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发展历程及基本经验
2020-12-04韩振峰李辰洋
韩振峰,李辰洋
(北京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44)
人民观是党对人民以及党与人民关系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进步,人民观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和宗旨没有改变,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人民理念也没有改变。回溯人民观的发展历程,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人民工作,进而助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任务,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推动党的人民观实现新的发展,展现出了其特殊的历史必然性。
1.发展党的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要求
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本质上体现为重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社会建设上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重点论述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者的观点,正确分析并确立了人民群众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核心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中心内容。坚持人民观意味着我们党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属性。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无产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发出了“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呐喊。在《反杜林论》一文中,马克思指出:“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致使大多数人逐渐变为无产者,而众多的无产者又将终结生产的无政府状态。”[1]再一次将无产阶级的人民群众作为最革命、最进步的阶级来看待,与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划清了界限。
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1944年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求全党不论何时都要做人民的“勤务兵”,并提出对待人民要尽心、用心、贴心的要求,归根结底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坚决惩治腐败和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严肃了党风,为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坚持群众路线打下了基础,进一步加深了党与人民的情感。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更是号召人民“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思想再解放一点”,坚决依靠人民实现改革的快速发展。2015年10月,习近平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党在新时代发扬群众路线的思想引领。由以上论述可见,作为人民的政党,不论处于什么历史时期和阶段,无论面对怎样的历史任务,我们党都始终依靠人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
2.发展党的人民观是建设服务型政党的现实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了执政党,人民群众也由革命的主体力量转变为了国家的主人。党和人民角色的改变,要求中国共产党及时调整政策和策略,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需要。
人民观是建设服务型政党的理论基点。党的人民观脱胎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成长于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并逐步走向成熟,具有无比的科学性,拥有强大感召力和先进性。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党而言,我们党必须首先学会将人民观贯穿于建设过程的始终,用以指导建设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人民观的核心。只有从这个理论基点出发才能在实践的过程中保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初心。
建设服务型政党是践行党的人民观的重要举措。马克思指出,理论的指导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印证其正确性。我们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党正是在党的人民观和群众路线的指导下开展的实践活动。通过70年的发展,党的各项建设取得了卓越成就,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在深入人心的基础上已经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原则遵循。因此,建设服务型政党不仅践行了党的人民观,也使得党的人民观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以完善。
3.发展党的人民观是丰富和完善党的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善于自我革命的党,丰富和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是党历来的优秀传统。党的人民观贯彻是否全面、是否深入不仅直接关系到党的政策措施的制定,更关系到党发展建设的实践进程,决定着党的生死存亡。
人民观契合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就要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找到源头活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全面投身国家建设,同时监督党的领导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有效保证了人民对党和国家工作的监督,得以不断发现党的问题,保障了党内的纯洁性。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人民群众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我们党只有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才能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不褪色。
人民观有助于党的政治建设和其他各方面建设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扎深扎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基。经过70年的发展,群众路线已经成为党的人民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增强自身政治建设的重要方法之一。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党的建设方向。人民性是党的根本属性,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以及方针政策和政治活动等缺少了人民这个根本,就不能体现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就是脱离实际的、毫无用处的。因此,在党的政治建设中人民观居于指导地位,有利于党更好地采集人民意愿,通过法律的形式落实各项政策,既保证了人民权益的实现,也保障了党的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又从整体上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扎实扎牢了人民群众这个根基。
二、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的历史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观思想,主要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
1.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人民观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时期人民观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1)“人民”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
毛泽东指出:“中国由贫穷转向富有,进而提升国际地位的根本就在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的共同努力。”[2]这指出了人民群众对于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性。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强调“人民”的范畴就是一切抗日力量的集合体,亲日派、汉奸以及维护日本帝国主义利益的分子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指出人民的范畴是支持建立新中国、反对美帝国主义以及国民党反动派的一切革命群众和阶级、阶层。
1957年初,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指出:“一切支持、赞成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3]“人民”包含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人民是革命力量逐步转向人民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并区分了“人民”和“敌人”的概念,明确了人民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
(2)深化党的人民路线,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法论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面对的“敌我矛盾”已经基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注意到人民内部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新生的人民政权发展壮大,必须教育全国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1957年,毛泽东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文章,全面阐释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含义、性质和特点,并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为非对抗性矛盾以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即“批评—团结—批评”的方法。面对阶级斗争依然小范围存在以及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巩固的现实情况,毛泽东适时地指出了划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做出了及时指导。这些做法有利于加强人民内部团结,提高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对于集中人民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3)人民主体地位持续提高
新中国的成立使亿万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毛泽东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在政治建设上,赋予人民决策权和监督政府的权利,注重人民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等权利的实现,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的权利范围;在经济上,毛泽东主张尽量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从而更好地团结人民,获得人民支持;在文化建设上,毛泽东指出人民是精神文化的创造者,注重在建设的实际中加强人民的文化教育;在思想建设上,通过“三反”“五反”、土地改革等形式的人民运动净化了社会风气,洗礼了人民思想,彻底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的整体面貌,提升了人民的精神境界。这些具有指导性、开创性的举措也成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地位的重要来源。
2.改革开放时期人民观的新发展
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作用更加凸显。
(1)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纠正党和人民思想认识偏差
思想问题是意识形态问题,是关系社会主义建设的大问题。邓小平在复出之际,召开了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了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邓小平指出:“思想路线问题不解决,党的正确方针路线就无法制定,制定了也无法贯彻执行下去。”[5]他还强调,只有解放思想、敢想敢干,才能创造更大的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社会发展速度。思想解放并不意味着蛮干、乱干,而是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原则,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解放和实事求是的方法论进行有机结合。思想转变是行动的先导,“两个凡是”的打破,从根本上改变了“文革”以来的思想禁锢,邓小平向全党发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伟大号召,党的思想路线重新得到了恢复和发扬。
(2)实行改革开放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时党和国家面临的现实状况,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决策,农村、城市等各方面的改革相继展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巨大实惠,一改实行多年的农村“一大二公”的旧体制和重行政指令而忽视农民利益的现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激发。同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的现代化使农民的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在城市,企业改革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探索调动了工人的积极性,激发了劳动者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变为企业的主人,体现出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邓小平指出有计划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目的就在于逐步建立充满活力又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最终目的还是要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丰富物质和精神生活。
(3)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长期束缚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旧体制和单纯按劳分配方式逐渐被打破,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使物质生活富裕起来,走上了致富之路;另一部分人并未真正实现自身的富裕。面对这样的情况,邓小平强调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6]138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断,物质资料的丰富是人民富裕的外在表现,内在精神的富裕也是邓小平一直所强调的。“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5]231由此可见,邓小平所提出的共同富裕是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统一,精神文明的加强也是衡量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
(4)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世纪90年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遭受了重大挫折。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的大变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深化和创新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提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论断。 2002年1月14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组会议上明确提出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推动人民共同富裕进程,扩展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和外延,增强了建设的整体性、持续性和全面性。同时,江泽民提出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的执政新思想,把党与人民的关系精辟地表述为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和血脉也在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人民观的根本体现。
(5)提出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民全面发展
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指出:“要在全党教育广大干部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党持续推进发展的目的就在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7]“以人为本”归根结底体现了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初衷,体现了党不断加深的人民立场。胡锦涛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始终把握好“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范公平”,最大限度保证人民享有机会公平;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论断,为全方位做好群众工作打下了坚实理论基础。除此之外,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和重大民生问题,这些都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人民享有权利的内在契合性和一致性,表达了强烈的爱民情怀。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观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围绕人民观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实现了人民观的与时俱进。
(1)新时代经济体制改革要始终让人民受益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集体制改革要注重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经济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的新特点,习近平将其概括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阶段,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围绕人民的需要进行,要坚持从改革人民最为期盼解决的经济问题着手。“改革要着眼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问题,从制约经济社会的突出问题改起,让全体人民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8]经济体制改革强调了人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方式必须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为总目标。习近平强调,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注重人民收入分配的改革,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从中获得更多益处。
(2)人民是监督权力运行的主体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接受人民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改革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9]当前,我们党的监督体制已经逐步从单纯的党委、纪委监督向全党、全民监督转变,逐步实现民主监督。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用权力为人民谋福利、谋利益。同时人民通过权利的赋予来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人民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民主决策”“发挥人民的思想引导作用”到党的十九大提出保障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保证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等都强烈彰显出我们党对人民监督权力的认可和鼓励,坚持实现人民对权力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习近平指出人民中蕴含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必须依靠人民从严治党,不断彰显人民对权力运行监督的把握和主体角色的融入。
(3)新时代需要人民做“阅卷人”
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亿万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工作成效的最终评判者。习近平指出党的前途命运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维护人民发挥评判作用的大环境,时刻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许是党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把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10]群众利益无小事,党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做到广泛、真实、全面地听取人民的意见,人民同意的事情必须做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坚决不做,新时代的发展必须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人民是推动“四个伟大”的根本力量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特点的伟大斗争。”[9]
建设伟大工程就是要依靠人民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习近平重点强调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反映强烈的各种问题。“新时代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这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11]党的建设需要从人民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推进伟大事业就是要集中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性的重要原理,集中人民智慧,不断调整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出人民主体力量的最大优势来建设社会主义。
实现伟大梦想就是依靠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国家情怀、民族担当、人民意志相统一的梦,把国家的追求、民族的期盼和人民的向往融为一体,始终坚持群众观点,才能真正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三、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发展的基本经验
70年栉风沐雨,中国共产党始终践行人民观,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创造性地取得了一系列人民观发展的基本经验。这对于在新时代更好地实现人民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必须把坚持和拥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人民观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的发展启示我们,必须始终不渝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必然选择,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更好地发扬党的人民思想、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在不同发展时期,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直都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指引。在革命战争时期,党的领导有助于人民形成最广泛的联合,扩大革命队伍,实现战争的胜利。毛泽东曾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个“核心”就是我们革命的中心,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最大实际。人民观的发展和实践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核心作为支撑,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要打折扣,我们党的战斗力就会后天不足。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始终强调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全力以赴建设社会主义。 “我们认为,在我国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这样,取得胜利要快得多,成绩要好得多。”[12]这指明了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走好群众路线的根本选择,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强调,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向着目标继续前进,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9]。历史和现实都不断证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2.必须把秉持人民至上理念作为人民观的思想引领
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的发展使我们党认识到贯彻人民路线首先就要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群众,把人民放在心中、记在脑中、落实在行动中。因此,党必须要秉持人民至上的重要理念,突出人民观的思想引领作用。
人民是党最重要的执政基础,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就是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理念,从思想意识上加强党的人民性教育。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人民群众是革命乃至社会建设的根本力量的思想,“人民是民主革命的主导,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中流砥柱,是保证中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主体”[2]188-189。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就是党保障人民利益、走好人民路线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时刻强化党的思想认识,坚持谋民生之福、解民生之忧、保民生之需。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也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的重要性,对于人民意见和建议必须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注重回应人民期待[13]。
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向全国人民表明了我们党的人民立场和人民情怀。我们党来自人民,从革命时期到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党没有一刻脱离人民,没有一刻离开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直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指出:“把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体现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做到人民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努力为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1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党不忘初心的有力证明,只有将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力量进行治国理政的实践,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各方面需求。
3.必须把巩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作为人民观的现实基础
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党必须把巩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作为人民观的现实基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使人民“站”起来,成了国家的主人。直到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党一直将发展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作为实现人民观的重要抓手。
毛泽东指出,人民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最重要的本钱。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毛泽东特别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要遵照共同纲领,实行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权利的拥有者和行使者。因此,践行党的人民观就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体现人民意志。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邓小平强调:“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5]146提出要保证人民物质和精神双重利益,才能更好地巩固人民主体地位。
新时代发展党的人民观,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为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利益的获取提供更多的现实帮助。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同时,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必须要持续提高党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证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巩固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主体地位的不断加强。
4.必须把向人民群众学习作为人民观的关键环节
新中国成立70年人民观的发展启示我们,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致力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经验和力量,无论是革命、改革开放或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都是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
坚持向人民学习是发展好党的人民观的关键环节,要坚持“走出经院楼阁,走近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中间”[15],只有这样才是真正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过程。毛泽东有言:“少年学问寡成,壮岁事功难立。”教导全党同志要坚定学习的信念。除此之外,毛泽东也十分重视集中人民智慧,号召全党要善于向群众学习,要具备“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指出基层人民是创造创新的源头活水,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例提出要将这一模式拿过来加工进而指导全国的经济发展。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将人民的首创精神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明确提出党员干部“向谁学”的问题。“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16]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发现并总结党治国理政的智慧和经验。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告诫全党:“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人民,就会失去生命力。”习近平尤为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要求全党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向群众学习”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强调“要始终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接地气”,形成“向人民群众学习的热潮,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17]。
5.必须把着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人民观的最终目标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人民之中,是人民的政党,为人民的利益而服务,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发展党的人民观、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重要目标,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在经济发展中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致力于从根本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展现了新时代党的人民观的全面性和实践性。党及时关注事关民生的重要领域的发展,完善教育体制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进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净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保障人民正当权益的实现等,为党的人民观注入了新的时代活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新时代的发展中正逐步走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