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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晚期以月港为中心的国内海上贸易网络

2020-12-02涂志伟

闽商文化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瓷器

涂志伟

明隆庆元年(1567)之后,明廷在漳州海澄月港宣布部分开放海禁,准许私人海外贸易船申请文引,缴纳饷税,出洋贸易,近二百年的海禁之后,在月港区域开始走向有限度的开放,进入海外贸易的“发展繁荣期”,月港由此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这一时期,以月港为中心的漳州河口的闽南海商贸易经营范围相当广阔,横跨环中国南海。国际上,与日本人所在的长崎平户、西班牙人所在的马尼拉、荷兰人所在的巴达维亚,都经常性地保持活络的贸易往来。贸易经营的货物以丝、瓷、糖、薑、黄金、茶为大宗,生活、生产各种日常百货无所不包,每次贸易的金额数量都相当大。明崇祯元年(1628)10 月26日,荷兰台湾大员长官纳茨向巴达维亚总督顾恩汇报说:“我们深信,公司一定会从中国买到很多货物,多到可以把荷兰、日本和整个东印度掩埋起来。”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Ⅱ(1627—1629)》,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152 页。纳茨还说:“公司在日本、暹罗、苏禄、帝汶的商馆岂不都仰赖此地?甚至在马尼拉的我们敌人的衰落(如上所述),不也是要仰赖此地吗?”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Ⅱ(1627—1629)》,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157 页。

月港出口商品的来源地是多源的,不仅从闽南地区漳州河邻近地区漳州、厦门、金门,包括泉州地区采集收购输出商品,同时也从福建福州一带、广东潮汕惠等地,江西、浙江、江苏、安徽等省,甚至远达山东、四川采购。明崇祯十一年(1638),工部给事中傅元初在《论开洋禁疏》称:“盖海外之夷,有大西洋,有东洋。大西洋则暹罗、柬埔诸国;道其国产苏木、胡椒、犀角、象牙诸货物,是皆中国所需。而东洋则吕宋,其夷佛郎机也;其国有银山,夷人铸作银钱独盛。中国人若往贩大西洋,则以其产物相抵;若贩吕宋,则单得其银钱。是两夷者,皆好中国绫缎、杂缯。其土不蚕,惟藉中国之丝到彼能织精好缎匹,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值银百两;若至彼,得价二倍。而江西磁器、福建糖品、果品诸物,皆所嗜好。……若洋税一开,除军器、硫磺、焰硝违禁之物不许贩卖外,听闽人以其土物往。他如浙直丝客、江南陶人各趋之者,当莫可胜计。”②[明]傅元初:《论开洋禁疏》,《明清台湾档案汇编》,第一辑,第一册,台湾史料集成编辑委员会编,台北市:远流出版公司,2004 年,第404 页。明姚士麟也说:“大抵日本所须,皆产自中国,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磁器,湖之丝锦,漳之纱绢,松之棉布,尤为彼国所重。”③[明]姚士麟:《见只编》卷上,载谢国祯:《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 年版,第69 页。

以月港为中心的漳州河口海上贸易,不仅通过东南亚形成了一张幅射亚、欧、美、非地区四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网络,同时也形成了一张以闽南为起点,幅射闽、粤、台、赣、浙、苏、川等地的国内贸易网络;不仅极大地带动了漳州河一带社会经济商品贸易的繁荣发展,也刺激、吸引、带动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江南诸省的对外商品产业的发展。

一、以月港为中心的闽南地区的输出商品

瓷器、丝绸、黄金、茶叶、糖、薑等是月港大宗重要出口商品,根据《热兰遮城日记》所载,漳州等地直接输出或经台湾转口贸易的商品以瓷器、丝绸、黄金、糖、薑、茶叶等为最大宗,几乎每个船次都有。漳州瓷、丝绸、茶叶对外贸易和月港的兴衰相连。现将其中有代表性的商品略举数例进行介绍。

(一)瓷器

荷兰人占据台湾后,以台湾作为瓷器的转口站,大量购进中国的瓷器,销往日本、东南亚、波斯以及欧洲各国。据统计,从明万历三十年(1602)到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的80 年间,荷兰人经手中国瓷器1600 万件,平均每年从中国输出20 万件的瓷器。在明代晚期,除了月港大量运输贸易瓷外,以后还有厦门港、安平港、福州港等都陆续外销瓷器。

崇祯七年(1634)9 月28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亨利·布劳瓦的信函里说:“……瓷器,经过我们一年又一年向几个商人不断引诱、承诺之后,终于有商人运大批瓷器来了,有各种旧式的和一些新式的中国图样的瓷器,但是绘制我们图样的瓷器还没有运来,这要2年后才能运来。……重新用良好的稻草包装,盘子都放在小篮子中,即1/4 大的盘子每篮装30 个,1/2 大的盘子每篮装20 个。”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Ⅳ(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512 页。明崇祯八年(1635)3 月23日,普特曼斯的信函说:“昨天,有1 艘戎克船从厦门来到此地,运来装满1 船的精美瓷器,并带消息来说。在2、3 天内还会有1 艘这样满载瓷器的戎克船跟着前来此地。”“有4 艘戎克船,因漳州商人的要求,已被海道和其他官员批准可以装运各种粗货来此地交易;其中,已经有2 艘装运精美的瓷器来到此地。不久的将来,海澄和泉州的商人也会被批准,用同样约4 艘戎克船来此地交易。”②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708、710 页。明崇祯九年(1636)10 月7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东尼·范迪的信函里说:“关于所需求的瓷器数量,包括要送去波斯、苏拉特和科罗曼德沿海,以及东印度地区其他地方的瓷器,我们接到命令以后,就已通知商人亨万和其他商人,请他们尽可能先在漳州、海澄及其附近蒐购,利用机会运来此地。”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844 页。有人曾做统计,从明万历三十年至清康熙十四年即南明永历十一年(1602-1657),荷兰东印度公司载运到欧洲的中国瓷器达300 万件。此外,还有数万件从巴达维亚转贩到印度尼西亚、马来亚、印度和波斯等地出售。④C.R.Boxer,The Dutch Seaborne Empire 1600 -1800 (London:Hutchinson &Co.,1965),p.174.

(二)丝绸、糖、薑、麦酒等大宗商品

荷兰人大量收购丝绸、糖、薑,包括土茯苓、红色染料和锌、明矾等大宗出口商品,荷兰人希望从广东购买运到月港,他们一再要求郑芝龙办理。但从陆路运输运费成本开支大,从水路又因战乱、海盗骚乱,荷兰人无法用戎克船运来。但郑芝龙虚与委蛇,一拖再拖,无意去采购。荷兰人只好从漳州河口的月港直接收购本地所产的货物。海商许心素带给荷兰人的样品有冰糖、砂糖、薑、大黄、红铜、五倍子、chootsie、硼砂。大宗的薑主要是在漳州购买的。明崇祯二年(1629)8 月14日,台湾大员原长官纳茨报告说:“所有从此地运去的(薑)都是漳州货,不是广东货。”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Ⅱ(1627—1629)》,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196 页。崇祯四年(1631)6 月26日,“华商Bendiock 的戎克船从漳州河抵达这里,载来约两百担砂糖与两百担糖薑。”②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48 页。明崇祯四年(1631)10 月10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司贝科斯的信函里说:“广东的货物,到现在都还没有从郑芝龙收到。因此,为避免又缺货,已经令人用一批漳州的薑(如货价单上所载的)即时醃渍;这样做,我们想,总比2 年后才买到好。”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Ⅳ(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305、306、307 页。崇祯七年(1634)9 月28日,台湾大员长官普特曼斯说:“在此,我们用Huijsduijnen 号运去约20 大桶漳州的糖薑。”④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Ⅳ(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508 页。“丝显然必将逐年上涨,理由是:丝,以前仅由葡萄牙人在中国沿海一带和西班牙人在马尼拉收购,但现在,不仅莆萄牙在澳门和西班牙人在马尼来收购,还有我们在大员和西班牙人在鸡笼收购;此外,不但有大批的丝被北方的中国人,甚至有更庞大的数量被郑芝龙及其部属年年运去日本了。”⑤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Ⅳ(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510 页。

明崇祯八年(1635)2月20日,普特曼斯说:“不过漳州的花缎更漂亮,所用的丝也更好。”⑥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33 页、635 页、第636 页。明崇祯九年(1636)1 月18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的信函说:“据最近来过此地的商人说,光是在安海一个地方就已有超过500 担生丝,准备好放在那里要运来此地,但被郑芝龙阻止还不能运来。”⑦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776 页。

明崇祯九年(1636)8月17日,“有2艘戎克船从厦门载1200担砂糖和50担白蜡抵达此地,带消息来说,Jocksim 的戎克船将收载300 担丝及以批布料前来此地,”⑧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254 页。9 月10 至12日,“有几艘戎克船从厦门抵达,运来2100 担砂糖、250 担明矾,各种丝质布料、一批金线,以及其他杂货,”⑨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256 页。11 月12日,“那两艘等候很久的Jochoo 和Sualiang 的戎克船,结伴从中国沿海来到港口,于下午乘着退潮和海风进港,运来约500 担生丝、100 篮(canassers)各种类的丝质布料,和250 锭黄金,这些货物,粗略估计价值为5000000 荷盾;”①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269 页。11 月28日,“今天下午有下列戎克船从厦门经澎湖抵达此地,即那艘等候很久的Jocksim 的运丝戎克船载来300 担生丝、100 篮丝质布料、约100 锭黄金和几箱金丝,有1 艘戎克船运来500 担糖。”②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273 页。

崇祯十年(1637)5 月22日,闽南大海商Hambuangh(亨万)在写给荷兰驻台湾大员长官范得堡的书信里说:“用这艘戎克船运去给阁下的,有:一批黄丝,卷起来的海黄、京绫、黑色天鹅绒、水银、府绸、花缎、红色纱绫、金罗纱、白色cangan、白色缩缅、硼砂。”③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再版,第316 页。

(三)黄金

荷兰人主要在泉州安海购买。明崇祯三年(1630)2 月24日,台湾大员长官普特曼斯给巴城总督的信写道:“您阁下将来若想大批购买黄金,应该专程派一个商务员去漳州河,住在郑芝龙家三、四个月去收购。因为像已经看到那样,大量的黄金在此地无法立即买到。”④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Ⅲ(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43 页。崇祯四年(1631)11 月26日,“上席商务员特劳牛斯搭戎克船淡水号从安海回来,带去的六千里尔,大部分已经交易生丝、黄金和糖。在安海本来可以买到很多生丝和黄金,但是他们把价格坚持在生丝每担一百三十五两银,黄金每十两八十三到八十四两银。是否中国人知道只有三、四个商人可以跟我们交易,其它人不敢来交易,所以随意喊价,或是葡萄牙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故意抬高价格,用以拖延我们,让我们浪费时间,我们还是不知道确实的情形。”⑤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8 月再版,第61、62 页。

(四)茶叶

在荷据时期(1624—1662),即明天启四年至清康熙元年的38 年间,据荷兰人的各类日记、报告、书信等原始资料如《热兰遮城日记》《巴达维亚城日记》《荷兰人在福尔摩莎》等书,⑥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至第四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2003 年12 月。程绍刚译注:《荷兰人在福尔摩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0 年10 月。程大学译:《巴达维亚城日记》第三册,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0 年6 月出版。记载了从明崇祯九年至清康熙元年(1629—1662)期间33 年资料。除其中7 年外,连续26 年,每年都有航船(戎克船)装载中国沿海茶叶输入台湾的详细记录,《热兰遮城日记》输入茶叶记录共有94 条。

从地点来看,大部分记载为中国沿海。在当时的海禁政策下,载茶的航船主要是从合法港口漳州月港发出的,也有从漳州、漳州河即九龙江出海口的厦门、烈屿、金门等岛屿出发。从年份来看,呈逐年增加态势,数量不断增加。如明崇祯九年(1636)至清顺治元年(1644)5 条,至清顺治四年(1647)7 条、清顺治五年(1648)13 条、顺治七年(1650)7 条、顺治八年(1651)9 条、顺治十二年(1655)11 条、顺治十三年(1656)9 条、顺治十四年(1657)27 条。从中即可看出闽南漳州一带茶叶种植不断扩大的趋势,更可看出中国茶叶逐步打开国际市场,逐渐成为热销商品的过程。

从种类来看,分为茶叶、粗茶、上等茶、精美的茶叶;数量单位有斤、担、篮(笼)、箱、盒、罐等。输出的茶叶与其它商品相比,从总量来看并不多,但是持续不断,是当时很贵重的一种商品。如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清顺治十四年(1657)8 月23日,荷兰人派翻译何斌到达厦门,与郑成功谈判开放贸易事宜。荷兰人送去给国姓爷郑成功的礼物有3 种:“2疋绒布、10 个大的琥珀、5 担鹿肉和5 担(鹿的)脚筋,为此他表示谢意,并且回送薄礼如下:4 卷黑贡缎、又4 卷蓝贡缎、20 斤茶叶和10 罐上等白糖。”①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四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3 年12 月,第239 页。郑成功将20 斤茶及贡缎、白糖等3 种礼品回送荷兰人,可见当时茶是十分贵重的。这正也是闽南漳州出产的重要商品。如据《巴达维亚城日记》所载,清顺治十年(1653)2 月2日:小戎克船自大员抵达。载货包括茶10 担;2 月5日:中国帆船自台湾入港巴达维亚城,载货包括茶4 担。②郭辉译:《巴达维亚城日记》第三册,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70 年。第120 页。清顺治十六年(1659)12 月4日,自大员船运来上茶6 箱。2 月5日,有中国帆船自台湾开往巴达维亚。

二、源于福建省其他地区的输出商品

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荷兰人通过闽南海商在福州地区大量采购各种货物。这些货物主要是各种瓷器、麦酒、木材及木制品、米、锅、糖,还有各种精美的瓷器。这些精美的瓷器,有的可能是福州地区生产的,更有可能是从江西景德镇等地转运来的。这些经福州外销的瓷器批次,数量都不少。福州港承担着福州本地窑口和来自江西景德镇、浙江龙泉窑等窑口以及福建德化窑、建窑等地烧制的陶瓷器外销转运任务,这是一条江西外销瓷器重要的通道。明崇祯二年(1629)9 月,荷兰人曾派出2 艘船到福州港海面停泊了一段长时间,试图在福州开展海上贸易,仍是福州没人理睬,反而被要求离开他们的沿海。荷兰人做出结论,“我们希望,而且相信,没有必要再去那里试图交易了。”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Ⅲ(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22 页。所以,福州与荷兰人的海上贸易主要是由闽南海商进行的。

福州地区运载到台湾的货物还有大量的木材及各类木制品,甚至珍贵的海黄。甚至,荷兰人在台湾要建楼阁式房屋,交代著名的闽南商人亨万(Hambuangh)把所需的材料设计并进行制做好,运到台湾建造。崇祯十二年(1639)5 月16日,亨万(Hambuangh)写给台湾大员长官的信中说“阁下以前令我在此地找人建造的楼阁,尚未完成,未如阁下所期待那样,已经请几个人去购买柱子和其他木料,相信阁下接获这封信以前,会运来不少数量。”①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第435 页。这些木料应该是从福州地区采购的。在这二年前,明崇祯十年(1637)3 月4日,据当日大员长官范得堡收到的闽南商人Hambuan(亨万)信里说“为找木料来给阁下,已经派两艘戎克船去福州,深信不久就会到达那里。”“Jacomey 的戎克船运一批属于我的福州的海黄,如果阁下不能接受,就请暂存在阁下的仓库里,直到我回去。我请阁下配给我20 担木香。”②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第295 页。

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十七年(1644)3 月9日记载,“下午有2 艘戎克船从福州抵达,合计载来:1200 桶瓷器、600 捆粗瓷器、2000 罐中国麦酒,搭74 个人。今天还有3 艘戎克船从金门抵达,合计载来:500 袋米,1000 罐中国麦酒,100 捆瓷器,搭84 个人。亲自搭船前来的商人Jusit 和Tecklim 报告说,还有1 艘运瓷器的戎克船随后即将前来。”③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二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7 月,第244 页。

这些福州地区的货物,既有经闽南海商前去定制或采购后,从漳州河运往台湾大员的,也有一些不多的福州海商从福州直接运到台湾大员,更有运往台湾鸡笼淡水的。在西班牙人占据的台湾北部鸡笼、淡水,在荷兰人占据的台湾北部大员。福州与台湾两地贸易的时间也很长,基本上在荷据台湾时期均有贸易往来。尤以明崇祯十一年、十二年(1638—1639)为集中,分别有8 批、12 批,载运的货物数量均很大。

三、源于国内其他地区的输出商品

明朝中叶之后,随着东南沿海海上贸易活动的兴旺,中国沿海地区的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生产力提高,商品经济活跃,江南地区出现了大批专业性的手工作坊与商业市镇,为中国货物向海外的流通准备了充足的货源。在福建与江南之间,明嘉靖、万历时太仓人王世懋描写其商品流通的盛况道:“凡福之绸丝,漳之纱绢,泉之蓝,福、延之铁,福、漳之橘,福、兴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之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④[明]王世懋:《闽部疏》,丛书集成初编本。明朝后期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同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等国际海上贸易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证。同时,也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国内贸易网络。“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梁、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①[明]李鼎撰:《李长卿集》卷十九《借箸编》,明万历四十年豫章李嗣宗刻本。“今吴之苏、松,浙之宁、绍、温、台,闽、之福、兴、泉、漳,广之惠、潮、琼、崖,驵狯之徒,冒险射利,视海如陆,视日本如邻室耳。往来贸易,彼此无间。我既明往,彼亦潜来。”②[明]肇淛著:《五杂俎》卷四,地部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年8 月版。清《闽政领要》载,漳泉“幸两府人民原有三等,上等者以贩洋为事业,下等者以出海采捕驾船挑脚为生计,惟中等者力农度日,故各属不患米贵,只患无米。”又载“漳泉二府更属民多田少,其比户得以饶裕者,又全赖洋船贸易,以致富厚也。其间各有熟下港道:在内地北向则浙江、江南、山东、天津以及奉天等省。南向则往广东;其往贩外番则有暹罗、柔佛”。③[清]德福撰:《闽政领要》卷中,岁产米谷,清乾隆刻本。陈支平主编:《台湾文献汇刊》第四辑第十五册,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总督顾恩曾于明崇祯二年(1629)4月24日给台湾大员长官普特曼斯下达指令:“如果在大员不能用合理的价格买到我们需要的货物,您阁下就要为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但要尽力在漳州河里谋求贸易,也要尽力去福州沿海与更往北边的沿海去谋求贸易。我们曾下令,只要我们的船可以沿着中国的沿海航行,我方的船就要往漳州的北边,沿着南京的沿海去探查,一直去到高丽,去探查那边有何生意可做。”④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Ⅱ(1627—1629)》,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335 页。当年9 月15日,普特曼斯回复巴达维亚总督:“要配备160 个荷兰士兵出航,去福州河,并继续往北,如果有可能,就一直去到高丽,去看看又何交易与其他事项可做。”⑤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910 页。但荷兰人船到浙江台州温岭市的松门一带就停止了,一是听不懂台州话,二是更靠近宫廷之地,官府禁令更严。所以,荷兰人做出结论,“要去那里图谋交易,必将徒劳无功,还是在漳州或此地大员交易比较好。”所以,荷兰人所需的海上贸易所需货物仍然只能由闽南海商为主前去北方的江西、江浙一带采购。这也是月港成为明代中晚期出海贸易繁荣的港口重要原因之一。

(一)从江苏、浙江、四川一带采购的丝绸、药材等

明代的丝绸生产,主要集中在江南、川中、山西潞安、福建泉州和漳州、广东广州等少数区域,而尤以江南的杭州、嘉兴、湖州和苏州部分属县最为兴盛。以纺织业为例,明朝中叶,江南地区已经出现了许多纺织业中心。集中在苏、松、杭、嘉、湖五个都市及其境内大批市镇。当时广州的丝织业也极为发达。产品“皆为岭外京华东西二洋所贵”。⑥[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北京:中华书局1997 年版,第427 页。泉州产绢,漳州产纱,堪与江南所产比美。福建靛青称福靛,消耗染料最多的江南在明代已严重依赖福靛。从荷兰人的资料中,我们看到,闽南大海商许心素为荷兰采购的货物不仅在闽南、福建一带,同时远至广东、江西、浙江、江苏、四川采购。如白色生丝(即粉䌷)要干燥而且要跟指丝的产地浙江、江苏等地运来时同等状况的丝;丝和瓷器从很北边的南京省和Hauchieu(杭州)运来;褐蓝色的cangan 布,即制作衣衫的布匹,常用来替代江苏、浙江一带生产的丝、棉,如湖丝等,有时也指织成的布料,如松江棉布等。还有大量的湖丝等各种丝绸。麝香、大黄(Rubarber)以及每年可以买到很多数量可能指四川黄丝的Polin 来自四川。而这些货物都必须从这些地方运来福建省海澄和漳州,再用戎克船转运至台湾大员,交给荷兰人。下面略举数例说明:

明天启四年(1624)12 月12日,宋克从大员商馆寄给巴达维亚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卡本提尔的函中提到,“我们为要取得纯净的新丝,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有绞缠(onderbanden)的情形发生,已经跟一个名叫心素(Simsouw)的中国商人订约,要交100 到150 担白色生丝(即粉䌷)给我们,要干燥而且要跟北方(指丝的产地浙江、江苏等地)运来时同等状况的丝;”“因为这些东西很多都必须从其他地方运来福州省(福建省)。丝和瓷器必须从很北边的南京省和Hauchieu(杭州)运来;而布疋则必须先经制造,制造好的布疋大部分必须从广州(canton)去取得,”“麝香在北京省下方的Souswan(四川);茯苓(Radix china)大部分来自广东省。黄金在福州下方的安海省挑选。大黄(Rubarber)来自上述的四川。明礬(Alluijn)在福州省南方的Kending 挑选。以上这些东西的良好样品,我们在等候上述(许)心素送来,也在等他送硼砂的样品来。我们(公司)老板们需求的其他稀有的中国货物,若能找到,我们也会把样品寄回去。”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162~164 页。

明崇祯八年(1635)2 月20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亨利·布劳瓦的信函里说:“在编号C 和E 这2 个箱子里,有353 匹褐蓝色的cangan 布,这种中国人很常用来替代南京制作衣衫的布匹(通常指江苏、浙江一带生产的丝、棉,如湖丝等,但有时也指织成的布料,如松江棉布等),是要给阁下您试售的,这些进价7/8 里尔。”②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36 页。

(二)从广东购买的大宗货物土茯苓、红色染料、糖薑和锌、丝绸等

广东广州、惠州、潮州等地,既多果木特产,又有输入“洋货”之便,如广州望县,“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其黠者走澳门,至于红毛、日本、琉球、暹罗斛、吕宋,帆踔二洋,倏忽数千万里,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获大赢利。”“纱缎,广之线纱与牛郎绸、五丝、八丝、云缎、光缎,皆为岭外京华东西二洋所贵。”①[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一四,食语,谷,卷十五货语,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荷兰人认为广东的土茯苓、红色染料、糖薑和锌,尤其是大宗的糖薑,包括丝绸、瓷器等货物,质量都比较好。广东糖主要产自潮州府的揭阳、海阳、潮阳、澄海县等。但荷兰人无法从葡萄牙人所占据的澳门收购,也无法从广州、潮州收购,故寄托于闽南海商,尤其是郑芝龙、许心素、亨万等大海商才有办法取得。由于这些都是粗重的货物,广东陆路路途远,运输不便,海路又多盗贼抢劫,加上区域的竞争,郑芝龙并没有认真办理。但是,荷兰人通过其他闽南海商,还是从广东买到了不少的黑缎和彩缎,良好的黑色染料,广州附近生产的平摺改机布,在广东按荷兰人提供的各种样品,订制生产的布匹,广东的金色绒布,更纱,布料,良好黑色的丝布、颜色花样漂亮的花缎。还在广州及其附近地区包括惠州、南澳等地购买大批的糖,砂糖。

总体上看,荷兰人从广东的大宗糖薑并没有买到。崇祯七年(1634)9 月28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亨利·布劳瓦的信函里说:“广东的薑、土茯苓、锌和其他的广东货物,我们担心,只要海盗继续骚乱沿海,我们就无法买到。……毛绉绸,此地买不到,因为这货也是在广州附近生产的。不过,将来我们会尽力设法买到所需求的数量。……缎子这种货物……以及该货必须从广州运来,所以没有再运来。”②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Ⅳ(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508、509 页。

但是,荷兰人通过其他闽南海商,还是从广东买到了不少丝绸及织品。明崇祯八年(1635)2 月20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亨利·布劳瓦的信函里说:“广东的黑缎和彩缎,我们曾经于1630 年以每匹71/4 里尔的价格收购,寄回去试售,要看看这样是否有利可赚。但是,从那时以后,这种货物就没有再运来此地(因为那时以太过便宜的价格收购,以致那些商人无以维生)。……这种货,漳州的中国人,因为没有良好的黑色染料可用,必须从广东经由陆路、很费力地运来此地。”“在编号2 的箱子里,装有143 匹花缎,这布匹比平常的价格便宜一点,而且其中有的还很漂亮。”“在编号J 的箱子里,……有330 匹平摺的改机布也是要试售用的。直到现在,还买不到其他更好的,因为这货是在广州附近生产的。”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33 页、635 页、第636 页。“在编号F 的箱子里,装有143 匹广东的花缎,特别重,且有36 到40 码长。”④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33 页、635 页、第636 页。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十年(1637)7 月26日,“这艘戎克船的中国人报告说,该船是从广州航来的,载有600 担砂糖和一批更纱。”①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第331 页。明崇祯十七年即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3 月17日记载,“今天把那些广东的布料全部买下来。”②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二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7 月,第246 页。

荷兰人通过其他闽南海商,还在广州及其附近地区包括惠州、南澳等地购买大批的糖,砂糖。明天启四年12 月12日,荷兰人说:“糖大部分来自南澳不远的地方,因此要南风季节来能顺利运来。冰糖可能会早已点运来。”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163 页。另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资料,明崇祯十年(1637)4 月21日,闽南大海商Hambuangh(亨万)在写给荷兰驻台湾大员长官范得堡的书信里说:“因为最近这次冬天此地严寒,冻死很多甘蔗,无法收到这数量,不过为了使阁下满意,已经派数艘戎克船去广州及其附近蒐购糖了,为此他们甚至丧失资金,希望不久就能运这些糖去给阁下,”④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一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3 月再版,第316 页。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十年(1637)至崇祯十二年(1639),也有广东惠州商人多批次送到大员的货物,据笔者统计,惠州商人共有7 次9 艘戎克船载货到大员,较大宗的糖共有920 担。此外,也有部分的大米、盐、锅、瓦等。

(三)从江西景德镇定制、购买的精美瓷器

明中晚期,江西、福建、浙江、广东等地的制瓷业得到发展迅速,作为全国制瓷业中心的江西景德镇“合并数郡,不敌江西饶郡产",“中华四裔,驰名猎取者,皆饶郡浮梁景德镇之产也。”⑤[明]宋应星著,钟广言注释:《天工开物》卷中《陶埏》,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第195、196 页。其青花瓷、玲珑瓷、粉彩瓷、色釉瓷,合称景德镇四大传统名瓷。明嘉靖《江西省大志》载:“其所被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皆取于景德镇,而商贾往往以是牟大利。”景德镇瓷器也是晚明时荷兰人购买的大宗产品,通过闽南海商,大批景德镇荷兰人喜欢的精美瓷器运销到台湾。在明代中晚期,月港作为唯一合法的出海贸易港口,从江西景德镇至福州,再到闽南月港,是江西外销瓷最为重要的海商贸易直通道。再经闽南海商转运,送到台湾大员。由荷兰人再转卖到波斯、苏拉特和科罗曼德沿海,以及东印度地区其他地方。这些精美瓷器有的要按荷兰人所需求的花样、数量,需要闽南海商提前订购。闽南海商主要是闽南海商亨万、安海的商人Jusit、Tecklim 和Cinko 等在经营。

明崇祯八年(1635)3 月9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布劳瓦的信函里说:“据商人告诉我们的,有很多旧式和新款的各种精美瓷器,多到可以装满平地船Warmondt 号的瓷器,已经从北方运到海澄和漳州,不久就会运来我们这里。他们也答应,将来会运几种良好的花缎和改机布来。”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85 页。明崇祯九年(1636)10 月7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东尼·范迪的信函里说:“若在这地方(漳州、海澄及其附近)不能及时买到这种瓷器,就要在明年2月以前派专人去饶州(即景德镇所在州)按照要送去波斯的样品订做。”②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841 页。

明末,江西景德镇因战乱造成大饥荒,很多人离开或死亡,瓷器的生产也受到影响。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十七年(1644)3 月8日,“今天收购瓷器完毕,这些瓷器跟上次的一样好,也彩绘的一样美丽。商人哀怨说,由于中国大饥荒,特别是产瓷器的专业区Jousou(即江西饶州府,景德镇所在地)一带,有很多人死亡,或离开了。”③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二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7 月,第243、244 页。3 月9日记载,“亲自搭船前来的商人Jusit 和Tecklim 报告说,还有1 艘运瓷器的戎克船随后即将前来。证实瓷器制造者因饥荒,很多人离开或死亡,但希望情况不久会好转,也希望能运越来越好,越来越精美的瓷器来。”④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二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7 月,第244 页。8 月1日记载,“今天从中国的安海寄来的4 封信,第一封是商人Jusit 寄来的,信里告诉我们说,他一回到中国,就立刻北上Jousouw(江西饶州),去订我们订购的瓷器,在预定的期限内,必可送达(大员)。”⑤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二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2 年7 月,第314、315 页。清顺治十一年(1654)3 月17日,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长官阁下也收到一个名叫Cinko 的中国瓷器商人从安海写来给他阁下的一封信,信里写到,他听说公司想要购买大批的瓷器,如果是如此,请些一封信交给他的兄弟(带这一封信来的人),让他知道在他一起送来的样品中我们所需求的花样和详细货单,他打算他们的新年以后不久要亲自去Bansay(即可能在景德镇附近)一个很靠近制造瓷器的地方,以便去订制此地需求的瓷器,早日运来大员。”⑥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记》第三册,台南市政府发行,2003 年12 月,第296 页。

(四)从江浙一带大量购买的瓷器

崇祯三年(1630)2月24日,大员长官普特曼斯在写给巴达维亚总督(顾恩)的信写道:“瓷器,因海盗的猖獗肆虐,目前在此地买不到,因为瓷器必须从北方运来。将来我们会尽全力去买这项物品。那些商人被我们前任的那些人养成一种习惯,必须先拿到钱,不然就不肯运货来,因此有很多货物很难买到,除非像我们的前任那样预付货款。特别是要收购精美的瓷器、广东的糖薑、土茯苓、锌、黄金、良好的布匹和其他货物(那些在此地买不到的货物时),必须如此交易。”①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 年11 月,第38-41 页。3 月10日,汉斯·普特曼斯在信函里汇报了与郑芝龙商讨的情况。他说:“第二,那些精美的瓷器都必须从北方运来,这种瓷器因海盗的不断抢劫,已经很久没有运来此地。希望,将来尽可能买到这种瓷器,不管是经由我们在此地订契约的商人买到,或经由军门的一个亲信买到,……甚至,我们自己从大员派戎克船去北方收购。”②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Ⅲ(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84-86 页。

明崇祯八年(1635)3 月9日,普特曼斯在给巴达维亚总督亨利·布劳瓦的信函里说:“据商人告诉我们的,有很多旧式和新款的各种精美瓷器,多到可以装满平底船Warmond 号的瓷器,已经从北方(指江浙一带)运到海澄和漳州,不久就会运来我们这里。他们也答应,将来会运几种良好的花缎和改机布来。”③江树生主译注、翁佳音协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Ⅴ(1629—1636)》,南投:台湾文献馆、台湾历史博物馆,2015 年12 月,第685 页。

四、以漳州月港为基地的国内贸易网络

明隆庆四年(1570),徽商黄汴成书的《天下水陆路程》,记载了全国水陆交通路线的里程143 条。以北京、南京为中心的全田水陆路程有114 条,其中苏、杭等地记载最为繁密。南京至全国各地的长途路程就有11 条,通过8 个方向,构织成一张四通八达的商道网络。据《天下水陆路程》所载,江南经浙东至福建入闽商道是:由杭州南渡钱塘江,经浙江严州府、衢州府,在西安县上杭埠往南到福建建宁府浦城县,由此分两路,由南浦溪(或称建溪)抵建宁府城;往西到江西广信府玉山县、铅山县,由桐木水经分水关到福建建宁府崇安县,由崇溪经建阳县抵建宁府城,后经延平府至福州府三山驿。④[明]黄汴著,杨正泰校注:《天下水陆路程》卷1,北京至南京浙江福建驿路,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年9 月,第2~3 页。当时商道主要沿着河流走。《天下水陆路程》卷七记载了江西《铅山河口至福州府水陆》。⑤[明]黄汴著,杨正泰校注:《天下水陆路程》卷7,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年9 月,第224 页。浙江江山的清湖镇、峡口镇、廿八都镇和福建浦城的南浦镇是仙霞古道上四大集镇。据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蒋光彦九清桥碑记》所载:“闽以南,大江以西,估客行商转毂入越,系此地上下。闽荐绅大夫宦游他郡国,及四方之宦闽者,不道信州,间道梨关,水税舟,而陆税车,清湖亦一要会也。”⑥[清]朱宝慈等修纂:同治十二年(1873)《江山县志》卷之一,舆地,附七,桥渡。

闽南漳泉与江南吴越之间水陆通道虽然较多,但从月港北上出发比较便利的是海道。《天下水陆路程》记载了《南京至浙江福建二省水路》。①[明]黄汴著,杨正泰校注:《天下水陆路程》卷16,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年9 月,第60 页。福建与江浙二地面临东海,拥有众多的港口,较为著名的大港有今属江苏的上海、乍浦,今属浙江的宁波、温州,以及属于福建的福州、泉州、月港等港口。从漳泉到福州的海运成本低于陆运,到江浙一带也是这样。明万历后期任江浙督抚的王在晋(?-1643)说:“夫闽商入浙,浙货入闽,此商途贸易之常,势不能遏。然入闽自有大关、小关正路。舍严衢而由宁绍台温,其为海贩明矣。”②[明]王在晋:《越镌》卷20,《禁通番议》,明万历三十九年刻本,《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4 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年,第483、486 页。海上商道打通之后,往返于浙江与福建之间的商人逐渐放弃陆路,改走海道。到明中后期,近海航道逐渐成为沿海地区南北之间贸易的重要商道。往来于闽浙之间的商人多雇佣福建大商船运输。许多闽浙商人将福建的货物运到江南,也将江南的货物运到福建。浙江宁波由大运河镇海口驶往温州、福州、广州方向的航线,称为“南洋线”。南洋船回程以运输糖、靛青、水果、白糖、胡椒、苏木、药材、海蜇、杉木、尺板等为主。闽南漳泉与江南吴越之间通过海运运输的货物多种多样,包括丝绸、绢等纺织品,蓝靛等原料,铁器等工业品及水果等物产。明嘉靖、隆庆时江西人李鼎在《李长卿集》中记载:说:“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杭其必由之境也。舳舻衔尾,日月无淹。”③[明]李鼎:《李长卿集》卷19,《借箸篇,永利第六》,万历四十年豫章李氏家刻本。清初唐甄说:“吴丝衣天下,聚于双林,吴越闽番至于海岛,皆来市焉。五月,载银而至,委积如瓦砾。吴南诸乡,岁有百十万之益。”④[清]唐甄:《潜书》下篇下《教蚕》。《天下水陆路程》卷一也记载了《北京至江西广东二省水路》,卷七记载了《赣州府至福建汀潮二府水陆》。⑤[明]黄汴著,杨正泰校注:《天下水陆路程》卷2、7,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 年9 月,第/47/、243 页。在经由江西越大庾岭到达广东的商道上,明张弼说:“盖北货过南者,悉皆金帛轻细之物;南货过北者,悉皆盐铁粗重之类。”⑥[明]张弼:《张东海集》文集二,《梅岭均利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这些水陆通道把闽南与国内贸易线路连成了网络。

自明中期起,各地地域商帮陆续兴起形成,并建立会馆,闽南商人也在江浙建立了不少的会馆,是海上贸易的重要商业枢纽。会馆是中国明清时期都市中由同乡或同业组成的团体。明中叶以后,具有工商业性质的会馆大量出现。福建商人在江南建立会馆,可能是各地域商帮中最早的,也是数量较多的。⑦范金民:《明清时期福建商帮在江南的活动》,《闽台文化研究》,2014 年第 4 期,第13~14 页。明清时期,福建商人在江南南京、苏州、嘉兴、上海、杭州、湖州、镇江等地至少建立了24 所会馆。其中,又以苏州为多。清雍正元年,署理江苏巡抚何天培说:“福建客商出疆贸易者。各省马头皆有,而苏州南濠一带,客商聚集尤多,历来如是。查系俱有行业之商。”①[清]何天培:《镇海将军署理江苏巡抚何天培奏》,雍正元年五月二十四日,《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摺汇编》第1 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年,第448 页。苏州织造胡凤鼍说,苏州“阊门南濠一带,客商辐辏,大半福建人民,几及万有余人。”②[清]胡凤鼍:《苏州织造胡凤置奏》,雍正元年四月初五日奏,《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摺汇编》第1 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年,第216 页。这些与明代中晚期闽南海上贸易活动的兴旺分不开。漳州商人在苏州人数众多,据说明中叶已在苏州天平山东北和支硎山南之间建立藕花庵义冢,有地五十亩,有屋数十间。入清后,“漳之梯山航海以来者,仕商毕集”于苏州。蔡世远说:“吾漳人懋迁有无者,往往奔趋寄寓其中,衣冠济盛,不下数十百人。”③[清]蔡世远:《漳州天后官记》,乾隆《吴县志》卷一O六《艺文》。入清以后,福建会馆建立普遍化。仅在苏州一地,到清代雍正年间,福建八府商帮基本上以府为地域范围,先后建立了 7 所会馆。如漳州会馆,又名霞漳会馆、泉州会馆等,还有邵武会馆、汀州会馆、兴安会馆、延建会馆(延宁会馆)、仙翁会馆等,④以上会馆参见《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乾隆《吴县志》艺文等。在一个城市,福建省商人各府均建有会馆,这在江南乃至全国都是惟一的。

五、国内输入输出海上贸易的大宗商品流向

明万历年间,浙江人张应俞在《骗经》中,描述了晚明社会形形色色的骗局,但也记载了许多江南行商在江浙尤其是在福建闽南经营贸易的情况。从中我们明确地可以看到从月港进口的海外商品如胡椒、苏木等闽南海上贸易大宗商品进入海澄月港后的流向。《骗经》载,“陆梦麟,江西进贤人。往福建海澄县买胡椒十馀担,复往芜湖发卖。有一客伙,将硼砂一担对换,馀者以银伐之。次日,叫店家写舵公陈涯四船,直到建宁。”⑤[明]张应俞:《骗经》十二类,在船骗,行李误挑往别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11 月。陆梦麟这十馀担胡椒值银一百馀两。又如,安徽歙县人刘兴言道:“我要同一乡亲到海澄买些南货,今尚未来,要待几日。”“徽州人丁达,为人好善喜舍。一日,与友林泽往海澄买椒木,到临清等处发卖,货已卖讫。”⑥[明]张应俞:《骗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11 月。明代中叶的江西广信府铅山县,地处信江中游,是江南钱塘江水系与信江—鄱阳湖—长江航线和赣江—大庾岭商道的连接纽带,也是江南产品进入福建和福建商品进入江西的重要通道。在明中叶的铅山市场上,可以见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商品,清代福建、浙江、安徽、山陕、河南等省以及江西各府商人均在铅山河口建有会馆。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刻本的《铅书》载,“其货自四方来者,东南福建则延平之铁,大田之生布,崇安之闽笋,福州之黑白砂糖,建宁之扇,漳海之荔枝、龙眼,海外之胡椒、苏木,广东之锡、之红铜、之漆器、之铜器;……各色丝布,杭绢、绵绸、彭刘缎、衢绢、福绢,此皆商船往来货物之重者。”①[明]笪继良修、柯仲炯纂:《铅书》卷一,食货书第五。明万历四十六年刻本,第23 页。这里也提到来自闽南海外的胡椒、苏木等。

从以上数例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明万历末年从月港进口的海外商品胡椒、苏木或南货等这些商船往来货物之重者输往江西进贤、铅山,安徽芜湖、徽州、歙县等江南多地的实例。明清时,胡椒、苏木的销路遍布全国各地。

据《明史》诸王二所载,江西的宁王府“依势贩卖私盐、胡椒、苏木等”货物,牟取暴利。明清时,闽广运往江浙的商品有糖、薯粉、干笋、香茹、胡椒、苏木、药材,生产资料有“松杉楠、靛青”。②[清]宋景关纂修:《乍浦志》卷1,城市,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本。福建商船,“至山东贩卖粗细碗碟、杉枋、糖、纸、胡椒、苏木,回日则载白蜡、紫草、药材、茧绸、麦豆、盐肉、红枣、核桃、柿饼。”在“关东贩卖乌茶、黄茶、绸缎、布匹、碗、纸、糖、面、胡椒、苏木,回日则载药材、瓜子、松子、榛子、海参、银鱼、蛏干。”③[清]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2,《赤嵌笔谈》,海商,台北:宗青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5 年。

又如丝绸、布料、瓷器等大宗货物则从江南流向闽南月港出口。明嘉靖《龙岩县志》载,商贾“其至江浙者,布帛居多,杂物次之,瓷器又次之;至广东者,则布疋、器用兼半云。”④[明]汤相等:嘉靖三十七年版(1558)《龙岩县志》第二,民物志,食货,郭义山、邹文清校点注释,龙岩市新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2018 年12 月,第65~67 页。南京凤阳府人罗四维往来于福建与松江之间,在福建出售江南的梭布,在江南出售福建的笋干。据《骗经》记载,“罗四维,南京凤阳府临淮县人。同仆程三郎,带银一百馀两往松江买梭布,往福建建宁府贩卖,复往崇安买笋。其年笋少价贵,即将银在此处买走乌铜物,并三夹杯盘诸项铜器,用竹箱盛贮,并行李装作三担。崇安发夫,直到水口陈四店写船。”⑤[明]张应俞:《骗经》十二类,在船骗,买铜物被艄谋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11 月。又如“通州有姓苏名广者,同一子贩松江梭布往福建卖。布银入手,回至半途,遇一人姓纪名胜,自称同府异县,乡语相同,亦在福建卖布而归。”“泉州府客人孙滔,……带银百馀两,往南京买布。”“钱天广,福建安海人也。时买机布,往山东冒州药王会卖。会期四月十五日起,二十五日止。天下货物,咸在斯处交卸。”“孙滔,河南人也。常买绵布,在福建建宁府卖。”“张沛,徽州休宁人,大贾也。财本数千两,在瓜州买棉花三百馀担。歙县刘兴,……苦积财本七十馀两,亦到此店买棉花。……棉花各买毕,同在福建省城陈四店卖,”“张霸,四川人。……买蜡百馀担,往福建建宁府丘店发卖。”“魏邦材,广东客人,富冠一省。……在湖州买丝一百担,转往本省去卖。”①[明]张应俞:《骗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年11 月。这里可看到南京、凤阳府、瓜州、徽州休宁、湖州、通州、松江、河南、四川、山东冒州、福州、泉州府、安海、建宁府、广东等地的贸易往来情况,这也是一种国内的区间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明中晚期,一大批闽南商人前往江浙采购海上贸易所需商品,运回闽南月港,取得通行证照,航往日本、台湾、东南亚诸岛贸易。同时,他们也有一些人伙同江浙人,或从江浙直接出海前往日本走私通番贸易,或结伙打劫。明万历年间,浙江参政王在晋所著《越镌》说:“往时下海通贩,惟闽有之,浙不其然。闽人有海澄入倭之路,未尝假道于浙。今不意闽之奸商,舍其故道而从我之便道,浙人且响应焉。”②[明]王在晋撰:《越镌》卷21,杂纪,通番,万历三十九年刻本,《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4 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年,第483、486 页。王在晋又说,“夫漳泉之通番也,其素所有事也,而今乃及福清,闽人之下海也,其素所习闻也,而今乃及宁波。宁波通番于今创见,又转而及于杭州,杭之置货便于福,而宁之下海便于漳,以数十金之货,得数百金而归,以百余金之船,卖千金而返。此风一倡,闻腥逐膻,将通渐之人,弃农而学商,弃故都而入海。”③[明]王在晋撰《越镌》卷21,杂纪,通番,明万历三十九年刻本,《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4 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 年,第495~501 页。万历四十年(1612),明廷兵部言,“至通倭则南直隶由太仓等处以货相贸易,取道浙路而去,而通倭之人皆闽人也,合福、兴、泉、漳共数万计。”④《明神宗实录》卷498,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本。

据《越镌》卷21《通番》记载明万历三十八年至四十二年(1610—1614)闽浙七起通番案件,所需商品绝大多数是在杭州等地采购的江南生产的大宗商品。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海贼欧梓、洪贵等纠合42 人,驾船列械,劫夺柴客之船,抢掠泉州商人之货,至福州港口,又抢得浙江商人之货,将绍兴商人黄敬山等捆丢船舱,搬抢糖货,分船回航海澄,其中28 人又开洋径向日本。万历三十七年(1609),久居定海的闽人方子定同唐天鲸雇陈助我船,由海澄月港通倭,途中货物被抢。李茂亭先期到杭州收货,严翠梧、朱三阳在杭城购买异货,方子定让杨二往苏、杭置买湖丝,并诱引郑桥、林禄买得毡毯。万历三十八年(1610),杭州人赵子明、沈云凤、王仰桥、王仰泉、何龙洲等,一向织造哈蜊班缎匹等货。有周学诗者,从赵处赊欠得缎匹,往海澄贸易,搭船开洋往暹罗、吕宋等处发卖。杭州生员沈云凤,将资本交托仆人沈来祚、来祥往海澄贸易,来祥等径往吕宋等处贩卖货物。

在沈文等通番案中,万历四十年(1612),绍兴府山阴县人沈文到杭州凑本贩货走洋,聚集福建、浙江、南直隶商人93 人,收买丝绢杂货,据称往福建货卖。遇飓风漂荡到朝鲜上岸,被解送到中国。据抚浙刘一焜《题覆越贩沈文等招疏》所载,这下海者93 人,“皆福建、南直、浙江之人收买丝绢杂货”。①[明]刘一焜:《抚浙疏草》卷2《题覆越贩沈文等招疏》,景照明刻本。根据范金民教授的统计,已知具体人名者82 人,其中表明地域者29 人,来自福建、浙江2 省4 府7 县,来自漳州府龙溪县者14 人、漳浦县2 人、海澄县2 人、南靖县1 人,泉州府同安县2 人,福建共21 人,占了四分之三;绍兴府山阴县1 人,杭州府仁和县7 人,浙江共8 人,占了四分之一。②范金民:《明代万历后期通番案述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2 年第2 期第39 卷,第87 页。清顺治十八年(1661),浙江缉获走私船1 艘,船上商人30 余人于前一年置备货物到福建海澄下海赴日贸易。其中,绍兴人王吉甫带了绍兴绫10 匹,漳州人张瑞在杭州购买丝260 斤、白绫33 匹、红绉纱4 匹,福州人王一在杭州买丝40 斤,广州人高参在杭州买绉纱50 匹,广州人李茂在苏州买轻绸100 匹,广州人卢措在苏州买绉纱150 匹。③《刑部等衙门尚书觉罗稚布兰等残题本》,《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第258~259 页。

以上这些,充分说明明中后期,泉、漳等地形成了以海商为主体的商帮,与江浙、广东、江西等地的商人进行着闽浙、闽粤、闽赣之间的区域贸易,从而在国内其他地区与闽南之间建立了一个绵密的国内海上贸易网络,保证了大量的出海贸易商品集中到闽南月港、从月港进口的贸易商品流通到国内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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