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现实困境与中国化超越路径
2020-12-10
徐伟明、解丽霞在《理论月刊》2020年第4期撰文指出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预设每个公民在进入公共领域之前都具备了公共理性、对话能力和包容心态等基本公民素养。这种对协商主体的先验预设在协商实践中却遭遇诸多阻隔,造成主体“预设素养”与“实践德行”断裂:基于公共理性的“政治人”与追求利益偏好的“经济人”相互抵牾、主体对话能力的均质性要求与其商谈能力的异质性表现存有落差、“包容妥协”的齐一性政治诉求与“尊重差异”的多元性现实形成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理论创新与政治实践的相互融合中完成了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中国化超越。这种超越体现在如下方面:(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公共利益的价值指向。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导向,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协商民主过程中凝聚民心,其二是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确立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主导协商过程中充分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以公共利益支配个体行为,这是中国政治实践的独特优势。(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制度化安排与程序化设计相结合,构建平等参与的基本路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强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同政治行为者之间的对话合作,而且这种对话合作以平等理性作为协商机理,并在国家制度中得到确认。同时,我国不仅注重协商民主的制度安排,也强调协商民主实施科学化的程序设计,不仅在制度上保证了政治参与主体间能够平等对话,而且在程序上维护了协商主体对决策影响的有效性,真正实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辩证融合”。(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遵循求同存异原则,在“民主集中”中达成利益共识。当协商过程中出现利益分歧时,协商民主中的“人民”主体能够遵循求同存异理念,在尊重个体利益差异性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对话,寻求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努力达成利益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