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发展理念视域下中国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潜力问题研究
2020-12-05孔祥利
孔祥利, 赵 娜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一、 相关研究文献简要回顾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上升至2019年的60.6%,城镇化发展得以快速推进。2020年我国已提前完成1亿人落户任务,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至2019年的44.38%。[1]然而,传统城镇化进程也暴露出市民化与城镇化非同步发展、过分依赖土地财政、过度消耗资源等诸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提出了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积极统筹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提出了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新要求[2],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开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再局限于数量的提升,更在于品质与质量的提升,城镇化发展也步入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以往相关研究多从城镇化发展速度、人口迁徙、地理分布等维度展开,尤其是国外研究中并未过多涉及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问题。如日本学者稻永幸男从人口的动静态变化、区域规模、经济发展、地理位置5个方面出发,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城市度进行测量。[3]25-27印度学者卡迪尔(M.A.Qadeer)用人口密度比较分析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得出基础设施、人口密度、公共服务对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水平影响较大。[4]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UNHSP)2002年制定了包含5个主要测度内容的城市发展指数(CDI)和细分为42项指标的城市指标准则(UIG),来测评城市人口居住状况。[5]
国内学者叶裕民在2001年比较早地提出城市化质量应从经济、基础设施、人的现代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程度4个方面来度量,认为我国城市化质量较低,应积极提高城市化质量。[6]赵永平、徐盈之从经济、社会、环境3个维度构建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7];魏丽莉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人口和土地相关指标,综合测度西北城市群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并采用系统聚类及标准差分析城镇化发展的区域差异与动态演变特征[8]。王婷等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理念,从提高消费效用、增强生产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实现城乡统筹4个方面,构建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数量与质量关系进行实证检验,认为要转变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走出“高数量、低质量”的城镇化发展悖论。[9]李通屏等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城乡一体化3个维度衡量2011—2017年我国城市化发展质量。[10]
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有一定借鉴意义,但仍主要是综合水平的测度,对于发展质量的研究也有涉及但相对较少,且大多集中于从经济、社会、人口、环境等方面选取指标体系测度城镇化发展质量。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突破综合水平测度与指标分散化测度的双重局限,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所处阶段,结合新发展理念选取更为科学、更具代表性的指标体系,更深入地对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与发展潜力进行研究。
二、 五大发展理念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关系
我国城镇化进程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都呈现出受国家宏观经济战略的影响。不同发展理念之下的异质性政策倾向,可以很大程度影响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方向,而发展理念随着时代发展、实践变化也在不断创新。习近平强调:“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的指南,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11]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12]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也逐渐从经济利益主导的数量发展模式转变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提升和对发展成果的公平共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既是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始终的理论主线[13],也是新时代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理念依据[14]。
作为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遵循,五大发展理念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新时代应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其一,创新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创新能力较强的区域往往有处于发展前沿、具备创新能力的新兴产业支撑,容易形成合理化、多元化、协同化的结构布局,其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更为强劲,也更具可持续性;其二,协调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城乡融合的协调发展模式是城乡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新时代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融合式”发展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15];其三,绿色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走绿色低碳、生态良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城镇化发展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辩证统一的必然结果,是人城共融、可持续的城镇化;其四,开放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必须抓住“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加强与沿线国家在对外经贸、基础设施、交通物流、产能合作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建立自贸试验区,提升辐射能力和聚集能力。其五,共享是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是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均等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使更多转移人口共享城市文明与进步的成果。
2020年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收官之年,值此之际,对城镇化发展质量与发展潜力进行研究分析尤为重要。本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力图更新现有城镇化质量测度指标体系,全方位选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维度指标,对城镇化发展质量进行测度,探寻2009—2018年10年间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性,根据各省域城镇化异质性发展质量及发展潜力,将其细分并进行深层次剖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
三、 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城镇化发展质量指标体系构建
(一) 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科学性、综合性、代表性、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在包含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第三产业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项正向经济指标的基础上,选取5个维度25项基础指标构建综合测度指标体系,评估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潜力,如表1所示。
表1 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的城镇化发展质量指标体系
(二) 测度方法
城镇化发展质量目前尚无统一的测度方法,具体测度难点在于其各个表征指标权重的确定。囿于主观赋权法较易受到个人认知的局限,本研究采用计算方法相对复杂但较为客观合理的客观赋权法中的改进熵值法,即根据各指标的具体信息先计算出相关权重,再得出其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 对原始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
假设待测度某省域m年城镇化发展质量,测度指标体系包括n个维度,xij(i=1,2,…m;j=1,2,…n)为第i个省域第j项指标的数值,可形成测度系统初始矩阵A,如下:
对矩阵A中的正向及负向指标进行无量纲化:
2. 计算熵值
先确定第j个指标占i个测度对象的比重pij(pij∈[0,1]);再计算第j项指标的熵值ej(ej∈[0,1]),其中常数k与样本数m有关,令k=1/lnm>0:
3. 计算各指标所占权重
第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gj=1-ej
改进熵值法可以根据指标离散程度确定权重,指标离散程度与熵值大小呈反向关系,与对应的权重呈正向关系。即指标离散程度越大,该指标对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的影响越大;指标离散程度越小,对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的影响越小。
四、 中国省际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潜力分析
根据以上指标体系与测度方法,基于最新可获得数据,用Stata14进行具体测度。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统计年鉴、 《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及wind数据库。在数据获取方面,受疫情等诸多因素影响,本研究选取的30项指标中多项指标2019年数据尚未公布,因此选用2009—2018年10年面板数据对全国四大区域板块及30省域(1)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未纳入“四大板块”,又由于数据获取的局限性,因此本研究中不包含西藏自治区。城镇化发展质量进行测度,具体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表2 全国及四大板块城镇化发展质量测度结果
表3 全国各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测度结果
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2009—2018年,全国各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总体上呈显著上升趋势,但上升的速度有所差别。各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差异较大,从其均值来看,发展质量得分最低的青海与发展质量得分最高的广东相差较大。
(一) 发展质量: 四大区域板块呈阶梯式不均衡分布
从各区域板块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的均值来看,四大区域板块总体上呈由东、中、东北到西部地区逐级递减的阶梯式不均衡分布状态。根据表3测度结果,将2009至2018年30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综合得分均值Si划分为3个类别:高质量型(Si>40)、协调型(10 表4 各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类型 结果显示:其一,城镇化发展高质量型6省域均属东部地区,处于较为稳定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其二,处于协调型省域共16个,2018年协调型省域增加至19个,西部地区一些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正处于由滞后型向协调型提升的关键阶段;其三,8个滞后型省域集中于西部偏远省域,其中3省域2018年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超过10,正处于向协调型转变的提升进程。 从动态时间变化来看,西部地区2018年城镇化发展质量是2009年的2.89倍,是质量提升最快的区域;中部地区也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以2.67倍的质量提升速度次之;发展质量最高的东部地区在速度上有趋缓态势,以2.19倍的提升速度略低于2.41的全国平均水平;提升最慢的区域是东北地区,仅提升1.71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用Pi表示i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Si2009为2009年i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综合得分,Si2018为测度终年2018年i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综合得分,令Pi=Si2018/Si2009,根据表3测度结果,将30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Pi划分为3个类别:高潜力型(3.0 表5 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类型 结果表明,2009年以来,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较高的地区集中于中、西部6省域,发展质量均提升3倍以上,属于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高潜力类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处于中潜力区间的有19省域,包括除上海与浙江外所有东部省域、4个中部省域、6个西部省域以及1个东北省域。其中,东部地区在发展速度上有所趋稳回落是由其城镇化发展所处的阶段决定的,这些发达省域城镇化进程大多已处于诺瑟姆曲线的成熟阶段,其发展质量也已处在较高水平。部分中、西部省域受地理因素、自然资源、贸易环境的影响较大,发展动力不足,质量提升空间有限。5个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较低省域包括东部2省域和东北2省域,上海、浙江城镇化发展质量已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提升空间有限,辽宁、黑龙江受区域发展限制,质量提升较为缓慢。 根据上述测度结果及分析,参照以往众多学者在研究城镇化发展类型上采用的划分方法[16],并依据本研究中计算得出的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Si(0≤Si≤180)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潜力Pi(1.0≤Pi≤4.0)的具体数值,由高到低分别以Ⅰ、Ⅱ、Ⅲ表示高质量型、协调型、滞后型三种城镇化发展质量类型, a、b、c表示高潜力型、中潜力型、低潜力型三种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潜力类型,据此将中国各省域城镇化发展分为Ⅰa、Ⅰb、Ⅰc、Ⅱa、Ⅱb、Ⅱc、Ⅲa、Ⅲb及Ⅲc9种类型,如图1所示。 图1 城镇化发展“质量—潜力”类型 结合实际测度结果,所属Ⅰa与Ⅲc类型的省域为空,最终城镇化发展质量—潜力类型归为以下7类:(1) Ⅰb:高质量—中潜力城镇化发展类型,包括广东、江苏、北京、山东4省域,均属于东部地区,经济基础较为雄厚,在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上占据较强优势,处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阶段,未来仍有一定的发展潜力;(2) Ⅰc:高质量—低潜力发展类型,处于长三角洲的上海和浙江为此种类型,尽管城镇化发展质量较高,但其提升速度远低于其他东部省域和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城镇化所处的历史阶段,在规模数量相对稳定以后,其质量提升就是一种常态,必须以创新增强城镇化发展质量提升的动力;(3) Ⅱa:协调型—高潜力发展类型包括湖北、安徽中部2省域和四川、陕西、重庆西部3省域,这些地区已初步显现出其后发优势,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一带一路”等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其城镇化发展质量将大幅提升;(4) Ⅱb:属于协调型—中潜力发展类型包括福建、天津、河北东部3省域,河南、湖南、江西、山西中部4省域及唯一的西部省域广西,这些省域无论发展质量还是发展潜力都处于中间水平,较为协调同步;(5) Ⅱc:协调型—低潜力类型,包括内蒙、辽宁、黑龙江3省域,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城镇化发展质量起点较高,但是长期单一化的高能耗产业或高污染的重工业结构使其绿色发展落后、创新动力不足,提升潜力较低,亟须内、外动力的双轮驱动;(6) Ⅲa:贵州作为唯一的滞后型—高潜力类型省域,受自身区位、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城镇化发展起点低、质量滞后,但其近年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绿色发展方面显现出后发潜力,有望突破长期以来所处的滞后阶段;(7) Ⅲb:滞后型—中潜力发展类型包括新疆、宁夏、青海、云南、甘肃西部5省域,位于中部的海南及位于东北的吉林,受区位、基础设施、资源等客观条件限制,这些省域城镇化发展质量滞后且后续提升潜力一般。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17],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本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立论依据,从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5个维度选取相关经济社会指标,基于30个省域10年面板数据,采用改进的熵值法测度城镇化发展质量,并对城镇化发展质量与潜力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其一,2009—2018年,中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总体稳步持续上升;其二,四大区域板块城镇化发展质量差异显著,呈现由东、中、东北到西部地区逐级递减的阶梯式不均衡分布状态;其三,四大区域板块城镇化发展潜力差异明显,逐渐向均衡化动态发展:东部地区大多省域城镇化质量趋于稳定;东北地区城镇化质量提升潜力较低;除一些省域仍未突破客观条件限制外,中、西部地区部分省域后发潜力较大。 根据上述分析,新时代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第一,突破传统产业同质化制约,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尤其是东北地区应主动突破结构瓶颈,避免过于同质化的产业继续扩大,有针对性地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第二,统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互补的协调发展。尤其要重视发展质量滞后的生态脆弱区,如西部的新疆、宁夏、青海等,应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城乡异质化资源禀赋助推农业现代化。第三,走绿色低碳、生态良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修复生态,生态管理、补偿、评价及问责机制完善的绿色低碳城市运营模式。[18]第四,进一步扩大开放,增强部分城市的聚集能力,形成新的增长极。东北、中、西部部分滞后省域要实现高质量的城镇化,亟须抓住“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水平和力度,形成若干有辐射能力的中心城市。第五,积极推动更为均衡地城镇化发展,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履行政府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采取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和产业支撑的方式,推动更为均衡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除此之外,本文研究结果还显示,部分中西部省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已初步显现出其具有后发潜力,而东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潜力堪忧,质量提升难度较大,很可能被西部地区超越,成为四大板块中城镇化发展质量最低的区域。因此,应着重关注东北及中、西部部分落后省域的城镇化发展质量。(二) 发展潜力: 四大区域板块逐渐向均衡化发展靠拢
(三) “质量—潜力”类型分析
五、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 主要结论
(二) 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