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0-12-09政协黑龙江省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围绕黑龙江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从今年4月份起,政协黑龙江省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组先后赴黑龙江省图书馆、哈尔滨市、伊春市、绥化市和双鸭山市开展了专题调研,依托各市(地)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全省110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填写了《馆情调查表》,并函调了辽宁、山东、河南、四川、浙江等省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资料,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一、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
我省高度重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新时代的发展机遇,深化改革创新、改善办馆条件、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开创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文化主管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从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保障措施等多方面对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作出具体规定,为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遵循。在2018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中的2522个图书馆中,我省有94个公共图书馆被评为全国三级以上图书馆,占全省现有公共图书馆总数的86%。
二是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在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活动推动下,我省大部分市(地)在财政资金、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重点支持,以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加强设施载体建设。特别是“十三五”以来,随着大庆、鸡西、双鸭山等3個市级图书馆和五常、富裕、同江、北安等15个县级图书馆相继新建扩建,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省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目前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10个,建筑面积达33万平方米,向读者开放面积达9.49万平方米,为社会提供了文献资源借阅、讲座展览、文献保护、读者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三是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全省通过健全设施、整合资源,基本建成了覆盖“省—市(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图书馆(室)设施网络。黑龙江省图书馆注重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自2008年至今,先后在全省边境县、贫困县、重点旅游景区、边防部队、国有农场、森工林业局建设80个流动分馆,有效缓解了全省县(区)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点匮乏的局面。据馆情调查统计,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共建有1529个分馆,图书服务网络更加健全。
四是数字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努力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数字图书馆建设。黑龙江省图书馆以全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为契机,于2012年率先建成全省共享的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实现了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向全球提供数字图书馆服务,搭建起联结全省基层图书馆的VPN专网,县(区)图书馆可免费共享省图书馆购买和自建的海量数字文献资源,极大提高了基层图书馆的服务能力。
五是服务效能稳步提升。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充分发挥阵地作用,以龙江讲坛、龙江书院、森林书房、全省诵读比赛、“书香龙江”及文化大讲堂等各地打造的上百个品牌为载体,采取以赛代训、文化五进、真人图书馆借阅等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据馆情调查统计,2019年全年,全省公共图书馆总藏量3485万册,总流通人数1150万人次,累计办理有效借书证数75.1万个,书刊外借472万人次、942万册次,为读者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和培训班3694次、参加人员100多万人次,全省各级图书馆网站访问量1564万页次。
二、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公共文化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的省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共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财政投入偏低,难以支撑公共图书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财政投入经费不足,经费投入的增长机制不健全,严重削弱了馆藏图书更新的能力。2013年至2018年全国省级图书馆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图书馆每年年度财政拨款比全国省级馆的平均值低50%左右,年新增藏量购置费比全国省级馆平均值低1000万元左右;全省新增藏量购置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公共图书馆只有57个,占比仅为51.8%。2010年国家开始实行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以来,我省仍有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3个市和62个县(区)没有将地方图书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的县(区)也只有34个,还有个别县(区)存在中央财政已经投入但地方财政原有投入撤出的现象。目前,我省还有黑河、绥化2个市和32个县(区)没有建立公共图书馆。
二是馆舍面积普遍不足、设施陈旧,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文献资源馆藏和阅读服务空间的需要。目前全国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03平方米,我省只有78平方米;全省96个县级图书馆馆均建筑面积仅1500平方米,约为全国平均面积(2900平方米)的一半;代表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的黑龙江省图书馆始建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省级图书馆之一,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的新馆在2003年开馆之初,就落后于全国省级图书馆的平均水平(4.5万平方米);黑龙江省图书馆自现有馆舍开放以来,始终受馆藏空间不足困扰,近60万册图书堆放在没有通风和防潮设施的展厅地下仓库里,终年不见天日,极易霉变腐烂,更无法提供借阅和查询服务;黑龙江省图书馆设计日接待能力仅3000人次,但平时日接待读者近7000人次,双休日及寒暑假日更高达15000人次,服务空间严重超负荷。
三是专业人员短缺、人才结构失衡,难以提升公共阅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2012年国家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要求,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数量的确定,应以所在区域服务人口数量为依据,每服务人口1万人,应配备1名工作人员,我省3700万人口,按要求应配备图书馆工作人员3700人,我省图书馆包括文化馆的从业人员实际只有1659人,馆员配备严重不足。据馆情调查统计,目前全省11个市(地)级图书馆中,有10个馆工作人员没达到满编;全省县(区)级馆中有79个馆严重缺编;全省县(区)级公共图书馆870名从业人员中,46岁以上达512人、占比58.8%,而图书情报和信息技术专业仅有64人、占比7.3%。
四是转型创新发展还不够快,难以满足广大读者迅速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许多创新型数字图书馆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起来,而我省许多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创新不够,还囿于为到馆读者提供传统借借还还的阵地服务。大部分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利用“两微一网”开展线上阅读推广、展览、讲座、培训等服务的能力还不强,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影响,有些县(区)级公共图书馆上半年基本停止了服务工作。据馆情调查统计,目前我省还有33家公共图书馆没有开通微信公众号;除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7个市级图书馆和木兰、克东、肇源等27个县级图书馆外,大多数公共图书馆没有开通手机移动图书馆APP。
三、推动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政府应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策法规、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服务转型,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我省文化强省战略深入实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加快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后颁布的第一个法律,与2017年3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配套,规定了各级政府是实行和落实“两法”的主体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增强对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建设文化强省战略部署的能动性;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强化各级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财政投入和预算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二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法治意识。建议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来考核,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以及我省出台的文化领域的法规制度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授课内容,增强各级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三是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热爱阅读崇尚阅读的风气。各级党委、政府应认识到,发挥公共图书馆“以文化人”的作用,有利于为全面振兴发展和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凝聚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两个一百年”交汇的新时代,崇文尚读更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把发展好公共图书馆事业作为我省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是高水平编制我省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黑龙江省文化主管部门要抓住我省当前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机遇,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新路径和关键节点,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重,制定出台站位高、指导性强、切合实际又紧跟时代的《黑龙江省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为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遵循,助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二是把相关市(地)、县(区)图书馆的场馆设施建设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把我省至今仍未建立公共图书馆的2个市、32个县(区)的图书馆设施建设和16个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未达标的县(区)图书馆的设施改造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财政要设立县(区)图书馆达标建设专项资金,对财政收入全省靠后的未建立或未达标的县(区)公共图书馆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给予定额补贴。三是把街道(乡镇)和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建设作为我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开展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领办、协办街道(乡镇)或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等活动,通过“结对子”,加大对街道(乡镇)和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的扶持力度;借鉴广州市的经验,把社区、村镇文化室、图书室纳入新建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明确在规划中预留、由开发商建设好并无偿移交当地公共文化主管部门,缓解基层图书服务场地不足的问题。
(三)深入挖掘哈尔滨等市(地)历史建筑中闲置资源,扎实推进花钱少、效果好、文旅结合的我省公共图书馆特色总分馆建设
以哈尔滨市为例,目前政府管辖的415处三级以上历史保护建筑中,还有89处闲置,可以考虑经简单修缮后,建设省、市公共图书馆的特色分馆,实现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统一服务政策、统一服务标准,通借通还。总分馆实行资源统一配置和共享,由总馆进行各类资源的统一采购、分编、加工和物流配送,建立统一的业务建设标准,采用统一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这样开辟的分馆既节省财政支出,又利用了闲置空间;既有利于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向基层覆盖,又能加强对久置不用的老旧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性开发,使其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重新“活”起来,把独具魅力的历史保护建筑打造成阅读爱好者和历史文化爱好者喜爱的文旅打卡胜地,可探索成为图书文化场所建设新路径。
(四)逐步健全地方配套政策和考核体系,拓宽公共图书馆事业资金投入渠道,明确建设发展的标准要求
一是引导社会投入。借鉴广东省的经验,组织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法发起设立公共图书馆发展社会基金,对符合本地实际的、支持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基金会、企业、个人,探索以冠名权、广告权、荣誉授予的形式给予政策激励;倡导推广奋斗杂志社无偿向省和市(地)公共图书馆捐赠杂志社出品的所有刊物的做法,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团体和个人向各级公共图书馆捐赠图书和相关设施,并适当给予表彰。二是严格论证把关。建议由黑龙江省文旅厅牵头,组织住建、规划、图书馆学会等部门专家学者成立新馆建设论证专家小组,在各市(地)、县(区)规划新建图书馆时进行先期论证,在设计和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审核把关,达到新馆建设符合标准、外观现代、功能齐全、节约实用的最佳效果。三是健全考核体系。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求,落实已出台的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考核体系、服务指标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及群众评估体系。逐步把体现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指标,如外借率、到馆率、点击率、活动参与率等作为评价公共图书馆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引导公共图书馆走上可持续、效能为先的发展道路。四是推进联合培训。各市(地)图书馆学会应同我省相关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省内高校的教学资源联合开展定向委托培养,不断满足基层公共图书馆的人才需求;继续发挥省图书馆在文献资源、人才智力、技术支持等方面优势,以省图书馆为龙头,以县(区)公共图书馆为重点,以培训班、研讨会、研修班、学术论坛等多种方式,对全省各级图书馆的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业务辅导,培养一批懂管理、懂业务,又有文旅创新意识的专业型服务人才,为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深入实施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数字文献资源和线上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打造地方优质的数字文献资源。建议各地公共图书馆对传统的馆藏文献资源展开甄别,把价值高并具有独特地方文化特色的馆藏纸质资源进行数字化转换,构建起凸显本馆特点的全文数据库、超文本数据库及多媒体数据库;基于无线覆盖、移动终端迅速普及的现实,开发和建设更多微视频、微音频、短小精悍的慕课等适应移动终端和大众需要的资源载体,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样的文化需求。二是提升全省公共圖书馆的数字化建设水平。在我省公共图书馆建设实现初步数字化的基础上,建议继续发挥省图书馆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统筹实施全省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联合各市(地)、县(区)公共图书馆共同打造系统集成、资源集聚、功能齐全、全省共享的公共图书馆门户网站。建议由黑龙江省图书馆牵头联合超星数字图书馆,整合全省线上资源,建设全省共享的手机移动图书馆APP,为读者提供无边界、无限制、高质量的移动阅读服务。三是做好数字图书馆的使用推广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向广大读者推介相关数字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定向推送优质的数字资源,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效率,扩大服务人群。
责任编辑/王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