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2020-12-01
2019年12月,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派德州省委组织部工作组在开展“四进”攻坚行动的同时,结合“进乡村”工作职能,围绕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调研思考。
影响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街道)片面认为发展领办合作社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没有从推动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发展领办合作社的政治意义。有的村党组织积极性不高,有思想顾虑,只愿“守摊子”,不敢“闯路子”。部分村民对领办合作社不了解、不看好,“拿不准、等等看”,参与积极性不高。
人才队伍不过硬。有的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工作劲头不足;有的综合素质不高,眼界视野较窄,不懂经营管理。基层人才储备不足,农村普遍缺乏熟悉产业、善于管理的人才,特别是缺乏能带动村级产业发展的“能人”。受生活及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缺乏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因素影响,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主动到农村扎根的相对较少。
配套体系不完善。目前,多数领办合作社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县域为农服务中心覆盖范围不足,粮食烘干、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有缺口。乡镇(街道)普遍没有建立农资统一采购渠道,由各村各自采购难以降低成本。农技人员老化、农技推广手段单一等问题较为突出,领办合作社通过提升农业技术获得的增产增效不够明显。
运行管理不规范。部分领办合作社章程不健全、不科学,有的理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存有一定隐患。有的财务工作人员不懂专业财务知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受经营理念和经营规模等局限,一部分领办合作社为了控制成本,没有购置商业性保险,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以“五个坚持”推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坚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通过组建宣讲团、召开专题会议等,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领办合作社是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主动深入村民当中做工作,帮助村民算清楚入社前后的“收益账”、村集体富裕之后的“民生账”,激发入社积极性。各级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领办合作社取得更多实效。
坚持头雁引领、人才先行。领办合作社成功与否,村党组织书记是决定性因素。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提升发展空间、落实待遇保障,充分调动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深入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建设,注重培育农村各类技术能手、致富带头人,表现优秀的及时跟进培养。
坚持产业升级、提升效益。用足用活现有土地政策,为领办合作社发展留足土地空间。引导土地股份合作社逐步种植无公害蔬菜、特色林果等高附加值农产品。依托本地产品优势,推进“一村一策”“多村一品”,增强市场竞争力。组织领办合作社主动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协调重点商超为领办合作社产品开辟进场“绿色通道”,推动做大做强市场。鼓励有实力的领办合作社参与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
坚持搭建平台、完善配套。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联合社,实现资源、信息、渠道利用最大化。加大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形成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支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入股领办合作社或开展合作经营。
坚持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制定领办合作社章程范本,为基层提供依据和参考。指导规范理事会、监事会及民主决策等各项程序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领办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县级层面建立风险预测机制,对农业生产进行适当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领办合作社采取“政策+商业”“双保险”机制,降低运行风险。探索由政府、企业、领办合作社共同出资设立风险基金,对不可控风险冲击进行兜底,保障领办合作社长远发展。