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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的调查与思考
——以天津市武清区为例

2020-12-09高怀霞

新农民 2020年35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攻坚

高怀霞,苏 珂

(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天津市 301700)

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

武清区共有208个结对帮扶困难村。绝大部分困难村党组织在精准脱贫攻坚战中能起到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其教育党员、教育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等作用;在帮助困难群众增加收入、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了武清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成效显著。

截至今年上半年,158个村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179个村达到区级以上“文明村庄”创建标准;17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84个村达到20万元以上;208个结对帮扶困难村全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195个村达到“平安村庄”创建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760元,超过本市平均水平。

2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临近“收官”阶段,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部分农村党组织在适应这种新形势新任务方面有待提高。

(1)思想站位不高,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贫困村党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平时不注重学习,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观念陈旧,意识封闭,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欠缺。将脱贫攻坚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等对待,尤其是临近“收官”阶段,工作缺乏责任感、紧迫感,脱贫攻坚“上热下冷”。

(2)脱贫致富能力不足,引领作用不突出。少数贫困村党组织缺乏凝聚力、软弱涣散,党员干部缺乏带头富、带领富的动力与本领。表现引领本村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清、路径不明,特别是缺乏产业引领致富的能力。不少困难村党组织和党员脱贫自信不足、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思想,习惯于把眼睛盯向政府拨款、帮扶单位救济。

(3)群众观念不牢,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不细致。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不牢,忽视群众利益,组织、发动群众工作不细,致使不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参与度和认可度不高,不能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党员干部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上思想工作不到位,致使困难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不足,有的甚至不愿摘下贫困户的帽子。

3 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助力脱贫攻坚的策略思考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越来越近,脱贫攻坚也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时间紧、任务重,紧要关头、冲刺阶段,务必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1)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顺应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实行“党支部+”,使农村党基层组织建设重心下移到农村经济社会各种组织之中。例如,“党支部+扶贫产业链”、“党支部+村小组”、“党支部+农村合作社”,扩大党组织覆盖面,这样既可以使之嵌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又可以融入到贫困群众中。在致富产业和项目上将党员集聚起来,成为人民群众脱贫路上的“主心骨”和“领路人”,在致富门路、致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组织保障作用。使广大群众自觉认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组织和汇聚脱贫攻坚力量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服务群众新模式。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党员的基本职责。因此,要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意识,当好服务群众的排头兵。引导党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身份“亮出来”,思想“活起来”,探索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新模式。引导先富起来的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结对子”,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正真做到“精准扶贫”,对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这一方面能增进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情感;另一方面能精准获悉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降低精准扶贫的识别误差与党员干部的扶贫工作压力。以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为例:村党支部结合党员志愿服务,加强对老弱病残、贫困群众、农村“三留守”等弱势群体的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通过“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三种包联机制,66名党员与54户困难家庭结成对子,建立54份“脱贫保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减少因贫、因病信教的现象,努力实现“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一人”,建档立卡、因人施策。通过几年地努力,这些贫困家庭跟上了“队伍”,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

(3)提升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群众动力是基础,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至关重要。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扶贫、扶智相结合,创新采取“党组织生活+扶贫脱贫工作”的方式,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脱贫思路上出谋划策、在产业项目探索实施中先行先试,在发动群众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上示范带动。让群众懂得“幸福是奋斗出来的。”的道理,要有自强自立的意识,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一是扶贫先扶志。让贫困户从思想上改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观念。并针对少部分贫困户在脱贫问题上的不良心理,做好思想教育、培育和宣传脱贫致富典型,以此激发群众脱贫志气,靠自己双手拔掉穷根子。“树典型、做示范”,让贫困群众向致富能手看齐,转化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优势为脱贫攻坚优势,营造各尽所能、竞相发展的脱贫攻坚氛围。

二是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劳务技能、产业发展、畜牧业养殖、致富经验推介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有利于增强群众致富本领。支持、鼓励贫困群众主动学技术强本领,并加大教育投入,选聘优秀中青年教师到乡村学校挂职锻炼,推进区级优势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开展科普培训活动,丰富群众科技、法律知识,强化脱贫致富的智力保障。

三是发展乡村扶贫产业。基层党组织要因地制宜搞好特色产业开发,建立脱贫长效机制。武清区大良镇田水铺村坚持以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青萝卜”产业发展道路。该村依托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和沙质土壤等特色,发展“青萝卜”种植产业。经过不断努力,2018年率先打造“小兔拔拔”品牌,此后成功进入北京“盒马”等高端超市。青萝卜销售价格相比往年上浮46%,亩均增收4900元。2019年,田水铺村青萝卜销售达4875万斤,村民人均年收入4.5万元。

(4)强化制度监督约束,提高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工作质量和实效。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基层党建目标任务有机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脱贫攻坚定期督查制度和脱贫攻坚工作奖惩考核制度,对完不成年度扶贫任务的村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表彰、鼓励,并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带动群众致富。

探索建立村干部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做到用制度规范权力、用制度管理党员,提高基层党组织运行规范化程度;完善村务公开和监督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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