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的感情,岂能长出美丽的爱情之花?
2020-12-09家家
●文/家家
男子花百万出轨空姐遭悔婚
2020年10月,长沙男子沈某在微信上自爆婚内花百万出轨空姐,离婚后即与此名空姐筹备婚礼,却发现女方骗自己钱财并带其他男性回家过夜……该事件上了热搜后,网友们讨论热烈。
在沈某自己的叙述中,“前妻是一个很好的女人”。然而面对“很好”的妻子,沈某却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就开始给新认识的空姐庄元元(化名)花钱。沈某曝光的“证据”显示,他多次几千数万元地转账给庄元元。2020年8月初,庄元元主动发短信对沈某说:“我们结婚吧。”8月13日,沈某与庄元元在海口免税店看了婚戒,沈某转账6 万元给她,用于购买婚戒和定情手镯。
2020年8月24日,沈某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庄元元全程知晓并帮做决定。可在此期间,沈某多次发现庄元元与其他男性密切往来,并搜集了视频等证据。此后,庄元元的妈妈出面向沈某保证:“你原谅她,她做得不对!你给她机会,她永远不会再这样!你俩在一起肯定会幸福的。”沈某和庄元元和好后,两人一起准备装修事宜。直到9月26日,庄元元彻底悔婚时,沈某给其转账共计近百万元,还不包括给予的现金、两人一起吃饭娱乐旅游的花销、给女方及其家人购买奢侈品和高档礼物的费用。目前,沈某正在计算追求庄元元的各类开销,希望能够追回。
该事件在网上发酵后,网友们纷纷表示男女双方都有问题,见一个爱一个人,耐不住寂寞,早晚要出事。也有网友认为,这两个人现在是撕破了脸,如果他们真的结婚以后能够安分守己,也许还能过上正常日子。那么,你觉得呢?畸形的感情,能够开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吗?
网媒互动:
王世民
婚姻中要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
爱情一直是个古老又神秘的话题,心理学上的定义是:爱情是身心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对异性产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然而有很多人,显然没有理清情爱和爱情的区别,以及恋爱和婚姻的区别,如若双方违背了婚姻的伦理,导致的结果就很是尴尬。
爱情和情爱是不同的。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条件,是有特定对象的。爱情对象具有的唯一性、排他性是婚姻得以成立的基础条件,情爱则是可以在多人身上实现的。爱是人类的广泛的情感,可以有亲人之间的爱、自然环境之爱、友情之爱等。但它们不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是一种广泛之爱。
在两性之爱中,有柏拉图式的纯精神之恋,有欲壑难填的情欲之爱,有相互利用的功利之爱,只有高尚的浪漫色彩的以权利和义务统一的两性之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就像人们在结婚中所期望的那样:志同道合,琴瑟和鸣。那是一种打不散的共担责任、共担风雨、共享荣辱的美好状态。
恋爱和婚姻的最大不同在于,恋爱是随时可以解除的关系,而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不可以随意解除。恋爱中可以有变化,恋爱的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调整,一旦调整不当,两个人可以选择分手,彼此不相往来。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结婚,双方出现摩擦和不和,如果离婚是需要到指定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另外,如果有财产和孩子的纷争,还需要进一步仔细分析,根据规定和协商进行财产分割,解决好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婚姻涉及的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更多。恋爱中双方可以不理会家长的需求,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显然复杂得多,影响范围更广。
有些男女打着相爱的名义,实则违背了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的伦理。出轨事件中多见情况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承续期间,婚外和他人发生性关系,多会以钱物等博得对方的喜爱,若是以离婚和其结婚加以承诺,显然违背了婚姻中最基本的相互忠诚的伦理观。出轨事件中有的一方是未婚的,可是如果明知对方是已婚之人却和对方保持男女关系,同样是违背社会道德伦理的。
出轨事件中的双方均不遵守恋爱、结婚的基本准则,不遵守恋爱结婚的基本伦理。像这样充满着情欲,充满着物质需求的个体,是不可能在婚后有稳定的婚姻生活的,双方都习惯了违规,追求婚姻外的刺激,追求物质的欲望与满足,或是用钱来买对方的爱与承诺,或是试图用恋爱的名义来达到自己可以有多个恋爱对象的目的,双方难以合拍,是不可能结出爱情之花的。
在这种扭曲的关系中,经常存在一方给另一方及其家人大肆花费。这样的关系并不是他们自以为是的爱情,显然接受的一方更喜欢对方的钱,更看重对方能够满足自己和家人的物质需要。甚至有人靠“哄”和“拖”达成让对方不断投入大量钱财的目的,而花钱的一方难免人财两空。
可见,双方都从物欲和性欲出发,缺少爱情中最重要的奉献的本质,双方的“爱”是畸形的。为爱的人作出奉献和牺牲的素质的缺失,是双方眼里没有人,没有爱,所有的爱都换成了物质和欲望,这样畸形的“爱”之苗,是结不出美丽的爱情之花的。只有在恋爱中遵守恋爱道德,相亲相爱,甘于奉献,在婚姻中才能遵守婚姻伦理,做到权利和义务统一,才能开出美丽的爱情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