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和应对农民工“二次返乡”
2020-12-08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恒春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张恒春
农民工“二次返乡”必然会导致短期内农民工失业率上升、收入下降,但这并不必然会引发社会危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比重上,都要小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就业结构的转变,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因而对农民工“二次返乡”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风险不需过虑。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民工外出就业受到较大影响,除外出时间普遍推迟、部分返乡农民工留乡外,春节后返城农民工因就业困难等原因“二次返乡”的不在少数。农业农村部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新增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1300多万人;农业农村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显示,截至5月底,“二次返乡”农民工约为700万人;也有报道表示,外出农民工“二次返乡”规模已经超过1000万人。不同部门统计口径有区别,最终得出的数据也有差异,但一个肯定的事实是,当前农民工就业形势较为严峻。
与主动返乡留乡的农民工不同,“二次返乡”的农民工春节后外出就业,大多是有明确的目标和就业地点的。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的影响,在外未能实现稳定就业,不得已才回到家乡。在当前国外疫情大暴发和国际形势异常严峻的背景下,有观点认为,此次农民工“二次返乡”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农民工返乡类似,并担心其中隐含着较大的民生和社会风险。
诚然,农民工“二次返乡”必然会导致短期内农民工失业率上升、收入下降。据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截至5月底,新增的返乡(含“二次返乡”)劳动力中,未就业的比重达30%,远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也高于农村劳动力中未就业的比重。在当前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第一大收入来源的背景下,失业农民工家庭的收入下降已在所难免。但短期内的失业增加和收入下降,并不必然会引发社会危机。就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我国2000万农民工失业返乡,但2009年上半年农民工外出就业迅速恢复,并实现了同比增长。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无论是数量上还是比重上,都要小于金融危机时期。从数量上看,当前“二次返乡”农民工的总量不到1000万人,少于金融危机时期的2000万人返乡的规模;从比重上看,随着外出农民工规模的扩张,当前“二次返乡”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比重约为5%,远低于金融危机时期15%外出农民工返乡的比重。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就业结构的转变,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是金融危机时期的3倍,经济增长的韧性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吸纳能力也更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也更加完善。今年二季度,我国经济增速已企稳回升,全年有望实现正增长。再加上长期以来农村一直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的作用,因而对农民工“二次返乡”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风险不需过虑。
当然,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保障好农民工就业、实现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是硬任务。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大“六稳”和“六保”工作力度,排在首位的分别是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国办、人社部等多部委也就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多次下发文件。“二次返乡”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就业困难的群体,他们的就业问题需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制度安排。
首先,要开展对“二次返乡”农民工的摸底和监测。可借鉴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方式,对“二次返乡”农民工,尤其是返乡后一段时间内仍未能就业的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并建档立卡,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技能等信息。
其次,针对不同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分类施策。除一般性的制度安排外,对返乡后打算在本地创业的,要重点加强创业辅导和政策帮扶。全面落实今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个意见既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系统性文件,也是缓解当下疫情对农民工就业冲击的应对之举,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要应扶尽扶。对返乡后打算在本地就业的,要重点强化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多措并举解决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因就业形势严峻而受到侵害。对返乡后年内仍有外出打算的,要重点提升其人力资本。落实已有的农民工培训政策,充分挖掘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增设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培训班,采取财政补助、送培训上门、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对暂时没有就业需求的,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发放就业扶持政策“明白纸”。
最后,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返乡留乡农民工的就业。贫困家庭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到近六成,因而确保贫困户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对于农户脱贫至关重要。总体上看,今年25个省份已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达2831万人,比去年末增长3.7%,就业形势好于去年。但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仍有近2%的贫困劳动力“二次返乡”,考虑到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流动性,未来不排除仍有贫困劳动力会“二次返乡”,各地应提前谋划、做好预案,优先保障返乡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
参谋视点
立足乡村实际,应对农民工二次返乡
就现阶段发展情况而言,农村的就业机会依然偏少,所以,大部分返乡者最终还是要回到城市。也正因如此,各地都在想办法拓宽外出就业渠道,强化外出就业服务。比如对“二次返乡”人员信息进行收集跟踪,利用大数据组织联系外出务工机会。有的地方组建了微信群,将上下游的工厂、物流相关人员一一拉入,力图打通劳动力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对接的各个环节。想方设法将部分返乡农民工配置到劳务输入大省或相对来说就业机会较多的城市当中。另一类就是解决留下来的这些人怎么办的问题。
一部分是有技术、有眼界的返乡者,他们在城市打工经商,接触了更多的机会,比留守村庄的人们了解到更多的经济发展业态和商业发展模式。他们知道城市人群的需求,也知道乡村是否有条件去满足这样的需求等。对于乡村发展来说,这是最节省成本的一种人力资本引入方式。
另一类是有一定资金的返乡者。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多半会有一定的积累,即便每人能拿出的资金不多,但对于外出务工大省或者大县来说,如此一小部分累积起来的额度也相当可观,而这些都是乡村振兴中潜在的资本力量。
当然,还有一部分是纯粹的劳动力。这部分人在外务工多从事技术性的工作,或者在工地上打短工,但是对于乡村建设来说,也是极其宝贵的劳动力资本。在有的地方,返乡者已经开始了最基础的建设活动。平时村里都是留守老人儿童,借着很多年轻人返乡的时机,同村人之间相互帮衬,建起了新的住房,整个村庄的面貌也发生了变化。
近年来,乡村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人口外流,村庄凋敝,乡村振兴受到缺人才、缺项目、缺资金等各方面的制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能够利用好返乡机会,实现返乡人员本地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就能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事实上,在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的地方,一般也是善于发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作用的地方。
那么该如何激发这部分人的活力?首先需要地方政府对返乡劳动者有一个基本客观全面的评价,然后加强正向的引导,并且借助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从资源、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提供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空间。
同时,可以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实际,结合返乡农民工劳动力充足的情况,启动更多乡村建设项目。既能短时间内创造一定的就业机会,又能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将村庄、道路、农田等建设得更好。除此之外,还需配套考虑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以解决返乡者在乡村发展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