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智能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12-08徐玉峰
徐玉峰
【摘 要】以大数据和大数据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新信息技术革命,为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以及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了机遇。在国家大力倡导下,政府建立的大数据平台已初具规模,利用大数据平台协助治理,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都获得了提升。但还存在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大众大数据意识偏低,大数据自身技术水平导致了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应建立有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度,提升整个社会的大数据意识,加快大数据相关人才的培养,从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Abstract】The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volution based on big data and big data processing technology has brought opportunities for the government to enhance its ability of social governance and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Under the strong initiative of the state, the big data platform established by the government has begun to take shape. With the help of the big data platform, the government's ability and level of social governance have been improved.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participation of social forces, low awareness of big data among the public, and low level of smart social governance due to the technology level of big data.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intelligent level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big data era, effective mechanisms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stimulate market vitality, enhance the participation of all social forces,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big data in the whole society, and accelerate the cultivation of talents related to big data, so as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intelligent level of social governance.
【关键词】大数据;社会治理;平台;智能化水平
【Keywords】big data; social governance; platform; intelligence level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11-0080-03
1 引言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引起了各个行业的重大变革,社会治理领域因采用大数据技术,突破了传统的治理观念,治理方式及手段上都产生了巨大变化,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基于信息技术提升社会治理的大数据平台推动了政府治理时遇到问题能更科学地进行解决。大数据,改善了当前社会治理的治理手段,创新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途径。
2 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相关概述
2.1 大数据概念
大数据是相较于一般数据而言的,是指无法在一定時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根据维基百科,大数据在常规意义上是指: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大数据是基于信息科技技术而形成处理数据的相应工具,这种处理数据的方法具有科学研究范式的特点,其能够采用多样化的工具,对数据进行预算、分析、整理及开发。
2.2 社会治理概念
社会治理是指在当前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沟通交流的方式,对当前出现的公共事务等进行相应处理和规范,通过多方协调,保证在合法范围内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行为即社会治理。
2.3 当代社会治理的大数据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当前的社会治理大数据环境进行明确阐述,指出目前社会治理的目标必须结合当下新环境与时俱进,社会治理要求采用大数据标准,通过大数据这种科技手段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避免在数据分析时的无效性和误判性。由此看出当前,大数据环境下的社会治理需要与目前社会环境相结合,通过对体量大、开放性强的大数据环境有效利用,保证社会治理的科学规范性,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治理目标利益。保证客观主体在新的复杂社会背景下展现自身的基本情况及全部诉求,通过大数据平台简化了社会治理的相应流程。
3 大数据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3.1 大数据平台所有者情况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大数据平台所有者情况呈现多元化全方位的形式,上到中央,下到个人,多方构建大数据平台。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中央政府及地方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建立大数据平台的具体细则,然而整体规划仍然是相对模糊的,不过由此可以看出国家级政府单位对当前的社会治理有效结合大数据平台现象有所重视。目前大数据平台的使用已经全面覆盖到个人,然而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之间的参与程度仍然是有所差异的,从整体看政府相较非政府组织数据公开程度及治理创新力度层面,整体工作态度呈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局面。
3.2 社会治理载体平台成效情况
目前社会治理载体平台成效呈现高度覆盖化,无论是交通信息、固定资产、气象、水文等,多个领域均有涉及。随着国家对社会治理行政管理层面的推动力度加强,越发重视大数据平台在处理业务时产生的效率,积极推动大数据平台的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预测推动决策行为的产生。从整体来看,当前我国社会治理载体平台系统多数是由民间资本投建的,如阿里巴巴集团、腾讯集团等,均成为目前个人使用层面较多的载体平台,大数据平台的普及方便了群众日常生活及工作层面,了解相关信息,并且这种相对完善的大数据系统能够为用户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社会治理载体平台的不断更新呈现多元化趋势,为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便捷。
3.3 大数据平台运用领域
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可以解决大量社会治理问题,在以下问题解决上对社会治理工作起到了辅助和促进作用。
大数据平台运用领域较为多元化,在环境治理领域为人们提供了新的治理方案,通过积极调动公众的参与积极度,将公众监督行为在大数据平台进行上传,解决了涉及多方利益且难以用行政手段根治的环境问题。在舆情治理层面,大数据平台通过运用机器运算的方式对舆论情况进行把控,引导舆论传播。在复杂的信息化环境下,规范人们合法行为,大数据平台也为舆情治理领域提供了更多的路径及手段,拓展了原有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大数据平台在气象水文治理层面,通过建立摇反技术等大数据终端,降低因自然灾害而带来的环境问题及社会经济损失。大数据平台在交通运输治理层面主要通过根据实时客流量的监控预警疏通交通,避免因交通堵塞及其他问题产生的事故灾难,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治理节约了相应成本。
大数据平台通过做实做强审批大厅等相关门户网站,对政府的行政事务进行助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例如,当前多数政府的网上大厅服务都是基于大数据平台而建立的,避免了市民在办理业务时手续复杂且行程多趟的问题。
大数据平台在政府精准扶贫问题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河北极飞科技通过支付宝平台,为农民提供预约无人机撒药的业务,降低了农业用水量,也为农民的农药服务提供出路;又如阿里巴巴通过开发“ET农业大脑”APP准确预测农户植保工作的数据,使得农民在果园植保工作上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四川大数据平台通过对农户提供区块链技术,实时监控蜂蜜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体过程,保证物流、质检等信息能够被人们实时监测到。
4 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智能化存在的问题
4.1 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大数据在今年的新冠疫情防控战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疫情爆发之后,大数据为疫情预测、疫情追踪、疫情排查等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充分保障了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提高了防疫的效率和精确度,更为医疗资源的调度提供决策信息。
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参与。由于政府数据开放力度还有不足,导致企业及个人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程度有限,很多场合下,拥有信息智慧的广大民众难以得到实质性的参与,导致社会治理手段的多样性及全方位覆盖性上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政府应在开放数据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通过对数据的再利用与企业间进行合作,开发各种各样的数据应用软件,同广大民众及企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这也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4.2 大数据社会治理意识还待加强
部分政府官员缺乏大数据的观念与意识。没有意识到大数据的影响力及覆盖性,思维还未转变,在社会治理层面忽视大数据平台带来的便利性。虽然目前我国对大数据平台的要求呼声越来越高,但很多地方政府并未收集研究大数据下社会治理的相关资料,社会治理行动滞后。大部分互联网公司及电商,虽然对大数据的意识程度逐渐加深,在日常的企业运行过程中积极运用大数据,但整体对大数据平台的意识观念不强,创建数据氛围不够。因历史原因,公众已习惯“逆来顺受”接受政府管理,缺乏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对大数据时代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不够。
4.3 大数据技术制约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大数据的应用程度越来越高,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然而真正运用到社会治理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研究学者提出2020年全世界相较2010年的数据量储存上涨近30倍,产生35zb的数据量,这种数据规模要求大数据技术飞速提升。在暴涨的数据中,价值低密度性的各类文档、图片、视频等非结构化的数据占80%以上,无效、低质的数据大量存在,数据处理的难度加大。如何有效地收集、存储、挖掘、分析、使用、维护大数据成为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的一个技术难点。大数据技术作为一门交叉学科,融合了统计学、计算机、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其发展也依赖于各类学科技术的发展。同时由于精通大数据技术复合型专业人才的缺乏,也造成了政府推进大数据技术改进社会治理实现智能化管理的目标进展较缓。
5 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路径的对策
5.1 建立有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更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要想创新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必须建立有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首先政府应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统筹兼顾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完成这一项复杂工程,打破区域间行政管理之间的体制制约,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建立有效机制时,需要基于信息科技开发相应设施软件节约社会经济成本,最大化扩大相关利益,从而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整體效果。形成社会治理有效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必须建立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体系,通过实时更新数据,合理配置资源,节约社会治理的经济及社会成本,提高社会效益,降低成本。加强政府对公共服务及基础信息建设的投入,通过与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三方联动,突出市场化体制作用,从而为社会治理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5.2 培育大数据理念与思维
针对目前大数据社会治理意识偏低情况,必须培育大数据理念和思维。政府部门应该以身作则,在推进社会治理建设过程中树立大数据思想,并逐渐普及目前大数据形态下的治理意识。具体可以通过邀请专业学者展开大数据理念的讲座,通过建设专项专题等,以文字形式普及数据理念,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大数据思维。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将公共数据资料进行公开,形成数字化变革体系;通过自动化的公开体系,加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个性化精准到位的群众服务;通过群众监督培育大数据理念和思维,最终形成数据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提升自身开放性治理手段的目的。
5.3 加强大数据相关人才培养
在当前大数据时代,必须有相关人才为支撑。政府应该充分意识到人才在大数据体系下的重要地位,加大大数据相关人才的培养,我国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也应该加强大数据相关人才的培养机制,积极与政府协调,共同资助大数据关键技术的研发。通过加强数据平台及新型人才的培养及建设,加速高科技背景下社会化治理手段的提升。
6 结语
大数据时代给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政府社会治理模式和能力也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充分挖掘和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有效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保证多方主体的参与,培育政府及公众的大数据理念与思维,加快大数据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大数据在社会治理领域提供有力支撑,早日实现社会治理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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