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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2020-12-06龙桂林

魅力中国 2020年43期

龙桂林

(河南省正阳县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河南 驻马店 463600)

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概念,兽医社会化服务就是具备条件的兽医社会化组织和机构,通过契约的形式,为畜牧生产企业、政府部门等市场主体和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主体合法、运作规范、效能匹配、服务专业等,具备履行契约的基本设施设备、资金实力、人员条件、技术保障等。

一、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兽医社会化服务中的“兽医”不是狭义的兽医概念,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动物疫病防控与诊疗、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监测与风险分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动物疫病风险管控、兽医新技术培训与推广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既面向市场主体,也面向政府。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将成为一股新的力量,也将成为推动畜牧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加强领导,严把责任落实关

推行“政府部门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采取行政业务双轨运行机制,保证了免疫密度和质量。落实县级技术干部包乡镇、乡站技术干部包片包场(大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包村包户的包抓责任制,具体抓免疫、监测、责任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检疫,严把动物调运关

按照“抓监管,保平安,促发展”的思路,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防疫,严把程序免疫关

树立“有收无收在防疫”的动物防疫责任意识,制定防疫流程图,按照“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分片包干、整村推进、适时考核”的要求,划片分组,由乡站技术人员带队,进村入户,逐村开展免疫工作。推行三种防疫模式:规模场推行“完善的防疫设施+完善的防疫制度+专职防疫人员+科学免疫程序+包抓防疫工作者督导+免疫效果检测”模式;养殖大户推行“完善的防疫制度+科学免疫程序+培训业主防疫+包抓防疫工作者督导+免疫效果检测”模式;散养户推行“防疫工作者+村级动物防疫员+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常年补针+监督检查+免疫效果检测”模式。按规模确定模式,规范防疫组织方法和步骤,保证了防疫质量。

(四)加强卫生,严把消毒灭源关

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提升防疫质量的有效措施,抓住规模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屠宰场、动物及产品交易市场等重点,每年开展春秋冬三次集中消毒灭源月活动。

指导养殖场户完善消毒设施,配套消毒器械,建立消毒门禁制度,做到消毒门禁常态化,同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防止动物疫情发生;给畜禽贩运户配发消毒药品,进行技术培训,严格人员和车辆消毒,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建立屠宰场、动物及产品交易市场消毒制度,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五)加强监管,严把场区建设关

按照防疫条件审核要求,实施规划建设、设施配套、饲养管理三段式全程管理。建前抓选址规划,做到人畜分离、场区与人居环境分离,防疫、消毒、粪污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步;建设中抓现场指导,做到布局合理、质量达标、配套齐全;建成后抓引种投产、防疫检疫、饲养管理、技术培训等。

二、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建议

(一)加大扶持,培植一批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

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织和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按照“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的原则,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快发展。可以通过项目扶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等形式,先行培植一批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积累发展经验。

(二)创新思路,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目前,动物防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公益性服务已经开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并取得了很好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如疫病监测、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公益性服务均可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从而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

(三)搭建平台,引导供需双方深度合作

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市场认知度和认可度普遍不高,在鼓励兽医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自我宣传、自我发展的同时,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兽医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充分交流,建立互信,推动双方深度合作。

(四)制定规则,规范社会化服务发展方向

在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组织人员和力量,加强对兽医社会化发展的调研,针对不同层次养殖主体所需要的不同服务进行分类甄别,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规则和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合理、规范、长效发展。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的发展还没有完全进入市场化的运作轨道,但该模式对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却有较好的借鉴作用。因此,在平时工作中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规范和引导,可以在其基础之上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