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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论战之“外”的胡适及其“国家社会主义”论

2020-12-07

安徽史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论战王莽全集

梅 乐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关于胡适的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他有关“社会主义”的思考,既有研究取得了十分重要的进展。(1)罗志田、章清等从现代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共通处出发,认为胡适对社会主义一度向往。参见罗志田 :《再造文明的尝试:胡适传(1891—1929)》,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2—257、270—273页;章清 :《“胡适派学人群”与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全新修订本)》,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545—553、560—571页;梁晨 :《胡适关于“自由社会主义”的探索》,《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张汝伦则分析了胡适的“实用主义的信念”如何影响到他对社会主义、苏俄以及“计划”等的态度与看法。参见张汝伦 :《现代中国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19—437页。但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胡适在不同场合提出的“国家社会主义”与其社会主义思想之间的联系,虽未直接参与社会主义论战却于论战未结束之时借论王莽改制而谈“社会主义”的因由,胡适欣赏和认可的社会主义到底是何种派别的社会主义等。既有研究对此所论不多。本文从胡适与社会主义论战的关联出发,对以上这些问题试作一初步的解答。

一、与社会主义论战的关联

关于社会主义论战的既有研究,几乎都不会提及胡适。(2)关于这场论战的研究,重要的论著有:蔡国裕 :《一九二〇年代初期中国社会主义论战》,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8年版;丁伟志 :《辨析国情、选择出路之争——对于“五四”过后发生的社会主义大辩论的再认识》,《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左玉河 :《张东荪传》,红旗出版社2009年版,第78—107页;Fung,Edmund S.K.“Socialism,Capitalism,and Democracy in Republican China: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Zhang Dongsun”,Modern China,2002,28,4;森川裕贯著、袁广泉译 :《政论家的矜持:章士钊、张东荪政治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34—157页;高波 :《追寻新共和:张东荪早期思想与活动研究(1886—1932)》,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226—302页。就表面来看,胡适未直接撰文参与这场论战,不像此前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其中的主角之一,亦不像此后的科学与人生观论战既是主角之一,又是“总结”者。但实际是否如此呢?

1922年6月,胡适在《我的歧路》一文中说:“我等候了两年零八个月,中国的舆论界仍然使我大失望。一班‘新’分子天天高谈基尔特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社会主义,高谈‘阶级战争’与‘赢余价值’;内政腐败到了极处,他们好像都不曾看见,他们索性把‘社论’、‘时评’都取消了,拿那马克思——克洛泡特金——爱罗先珂的附张来做挡箭牌,掩眼法!”(3)②胡适 :《我的歧路》,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68—469、469页。这还是沿着先前“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思路。所以,他接着说:“我等候了两年零八个月,实在忍不住了。我现在出来谈政治,虽是国内的腐败政治激出来的,其实大部分是这几年的‘高谈主义而不研究问题’的‘新舆论界’把我激出来的。我现在的谈政治,只是实行我那‘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的主张。”(4)②胡适 :《我的歧路》,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68—469、469页。据文中所言,“两年零八个月”是从1919年8月30日《每周评论》被查封时算起。而社会主义论战则是从1920年11月6日张东荪在《时事新报》上发表《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5)张东荪 :《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时事新报》1920年11月6日,第2张第1版。开始。可见,这个“两年零八个月”的一大半正是社会主义论战从爆发到高涨的时期。而且,“一班‘新’分子天天高谈”的马克思主义和基尔特社会主义正是论战双方对立的主张。显然,胡适对这场论战比较关注。

既然对论战关注,那为何不撰文直接参与其中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胡适此前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已表明了对“社会主义”的看法,面对这场关于“社会主义”的论战就不必亦不愿参加了。的确,胡适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特以“社会主义”为例阐述变为“抽象名词”后的“主义”的“弱点和危险”:“比如‘社会主义’一个名词,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不同;你的社会主义,和我的社会主义不同:决不是这一个抽象名词所能包括。你谈你的社会主义,我谈我的社会主义,王揖唐又谈他的社会主义,同用一个名词,中间也许隔开七八个世纪,也许隔开两三万里路,然而你和我和王揖唐都可自称社会主义家,都可用这一个抽象名词来骗人。这不是‘主义’的大缺点和大危险吗?”(6)胡适 :《问题与主义》,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1卷,第326页。他将“社会主义”与“抽象名词”相连,已隐隐表达了对空谈“社会主义”的态度。为保持在众人面前形象一致,他就不再撰文直接参与到这场名为“社会主义”的论战当中了。

虽然胡适未撰文参与论战,但实际上,他在论战尚未结束之时就已谈起“社会主义”了。(7)一般认为,1922年9月广州新青年社编辑出版《社会主义讨论集》,宣告了这场论战的结束。1922年4月28日,胡适在中国哲学史课上讲述王莽的改制举措,并将之详细写入本日日记中。在胡适看来,“王莽一班人确是社会主义者”,其改制措施中也多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合乎“国家社会主义”的“精意”,目的都是“均众庶,抑并兼”。他还认为“我们向来太冤枉王莽了”,而课上所讲内容“虽不能详细,也稍稍可以替他伸冤了”。(8)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05、609、610、612页。之后,胡适据此写成《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个社会主义者》一文,内容基本一致。见胡适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个社会主义者》,《胡适全集》第2卷,第19—27页。在后来的英文《王莽》一文中,胡适再次表达了对王莽的同情。见Wang Mang,the Socialist Emperor of Nineteen Centuries Ago,周质平、韩荣芳整理 :《英文著述(二)》,《胡适全集》第36卷,第374、375页。胡适在写于1928年4月19日的《再论王莽》一文开始即说:“昨晚写英文《王莽》演说稿,到今早三点半才完功。”(见胡适 :《再论王莽》,《胡适全集》第3卷,第636页。)据此,这篇关于王莽的英文演说稿应是写成于1928年4月19日。

可见,此时胡适不仅明确谈到“社会主义”,并且涉及具体类别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而从胡适对王莽充满同情的言语中也可以看到他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欣赏。胡适在本日日记中还提到,所讲王莽的“社会主义的政策”是“近来仔细研究”《汉书·王莽传》《汉书·食货志》及《周礼》所得。(9)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05页。据此可知,研究构思的时间当更早于此。而且,这是在课堂上对学生公开讲述,并非仅在日记上记录而已。联系到这时社会主义论战尚在进行之中,且已形成马克思主义和基尔特社会主义两方对垒的态势,则胡适此举倒可以看作是他对这场论战的一种回应。

在此应予说明的是,国家社会主义在当时常被归于社会主义流派之一种,不只是胡适这样看。如陈独秀在一篇关于社会主义的演讲中即认为“至今尚留存的,有力量的”社会主义可分为五派,其中之一即是国家社会主义。(10)陈独秀 :《社会主义批评——在广州公立法政学校演讲》(1921年1月),任建树主编 :《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45页。《晨报》副刊作者梁乔山也以为国家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之一种。(11)《梁乔山先生致某君书》,《晨报副刊》1919年4月25日。张东荪在《我们为甚么要讲社会主义》一文中提及现有的社会主义流派,认为除了“工行的社会主义(Guild Socialism)”、“多数的社会主义(Bolshevism)”和“无治的社会主义(Anarchism)”,还包括“国家的社会主义(State Socialism)”。(12)张东荪 :《我们为甚么要讲社会主义》,《解放与改造》第1卷第7号,1919年12月1日。当然,这只是时代的一种认识,暂可不论。

二、借论王莽改制而谈“社会主义”

在胡适的认知中,“中国史上,只有王莽与王安石做过两次的‘社会主义的国家’的试验;王莽那一次尤可佩服”。(13)⑦胡适 :《欧游道中寄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51页。胡适对王莽改制举措首次进行“社会主义”的解读,即是在1922年4月28日中国哲学史的课上。(14)此后,他讲授中国哲学史课程,王莽的“社会主义的政策”常是必讲内容之一。

众所周知,王莽代汉自立新朝后,颇好“托古改制”。在此次哲学史课上,胡适指出王莽于新朝初建即欲施行“土地国有”、“均产”和“废奴”的三大政策。王莽称帝第二年,又设立“六筦之令”。所谓“六筦”,即盐、酒、铁、“名山大泽”、“钱布铜冶”及“五均赊贷”。“‘筦’字《食货志》作‘斡’,即是‘归国家管理’之意。”在胡适看来,“六筦”这种“大计划的干涉政策”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目的是“均众庶,抑并兼”。(15)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06、607、609页。可见,国家进行“大计划的干涉”是胡适对王莽“六筦之令”予以“国家社会主义”理解的一个重要依据。

对王莽改制措施作出“社会主义”的判断,是胡适一个持续的见解。那次哲学史课后四年,胡适于莫斯科参观访问之际将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与王莽改制作了一番比较。对于苏联正在进行的建设事业,胡适说:“在世界政治史上,从不曾有过这样大规模的‘乌托邦’计画居然有实地试验的机会。求之中国史上,只有王莽与王安石做过两次的‘社会主义的国家’的试验;王莽那一次尤可佩服。”(16)⑦胡适 :《欧游道中寄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51页。胡适将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比拟为“乌托邦”计划,自是不确,可置之不论。值得注意的是,他将王莽改制与苏联的社会主义相提并论,一同看作“‘社会主义的国家’的试验”。

这番比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对王莽改制举措的重新解读。在莫斯科参观之后两年,即1928年4月19日,胡适写就英文《王莽——十九个世纪以前的社会主义皇帝》(WangMang,theSocialistEmperorofNineteenCenturiesAgo)的演说稿。在这篇演讲文中,胡适认为王莽的土地政策可以被描述为“共产主义的”(communistic),“六筦”可被称为“国家社会主义”(state socialism)。(17)周质平、韩荣芳整理 :《英文著述(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6卷,第368、373页。这与先前的判断有所不同。在那次哲学史课上,胡适未对王莽的土地政策作出何种社会主义的判断。而在这篇演讲中,他却对此予以“共产主义的”的理解。不过,前后一致的是,胡适一直将王莽发布的“六筦之令”视为“‘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

将古代王莽的改制措施进行近现代才兴起的社会主义的解读,并将其“六筦之令”称作“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好像所拟不伦。但在当时,许多知识分子认为传统思想资源中含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如蔡元培就认为《论语》中“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诸言是在主张对内均贫富,而《礼记·礼运》的“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诸语则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意。《民国日报·觉悟》的记者力子也指出“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这几句话正可代表社会主义的“神髓”。(18)简单的讨论,可参看梅乐 :《理性看待儒学与社会主义》,《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21日,第6版。胡适在追溯王莽所行新法的渊源时,也得出类似的看法。经过考察,胡适认为:向王莽建议作井田以“均产”的张邯是汉代大儒后苍的三传弟子;“六筦”中除“酒筦”是经学家鲁匡独自提出之外,其余都是刘歆等儒家学者共同向王莽提出的建议;王莽所行“土地国有,均田,废奴婢”三大政策皆是董仲舒提出过的,只是比之“更彻底”而已。(19)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10、611、612页;胡适 :《再论王莽》,《胡适全集》第3卷,第636、637页。

那么,为何胡适会作如此解读呢?结合他对王莽改制措施的具体点评,或可明晰一二。比如,对于《汉书·食货志》王莽诏书中“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铅)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于)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诸言,胡适认为,这是指对“国有富源”不由国家自办,而是归国家“筦理”;凡从事者均需呈报政府主管部门(“司市钱府”),“营业所得,国家要抽‘所得税’”。(20)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07页。胡适所引《食货志》王莽诏书这一句括号内文字为现在常见版本所无,参见班固著、颜师古注 :《汉书》卷24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80页。

对于王莽所下另一诏书:“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农田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仰给以赡;钱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胡适以为:“我们看这一诏,可以知道当日的政治家确能了解‘国家社会主义’的精义。六筦都是民间的‘公共用具’,私人自做,势必不能;若让少数富贾豪民去做,贫民必致受他们的剥削。社会主义者所以主张把这种‘公共用具’一切收归社会(或国家)办理。这个意思,即是王莽的政策的用意,那是无可疑的了。”(21)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609—610页。胡适所引《食货志》王莽诏书这一段文字与现在常见版本有几处不同,参见班固著、颜师古注 :《汉书》卷24下,第1183页。

从以上胡适对王莽有关“六筦之令”诏书的评判可以看出,由国家管理、“干涉”经济事业特别是普通民众无财力从事的事业以保障贫民的利益,是胡适把王莽所施行的“六筦之令”视为“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关键。这也是胡适对“国家社会主义”核心内涵的理解。

在胡适之后,钱穆认为汉武帝时期实行的盐铁专卖“很像近代西方德国人所首先创始的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22)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有趣的是,胡适也指出,“六筦”中的盐铁专卖并非王莽所创,此前汉武帝时已有施行。可见,将这种国家专卖的举动视为“国家社会主义”的,并不只是胡适一人。但胡适所言的“国家社会主义”是否即等同于钱穆所言的德式国家社会主义呢?另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是,胡适很长一段时间所讲的“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呢?是否就是他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呢?对此,需要结合胡适更多相关的论述,才能作一解答。

三、欣赏认可的是“国家社会主义”

论及胡适所言的“国家社会主义”,必须提及他在论述王莽改制之前所写的一首被认为是讥讽罗素的小诗。此即作于1921年7月16日的《一个哲学家》:“他自己不要国家,但他劝我们须要爱国;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他说救中国只须一万个好人,但一两‘打’也可以将就了,——我们要敬告他:这种迷梦,我们早已做够了!”(23)曹伯言整理 :《日记(1919—1922)》,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9卷,第361页。诗中所言主要针对的是罗素访华离开之际所作的告别演讲——《中国到自由之路》。

全诗虽有讥讽罗素之处,但“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却也是实情。在这篇告别演讲中,罗素从发展产业的方法这一角度指出,“产业幼稚的国家”只能采用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如欲“免资本主义”而开展实业,第一步只有国家社会主义。具体言之,“矿产铁路水道实业农业都归国家所有,国家开采”。(24)②《中国到自由之路——罗素告别演讲》,袁刚、孙家祥、任丙强编 :《中国到自由之路:罗素在华讲演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页。“归国家所有,国家开采”之言,与近一年后胡适论王莽改制时对“国家社会主义”的阐释大体一致。

胡适在诗中说“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似对罗素有所误解。罗素在这篇演讲中特别指明:“国家社会主义固然有许多的黑影,但是最容易促成实业的和教育的进步”;“欲免除资本主义当中贫富不均的现象,那么,管理这类产业的人,一定要具有热心,不可自私而后可”;“欲求国家社会主义,不做官僚的专政,那么,管理这类产业的人,一定要爱自由,爱德谟克拉西”。(25)②《中国到自由之路——罗素告别演讲》,袁刚、孙家祥、任丙强编 :《中国到自由之路:罗素在华讲演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页。这正如演讲题目所示,罗素提供给中国发展产业的“国家社会主义”方案并不忽略自由,而是加入自由民主因素之后的国家社会主义。

不过,从胡适的误解中反而可以使我们看到他是主张“中国到自由之路”的。这也符合他一贯的立场。而罗素所言国家社会主义之下要有大公无私的人才,也是胡适素所赞同的。在英文《王莽——十九个世纪以前的社会主义皇帝》一文中,胡适认为王莽的“国家社会主义”政策在那个时代注定要失败的原因之一即是没有足够的施行这种复杂方案的人才。王莽所依靠的执行这一计划的富商感兴趣的只是增加国家收入以取悦王莽而非为了百姓的福祉,以及以牺牲百姓为代价谋求个人的财富。(26)周质平、韩荣芳整理 :《英文著述(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6卷,第374—375页。

其实,罗素这里所说落后国家应采行国家社会主义而同时不忽视自由,正是胡适此后一直所欣赏的“社会主义”样本。

在1926年6月6日写就的《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中,胡适以“‘社会化’的趋势”形容西洋近代的精神文明已从18世纪的自由、平等和博爱转向19世纪中叶以后的“社会主义”。他认为,19世纪以来,“远识的人知道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不能达到真正‘自由,平等,博爱’的目的”,而“救济”之法只有两条路:“一是国家利用其权力,实行制裁资本家,保障被压迫的阶级;一是被压迫的阶级团结起来,直接抵抗资本阶级的压迫与掠夺”。因之,“各种社会主义的理论与运动不断地发生”。财产神圣观念动摇,国家可以对之征收“极重的所得税和遗产税”,财产“久已不许完全私有了”;劳动不再被“贱视”,“资本集中的制度使劳工有大组织的可能,社会主义的宣传与阶级的自觉又使劳工觉悟团结的必要,于是几十年之中,有组织的劳动阶级遂成了社会上最有势力的分子”。“十年以来,工党领袖可以执掌世界强国的政权,同盟总罢工可以屈伏最有势力的政府,俄国的劳农阶级竟做了全国的专政阶级。”(27)⑥胡适 :《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10、11,11页。正如江勇振所言,不论是英国的工党还是“俄国的劳农政府”,这里胡适的重点在于“国家机器的掌握”。(28)江勇振 :《舍我其谁:胡适》第2部“日正当中(1917—1927)”下篇,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38页。

不过,对于这“救济”的两条办法,胡适还是有所侧重的。他接着又说:“这个社会主义的大运动现在还正在进行的时期。但他的成绩已很可观了。各国的‘社会立法’(Social Legislation)的发达,工厂的视察,工厂卫生的改良,儿童工作与妇女工作的救济,红利分配制度的推行,缩短工作时间的实行,工人的保险,合作制之推行,最低工资(Minimum Wage)的运动,失业的救济,级进制的(Progressive)所得税与遗产税的实行,……这都是这个大运动已经做到的成绩。”(29)⑥胡适 :《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10、11,11页。可见,胡适主要讲的还是文中所言“救济”的第一个方法,即国家通过自上而下的“社会立法”,“制裁资本家,保障被压迫的阶级”。此前,他论王莽的“国家社会主义”政策时,亦强调发挥国家的作用,以免一般贫民受到“富贾豪民”的剥削。同时,他还提到国家从营业者那里抽取营业所得税,与这里所言的“级进制的所得税”极为相似。这似也提示着二者的关联。而且,这“救济”之法的目的正是为了实现此前不能真正实现的“自由,平等,博爱”。

此后的一段时间,胡适更为强调这一办法,且对之明确表示认同。1926年10月,面对徐志摩等友人因不满俄国革命和苏联社会主义的建设方式而有“难道就没有比较平和,比较牺牲小些的路径不成”的提问,胡适答道:“认真说来,我是主张‘那比较平和比较牺牲小些’的方法的。我以为简单说来,近世的历史指出两个不同的方法:一是苏俄今日的方法,由无产阶级专政,不容有产阶级的存在。一是避免‘阶级斗争’的方法,采用三百年来‘社会化’(Socializing)的倾向,逐渐扩充享受自由享受幸福的社会。这方法,我想叫他做‘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或‘自由的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30)胡适 :《欧游道中寄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55、57页。这里已显示出对“社会化”的办法的认可。而且,与《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相比,此处的“社会化”已不包括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胡适虽将之称为“新自由主义”或“自由的社会主义”,但其含义未变。

这里胡适称向往的是“自由的社会主义”。据此,张允起认为胡适欣赏认可的社会主义是“自由社会主义”,并结合西方有关“自由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将胡适视为中国主张“自由社会主义”的开山之人。(31)张允起 :《萧公权的“自由社会主义”观》,《二十一世纪》2002年2月号。但如果将胡适有关“自由的社会主义”的论述与西方的“自由社会主义”作一比对,会发现二者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如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一书中曾指出,如果真有“自由社会主义”,则它除了“必须立足于自由”以外,还“必须来自下面,而不是来自上面”,“必须来自全社会为争取更大的正义以及更好的互助组织所作的努力”。(32)霍布豪斯著、朱曾汶译 :《自由主义》,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页。而胡适所言的“自由的社会主义”更为看重的是国家在其中的作用,是从上至下的取向。

1928年,胡适又在英文《东西文化之比较》中对这一“社会主义运动”论述道:“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如果除去那让人分心的经济决定论和阶级斗争,只不过是用社会或国家的力量,以求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实践中,这个运动有两个主要方向。一是组织工人以作为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有效办法。劳资谈判和罢工就是主要的武器。二是所有现代的政府,为了防止阶级斗争所造成的浪费,都吸收和实施了许多社会主义的理念。如遗产税,级进制的所得税,工人的意外险和退休保险,工时的限制,最低工资的制订,等等。”他特别提到:“我们可能仍然谴责阶级斗争的理念,但劳工组织已经成为事实,罢工几乎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了。”他还举英国工党组织过政府及美国虽极力主张自由却强迫禁酒的例子,说明“现今的世界,已不知不觉的趋于社会主义之途了”。(33)周质平、韩荣芳整理 :《英文著述(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6卷,第344—345页。引文翻译曾参考江勇振的译文,但笔者对江译也有所修改。见江勇振 :《舍我其谁:胡适》第2部“日正当中(1917—1927)”下篇,第338—339页。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已完全不提苏联了。而且特别强调第二个“支流”:以国家力量避免阶级斗争,吸收和实施社会主义的理念。所举英美之例亦是为了说明这第二“支流”。这其实也就是以国家力量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进而达到为最大多数人求最大幸福的目的。这与此前胡适对“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解一致。

20世纪40年代以后,由于国内外局势的转变以及个人心境的改变,胡适已渐不认同社会主义,有些场合还刻意不用“社会主义”一词。但“社会化”仍然是其一直坚持的见解。

1947年8月1日,胡适在北平国民党中央电台演讲《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他认为现在世界文化共同的理想目标有三个,其中第二个是“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来提高人类的生活,提高人类生活的程度”。为何特别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这一名词?他说是因为要“避掉‘社会主义’一类的名词”。“‘社会化的经济制度’就是要顾到社会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经济制度。”认为近几十年,世界历史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向:无论社会主义的国家还是资本主义的国家,私人财产权不再神圣不可侵犯,美国、英国“号称资本主义的国家”都有“级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征收级进的所得税,供给全国的用度,同时还可以缩短贫富的距离。这样的经济制度可以称为‘社会化的’。此外,如保障劳工组织,规定最低工资,限制工作时间,用国家收入来救济失业者,这都是‘社会化’的立法。英国民族在各地建立的自治新国家,如澳洲,如纽西兰,近年来都是工党当国,都倾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立法。英国本身最近在工党执政之下,也是更明显的推行经济制度的社会化。美国在罗斯福总统的十三年的‘新法’政治之下,也推行了许多‘社会化’的经济政策。至于北欧西欧的许多民主国家,如瑞典,丹麦,挪威,都是很早就在实行各种社会化的立法的国家。”(34)②③武菁、陆发春、沈寂整理 :《时论(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2卷,第690、692,693,738、739页。对照胡适此前的相关论述,除了未使用“社会主义”而仅用“社会化”一词以外,关于“社会化”的内涵、趋势以及举英美两国的实例,都与之前相同。而且,他具体以北欧、西欧更多国家的例子来说明这个“‘社会化’的趋势”。在该演讲中,胡适特别批评了俄国革命的“阶级斗争的方法”,认为其“不容忍、反自由”。(35)②③武菁、陆发春、沈寂整理 :《时论(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2卷,第690、692,693,738、739页。这也是在延续之前的看法。

1948年9月4日,胡适在北平电台演讲《自由主义》。他认为“和平改革”有两个意义:一是“和平的转移政权”;二是“用立法的方法,一步一步的做具体改革,一点一滴的求进步”。对此,他提到英国工党执政是“近代最重大的政治变迁”,在“不用流一滴血,不用武装革命”的情况下逐渐使英国“从资本主义的英国变到社会主义的英国”。(36)②③武菁、陆发春、沈寂整理 :《时论(二)》,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22卷,第690、692,693,738、739页。成为“社会主义”的英国,需要“用立法的方法”谋求一点一滴的进步。这清楚不过地提示了以下内容:“社会立法”是胡适之前所认可的“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

晚年在台北的一次演讲中,胡适认为德国的纳粹、意大利的法西斯和俄国的革命“都是社会主义,极左的,与极右的社会主义,拿国家极大的权力来为社会主义作实验”。而“三十七年来世界上这几个大的社会主义实验”都归于失败。(37)胡适 :《从〈到奴役之路〉说起》,欧阳哲生编 :《胡适文集》第1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60、761页。抛开胡适所说的德意俄三国“都是社会主义”的判断暂且不论,单是“拿国家极大的权力来为社会主义作实验”一句,就可以看出这正是很早以前他论王莽改制时对“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解。而且那个时候,他十分肯定苏联的这种“试验”,将其与王莽改制和王安石变法并提,认为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的试验”,王莽和王安石两次“试验”的失败“应该更使我们了解苏俄的试验的价值”。(38)胡适 :《欧游道中寄书》,季羡林主编 :《胡适全集》第3卷,第51页。而20多年过去,在胡适看来,“苏俄的试验”已归于失败。这里固然有意识形态的情绪,但从中可以看出胡适对“社会主义”的理解还是承续着此前的认识。

综上所言,虽然胡适后来一般不用“国家社会主义”一词来指称自己欣赏认可的社会主义,但察其内涵,与之前论王莽改制举措时对“国家社会主义”的阐释基本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虽不名“国家社会主义”,却仍可称之为“国家社会主义”。

但胡适欣赏认可的“国家社会主义”是否即是钱穆所言的德式国家社会主义呢?总体而言,近代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重在凸显国家干涉经济事务,由国家开办各种社会福利以使工人不关心政治和不干预国家管理,表现出强烈的国家专制色彩。(39)参见徐觉哉 :《社会主义流派史》(修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0—174页。胡适所言的“国家社会主义”虽亦注重国家的管理和“干涉”,但同时特别强调不应忽视自由,其中已加入了“自由”、“民主”的因子,从而与德式国家社会主义判然有别。

结 语

社会主义论战爆发后,胡适对此一直有所关注,在论战尚未结束之时即借着论王莽改制而谈起“社会主义”,并将王莽改制的核心内容——“六筦”视为“国家社会主义”的政策。正是不满意论战双方的主张,他才借此标示出自己认可的“社会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胡适后来虽不常使用“国家社会主义”一词,但其有关社会主义的论述概可称之为是对“国家社会主义”的欣赏与认可。不过,在胡适看来,正如罗素访华离别之际给中国所提方案中指出的那样,“国家社会主义”之下亦不能忽视自由。换言之,胡适欣赏和认可的是一种他所特指的“国家社会主义”,其中加入了“自由”、“民主”的因素。这其实也正符合他一贯的立场。

这种“国家社会主义”凸显国家的作用,主张在不违背“自由”的前提下由国家推行“社会主义”的政策。但这一过程是和平的、逐步的进行,是一种“‘社会化’的趋势”。它与钱穆所言的德式国家社会主义不同,因后者专制的气息极为浓厚。它也与20世纪30年代张君劢、张东荪等人主张的“国家社会主义”有别,因张君劢等人的“国家社会主义”计划色彩更浓,对于速效的诉求更强烈。就此而言,胡适对其欣赏认可的“国家社会主义”的论述虽不够系统,亦有其特点,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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