传统的白人优越论等主流叙事。至此,福克纳明确地表示旧南方社会和种族秩序的崩溃超出了密西西比三角洲的界限,无法控制地向四处蔓延,最终将南方与国家和全球层面的社会经济变化联系在一起。

此外,福克纳为最著名的南方角色拉特利夫提供的背景故事,反映了他后期想法的转变。从表面上看,拉特利夫是一名在当地颇受欢迎的缝纫机推销员,“他记得住方圆五十英里认识的每一个人、每一头骡子和每一条狗的名字”[41]。然而他的姓氏V.K.象征“弗拉基米尔·凯里奇”,暗示了他作为俄罗斯移民后裔的身份。据拉特利夫向律师史蒂文斯坦白,其先祖早在18世纪已经来到美国并服役于驻守当地的德国军团,萨拉托加战役后,作为战败方,他被流放到弗吉尼亚经历缺衣少食、四处漂泊的生活。通过这段简短的家族史,福克纳实际上唤起了第一代移民成功地被同化的历史。在披露拉特利夫的家族背景之前,福克纳巧妙地误导小镇居民,使其坚信拉特利夫源自南方社区,在小说的最后数页,才暴露了他本质上难以消除的异域特色。通过这种方式,福克纳似乎暗示多数看上去最具地方色彩的美国人,只是表现出本土化特征,他们实际上来自于世界各地。拉特利夫在当地的权威身份并未受到移民背景的影响,部分原因在于他很容易融入当地白人群体的种族身份。更重要的是福克纳通过拉特利夫的移民身份,有机会重塑美国从18世纪的独立战争开始,到19世纪前往南方腹地定居,最后于20世纪30年代涌入多元化的北方大都市的历史。在《大宅》(TheMansion)中,通过拉特利夫的纽约之行,福克纳将他和俄国的历史渊源与当代的移民动态联系。史蒂文斯带拉特利夫前往男士成衣店购买领带,他的介绍方式使女店主作出拉特利夫是俄国人的判断。尽管有近200年移民美国的家族史,拉特利夫却被女店主标记为“新移民”。通过解密拉特利夫的家族史,福克纳意识到将民族身份完全建立在根深蒂固的历史和共同语言的基础上,会产生荒谬的结果。此外,福克纳似乎承认了美国历史的异质性特征,同时批判了美国人毫无意义的排外行为,因为尽管被贴上了“外国人”的标签,在小说中很难找到比拉特利夫更具南方特色的人物角色了。

福克纳对移民的态度,从早期的《喧哗与骚动》和《八月之光》中表现的焦虑,到《去吧,摩西》中承认移民的存在,再到《大宅》中接受他们成为南方的一员,揭示了他逐渐演变的移民想象。作为一名关心国家事务的作家,福克纳不仅对移民在美国寻求自身的位置时所面临的困境很敏感,同时也对移民给当地人以及更广泛意义上对美国身份构成的威胁很关注。在写作的主要时期,福克纳致力于描绘一个真实的地方空间,以表现出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移民直接挑战并潜在地改变了当地环境而引发的。

五、结语

莱斯利·鲍(Leslie Bow)认为:“在一种关系体系中无法适应的群体的历史,可能有助于揭示支持该体系的结构和利益。”[42]福克纳在其经典作品《八月之光》中通过追溯主人公乔和伯顿家族的移民史考察了跨国地理移民和种族分类,揭示了人物角色的种族化困境,并进一步质疑了美国的种族意识形态。一方面,福克纳利用跨国背景暗示美国的种族划分并非具有普遍性,而是建立在特定的文化和强烈的意识形态之上;另一方面,福克纳以第三方局外人如墨西哥人和意大利人的出现来阐明移民对种族关系现状构成的威胁。文章表明,乔·克里斯默斯不确定的种族身份,以及被周围的人视为一个“黑鬼”和“外来移民”,这是对战后非裔美国人和移民共同建构的恐惧的延伸。此外,南方社区对北方废奴主义者和法国胡格诺派的后裔乔安娜·伯顿被杀的反应,证明了国际范围内对种族通婚的非理性恐惧。简而言之,《八月之光》是福克纳对美国南方在一个日益现代化的世界中为自己争取一席之地所作的最精辟的研究,不仅揭示了福克纳历经嬗变的移民想象,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他期望南方能忍受由地方历史定义的过去并走向全球化未来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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