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讨
2020-12-03丁雅芳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丁雅芳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近些年来,“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为食品监管工作质量的提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能够客观表现出市场主体的食品安全状态,不仅能够使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化,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打破食品安全执法的壁垒,整合有用的食品安全信息,从而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并促进食品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困境
1.1 市场主体发展势头迅猛,食品安全监管效率较为低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市场的准入门槛也在不断降低,食品市场主体发展势头迅猛,一些小餐馆、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这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更为艰巨。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受传统监管思维模式的影响,使得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并不明显,行业垄断仍然存在[1]。
1.2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对称,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称指的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也是对试图违法者最大的震慑,还是对执法者最强的约束。不过,目前的现实却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对称,作为市场主体的部分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制假售假,违法经营,诸如地沟油、毒奶粉、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另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不能够通过公众查询服务查询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体检信息,只能是由一线监管人员人工核查健康证,而部分食品经营者甚至会在核查过程中提供假的健康证,这在无形中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
2 “互联网+”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网络平台信息芜杂
“互联网+”视角虽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获取信息的渠道,为监管部门人员提供更多的监管手段,但由于普通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较为薄弱,所以在看到一些化学添加剂时便有可能误以为是非法添加的,这种错误的认知如果被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商家利用的话,就有可能会助长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风气,无论是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来讲,还是对消费者来讲,或是对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来讲,都将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
2.2 监管系统不够完善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模式处于初始阶段,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由于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并未将商家所有的食品二维码都录入到数据库中,这就使得消费者购买商家商品时由于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不到而认定该合格商品为不合格商品,并由此而产生纠纷。还有就是一些消费者利用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对一些商家进行威胁,如果不给优惠,就向平台投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因为监管系统不完善所造成的,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就将会对整个食品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3 “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实施策略
3.1 加快推进平台数据的整合,建立供应链查询系统
首先,“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是数据,针对目前存在的平台数据共享不足的问题,要积极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实现跨平台、跨层级的数据资源共享,为食品安全监管大众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有效提升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其次,在信息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起以数字安全证书为代表的食品安全电子标识,以方便消费者对食品提供方的法人信息、注册号信息以及食品生产消费供应链信息进行查询。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市场主体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3.2 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自动监管新模式
在“互联网+”时代,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平台数据库信息进行监督和分析,能够有效地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并对食品安全趋势进行预测,形成食品安全自动化监管新模式。这种新模式包含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及社会机构发布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其进行有效分析,能够充分挖掘出数据的价值所在。
3.3 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首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想有效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参与者的法律权限,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有实际震慑力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系统维护与大数据分析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的力度,为“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顺畅运行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4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将“互联网+”技术和食品安全监管相结合,开发出“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弥补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缺陷,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有效融合,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