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档案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2020-12-07■周晓
云南档案 2020年3期
■ 周 晓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材料收集完整、整理规范、按时移交、安全保管,昆明市档案局按照国家、省档案局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移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昆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执行。
《通知》明确,疫情防控过程中形成大量的文件材料是重要的历史记录,对于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组织动员力、执行力以及今后开展疫情防控、临床诊疗、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历史研究等具有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价值,必须确保这些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及时归档。与《通知》同时下发的《昆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参考表》,结合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全市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除对常规的文书档案提出收集归档要求外,也对专业档案、照片、音像、电子和实物等材料的收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全过程档案完整收集,除收集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材料外,疫后为恢复社会经济秩序的各项政策制度也列入收集和归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